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道路運輸證怎樣辦理需要什麼手續
一、辦理流程
1. 申請從事道路運輸經營及相關業務的企業或個人;
2. 提出申請,填寫申請書,提交行政許可申請材料清單;
3. 提交材料;
4. 申請材料審核、匯總,材料核准後發送《行政許可受理通知書》;
5. 申請材料匯總、審批;
6. 發放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二、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1.《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申請表》;
2.企業章程文本;
3.投資人、負責人身份證明及其復印件,經辦人的身份證明及其復印件和委託書;
4.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文本;
5.擬投入車輛承諾書,包括客車數量、類型及等級、技術等級、座位數以及客車外廓長、寬、高等。若擬投入車屬於已購置或者現有的,應提供行駛證、車輛技術等級證書(車輛技術檢測合格證;
6.已聘用或者擬聘用駕駛人員的駕駛證和從業資格證及其復印件
(1)道路運輸證擴展閱讀
使用規定
1、《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是交通部統一制發的經營道路運輸的合法憑證。凡在我國境內經營道路旅客運輸、道路貨物運輸、車輛維修、道路貨物搬運裝卸和道路運輸服務(含物流服務,汽車綜合性能檢測;
以及汽車駕駛員培訓,客貨運站、場,客運代理,貨運代辦,汽車租賃,商品車發送,倉儲服務,營業性停車場和其他從業人員培訓等)的單位和個人,均須持有交通部制發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2、此次修改是將原《公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汽車維修技術合格證》、《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許可證》、《車輛檢測許可證》合並統稱為《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2002年8月1日起,上述4種舊證同時廢止。
3、《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分正本、副本,均採用防偽標志(水印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監制),具體式樣見樣本。
4、《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正本外廓尺寸為40×28cm,材質為157克銅版紙,國徽與帶DL的邊框,「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字型採用燙金,右下角印有「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監制」字樣。副本外廓尺寸為18×13cm,封面墨綠色帶國徽。
5、《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正本、副本包含「X交運政許可字型大小、業戶名稱、地址、經濟類型、資質等級、經營范圍、有效期、核發機關、日期」等內容,其中「X」為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簡稱。
㈡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證有什麼用
這個是你的車輛進行合法營運的許可證。
㈢ 如何辦理道路運輸證
凡申請配發《道路運輸證》的經營業務,應當首先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後,再提交以下材料來辦理道路運輸證:
1、經批准開業並核發道路貨運經營許可證的業戶,應提增車申請和相關證明,《道路貨物運輸車輛配發表》(企業應加蓋單位公章)、《機動車行駛證》和《機動車登記證書》;
2、經道路運政機構批准後,方可購置營運貨車;
3、經批准購置的營運貨車,掛牌後持駕駛員上崗證、行駛證、購置附加費證,到道路運政機構領取和填寫《道路貨物運輸業戶(新增項目、擴大規模)申請、查驗登記表》;
4、購置外籍的營運貨車的,購買者提供原車籍地道路運政機構開據的《營運車輛轉籍通知單》及營運檔案;其它手續按新增車辦理;
5、已經辦理營運手續,因車輛產權變更的,還須提交原車輛管理檔案以及原車籍地運管部門車輛轉出證明汽車綜合性能檢測證明和車輛技術檔案。
申請從事道路集裝箱運輸還應提供專用車輛條件狀況檢測證明;
6、經查驗和審批後,辦理營運證。
上述材料須攜帶原件,其中行駛證的登記證書復印2份,身份證明復印1份,復印件一律為A4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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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道路運輸證擴展閱讀:
《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中貨運車輛管理相關內容如下:
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定期對貨運車輛進行審驗,每年審驗一次。
審驗內容包括車輛技術檔案、車輛結構及尺寸變動情況和違章記錄等。
審驗符合要求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在《道路運輸證》審驗記錄中註明;不符合要求的,應當責令限期改正或者辦理變更手續。
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對達到國家規定的報廢標准或者經檢測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准要求的貨運車輛,應當及時交回《道路運輸證》,不得繼續從事道路貨物運輸經營。
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應當要求其聘用的車輛駕駛員隨車攜帶《道路運輸證》。
《道路運輸證》不得轉讓、出租、塗改、偽造。
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在許可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管轄區域外違法從事經營活動的,違法行為發生地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依法將當事人的違法事實、處罰結果記錄到《道路運輸證》上,並抄告作出道路運輸經營許可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在實施道路運輸監督檢查過程中,對沒有《道路運輸證》又無法當場提供其他有效證明的貨運車輛可以予以暫扣,並出具《道路運輸車輛暫扣憑證》。
對暫扣車輛應當妥善保管,不得使用,不得收取或者變相收取保管費用
參考資料:交通運輸部-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
㈣ 在成都怎麼辦理道路運輸證
一、申請人提出申請,並提交以下申請材料,窗口工作人員現場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符合法定程序,材料齊全予以受理:
1、《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申請表》;
2、負責人身份證,經辦人的身份證明和委託書;
3、機動車輛行駛證、車輛檢測合格證明復印件;擬投入運輸車輛的承諾書,承諾書應當包括車輛數量、類型、技術性能、投入時間等內容;
4聘用或擬聘用駕駛員的機動車駕駛證、從業資格證及其復印件;
5、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文本;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
二、工作人員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現場勘察,負責人核實審批,做出許可或不予許可決定;
三、予以許可的窗口制證、發件;不予許可旳下達「不予交通行政許可決定書」。
(4)道路運輸證擴展閱讀
《四川省道路貨物運輸管理辦法》中規定:
第六條貨運經營申請人應當依法向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申請貨運經營許可。
從事普通貨運和一、二、三級大型物件運輸以及貨運站場經營的,向所在地縣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申請;從事四級大型物件運輸、專用運輸和危險貨物運輸經營的,向所在地市(州)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
第十六條貨運經營者不得承運法律、行政法規禁止運輸的貨物。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有關手續後方可運輸的貨物,貨物托運人應當按照國家規定辦理相關手續,貨運經營者應當查驗並隨車攜帶有關手續。
第十七條貨運經營者運輸大型物件,應當制定道路運輸組織方案,四級大型物件承運人應當將經專家論證的道路運輸組織方案報送有關部門備案。涉及超限運輸的,應當憑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復印件、車輛道路運輸證到公路路政管理機構辦理《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等有關手續。
㈤ 什麼叫道路運輸證(待理證)
道路運輸證是記錄營運車輛審驗情況和對經營者獎懲的主要憑證。
道路運輸證是證明營運車輛合法經營的有效證件,道路運輸證必須隨車攜帶,在有效期內全國通行。道路運輸證中營運證的主證和副頁必須齊全,編號必須相同,騎縫章必須相合。
另外填寫的內容必須一致。否則,視為無效營運證,並且道路運輸證未按道路運政管理機構的規定年審,或三年一次換發的,均視為無效道路運輸證。
(5)道路運輸證擴展閱讀:
道路運輸證使用規范:
1、查驗證件。如經營許可證、車輛行駛證、工商營業執照、車輛保險手續和身份證等。發放證件。運政人員將營運證和運管費繳訖證合並為道路運輸證,發放給經營者。
2、車輛運輸違章需要扣證待後處理的,扣下主證,在副頁背面填寫待理事由和有效期(有效期最長不超過15日),加蓋檢查部門印章後,交駕駛員憑副頁《待理證》繼續運行。處理以後,發還主證,副頁夾入主證。
3、外籍車輛如運輸違章,需要車籍所在地道路運政管理機構處理的,扣下主證,將《待理證》交經營者繼續運行,同時填發「違章通知書」,連同主證一並寄送車籍所在地道路運政管理機構。車籍所在地對違章者進行處理後,將處理結果反饋於違章發現地道路運政管理機構。
4、如因年審留證,在「待理事由」欄蓋「年審留證」字樣,即可通行。無道路運政管理機構簽章的副頁,不起待理作用,不得單獨使用。「營業執照號」欄內為證實是否經工商登記而填寫,不需加蓋工商部門印鑒,也不作為路檢路查內容。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道路運輸證
㈥ 道路運輸證怎樣辦理,需要什麼手續
凡申請配發《道路運輸證》的經營業務,應當首先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後,再提交以下材料來辦理道路運輸證:
1、經批准開業並核發道路貨運經營許可證的業戶,應提增車申請和相關證明,《道路貨物運輸車輛配發表》(企業應加蓋單位公章)、《機動車行駛證》和《機動車登記證書》;
2、經道路運政機構批准後,方可購置營運貨車;
3、經批准購置的營運貨車,掛牌後持駕駛員上崗證、行駛證、購置附加費證,到道路運政機構領取和填寫《道路貨物運輸業戶(新增項目、擴大規模)申請、查驗登記表》;
4、購置外籍的營運貨車的,購買者提供原車籍地道路運政機構開據的《營運車輛轉籍通知單》及營運檔案;其它手續按新增車辦理;
5、已經辦理營運手續,因車輛產權變更的,還須提交原車輛管理檔案以及原車籍地運管部門車輛轉出證明汽車綜合性能檢測證明和車輛技術檔案。申請從事道路集裝箱運輸還應提供專用車輛條件狀況檢測證明;
6、經查驗和審批後,辦理營運證。
上述材料須攜帶原件,其中行駛證的登記證書復印2份,身份證明復印1份,復印件一律為A4紙。
(6)道路運輸證擴展閱讀:
《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中貨運車輛管理相關內容如下:
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定期對貨運車輛進行審驗,每年審驗一次。審驗內容包括車輛技術檔案、車輛結構及尺寸變動情況和違章記錄等。審驗符合要求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在《道路運輸證》審驗記錄中註明;不符合要求的,應當責令限期改正或者辦理變更手續。
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對達到國家規定的報廢標准或者經檢測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准要求的貨運車輛,應當及時交回《道路運輸證》,不得繼續從事道路貨物運輸經營。
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應當要求其聘用的車輛駕駛員隨車攜帶《道路運輸證》。《道路運輸證》不得轉讓、出租、塗改、偽造。
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在許可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管轄區域外違法從事經營活動的,違法行為發生地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依法將當事人的違法事實、處罰結果記錄到《道路運輸證》上,並抄告作出道路運輸經營許可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在實施道路運輸監督檢查過程中,對沒有《道路運輸證》又無法當場提供其他有效證明的貨運車輛可以予以暫扣,並出具《道路運輸車輛暫扣憑證》。對暫扣車輛應當妥善保管,不得使用,不得收取或者變相收取保管費用
㈦ 道路運輸證怎麼辦理
申請人到自己公司或者個人所在地的縣級政務服務中心交通局窗口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表並提交申請條件所要求的有關材料。縣級政務服務中心交通局接到申請後,會在受理申請當天起20天內完成審查並作出是否許可的決定。
(7)道路運輸證擴展閱讀
道路運輸證是證明營運車輛合法經營的有效證件,也是記錄營運車輛審驗情況和對經營者獎懲的主要憑證,道路運輸證必須隨車攜帶。
臨時營運證的發放對象是指本轄區內臨時(三個月以下)從事營業性運輸的單位。個體及聯戶的車輛(含拖拉機)。臨時營運證發放的程序及使用管理與營運證大致相同。
㈧ 辦道路運輸證怎麼辦
道路運輸證在當地運管部門辦理。申請道路運輸許可證流程:企業申請;窗口受理;部門審查並決定許可與否;窗口通知;企業領取許可批文或不予許可的通知書。 04 申請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所需要的材料: 1、工商部門出具的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2、《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申請表》; 3、負責人身份證明,經辦人的身份證明和委託書; 4、機動車車輛行駛證、車輛檢測合格證明復印件; 5、聘用或擬聘用駕駛員的機動車駕駛證、從業資格證及其復印件; 6、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文本。
㈨ 什麼是道路運輸證
道路運輸證是證明營運車輛合法經營的有效證件,也是記錄營運車輛審驗情況和對經營者獎懲的主要憑證,道路運輸證必須隨車攜帶,在有效期內全國通行。
道路運輸證中營運證的主證和副頁必須齊全,編號必須相同,騎縫章必須相合,填寫的內容必須一致,否則視為無效營運證。道路運輸證未按道路運政管理機構的規定年審,或三年一次換發的,均視為無效道路運輸證。
外籍車輛如運輸違章,需要車籍所在地道路運政管理機構處理的,扣下主證,將《待理證》交經營者繼續運行,同時填發「違章通知書」,連同主證一並寄送車籍所在地道路運政管理機構。車籍所在地對違章者進行處理後,將處理結果反饋於違章發現地道路運政管理機構。
車輛運輸違章需要扣證待後處理的,扣下主證,在道路運輸證副頁背面填寫待理事由和有效期(有效期最長不超過15日),加蓋檢查部門印章後,交駕駛員憑副頁《待理證》繼續運行。處理以後,發還主證,副頁夾入主證。
(9)道路運輸證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中規定:
第十條 申請從事客運經營的,應當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後,按照下列規定提出申請並提交符合本條例第八條規定條件的相關材料:
(一)從事縣級行政區域內客運經營的,向縣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
(二)從事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內跨2個縣級以上行政區域客運經營的,向其共同的上一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
(三)從事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客運經營的,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
依照前款規定收到申請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審查完畢,作出許可或者不予許可的決定。予以許可的,向申請人頒發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並向申請人投入運輸的車輛配發車輛營運證;不予許可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對從事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客運經營的申請,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依照本條第二款規定頒發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前,應當與運輸線路目的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協商;協商不成的,應當報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決定。
㈩ 道路運輸證辦理流程
凡申請配發《道路運輸證》的經營業務,應當首先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再提交以下材料: 1、《道路貨物運輸車輛配發表》(企業應加蓋單位公章) 2、《機動車行駛證》和《機動車登記證書》 3、已經辦理營運手續,因車輛產權變更的,還須提交原車輛管理檔案以及原車籍地運管部門車輛轉出證明; 4、汽車綜合性能檢測證明和車輛技術檔案。
申請從事道路集裝箱運輸還應提供專用車輛條件狀況檢測證明。
5、經辦人身份證明 答:1、業戶收取證件袋勿自行拆封,盡快到證件袋上標明的運管所辦理後續相關手續(辦審驗登記)後方可從事運輸經營。
2、《道路運輸證》需要加貼發證條形碼和審驗條形碼才有效,其中審驗條形碼有效期與車輛技術評定有效期一致,貨車年審和技評每年一次,車輛應在有效期截止日前辦理汽車綜合性能檢測及年審手續。
《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和《江蘇省運輸輔助業經營許可證》,也要貼條形碼,每年審驗。
3、經營業戶需擴大、減少經營范圍,變更業戶名稱地址的,應及時到運管部門辦理手續,換發許可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