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1.那個公司大股東和二股東在搶控制權 2.什麼股票現在10送12分紅
1,這種情況不可能
2,現在沒有
你別想多了
❷ 如果公司的兩個大股東爭奪公司的控制權這樣對公司的股票的影響是怎麼樣的
是短時利好,爭奪股權會引發2級市場的搶購,對未來預期的看好才會出現大股東爭奪控制權,及時跟進。
❸ 請問對公司的實際控制權指的是持股50%以上還是51%以上呢
這個看具體約定。有限責任公司在自由約定時務必把握好「過半數」與「半數以上」、「二分之一以上」的區別,過半數不包含50%,而後兩者包含50%。
(3)高價收夠大股東股票取控制權擴展閱讀:
一、絕對控制線——67%
【釋義】一些重大事項的如公司的股本變化,關於公司的增減資,修改公司章程/分立、合並、變更主營項目等重大決策,需要2/3以上票數支持的。
1、絕對控制既適用於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會,也適用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大會,二者相比較而言,股東大會要求的是出席會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通過,並不要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一定要佔比三分之二以上。
2、三分之二含本數,也就是說,絕對控制線為67%不確切,三分之二以上也可以是66.7%、66.67%等。
3、《公司法》第四十二條有但書陷阱,即公司章程可以約定股東會是否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如果約定為否,67%的絕對控制線也就失去了相應的意義。
二、相對控制線——51%
【釋義】一些簡單事項的決策、聘請獨立董事,選舉董事、董事長、聘請審議機構,聘請會計師事務所,聘請/解聘總經理。如果公司要上市、經過2-3次稀釋後,還可以控制公司。
1、公司法僅有股份有限公司中的過半數表決條款。換言之,對於有限責任公司而言,公司法並未明確規定股東會普通決議的程序,而是讓股東們自行通過章程確定。
2、有限責任公司在自由約定時務必把握好「過半數」與「半數以上」、「二分之一以上」的區別,過半數不包含50%,而後兩者包含50%。章程中必須避免出現「半數以上」、「二分之一以上」的約定,否則可能造成出現股東會決議矛盾。
3、同時,自由約定時還需明確說明是「股東人數過半數」還是「股東所持表決權過半數」,兩種不同的局面也不需過多解釋。
三 、安全控制線——34%
股東持股量在1/3以上,而且沒有其股東的股份與他沖突,叫否決性控股,具有一票否決權。
1、與絕對控制線相對,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通過關於公司生死存亡的事宜,那麼如果其中一個股東持有超過三分之一的股權,那麼另一方就無法達到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那麼那些生死存亡的事宜就無法通過,這樣就控制了生命線,因而表述為安全控制權。
2、但是,所謂一票否決只是相對於生死存亡的事宜,對其他僅需過半數以上通過的事宜,無法否決。
3、同理,33.4%、33.34%等均可作為「安全控制線」。
四、上市公司要約收購線——30%
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收購人持有一個上市公司的股份達到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的30%時,繼續增持股份的,應當採取要約方式進行,發出全面要約或者部分要約。
❹ 兩大股東爭奪控股權對股票價格有什麼影響
會在二級市場上收集籌碼 股價穩中有升
❺ 控股股東如何奪回公司控制權及變更法定代表人
我先說一下給你的建議,1.有限責任公司不存在股份,你所謂的股份是股權。只有變成股份有限公司,股權才是股份。2.盡可能召開公司股東會 3.除了你那55%的股權你還能爭取到多少股權的支持?如果你能掌握到67%的股權,那麼你就可以做出任何你想做的決定,公司67%的股權也就是公司2/3股權意味你具有公司的絕對控制權,而不是55%所謂的相對控制權。4。你盡可能的拿到絕對控制權,他參不參加會議隨他去,然後你在股東會上就可以罷免他,拿回印章,如果不聽,公司可以重新刻一個新的章去相關部門備案,寫公司章程修正案,廢除他的董事長、法定代表人,然後去相關部門備案,就齊活了,當然股東大會通過後他不交出了也可以去法院告他。但是別忘了罷免他的同時選一個你信得過的人,或者你自己。(另外你公司公司章程中有沒有註明重大決定是要通過多少股權比例?如果沒有,公司法規定公司重大決定要通過2/3表決權的,也就是所謂的絕對控制權)
那你公司章程如果沒有規定2/3的表決權,那規定了多少?如果沒有規定,那就按照公司法規定的2/3的表決權。
在你公司出現這種情況,是很難辦的一種情況,你公司的問題不是只解決誰是董事長,誰是法定代表人,這是層面的東西,最重要的是公司的經營和發展,如果說你就是想把董事長還掉,法定代表人換掉,當你要在公司做出重大決定的時候他依然會牽制你,你就沒辦法增資或者股改或者結構調整,經營變更。。。。
你要奪回公司的控制權就必須拿到67%的股權,你現在最好的辦法就是回去看公司章程,看他是選舉的還是連續連任的,任期多長等等,就等他任期到期後再選舉,那時你就可以搶回來了
❻ 將一個公司的上市的股票全部買了是不是就有了他的控制權
1、理論上來說可以這樣做,但是實際上不可能發生這樣的情況。《公司法》嚴格規定,任何股份制公司的股東人數必須達到一定的人數規定,一股獨大的公司不屬於股份制公司。
2、他變成控股股東:只要某個人(或某機構)在一家公司中的持股最多,他就成為該公司的控股股東。例如,公司眾多股東的持股比例均未超過10%,而某一個股東的持股比例大於10%,他就是公司的控股股東。601009南京銀行就是這種情況,該銀行的控股股東南京紫金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持有南京銀行13.76%。
❼ 公司股份收夠是什麼意思有沒有特殊規定
我看上面的朋友意思想問公司的股權轉讓如何辦理/不是這么一大堆股份問題.解釋是很詳細,未必就是別人真正想要的答案,不過,如果不是,那麼也增加一些其他方面的知識. 股東之間的股份可以自由轉讓,內部股東比外進股東擁有有限購買權.雙方確定轉讓價格即可,所佔公司出資比例不變,轉讓價格可高可低,只要轉讓方和受讓方之間同意.最後到主管機關變更後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