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09年10月1日之前要除權的股票有哪些
鴻博股份(002229)
每10 股轉增7 股,合計轉增股本5,600 萬股,轉增後公司總股
本由8,000 萬股增至13,600 萬股。
股權登記日、除權日、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
股權登記日為:2009 年9 月8 日(星期二)
除權日為:2009 年9 月9 日(星期三)
四川成渝(601107)
●扣稅前每股派發現金紅利人民幣0.13元,扣稅後每股派發現金紅利人民幣0.117元
●股權登記日: 2009年9月3日
●除息日: 2009年9月4日
●現金紅利發放日: 2009年9月9日
中國石油(601857 )
2009中期分紅未實施:董事會預案,10派1.2417元(含稅)
東阿阿膠(000423)
每10股派1.6 元(含稅,扣稅後,個人股東、投資基金、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實際每10 股派1.44 元現金)。
軸研科技(002046)
2009中期分紅未實施:董事會預案,10派0.86元(含稅)
寧波富達(600724)
2009中期分紅未實施:董事會預案,10派0.6元(含稅)
福成五豐(600965)
每股現金紅利(扣稅前) 0.040
每股現金紅利(扣稅後) 0.036
● 股權登記日
股權登記日 2009年9月2日
● 除權(除息)日:2009年9月3日
● 現金紅利到帳日
現金紅利到帳日 2009年9月11日
2. 一支股票應該在除權前買還是除權後買
如果除權前已大幅炒高,就不要買了。最主要的要看股票市場的大市,行情不好,除權前買是要貼權的,如果行情好,除權前買,等除權後會有填權行情。此外,還要看是含什麼權,通常分紅利除權後填權快,這就值得除權前買;如果含的權是送或者轉贈股而且比較多的(比如十送十之類的),在除權後買風險相對會小一點。
3. 股票除權之前下跌 除權後能買嗎
也可以買。但股票除權之後,一般要橫盤一段時間的。但也有沒有橫盤的,比如三一重工,中恆集團
4. 股票除權之前到底該繼續持有還是賣掉除權之後股價一定會大跌的!求告知!
你好像弄混了。除權就是在配股、送股、派股後按照實際的股份再計算股價,也就是說你理論上拿到的股數乘以你除權價應該和以前的市值等值的,不會虧。
但實際上由於中國股市配股等都是要增收所得稅的,雖然你實際上並沒有拿到錢,所以一般除權後的理論市值是低於以前的市值的。
至於以後股票是漲是跌,和宏觀經濟和企業盈利密切相關的。
一般配股就是為了降低股價,方便購買,公司以此來擴大規模。。。
5. 如何獲取除權前的股票價格
打開交易軟體後,點擊'板塊'找到'板塊分類'後點擊,再選'概念'然後打開,選擇"送轉"再打開,這里全是除權的股票。
股票除權是由於公司股本增加,每股股票所代表的企業實際價值(每股凈資產)有所減少,
需要在發生該事實之後從股票市場價格中剔除這部分因素,而形成的剔除行為。
上市公司以股票股利分配給股東,也就是公司的盈餘轉為增資時,或進行配股時,就要對股價進行除權。
上市公司將盈餘以現金分配給股東,股價就要除息。
除權報價的產生是由上市公司送配股行為引起,由證券交易所在該種股票的除權交易日開盤公布的參考價格,
用以提示交易市場該股票因發行股本增加,其內在價值已被攤薄.
股權登記日,簡單說就是,如果你在這個日期之前沒有賣了這種股票,你就擁有公告里說的轉增,配送股或者紅利的權利。登記擁有這種權利的股東的名字。
除權日是,轉增或者配送股以後市場可流通總股數增加,那麼原來的市場價格必須進行除權。
不然對後來買股票的人就不公平了。一樣的總市值,股數增加了,價格卻沒降。
6. 在除權價之前買的股票能得到送股嗎
除權登記日後的第一個交易日是除息除權日,是除權之前買的股票,也就是說已經經過股權登記日了,所以還是能夠享受分紅的,但是如果是除權日買的股票那麼就不能享有此次分紅。
若是在股權登記日當天收市後,仍持有該公司股票,可享有分紅;如果過了股權登記日賣出該公司股票,也仍可以享有此次分紅。
7. 除權和前復權是什麼意思
復權就是對股價和成交量進行權息修復,按照股票的實際漲跌繪制股價走勢圖,並把成交量調整為相同的股本口徑。股票除權、除息之後,股價隨之產生了變化,但實際成本並沒有變化。如:原來20元的股票,十送十之後為10元,但實際還是相當於20元。從K線圖上看這個價位看似很低,但很可能就是一個歷史高位。
除權(exitright,XR),涉及兩種情況,一種是指股票的發行公司依一定比例分配股票給股東,作為股票股利,此時增加公司的總股數,還有一種是指股票的發行公司向股東配股。派發股票股利的舉例如下:配股比率為25/1000,表示原持有1000股的股東,在除權後,股東持有股數會增加為1025股。此時,公司總股數則膨脹了2.5%。配股的意思即是公司向老股東發行股票。除了股票股利之外,發行公司也可分配「現金股利」給股東,此時則稱為除息。(紅利分為股票紅利與現金紅利,分配股票紅利對應除權,分配現金紅利對應除息。)
除權是由於公司股本增加,每股股票所代表的企業實際價值(每股凈資產)有所減少,需要在發生該事實之後從股票市場價格中剔除這部分因素,而形成的剔除行為。
上市公司以股票股利分配給股東,也就是公司的盈餘轉為增資時,或進行配股時,就要對股價進行除權。上市公司將盈餘以現金分配給股東,股價就要除息。
除權產生是因為投資人在除權之前與當天購買者,兩者買到的是同一家公司的股票,但是內含的權益不同,顯然相當不公平。因此,必須在除權當天向下調整股價,成為除權參考價。
本條內容來源於:中國法律出版社《中華人民共和國金融法典:應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