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入門技巧 » 高空拋物

高空拋物

發布時間: 2021-04-19 05:22:32

Ⅰ 高空拋物的危害

高空拋物的危害有:危及公共安全、衛生保潔難維護、反社會公共道德。

1、高空拋物危及公共安全

尤其在人群及車輛密集的生活區,高空拋物會危及公共安全。因此,故意拋擲物屬品致人損害的,可能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過失致人重傷罪、過失致人死亡罪、重大責任事故罪等,最高可判死刑。

2、衛生保潔難維護

常常有業主為了圖省事,將垃圾果皮等隨手丟出窗外,造成小區衛生環境的破壞。特別是一些較隱蔽的綠化帶區域,成為常常變成了天然垃圾場,垃圾與綠化植物混在一起,給保潔人員的工作加大了難度,只能用手一點一點往外撿。

3、高空拋物是一種違反社會公共道德的行為

它不僅易造成人身傷害、財產損失、環境破壞,也使得鄰里關系、社會風氣,甚至城市形象遭到破壞。

(1)高空拋物擴展閱讀

高空拋物的處罰

2021年3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高空拋物」行為首次入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確定罪名的補充規定(七)》中明確:對於高空拋物犯罪,規定從建築物或者其他高空拋擲物品,情節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Ⅱ 什麼是高空拋物

高空拋物就是說你住在高樓,然後直接從窗戶往地下扔東西,這就叫做高空拋物

Ⅲ 高空拋物

這很危險的,如果你身邊有這樣的人屢教不改,可以報警的

Ⅳ 高空拋物的實例

案例:2007年7月的某一天,家住甲市的王小姐途徑該市繁華路段時,從高空掉下一物品砸在其頭部,雖122及時搶救,同時警方及時出警展開調查,但王小姐由於傷勢過重,於第二日凌晨去世。警方查明如下事實,該街處市繁華路段,樓上共居住19戶,其中1至3樓為商服,2至3樓為倉庫,砸死王小姐的是半塊板磚。警方無法查明究竟是哪一樓層住戶實施了拋物的行為。現王小姐的丈夫李先生認為王小姐路過的街道上有19家住戶,應當對王小姐的死亡負責。遂向法院提起訴訟,將19家住戶推上被告席。3家用戶認為其屬1至3樓,不可能造成高空拋物致使王小姐死亡事實的發生,其他16戶則認為李先生的起訴無理,在未明確被告的情況下,將16家住戶推上法庭不合理。庭審階段圍繞著是否要求李先生舉證,19家住戶是否有責任展開激烈的辯論,後一審做出判決,認定因19戶不能舉證未實施了傷害行為,系共同侵權責任,判決19戶居民承擔連帶賠償責任,賠償李先生人民幣10萬元,李先生主張的10萬元精神損失,法院不予支持。現19家住戶不服提出上訴。

Ⅳ 如何處理高空拋物

《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五條規定:「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後,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
《侵權責任法》第八十六條規定:「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倒塌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承擔連帶責任。建設單位、施工單位賠償後,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
因其他責任人的原因,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倒塌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其他責任人承擔侵權責任。」
《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七條規定:「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

Ⅵ 高空拋物原因

高空拋物現象曾被稱為「懸在城市上空的痛」。在上海「陋習排行榜」中,它與「亂扔垃圾」齊名,排名第二。高空拋物,是一種不文明的行為,而且會帶來很大的社會危害。那麼引起高空拋物的原因有哪些?

隨著城市高層建築的不斷增加,中國城市化進程的持續加速,城市社會管理面臨諸多挑戰,包括高空拋物現象。高空拋物現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除了意外高空墜物外,你提供的信息,高空拋物的原因,如居民法律意識薄弱,道德觀念缺乏等,這是從成年人角度看。

從高空拋物的物品看,都是有用之物,那高空拋物者可能存在一定的心理問題,如家庭婚姻矛盾,如居民情緒發泄等。從高空拋物的時間看,青少年學生的可能性也是存在的,從物品結合時間點分析,那青少年就存在心理問題,或者行為問題。如養成習慣不良,缺乏家庭教養;如兒童行為問題,沖動性,攻擊性,甚至破壞性行為問題,如惡作劇類行為;如情緒管理問題,如果情緒問題嚴重,缺乏情緒管理能力,砸人毀物,高空拋物成為情緒發泄方式。

面對這些問題,特別是青少年行為問題,需要有針對性的引導和幫助。實際上,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速,農村居民雖然人已進城了,但是心還沒有融入城市,存在心理隔膜,青少年尤其明顯。高層建築增加,小區封閉世界,青少年下樓機會減少,活動空間和活動內容缺乏,情緒缺乏正常的發泄途徑。負面情緒增加,缺乏發泄方式,小物品就常常成為「受害者」,居民就成為真正受害者。

面對這些問題,特別是青少年行為問題,一般都是從4個角度去應對:
一是社會應對,就是創新社會管理,積極、全面推進城市化,全面實行依法治國,加強小區的法律和道德宣傳,增加小區青少年活動場所和設施,建立小區亞文化。
二是學校應對,關注青少年心理健康工作,教育青少年學習情緒管理。
三是家庭應對,關心青春期的青少年心理健康,改善家庭心態環境,矯正孩子行為問題。
四是孩子應對,作為青少年自身,需要加強法律和道德修養,有效識別消極情緒,學習化解情緒方法,主動積極參加有益的社會文化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