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格力電器最大股東是
格力電器最大股東是珠海格力集團有限公司
珠海格力集團有限公司
持股量:109,625.56萬股
持股比例:18.22%
河北京海擔保投資有限公司
持股量:53,602.22萬股
持股比例:8.91%
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
持股量:49,045.43萬股
持股比例:8.15%
中國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量:20,948.20萬股
持股比例:3.48%
前海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海利年年
持股量:17,963.90萬股
持股比例:2.99%
中央匯金資產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持股量:8,448.30萬股
持股比例:1.40%
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分紅-個人分紅-005L-FH002深
持股量:5,347.42萬股
持股比例:0.89%
高瓴資本管理有限公司-HCM中國基金
持股量:5,045.71萬股
持股比例:0.84%
全國社保基金一零八組合
持股量:4,898.40萬股
持股比例:0.81%
全國社保基金一零一組合
持股量:4,763.96萬股
持股比例:0.79%
以上數據來源於證券之星
② 大股東轉讓給別人的股票什麼時候可以開始在二級市場流通
股票上市,意味著公司所有的股份均可以在二級市場流通。然而,為了避免原股東上市後立馬套現走人而導致公司經營混亂,國家、證監會、交易所等層面均對原股東在上市後出售股票的行為進行了系列規定:
1、國家層面:《公司法》等
2、證監會層面:《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歷次保薦代表人培訓提出的要求(內部規則,實踐中效力跟法律一樣)等
3、交易所層面:《深圳證券交易所/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變動管理規則》等
總的來說,要確定某股東的限售期並不是一件非常簡單的事,估計要用3頁紙的一個大表格才能把各種類型的限售要求說清楚,確定限售期要考慮很多因素,常見的有:
1、在哪個交易所上市——主板、中小板、創業板的規定均有差異
2、股東的性質——控股股東與非控股股東的鎖定期要求不同
3、成為股東的時間長短——比如,上市前6個月內入股與上市前24個月入股的鎖定期要求不同
4、成為股東的途徑——增資入股與受讓股份入股的股東,鎖定期可能不同(受讓的話還要看是否從控股股東處購買的)
5、股東是否同時是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會有額外的鎖定要求
6、證監會審核時的要求——經常變,所以有時候會看到一些比較非常規的鎖定期要求
7、最後,以5%劃界的限售是以前股權分置改革時候的要求(所謂大非、小非),過時矣。
③ 第一大股東股權轉讓是利好嗎
這種事情是利好是利空,絕大多數人是無法估計的,只有看這只股票的主力資金是怎麼理解和怎麼做了,我們只好採取順勢而為的操作就OK了。
④ 格力電器的股權被轉讓是利好還是利空,為什麼
(8)股份減持:2007年4月20日至4月24日,格力電器二股東格力房產已通過深圳證券交易系統出售公司股份994.20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1.23%;累計出售公司股份4027.05萬股,占總股本的5.00%。此次減持後格力房產尚持有公司股份1525.16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1.89%,其中可上市流通股數量為0股,該部分股份需在2008年3月8日後方可申請上市流通。
是好事,持有
⑤ 執掌格力28年的"國資老東家"撤了,接盤者實力如何
我覺得能夠接盤的人肯定是有一定的實力和一定的信心的
⑥ 董明珠又增持3萬股格力股票是真的嗎
格力電器公告稱,董明珠於2017年5月8日,通過競價交易增持格力電器股票3萬股,成交均價31.76元/股,耗資約95.28萬元。
據媒體統計,算上這次的分紅金額,「董明珠時代」,格力電器累計分紅超過363億元。而董明珠本人也在歷次的分紅中獲得了超過2億元的收入。
⑦ 格力電器股權轉讓已經拉開帷幕,董明珠還能坐穩董事長繼續帶領格力集團嗎
格力電器股權轉讓已經拉開帷幕,董明珠還坐穩董事長繼續帶領格力集團的可能性還是有的,此次格力電器股權轉讓的資金量是很大的,一下子能夠拿下這么多的資金還是有點難度,不過對於董明珠來說,她和她的團隊有資金缺口的,但如果要籌集也並不是難事,而且再加上一些PE、VC投資財團分擔,那更加簡單。
總的來說,董明珠繼續帶領格力集團的可能性還是有的,不過這關繫到多方面的因素,比如她自己的想法,外界條件等這些都是影響因素。
⑧ 大股東已經對外轉讓5億股權,接盤方欲將160億優質資產注入該公司,股價在6元左右,請問是什麼股票。
000511
最大的可能性就是這個股票了!值得關注
⑨ 持有格力股票多長時間可以分紅
是否享受A股某隻股票的分紅,要看股權登記日收市後您是否還持有待分紅股票。即,您在分紅股權登記日收盤時仍持有或買進該公司的股票,那麼可以享有此次分紅。
具體分紅公告您可以通過行情軟體中的F10中的分紅擴股欄目查看,分紅方案公告中會註明股權登記日。
需要注意,自2015年9月8日起,按持股時間實行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持股超1年,不再繳納紅利稅;持股1個月至1年的,稅負為10%;持股1個月以內的,稅負20%。在股票賣出後根據持股期限進行扣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