Ⅰ 項俊波倒是踏實了,別人怎麼辦
不可能面面俱到
不可能顧及所有人
該咋辦咋辦吧
Ⅱ 項俊波是誰
項俊波,男,漢族,1957年1月生,重慶人,中共黨員。1998年獲北京大學法學博士學位。2009.02至2011.10.28期間任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第十七屆中央候補委員。2011年10月28日,辭去農業銀行董事長職務。2011年10月29日起任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席、黨委書記、中國人民銀行貨幣政策委員會委員。
Ⅲ 項俊波是誰的兒子
項兒子
Ⅳ 項俊波是否己判刑
這個目前我沒有關注
Ⅳ 項俊波的介紹
項俊波,男,1957年1月出生,重慶人,中國共產黨黨員,1974年8月參加工作,北京大學博士,法學博士學位,研究員。現任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席、黨委書記,央行貨幣政策委員會委員。
Ⅵ 原保監會主席項俊波被判11年是怎麼回事
2020年6月16日,江蘇省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原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席項俊波受賄案,對被告人項俊波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50萬元;對項俊波受賄所得財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繳,上繳國庫。項俊波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
經審理查明:2005年至2017年,被告人項俊波利用擔任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中國農業銀行黨委書記、行長、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黨委書記、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或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
為有關單位或個人在工程項目承攬、貸款業務辦理、資質審批、安排工作及職務晉升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者通過特定關系人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1862萬余元。
(6)項俊波擴展閱讀:
項俊波其實早在3年多前就已被查:
項俊波出生於1957年1月,重慶人,曾任審計署副審計長、央行副行長、農行黨委書記等職,2011年10月升任保監會主席,第十八屆中央委員。
2017年4月9日,項俊波被宣布接受組織審查。而就在48個小時之前,他還出席了一個揭牌活動並講話。
5個月後,項俊波被雙開,除了涉嫌利用職務便利收受財物、搞權色交易、搞迷信活動等,他還被指濫用審批權和監管權。
次年6月,江蘇常州中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項俊波一案。檢方指控,其於2005年至2017年直接或通過特定關系人楊光(另案處理)收受財物共計1942萬余元。
據報道,楊光是項俊波的妻子,二人結婚、離婚,後又復婚。
Ⅶ 項俊波從侯亮平變身高育良是怎麼回事
根據中紀委監察部網站4月9日14點30分消息,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黨委書記、主席項俊波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接受組織審查。
廿年光陰彈指過,亮平變身高育良。
Ⅷ 項俊波的人物經歷
1957年,項俊波出生在川東一個知識分子家庭,其父是重慶一所大學的教授。良好的家教,加上校園環境的浸洇,少年起項俊波便對文學有了執著的愛好。
隨後,項俊波參軍入伍。先在成都軍區擔任司令部秘書,對越自衛反擊戰打響後,項俊波隨部隊奔赴老山前線,當上了連隊指導員。在一場戰斗中,他曾帶著連隊深入到敵後,並在戰斗中腿部負傷。
戰爭結束後,一個機會擺在了他的面前:部隊推薦他到軍校深造。然而,項俊波卻做了他人生中的一個重要抉擇———離開部隊,參加剛恢復不久的全國高考。 1985年畢業於中國人民大學財政系;
1994年獲南開大學經濟學碩士學位;
1998年獲北京大學法學博士學位。 1993.01—1996.04 南京審計學院院長助理、副院長(1994.02任);
1996.04—1996.11 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署審計管理司副司長;
1996.11—1998.05 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署京津冀特派辦副特派員(主持工作);
1998.05—1999.12 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署京津冀特派辦特派員;
1999.12—2001.02 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署人事教育司司長;
2001.02—2002.02 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署黨組成員、人事教育司司長;
2002.02—2002.11 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署副審計長、黨組成員兼人事教育司司長;
2002.11—2004.07 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署副審計長、黨組成員;
2004.07—2005.08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黨委委員;
2005.08—2007.06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黨委委員(期間:兼任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主任、黨委書記);
2007.06—2009.01中國農業銀行行長、黨委書記;
2009.02—2011.10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改制後)董事長、執行董事、黨委書記(2011年8月兼任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會長);
2011.10—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席、黨委書記(2011年10月兼任中國人民銀行貨幣政策委員會委員)。
中共第十七屆中央候補委員,第十八屆中央委員,中國人民銀行貨幣政策委員會委員,同時兼任中國銀行業協會常務理事會副會長、中國農村金融學會會長; 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會長。
Ⅸ 原保監會主席項俊波因為什麼被判11年
原保監會主席項俊波被判11年是因為利用職務便利收受財物、搞權色交易、搞迷信活動等。
項俊波出生於1957年1月,重慶人,曾任審計署副審計長、央行副行長、農行黨委書記等職,2011年10月升任保監會主席,第十八屆中央委員。2017年4月9日,項俊波被宣布接受組織審查,5個月後,項俊波被雙開,除了涉嫌利用職務便利收受財物、搞權色交易、搞迷信活動等,他還被指濫用審批權和監管權。
次年6月,江蘇常州中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項俊波一案,檢方指控,其於2005年至2017年直接或通過特定關系人楊光(另案處理)收受財物共計1942萬余元。
(9)項俊波擴展閱讀
項俊波服從判決,不上訴:
2020年6月16日,常州中院公開宣判:以受賄罪判處項俊波有期徒刑十一年,罰金150萬元。後者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
常州中院認為,項俊波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全部受賄犯罪事實,系自首;認罪悔罪,積極退贓,贓款贓物已全部追繳,依法可以從輕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
Ⅹ 項俊波對保險經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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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俊波出生於重慶一個知識分子家庭,父親是大學教授。高中畢業後,他響應號召,下鄉當了知青後又參軍入伍,在成都軍區擔任司令部秘書。他還跟隨部隊奔赴前線,在戰斗中腿部負傷。因表現英勇,項俊波榮立二等功。之後他脫下戎裝,參加高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