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為什麼持股機構持股數量占流通比會超過100%
是正常,通過公開信息制度,股市每天都公布當日漲跌幅超過7%的個股的成交信息,主要是前五個成交金額最大的營業部或席位的名稱和成交金額數,如果某股出現放量上漲,則公布的大都是集中購買者。
如果放量下跌,則公布大都是集中拋售者。這些資料可在電腦里查到,或於報上見到。假如這些營業部席位的成交金額也佔到總成交金額的40%,即可判斷有庄進出。
(1)為什麼股票持倉比例擴展閱讀
如果某隻股票在一兩周內突然放量上行,累計換手率超過100%,則大多是莊家拉高建倉,對新股來說,如果上市首日換手率超過70%或第一周成交量超過100%,則一般都有新莊入駐。
如果某隻股票長時間低位徘徊,成交量不斷放大,或間斷性放量,而且底部被不斷抬高,則可判斷莊家已逐步將籌碼在低位收集。應注意的是,徘徊的時間越長越好,這說明莊家將來可贏利的籌碼越多,其志在長遠。
㈡ (股票)機構持倉比重多少比例才叫高有好處么
前十大流通股東機構至少要15%以上流通盤才算是比較高
30%以上是高度控盤
不過少數大盤藍籌股不這么算
㈢ 股票中機構持倉比例高了好還是低了好
個人意見如果股票基本面都差不多的情況下,你持有機構重倉的股票相對好一點,當然不會100%准確,從另一個角度講,如果你不能分析上市公司具體情況,畢竟很多機構是有專業人員分析後才買進去的。
㈣ 基金持有股票比例問題
股票型基金其股票投資占資產凈值的比例≥60%,也就是說最低必須是60%,至於上限並沒有規定。至於檢查主要通過電子記錄,沒有固定檢查時間。
㈤ 散戶和主力的持倉在什麼比例時股票最容易拉升
判斷一支股票主力的持倉成本,首先要看這支股票流通盤的大小,如果是小盤股的話主力控盤只要達到30%-40%完全可以拉動這支股票,如果要是大盤的話比例就相對要高一些至少要在50%-60%主力才能去拉動這支股票。而散戶的持倉比例不是最重要的,主要的是去看主力的持倉。 個人見解,僅供參考。
㈥ 為什麼上市後,很多股票中的持股比例個人占股都很少 這是什麼原因呢
也不盡然,你可以去看看創業板的股票(3開頭的),其大股東大都是個人。
主板與中小板的股票大股東也有個人,不過很多大部分是機構投資者持有的。當股票上市時,這些機構投資者的股份被限受,一般至少要1年才可能賣出,因此這些機構是不能在短期內賣出的。另外,當新股發行時會進行網下申購,有些機構買入要鎖3個月。你想想看,一隻股票大部分是機構限受的,那在少量的流通股中,個人占股自然就很少了。
㈦ 基金一隻股票的持股股票比例是多少
一隻基金持有一隻股票的比例不得高於該基金總資產的10%;一隻基金持有一隻股票的比例不得高於該股票流通股的10%。這兩個10%是明文規定的限制公募基金投資股票是一定要將雞蛋放在不同的籃子里,即便再看好一家上市公司,也不能有重倉持股的賭博行為。
這就與私募基金有很大差異,私募基金不會有這種規定,所以相比公募基金,如果是同種類別投資方向的,都是投資股票的,則在風險上私募基金要更高,潛在收益會更大。同時,公募基金由於這個規定,導致股票新基金持股少則十幾只,多則幾十隻,一隻股票變現不佳或者一隻股票表現極好也不會對整體基金有決定性的影響,降低了個股非系統性風險,也降低了或得更高收益的可能性。
基金都有季報,可以通過季報的查看獲得一部分基金持股的信息,包括股票名稱和持股比例等。季報會在一個季度過後的20天左右公布。可以在基金公司官方渠道查詢到。
㈧ 機構持倉比重和機構持有比例是什麼意思
機構持倉比重:是機構持有股票市值與總資金的比例
機構持有比例:是某一種股票機構持有數與散戶持有數的比例
12步價值評估;行業評級 成長質量評級 預測評級 投資評級
㈨ 為什麼有的股票 流通比例 為74%而流通股本和總股本的比例卻是100%啊
自由流通比例=自由流通量/總股本
自由流通量
為反映市場中實際可交易股份的股價變動情況,滬深300指數剔除了上市公司股本中的不流通股份,以及由於戰略持股性質或其他原因導致的基本不流通的股份,剩下的股本部分稱為自由流通股本,也即自由流通量。
公司發行在外的A股總股本中,限售期內的限售股份和以下六類股份屬於基本不流通的股份:
(1)公司創建者、家族、高級管理者長期持有的股份
(2)國有股
(3)戰略投資者持股
(4)凍結股份
(5)受限的員工持股
(6)交叉持股
上市公司公告明確的限售股份和上述六類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持股超過5%的股份,都被視為非自由流通股本。
在以往的指數計算中,只要是在交易所有權利進行場內流通的股票均算作流通股,這樣無論是公司發起人、國有股還是戰略投資者的股份,一旦獲得流通權,就可以算作自由流通股。
但是最新公布的滬深300指數編制方案中對自由流通股作出了定義:自由流通比例是指公司總股本中剔除以下基本不流通的股份後的股本比例: ①公司創建者、家族和高級管理者長期持有的股份; ②國有股;③戰略投資者持股;④凍結股份;⑤受限的員工持股;⑥交叉持股等。
根據上述定義,國有股、發起人股等許多股份即使在獲得流通權以後仍然不計入指數,這樣在股改基本完成和新股發行全流通的背景下,這一規定對未來的指數計算將產生重大影響。
例如對寶鋼股份(600019),在2008 年8 月19 日以後,目前寶鋼集團持有的137.2 億股股份(目前寶鋼股份的流通股份為47.3 億股)將全部可以上市流通,按照原來的計算方法,這部分股份將計入指數,但按照最新的自由流通股定義,這部分股份將不計入指數。再如中國銀行(601988)在上市三年後,目前中央匯金持有的1713.25 億股股份(目前中國銀行的流通股份為43.31 億股)將全部可以上市流通,按照原來的計算方法,這部分股份將計入指數,但按照最新的自由流通股定義,這部分股份將不計入指數。很顯然,對於流通股的不同定義,在許多原來的國有股和法人股相繼可以上市的情況下,對其在指數中的權重的影響極大。
按照原有的處理方法,成份股控股股東的股份限售期到期後,其權重會有較大變化,而超級大盤股的控股股東的股份限售期到期後,其對指數的影響會發生很大的變化,最新的自由流通股定義將減小這種變化。
問題在於如果有權流通的國有股、創始人股在市場上拋售時是否對成份股的權重進行修正等沒有明確的說法。此外指數編制方案對於交叉持股沒有給出明確定義(按一般理解,是指上市公司之間的相互持股),因此很可能意味著今後中證指數公司對於部分股票在指數中的權重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