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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被殺

發布時間: 2021-07-18 17:41:14

A. 那些在法院被冤殺的,不是法院的錯,而是法官

一位法官在一生的審判中不出差錯,就像一個人一生不跌跟頭一樣,那是多麼難啊!可是,出了錯怎麼辦?按照正常思維,把案子糾正過來就是了。當然也有少數人極力掩蓋事實真相,讓案子錯上加錯。

你聽說過一位法官錯殺了人還要自己償命的事情嗎?

這還真是新鮮事兒。不過,現在好像沒有了,那是春秋時期發生在晉國的一件事。

公子重耳在外漂泊了十九年,後來在秦國的幫助下返回晉國當上了國君,就是後來爭霸的那位晉文公。

判錯案,冤殺了人,這位法官以死來維護法律的尊嚴
晉文公時期,有個大夫叫壺頡,這傢伙仗勢欺人、草菅人命,是個不法之徒。另外有個大夫叫李離,主持正義,告發了壺頡。因此壺頡被免官。

李離奏請晉文公制定了「失刑則刑失死則死」的法令。什麼意思呢?

就是說:法官在審判過程中錯誤地對人實行了刑罰,那麼自己就要承擔受刑罰的責任,同樣,錯判了死刑,自己要償命!

聽起來是不是很恐怖?

這種法令真的很難實施,不然的話,像前些年的聶樹斌、呼格吉勒圖那種冤死的案子會有多少法官因此而被處決啊?!

李離沒有想那麼多,毅然把這條法令刻在銅鼎上,並擔當起最高法官的重任。

說來也巧,跟商鞅變法一樣,這法令就給自己用上了。事情還是出在那位壺頡身上。

壺頡多年在外當官,老家的妻子生活沒有著落,只能艱苦度日。那時候人們非常講究禮教,要是擱到現在這妻子早就成了別人的了。

幸運的是,壺頡有個好鄰居叫曹文丙,經常幫助壺頡的老婆。這壺頡的老婆也非常不好意思,總想自力更生。但是沒有收入怎麼辦呢?就拿家裡值錢的金銀類變賣,換取生活用品。

曹文丙知道後,自己出錢把那些東西贖回來還給壺頡的妻子。

這不是壺頡被免了官了嗎?他回到家中,發現了一些「蛛絲馬跡」,怎麼看這曹文丙也不地道,好像跟他老婆有一腿。

也是這壺頡心情不好,剛剛被罷了官,家庭又出了問題,那還了得!他一氣之下嚴刑拷打曹文丙,並追殺妻子。

他妻子被追到酒店藏了起來。壺頡氣憤之下殺了酒店女,並咬下曹文丙的舌頭放到酒店女口裡,製造了曹文丙奸殺酒店女的假現場。

判錯案,冤殺了人,這位法官以死來維護法律的尊嚴
案發後,李離錯誤地將曹文丙當做兇手斬殺了。

後來真相大白,李離非常愧疚。按照他自己制定的法律,錯殺了人當然要償命的。這種事情,要是擱到聰明人身上,往下面一推,追究一下下屬的責任,自己完全脫離了責任,還落個嚴明執法的好名聲。

可是,李離沒有那樣。他態度堅決地申請赴死。

晉文公能有這樣的革命好乾部,怎麼能捨得他死呢?

於是再三勸解,好話說盡,但李離硬是聽不進去。既然法律制定了,那每個人都應該遵守,還是先從我開始吧!

最後還是伏劍而死!

故事很感人吧!不過,這只是故事,被編成戲劇《失刑斬》。記錄在《史記.循吏列傳》中的故事也有這段,只是沒有壺頡等人。

翻開歷史查閱一下,沒有找到壺頡。倒是找到一個叫顛頡的。

顛頡跟介子推一樣,曾經跟隨晉文公到處流浪。到了晉文公封賞的時候,介子推不願接受封賞逃到了綿山,後來才有寒食節來歷紀念介子推的說法。

顛頡也沒有受到封賞,但是他的境界可比不上介子推。介子推是不願接受封賞,而顛頡可能是因為晉文公覺得他不夠資格。不管怎麼說吧,這顛頡可就懷恨在心了。可是他對晉文公又無可奈何,沒有能力報復。那怎麼辦呢?

B. 關於哈爾濱一57歲法官在單位被殺害一事,你有何看法

關於哈爾濱一57歲法官在單位被殺害一事,我覺得這位法官也太無辜了,那位殺害這位法官的人實在是太殘忍太極端了,這樣的人應該要判死刑才可以。

後來法院作出了判決,准許這兩人離婚,這兩人在婚姻期間所購買的房子歸男方吳德仁所有,但是男方需要補償女方房屋折價8萬元,兩人在婚姻期內有10萬元的負債,離婚後夫妻兩人每人各承擔5萬元,同時吳德仁要付給關某某養豬收益20萬元。對於這樣的判決吳德仁不服 ,並且要求上訴,要求改判為給關某房屋折價款6萬元,夫妻共同負債由關某負擔7萬元,還有養豬的20元也不給付。

在11月13日吳德仁的二審開庭審理了,在開庭前吳德仁曾要求法官歸還他的房產證,但是法官郝劍說要二審過後才能還給他。之後吳德仁把這位法官拉到法庭的收發室用從家裡帶來的剔骨刀把郝劍捅死了。

C. 「法官在單位遭報復殺害」一案,法官難道沒有秉公辦事嗎,為何會遭到報復

現在我們生活在一個快速發展的時代裡面,同時每個人的生活都是忙忙碌碌的,好像每個人的生活都是快節奏的生活,有的時候在生活中發生了一些事情,也許真的會讓我們感到很害怕。法官在單位遭報復殺害,這一案件我認為法官應該不是沒有秉公辦事遭到報復,可能就是因為有其他的原因。

生活在這個世界上,我們都會經歷很多事情,也會遇見很多人,有些人,有些事都會慢慢教會你成長。有些事在生活中所發生的事情,真的會讓你很害怕,同時也真的意想不到。

D. 45歲湖南高院法官被殺害,此事為何引起了無數網友的憤怒

湖南女法官慘遭殺害,原因到底是什麼?原來這名女法官叫周春梅,因為不願意為老鄉辦案開後門,所以被報復,最終犯罪嫌疑人已經被刑事拘留,目前案件還在進一步審查當中。相信不會姑息任何一位違法之徒,此件事情也引起了不小轟動。

首先法官的地位還是非常高的,尤其是秉公執法的好法官,更是深受人們愛戴,因為她彰顯了法律的公平性和權威性,絕不徇私枉法,做到對每一位群眾負責,這樣的好法官歷來是受到人們所尊敬的,而周青梅無疑也是一位好法官,面對同鄉懇求,她選擇秉公執法,不徇私枉法,這就是對其他人負責,彰顯法律的公正和權威。

其實說到底還是人民更加尊重法律,法律作為人們生活的行為准則,每個人都需要遵守,但是總有一些人想要鑽空子,而這些人有的甚至選擇賄賂法官,一些法官經不住誘惑,最終也走向犯罪的道路,而周春梅很好詮釋了法官應有的本心,這樣的人是每個人應該學習的榜樣,所以當她犧牲的時候,才有那麼多人傷心。

E. 哈爾濱一57歲法官在單位被殺害,兇手為何這么做

11月13日,哈爾濱一57歲的法官在單位被兇手殺害,如此喪心病狂令人發指。法官是正義的代表,他們矜矜業業,法袍一穿就是一輩子,他們用法槌去捍衛人民的利益去保障國家的安穩,是妥妥的人民功臣。

但是,近年來,我們卻又時常能看到法官被恐嚇被威脅甚至被殺害的案件,難道我們要眼睜睜的看著為我們負重前行的人如此小心翼翼嗎?答案當然是否定的,我們應該從多方面了解案件,並且尋找切實保護法務工作人員安全的辦法,讓他們也多一份保障多一份安心!

我們要從源頭解決,而不是只能在事情發生以後去補救,有些東西是挽救不回來的。從各方面提高公眾的法律意識,保護司法的權威,同時要運用各種條件去保障法官在內的所有法務人員的安全,讓我們也還他們一條平坦的路途。

郝劍法官因公殉職,國家失去了一位好法官、好同志,他的家庭也失去了一位好丈夫、好父親、好兒子。我們對郝劍法官的遭遇痛心疾首,對殺人兇手的殘忍強烈譴責。希望國家可以做好對郝劍法官家人的安撫工作,也希望盡快公布處理結果,願郝劍法官安息。

F. 一法官在法院內遇害,被殺害的原因是什麼

近期,哈爾濱一法官因審理一起離婚案件,而被被告殺害。由於出現了家暴,因此妻子起訴離婚,男子不滿法官的判決,認為不應該給妻子那20萬的養豬收益,後在法官休庭之時,准備向法官要回妻子提交的房產證,法官告知其需要等二審結束方可返還,故此,其將法官殺害。據悉,該男子在進入法院之前是喝過酒的,屬於酒後行凶,但不管是因為何種緣由,都不應枉顧人的性命。

一、因不滿離婚判決,將法官殺害

因男子有家暴傾向,故其妻子起訴離婚,在離婚判決中,該男子對判決給妻子的20萬的養豬收益表示不滿,其認為,妻子在過程中沒有怎麼工作,因此不應得此收益。故在法官休庭之時,攜刀進入法院,向法官要求返還妻子上交的房產證,在法官告知其房產證需要在二審結束後才能給他後,他將法官拽至收發室,並將法官殺害。

G. 湖南高院女法官遇害案今日一審開庭,她當初究竟是因何被殺害的

一則關於湖南高院的一位女法官遇害的事情在網上1度被議論得沸沸揚揚,這件事情也因為性質的惡劣以及受害人的身份關系,一度成為輿論的焦點。大家在這件新聞爆出以後也紛紛表示一定要嚴懲兇手,給受害人一個交代。那麼這件事情當初究竟是什麼樣的狀況

一、事情緣由

在事情發生以後,無論是當局還是人名群眾都對這件事情表明了他們的態度。一定要嚴懲兇手,給受害者以及受害者的家屬以安慰。後面經過警方多方查證,獲得了關於這件事情前後的一些線索。

其實總地來說,這件事情是犯罪人的請求沒有得到滿足,進而對受害者起了殺心,才有了後面這一悲劇的發生。事情起因在於犯罪者因為和他的單位存在一些勞動人事糾紛所以上訴了法庭。同時受害者跟這位犯罪人士是同鄉,因為受害者是高級法院的女副法官,所以犯罪人就想跟受害者走後門,但是受害者沒有答應請求進,而犯罪人在地下車庫殺害了受害者。

H. 哪些地區法官被殺掉的有哪些

不要用不公平作為傷害法官的借口了。知道每年犧牲在工作崗位上的法官有多少嗎?知道法官的平均壽命是多少嗎?知道一個法官一年要辦多少案子嗎?不了解就不要胡說八道。

I. 「當場就不行」哈爾濱一法官被56歲醉酒男子殺害,這到底怎麼回事啊

11月13號在黑龍江哈爾濱雙城,這名法官在休庭期間被一名五十多歲的醉酒男子持刀殺害。 根據目擊者所言,犯罪嫌疑人持刀刺傷了法官的胸口 ,這一刀下去,這名法官當場就失去了生命特徵。

犯罪嫌疑人當時在法院和妻子走離婚程序,兩人正在打官司,為了要回房產證就開始起訴妻子,但是妻子已經將房產證交給了法官。為了拿回房產證就去找法官鬧,法官表示等二次開庭的時候給他,男子為了當天能夠要到房產證,就把法官拽到了收發室,隨後兩人發生了爭執,隨後男子就掏出刀刺向了了法官。

J. 警方通報湖南高院一法官被殺害一案,法律會如何定性此案

1月12日,長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官方微信發布警情通報,2021年1月12日7時30分,天心公安分局文源派出所接到群眾報警稱,文源街道某小區地下車庫有人被刺傷。 接警後,民警第一時間趕到現場,被害人周某某(系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法官,女,45歲)己無生命體征。民警在現場將犯罪嫌疑人向某(女,44歲)控制。經初步調查,向某與周某某系同鄉關系,向某因事向法院提起訴訟,請周某某為其打招呼被拒而心生怨恨、行凶報復。 目前,犯罪嫌疑人向某己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