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短線交易的問題
構成短線交易的交易行為包括兩個連續的買入和賣出或賣出和買入的行為。在實務中,哪些證券交易構成短線交易的「買入」或「賣出」,以下三個問題值得探討:
第一,哪些交易行為可以構成短線交易。 根據是否以公開集中競價和支付現金方式進行交易的不同,證券交易可分為常規交易和非常規交易。所謂常規交易是指以公開集中競價和支付現金或從投資者證券交易帳戶的實有資金支付的方式進行股票買賣的交易。所謂非常規交易是指以股票交換、債轉股或公司合並等以換發新的股票等非現金方式進行的交易。證券交易中的常規交易屬於短線交易法調整的范疇,因此常規交易行為可以構成短線交易,自無異議。但對於非常規交易是否可以構成短線交易,學界與實務中認識和做法都不統一。如在美國,對非常規交易是否可適用短線交易法,法院基本上是採取這樣的原則,即以該交易是否有利用內幕信息的可能性為檢驗標准。如在股票換股票的非常規交易中,若該交易可能涉及到濫用內幕信息,該交易仍要受美國證券交易法第16條的調整,也就是說,仍可構成短線交易。從我國證券法第32條、第104條及第105條的規定來看,該法所指的證券交易僅限於常規交易,即以集中競價和從投資者證券交易帳戶(客戶資金帳戶)支付實有資金的方式進行的證券交易。據此,在我國只有進行股票買賣的常規交易行為且須同時具備短線交易其他構成要件的,才可能構成短線交易。但隨著證券市場的發展和交易方式趨向多樣化,非常規交易也將大量出現。因為,從我國證券立法所追求的建立公平、公正的市場秩序和證券市場與國際接軌的精神來說,我國未來證券交易也應適用於非常規交易,短線交易法調整的證券交易不應只限於證券的常規交易,也應將非常規交易納入其規制的范圍內。
第二,哪些證券可以成為短線交易的對象。 在立法上和實務中哪些證券可以成為短線交易的對象,各國並不一致。如美國短線交易法適用一切公司內幕人可能濫用公司內幕信息進行交易的股票,包括集中交易和場外交易的股票。此外,新股認購權利證書、新股權利證書及可轉換公司債券,也可以成為短線交易的對象。在我國,從證券法第32條及第42條規定來看,只有股份有限公司經依法核准上市交易的已發行的股票,且須在證券交易所或證券公司等集中交易市場交易的股票,才可能成為短線交易的對象,其他股票和新股認購權利證書、新股權利證書及可轉換公司債券則均不能構成短線交易的對象。
第三,短線交易是否必須同時具備連續的買入和賣出或賣出和買入行為。 從現代各主要國家證券立法來看,構成短線交易的行為必須包括一組買入和賣出或賣出和買入行為。我國也不例外,依證券法第42條規定,短線交易主體須實施了「將其所持有的該公司的股票在買入後6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6個月內又買入的行為」,才構成短線交易。即行為人須在6個月內,在兩個時點上進行了兩次方向相反的股票交易,才能構成短線交易。如果在法定期間內連續進行的股票交易的方向相同,則不構成短線交易
B. 董事通過合夥的方式間接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其每年的股份轉讓是否受25%的限制
1、《公司法》對任期內減持股票比例的限制
《公司法》第142條規定:「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票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票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票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上述人員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公司章程可以對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作出其他限制性規定。」
2、《證券法》對任期內短線交易的限制
《證券法》 第47條規定:「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東,將其持有的該公司的股份在買入後六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六個月內又買入,由此所得收益歸該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會應當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證券公司因包銷購入售後剩餘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票的,賣出該股份不受六個月時間限制。」
3、每年可轉讓股份數量如何計算?
可轉讓股份數量的基本計算公式
在當年沒有新增股份的情況下,按照如下公式計算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可減持本公司股份的數量:
可減持股份數量=上年末持有股份數量X25%
C. 股票中的短線交易是什麼意思
你好,股票短線中線長線是指持有股票的長短,短線是按天計算的,中線是按月計算,長線則是按年計算。股票進行短線操作通常是指買入股票後只關注該股票1-2個星期內的價格變化,靠快速的買入賣出來賺取差價。中線和長線則是不關注股票短期內漲跌,在個股低價位的時候買進,然後做中長期的投資准備。
短線操作
股票中短線操作在股市當中是比較常見的操作手法,我們所說的短線操作,其實就是指投資者在一周或者兩周之內這個時期里進行差價賺取。一般來說這一類的投資者在投資股票的時候可能並不會太過在意股票的基本情況,而是喜歡藉助一些圖表的分析來選股。一般投資短線的人都是以兩三天為限,一旦這個期間沒有任何的差價能夠賺取,或者是股價出現了下跌的情況,那麼就會直接平倉走了,或者是去購買其他的股來做短線操作。這種方式如果操作好了,在炒股過程當中也是可以獲得不少利潤的,但是對於操作者的,技術分析能力要求比較高,需要具備一定的操盤經驗。
風險揭示:本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不構成任何買賣操作,不保證任何收益。如自行操作,請注意倉位控制和風險控制。
D. 大股東買入賣出股票是否要公告
必須的!
大股東買賣股份須知
根據《證券法》的規定,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東,將其持有的該公司的股份在買入後六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六個月內又買入,由此所得收益歸該公司所有。
對於多次買賣的短線交易,有關規則作了最嚴格的限定,即:對於多次買入的,以最後一次買入的時間作為六個月賣出禁止期的起算點;對於多次賣出的,以最後一次賣出的時間作為六個月買入禁止期的起算點。
短線交易違規案例:A公司大股東在股份獲得流通權後,於2007年3-4月間陸續減持公司股份600萬股,但4月末又買入本公司股份100萬股。盡管公司聲稱上述行為系經手人員誤操作所致,但此行為已經構成短線交易,所得收益應劃歸上市公司所有。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買賣股份須知
(一)持股申報及股份轉讓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此類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票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票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
1.個人信息申報
有關規則規定,此類人員應在下列時點或期間內委託上市公司通過證券交易所網站申報其個人信息:
(1)新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公司申請股票初始登記時;
(2)新任董事、監事在股東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通過其任職事項、新任高級管理人員在董事會通過其任職事項後2個交易日內;
(3)現任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其已申報的個人信息發生變化後的2個交易日內;
(4)現任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離任後2個交易日內;
(5)證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時間。
2.可轉讓股份數量的計算方法
在當年沒有新增股份的情況下,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可轉讓本公司股份數量=上年末持有股份數量X25%。
對當年新增股份的處理,有關規則分兩種情況區別對待:因送紅股、轉增股本等形式進行權益分派導致所持股票增加的,可同比例增加當年可減持的數量。因其他原因新增股票的,新增無限售條件股票當年可轉讓25%,新增有限售條件股票不能轉讓,但計入次年可轉讓股票基數。
對當年可轉讓未轉讓的股份,有關規則規定應當計入當年末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總數,該總數作為次年可轉讓股份的計算基數。
計算舉例:B公司某高管2006年末持有本公司股票50000股,2007年1月新增買入本公司股票10000股,根據規定,其2007年可轉讓本公司股票為(50000+10000)X25%=15000股;假設該高管在2007年末賣出本公司股票5000股,則2008年可轉讓股份數量為(60000-5000)X25%=13750股。
超賣股份違規案例:C公司高管於2006年8月上任,未向交易所及結算公司申報個人資料,未申請將其所持本公司20000股股份進行鎖定,2007年5月該高管將股份全部出售,此行為屬於超賣行為,其轉讓股份超過了上年末所持股份的25%。
(二)短線交易的規定
《證券法》第47條規定,此類人員將其持有的該公司的股份在買入後六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六個月內又買入,由此所得收益歸該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會應當收回其所得收益。
短線交易違規案例:D公司高管,於2006年10月―2007年3月間分次買入本公司股份20000股,於2007年6月1日賣出5000股,此行為構成短線交易,因為其最後一次買入時間2007年3月,至賣出時間2007年6月不足六個月,所得收益應劃歸上市公司所有。
(三)對交易禁止期的規定
為避免此類人員利用信息優勢進行內幕交易,牟取不當利益,有關規則明確設定了其買賣本公司股票的禁止期。包括:
(1)上市公司定期報告公告前三十日內;
(2)上市公司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十日內;
(3)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生之日或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後二個交易日內;
(4)證券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期間。
禁止期交易違規案例:E公司2007年3月23日刊登了重大投資的董事會決議公告,擬投資2億元參股某券商,監察信息顯示,該公司某董事於3月21日買入本公司股票20000股,此行為屬於禁止期交易,涉嫌內幕交易。
(四)其他轉讓股票受限的情形
除了任期內減持比例、短線交易和交易禁止期的限制外,有關法規還規定了以下情形此類人員不得轉讓其所持股票:
(1)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
(2)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離職後半年內;
(3)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承諾一定期限內不轉讓並在該期間內的;
(4)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和證券交易所相關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管理層親屬持股的披露問題
有關規則還要求此類人員應當確保下列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不發生因獲知內幕信息而買賣本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種的行為:
(1)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
(2)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3)上市公司的證券事務代表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
(4)中國證監會、深交所或上市公司根據實質重於形式的原則認定的其他與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有特殊關系,可能獲知內幕信息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
上述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買賣本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種的,應在買賣行為發生的2個交易日內,通過上市公司董事會向深交所申報,並在深交所指定網站進行公告。
如何避免違規買賣股份行為的發生
首先,在買賣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前,應知悉《公司法》、《證券法》以及各種規則、指引中關於此類投資者股份持有及轉讓的規定,避免發生短線交易、內幕交易等違法、違規行為;同時應避免誤操作行為的發生。
其次,應當在規定時限內委託公司及時向深交所和結算公司申報其個人身份信息,申請鎖定其所持本公司股份,這樣可以有效地避免超賣行為的發生。
再次,在買賣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前,應當將其買賣計劃以書面方式通知董事會秘書,董事會秘書應當核查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重大事項等進展情況,避免發生禁止期交易的行為。
最後,董秘應牽頭做好本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公司大股東股份管理的宣傳教育工作,提醒本公司大股東和管理層知法、守法,規范交易;同時還應負責做好本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個人信息的申報工作。
E. 當天賣的股票當天再買回來犯法嗎
散戶不違法,但是上市企業高管有另外的規定。
F. 炒股票做短線實際買賣是根據現價操作的嗎
首先股票交易是按上一個交易日 收盤價的上下百分之十 為最高與最低掛單
您如果是買入 就要看賣一到賣五的價格
如果是賣出 就要看買一到買五的價格
比如現在是買入 看賣一是10.00 掛單有5手 賣二是10.01 掛單有15手
想要買入20手 就要掛單在10.01 這樣包括賣一加上賣二 一共20手就買入了
如果只是掛單10.00 那麼只會成交5手 什麼時候有另外掛單在10.00賣出的單子 才可以繼續成交
否則就是以委託的狀態顯示 而並不是成交
另一個問題 做短線 往往是看一兩天的 您說的只是看買一買二 賣一賣二 那就是超短線了
中國市場現在實行的是T+1交易 當日買入的股票 第二個交易日才可以賣出
所以短線至少要做一天 不能當時買 當時就賣 這點需要注意
如果想要做短線 可以在鍵盤上面輸入 m60 看60分鍾的K線 更能把握短線時機
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助到您
G. 短線交易 賣了買買了賣怎麼計算收益
短線交易 賣了買買了賣,如果是連續的操作過程,持倉裡面會自動給你算好。如果不連續,有一天沒有持倉,持倉里的數據就清零了。但是可以在資金流水裡面查看,個該股票的賣出發生金額之和減去買入發生金額之和,就是該股票的盈虧。
H. 在股票中什麼情況是賣出信號什麼是買入信號
賣出信號:當MACD指標中的DIF線和MACD線在0值線以上運行了很長一段時間後,紅色柱狀線構成一頂比一底頂低的雙頂形態時,表明股價的長期上升趨勢可能結束,股價將開始一輪新的中長期下跌行情。
買入信號:KD背離,KD處在低位並形成一底比一底高,股價還繼續下跌,為底背離,是買入信號。KD交叉,以K從下向上與D交叉為例,K上穿D是金叉,為買入信號。
當MACD從負數轉向正數,是買的信號。當MACD從正數轉向負數,是賣的信號。當MACD以大角度變化,表示快的移動平均線和慢的移動平均線的差距非常迅速的拉開,代表了一個市場大趨勢的轉變。
(8)間接買入賣出股票是否構成短線交易擴展閱讀:
研究發現,如今,周K線MACD指標對中長線轉折的判斷的准確性較高,可以作為中長線投資者的首選參考指標。對於長期投資而言,利用這種方法炒股顯然比持有指數基金的投資方法強,對資產能做到更好的增值保值。
經典用法
1、順勢操作---金叉/死叉戰法
就是追漲殺跌,在多頭市場時金叉買入,在空頭市場時死叉賣出。
2、逆市操作---頂底背離戰法
就是逃頂抄底,在頂背離時賣空,在底背離時買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