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非公開定向增發股票股本增加了為什麼不除權非流通股解禁時也不除權
定向增發是對未持有該公司股票的人發的新股,是按市場價發的。對於原來的老股東而言,沒有獲得任何優待,因此不存在含權的問題,也就沒有除權的概念了。非流通股解決也不會除權 因為股本增加了 市值也是增加的。除權除息適合股本增加但是總市值不變的情況
B. 增發要不要除權
除權所除的「權」是指股權登記日登記在股東名冊上,持有該公司股票的投資者將享有該公司所給予的特別權力(通常是指可享有公司分紅派息或者增資配股的權利,亦或者是有權出席股東大會參加公司重大問題的決策權力等)。
增發是面對社會大眾,而配股是優先面向原股東。既然是面向社會大眾而不是老股東,老股東在購買增發股票與其他社會公眾一律平等,有何「權」可除?
而且無論是增發或配股,一般都會在市價基礎上做出折讓以吸引投資者,這種折讓等於對老股東利益的侵蝕。
配股給予了老股東優先購買折價股的權利——至少能彌補一些損失。老股東若不珍惜這種權利,會招致更大損失,所以不配也得配。總之,在購買股票時受到「優先照顧」自然就是一種「權」,這種「權」一般也會被實施,實施後的除「權」也就順理成章理了。
C. 為什麼非公開發行股票後不除權,而配股後當天開
的確二者有相似之處,但卻有本質不同,兩者的主體不同,增發對象並非必須是原有股東,而配股必須是原有股東。配股是原有股東的一種權益,以較大的折扣買入公司股票的機會,全體股東都有,按照「股東財富不變」原則,除權是必須的,剛才說了就算沒有除權,市場也會通過下跌來除權的,因為有了一段無風險利潤。
增發不是一種權益,從會計角度看,是一種交易,從原則上講,交易就是公平的。至少在股東大會表決通過那一刻,股東大會認為這個增發價是公平的。原有股東受益,因為新人為公司注入了新的資金,至少自己的每股凈資產會增加,企業也受益,得到了急需的資金,增發對象也受益,本來需要在市場上以市價買入的股票,現在能以一個較低的折扣買入,多方滿意的結局。實際上,股東歷來都是眾口難調,出增發方案,有人認為增發對象佔了大便宜,但是真要按增發價賣給他們,他們多半不會要;出配股方案,有人又認為公司在圈錢,真要以配股價格進行增發,立馬激烈反對。
D. 麻煩說一下在我國為什麼增發新股不除權,而配股則要除權謝謝
配股是對老股東配受,這樣除權後,老股東的成本其實沒變..而增發除權也會使得一些老股東為避免權益受損失,盲目報高價格從而導致定價機制失真,增加盲目的非理性的因素,所以才確定不除權
E. 為什麼股票在配股之後要除權
除權是由於公司股本增加,每股股票所代表的企業實際價值(每股凈資產)有所減少,需要在發生該事實之後從股票市場價格中剔除這部分因素,而形成的剔除行為。 上市公司以股票股利分配給股東,也就是公司的盈餘轉為增資時,或進行配股時,就要對股價進行除權。上市公司將盈餘以現金分配給股東,股價就要除息。 除權或除息的產生系因為投資人在除權或除息日之前與當天購買者,兩者買到的是同一家公司的股票,但是內含的權益不同,顯然相當不公平。因此,必須在除權或除息日當天向下調整股價,成為除權或除息參考價。http://ke..com/view/10194.htm?fr=ala0_1_1
F. 股票增發會除權嗎
不需要除權.
定向增發是指上市公司向符合條件的少數特定投資者非公開發行股份的行為,目前規定要求發行對象不得超過10人,發行價不得低於公告前20個交易市價的90%,發行股份12個月內(認購後變成控股股東或擁有實際控制權的36個月內)不得轉讓。
非公開發行即向特定投資者發行,也叫定向增發,實際上就是海外常見的私募,中國股市早已有之。
除權指的是股票的發行公司依一定比例分配股票給股東作為股票股利,此時增加公司的總股數。除權是由於公司股本增加,每股股票所代表的企業實際價值(每股凈資產)有所減少,需要在發生該事實之後從股票市場價格中剔除這部分因素。
G. 為什麼定向增發不除權,而非流通股上市要除權
這個涉及到公司的各個股東,定向發展是由各個股東開大會議進行統一決定接下來的走向,不是除權分紅;非流通股是大股東自身股,上市除權是要把股價放在低位,便於後面增值盈利,同樣也是吸引和方便散戶買這類低價股。
H. 為什麼配股要除權,增發股票不用除權
除權
除權與除息一樣,也是停止過戶期內的一種規定:即新的股票持有人在停止過戶期內不能享有該種股票的增資配股權利。配股權是指股份公司為增加資本發行新股票時,原有股東有優先認購或認配的權利。這種權利的價值可分以下兩種情況計算。
①無償增資配股的權利價值
=停止過戶前一日收盤價-停止過戶前一日收盤價÷(1+配股率)
②有償增資機股權利價值
=停止過戶前前一日收盤價-(停止過戶前一日收盤價+新股繳款額×配股率)÷(1+配股率)。其中配股率是每股老股票配發多少新股的比率。
除權以後的股票買賣稱除權交易。
關於除權:
1、什麼是股權登記日、除權除息日
上市公司的股份每日在交易市場上流通,上市公司在送股、派息或配股的時候,需要定出某一天,界定哪些股東可以參加分紅或參與配股,定出的這一天就是股權登記日。也就是說,在股權登記日這一天仍持有或買進該公司的股票的投資者,可以享有此次分紅或參與此次配股。這部分股東名冊由證券登記公司統計在案,屆時將所應送的紅股、現金紅利或者配股權劃到這部分股東的帳上。
所以,如果投資者想得到一家上市公司的分紅、配股權,就必須弄請這家公司的股權登記日在哪一天,否則就會失去分紅、配股的機會。
股權登記日後的第一天就是除權日或除息日,這一天或以後購入該公司股票的股東,不再享有該公司此次分紅配股。
2、什麼是含權、含息股、填權和貼權
上市公司在宣布董事會、股東大會的分紅、配股方案後,尚未正式進行分紅、配股工作,股票未完成除權、除息前就稱為「含權」、「含息」股票。
股票在除權後交易,交易市價高於除權價,取得分紅或配股者得到市場差價而獲利,為填權。交易市價低於除權價,取得分紅、配股者沒有得到市場差價,造成浮虧,則為貼權。
3、除權、除息價怎樣計算
上市公司進行分紅、配股後,除去可享有分紅、配股權利,在除權、除息日這一天會產生一個除權價或除息價,除權或除息價是在股權登記這一天收盤價基礎上產生的,計算辦法具體如下:
除息價的計算辦法為:
除息價=股權登記日收盤價-每股所派現金。
除權價計算分為送股除權和配股除權。
送股除權計算辦法為:送股除權價=股權登記日收盤價÷(1+送股比例)
配股除權價計算方法為:配股除權價=(股權登記日收盤價+配股價×配股比例)÷(1+配股比例)
有分紅、派息、配股的除權價計算方法為:除權價=(收盤價+配股比例×配股價-每股所派現金)÷(1+送股比例+配股比例)
註:除權、除息價均由交易所在除權日當天公布。
I. 增發為什麼不除權,而配股要除權求答案
除權所除的「權」是指股權登記日登記在股東名冊上,持有該公司股票的投資者將享有該公司所給予的特別權力(通常是指可享有公司分紅派息或者增資配股的權利,亦或者是有權出席股東大會參加公司重大問題的決策權力等)。
而且無論是增發或配股,一般都會在市價基礎上做出折讓以吸引投資者,這種折讓等於對老股東利益的侵蝕。
配股給予了老股東優先購買折價股的權利——至少能彌補一些損失。老股東若不珍惜這種權利,會招致更大損失,所以不配也得配。總之,在購買股票時受到「優先照顧」自然就是一種「權」,這種「權」一般也會被實施,實施後的除「權」也就順理成章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