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前10大股東和前10大無限售條件股東有什麼區別
前10大股東是指持有該公司股票的前十名股東(包含流通及大小非沒有解禁即限售)
而前10大無限售條件股東指持有該公司股票的前十名流通股東,一般交易時間都隨時可以買賣自己的股票,沒有限制
❷ 有投資者買了幾家公司的股票,為什麼從來沒參加過股東
你好,《公司法》第102條規定了召開股東大會會議(包括臨時股東大會)通知股東的程序,因此公司召開股東大會會依法提前通知各股東,投資者在日常可以對於全國股轉公司官網的掛牌公司信息多加關注,及時獲取股東大會會議信息,積極參與股東大會,行使股東權利。
股東大會的召開應當依照法定程序通知股東,但由於大多數股份有限公司股東眾多,無論是通知股東還是安排會議都存在現實的困難,因此,一些公司會在公司章程中規定參加股東大會會議的股東所持最低股份數,這樣從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公司決策的效率,同時也不違反法律的規定。
❸ 請問 有沒有大股東同時控股兩家上市公司的股票的。有的話 能告訴我么
控股股東是指其出資額佔有限責任公司資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東;出資額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雖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資額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決權已足以對股東會、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的股。同一控股股東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公司的控股股東為同一股東的情形.
儀電控股,下面有飛樂股份、飛樂音響、金陵股份、廣電電子、廣電信息5個上市公司
❹ 無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是什麼意思,我在一個公司年報上看到的,不甚明白,求詳解.
應該還是有所區別的。
我們可以就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來討論,畢竟這個有相關法規明確規定。
就上市公司而言,其實際控股人通常是持有股份最大的股東,但也有可能某公司或某人通過關聯企業或控制下的企業合計持有股份最大,這樣該公司或個人就是實際控股人。
而實際控制人按《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六十一條規定:"收購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構成對一個上市公司的實際控制:
(一)在一個上市公司股東名冊中持股數量最多的;但是有相反證據的除外;
(二)能夠行使、控制一個上市公司的表決權超過該公司股東名冊中持股數量最多的股東的;
(三)持有、控制一個上市公司股份、表決權的比例達到或者超過百分之三十的;但是有相反證據的除外;
(四)通過行使表決權能夠決定一個上市公司董事會半數以上成員當選的;
(五)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由以上可以發現,某公司或個人即使不是實際控股股東,即他以及其關聯企業擁有的股權並不佔控股地位,但如果他能夠以受託表決權形式獲取足夠多的表決權,也能對公司起到實質性控制,成為實際控制人。
舉個在國內可能出現的例子:
某人A擁有核心技術和管理能力,引進資金方B以及其他股東共同組建C公司,其中A持有30%股權,B持有55%股權,其他股權由其餘小股東持有。C公司籌建後,A與B簽署協議,約定B將對公司的經營決策、表決權過渡給A,B只享有對C公司的收益權。這樣,對於C公司而言,B是其實際控股人;而A成為其實際控制人。
在國外,這種實際控股人和實際控制人分離情況可能會更常見些。因為有些國家的股權可以區分內含表決權股權和不含表決權股權。那些持有不含表決權股權的股東可能成為實際控股人,但真正的實際控制人是持有最大表決權的股東。這是家族型企業快速融資發展又不失去對企業控制的一種重要模式。
❺ 公司沒有大股東的好處
沒有大股東的情況下,不會出現隧道挖掘問題。但股權分散容易產生短期行為,容易產生代理人問題。
❻ 上市公司大股東停止減的股票有哪些
你再同花順可以查詢到的 但是一般不會停止堅持
❼ 股票中散戶與10大股東區別在哪裡
這是由股市的功能所決定的
股市是個融資市場,它是將社會閑散資金聚集起來,以期達到規模效益,同是也起到分散風險的功能,這是公司上市的主要目的.
從表面上看將股票賣給小股民,無疑只是增加了股東人數.
但事實並非如此,我們可以反向證明:
假設,某公司只有三個大股東甲乙丙,如果公司經營不善負債累累,那麼所謂大股東是不是有退出意願呢?肯定有,可是誰願意承擔風險呢?傻子才會.誰是"傻子"?散戶我們這些股民啊,你以為我們賺得是企業的錢啊?錯了,我們賺得是差價,是老百姓之間的錢,但我們為什麼賠得多呢?明顯,我們不是大股東,我們無法真正了解公司的發展狀況,好不容易公司盈利了吧,靠,人家說了,利潤不分配,對於我們這些高於上市成本好幾倍的價買進的人,誰能很好預測到未來會如何?萬一暴跌呢?沒辦法,賣吧,可是大家忘記了前期的利潤還沒分配呢,呵呵~~~~
❽ 十大無銷售條件的股票里的問題
當大股東處於控股地位,佔有公司絕對多的股份時。是否會利用手上的股票來操控股票?取決於大股東的性質和公司發展的前景。
1、如果大股東是國有股東,由於需要保持國有性質,所以大股東肯定不會放棄控股地位,用於炒作拋出賺錢的可能性很小;而如果是民營的則存在一些減持獲利的可能,個人的更加有可能了。
2、如果是非國有控股股東,並且公司大股東不看好公司的未來,可能在高位拋出公司股份,或者利用手中的股份,再借一些機構的密切配合實現坐莊,不斷減持公司股份,兌現資金。
大股東堅持的時候由於有披露的義務,比如減持超過總流通盤的5%需要披露,所以當大股東都不看好時,我們不要被大資金的故意拉抬創造減持條件所迷惑,需要謹慎投資這類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