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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融劵賣出有什麼要求

發布時間: 2021-08-06 05:42:26

⑴ 融資融券標的證券的要求有什麼

融資融券標的證券的要求有什麼?1、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滿3個月;2、融資買入標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於1億股或流通市值不低於5億元,融券賣出標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於2億股或流通市值不低於8億元;3、股票發行公司的股東人數不少於4000人;4、近3個月內日均換手率不低於基準指數日均換手率的20%,日均漲跌幅的平均值與基準指數漲跌幅的平均值的偏離值不超過4個百分點;且波動幅度不超過基準指數波動幅度的500%以上;日均換手率是指過去3個月內標的證券或基準指數每日換手率的平均值。日均漲跌幅是指過去3個月內標的證券或基準指數每日漲跌幅絕對值的平均值。波動幅度是指過去3個月內標的證券或基準指數最高價與最低價之差對最高價和最低價的平均值之比。對於基準指數,在上海交易所是指上證綜合指數,在深圳交易所是指深證綜合指數和中小板指數。5、股票發行公司已完成股權分置改革;6、股票交易未被證券交易所實行特別處理;7、證券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條件。

⑵ 2016年個人股票融券賣出需要什麼門檻

沒什麼門檻,融券不方便。
資產200萬即可。

⑶ 融券賣出概念是什麼意思,做融券需要的條件

融券賣出其實是一種信用業務,對應的是融資買入
客戶開通融資融券需要有50萬的有效資產,且交易時間滿半年。

融券表示,客戶從證券公司借入券源標的賣出,一段時間之後從市場中買入股票還給證券公司。客戶需要從賣出和買入中間掙一個差價(也有可能虧損),但需要付出一定的利息。證券公司通過出讓股票獲取一定的利息收入

融資表示,客戶從證券公司借入資金買入股票,一段時間之後賣出股票或者轉入資金將資金還給證券公司。客戶需要從股票賣出和買入中間掙一個差價(也有可能虧損),但需要付出一定的利息。證券公司通過借出資金獲取一定的利息收入

同時,國內缺乏做空的條件,因此開通融券業務的券商並不多,而且券源也比較少

⑷ 可以融資融券的股票需要什麼條件

《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管理辦法》第十七條第二款規定,客戶融資買入、融券賣出的證券,不得超出證券交易所規定的范圍。《上海證券交易所融資融券交易實施細則》第二十四條及《深圳證券交易所融資融券交易實施細則》第3.2條規定,標的證券為股票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在本所上市交易超過3個月;

(二)融資買入標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於1億股或流通市值不低於5億元,融券賣出標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於2億股或流通市值不低於8億元;

(三)股東人數不少於4000人;

(四)在過去3個月內沒有出現下列情形之一:

1、日均換手率低於基準指數日均換手率的15%,且日均成交金額小於5000萬元;

2、日均漲跌幅平均值與基準指數漲跌幅平均值的偏離值超過4%;

3、波動幅度達到基準指數波動幅度的5倍以上。

(4)股票融劵賣出有什麼要求擴展閱讀:

根據《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試點管理辦法》:

第五條 證券公司申請融資融券業務資格,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經營證券經紀業務已滿3年;

(二)公司治理健全,內部控制有效,能有效識別、控制和防範業務經營風險和內部管理風險;

(三)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2年內未因違法違規經營受到行政處罰和刑事處罰,且不存在因涉嫌違法違規正被證監會立案調查或者正處於整改期間的情形;

(四)財務狀況良好。

(五)客戶資產安全、完整,客戶交易結算資金第三方存管有效實施,客戶資料完整真實;

(六)已建立完善的客戶投訴處理機制,能夠及時、妥善處理與客戶之間的糾紛;

(七)信息系統安全穩定運行,1年未發生因公司管理問題導致的重大事故,融資融券業務技術系統已通過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組織的測試;

(八)有擬負責融資融券業務的高級管理人員和適當數量的專業人員,融資融券業務方案和內部管理制度已通過中國證券業協會組織的專業評價;

(九)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六條 證券公司申請融資融券業務資格,應當向證監會提交下列材料,同時抄報注冊地證監會派出機構:

(一)融資融券業務資格申請書;

(二)股東會(股東大會)關於經營融資融券業務的決議;

(三)融資融券業務方案、內部管理制度文本和按照本辦法第十一條制定的選擇客戶的標准;

(四)負責融資融券業務的高級管理人員與業務人員的名冊及資格證明文件;

(五)中國證券業協會出具的關於融資融券業務方案和內部管理制度已通過專業評價的證明文件;

(六)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構出具的關於融資融券業務技術系統已通過測試的證明文件;

(七)證監會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證券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經營管理的主要負責人應當在融資融券業務資格申請書上簽字,承諾申請材料的內容真實、准確、完整,並對申請材料中存在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和重大遺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七條 證監會派出機構應當自收到本辦法第六條規定的申請材料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對申請人是否符合本辦法第五條第(二)、(四)、(五)、(六)項規定以及其信息系統的運行狀況進行現場核查,向證監會出具是否同意申請人開展融資融券業務的書面意見。

證監會依照法定程序和本辦法規定的條件,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人。

第八條 獲得批準的證券公司應當按照規定,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業務范圍的變更登記,向證監會申請換發《經營證券業務許可證》。

取得證監會換發的《經營證券業務許可證》後,證券公司方可開展融資融券業務。

⑸ 辦理融資融券需要什麼條件

辦理融資融券的條件由證券公司各自製定具體標准。一般為從事證券交易的時間連續過半年,交易結算資金納入第三方存管,有證券投資經驗,具有風險承擔能力等。

根據《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管理辦法》

第十一條 證券公司在向客戶融資、融券前,應當辦理客戶徵信,了解客戶的身份、財產與收入狀況、證券投資經驗和風險偏好,並以書面和電子方式予以記載、保存。

對未按照要求提供有關情況、在本公司及與本公司具有控制關系的其他證券公司從事證券交易的時間連續計算不足半年、交易結算資金未納入第三方存管、證券投資經驗不足、缺乏風險承擔能力或者有重大違約記錄的客戶,以及本公司的股東、關聯人,證券公司不得向其融資、融券。

前款所稱股東,不包括上市證券公司僅持有5%以下上市流通股份的股東。

證券公司應當制定符合本條第二款規定的選擇客戶的具體標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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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戶流程

第一步:投資者需確定擬開戶的證券公司及營業部是否具有融資融券業務資質

證券公司開展融資融券業務試點,必須經中國證監會的批准;未經證監會批准,任何證券公司不得向客戶融資、融券,也不得為客戶與客戶、客戶與他人之間的融資融券活動提供任何便利和服務。而且,證券公司對其下屬營業部開展融資融券業務也有資格規定,不一定所有營業部都可辦理融資融券業務。

第二步:投資者需確定自身是否符合證券公司融資融券客戶條件

融資融券業務對投資者的資產狀況、專業水平和投資能力有一定的要求,證券公司出於適當性管理的原則,將對申請參與融資融券業務的投資者進行初步選擇。

投資者在辦理融資融券業務開戶手續前,需評估、確定自身是否滿足證券公司的融資融券客戶選擇標准。

第三步:投資者需通過證券公司總部的徵信

證券公司在向客戶融資、融券前,將對申請融資融券業務的投資者進行徵信,了解客戶的身份、財產與收入狀況、證券投資經驗和風險偏好,並以書面和電子方式予以記載、保存。

證券公司將根據投資者提交的申請材料、資信狀況、擔保物價值、履約情況、市場狀況等因素,綜合確定投資者的信用額度。

第四步:投資者需與證券公司簽訂融資融券合同、風險揭示書等文件

投資者與證券公司簽訂融資融券合同前,應當認真聽取證券公司相關人員講解業務規則、合同內容,了解融資融券業務規則和風險,並在融資融券合同和風險揭示書上簽字確認。投資者只能與一家證券公司簽訂融資融券合同,向其融入資金和證券。

第五步:投資者在開戶營業部開立信用證券賬戶與信用資金賬戶

⑹ 融券賣出股票的申報價格有什麼規定嗎

融券賣出的委託價格不能超過當前價格

⑺ 融資買入是什麼意思融券賣出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嗎

融資買入:

融資買入就是投資者以資金或證券作為質押,向券商借入資金用於買進股票。客戶以凈資產(如現金、股票、期貨、期權多頭等)質押給盈透,按一定比例融資,既可以融資主貨幣,也能融資其他貨幣。

融券賣出注意事項:

1、IB不能「部分融資」,如凈資產1萬美元,不能只以5,000美元以質押並融資5,000美元,而必須是:消耗所有本金後,才可開始融資。融資買入直接交易就行,無需開通。如本金1萬融資1萬美金,則直接操作買入價值2萬美元的等值股票即可(注意強平風險)。

2、美股不同股票標的日內一般是3-4倍(含本金)杠桿,港股一般3.2倍左右;美國東部時間15:50務必將杠桿降低至2倍,保證SMA(隔夜風控值)大於0,否則可能會在下一次開盤時,引發強平。

(7)股票融劵賣出有什麼要求擴展閱讀:

融資買股票的風險

融資融券業務具有一定的杠桿構成,損益相應擴大,當虧損達到一定程度時,存在強制清算風險,因此融資融券交易的風險大於一般證券交易。從事融資融券交易的投資者必須充分認識到風險的承受能力,不僅要有盈利翻番的概念,還要有虧損可能更大的概念。

投資者進入保證金交易的門檻相對較高,開戶時間超過6個月,資產超過50萬元。實際上融資炒股的風險還是很多的,除了有股市固有的風險外,融資行為本身也是有風險的,因為融資是需要出利息的,這個利息無論是賺了還是虧了都需要支付。

⑻ 股市中融資融券的條件是什麼

股市中融資融券的條件是:1.從事證券交易滿半年;2.最近20個交易日的日均證券類資產不低於50萬(含50萬);證券類資產包含普通帳戶的現金、股票、債券、基金以及證券公司資產管理計劃(如監管有另行規定,按監管規定為准);3.風險測評結果須為積極型/進取型,且測評時間在兩年以內;4.非本公司的股東和關聯人。(不包括僅持有本公司5%以下流通股份的股東);5.不在公司信用業務「黑名單」庫內的個人或機構;6.不為法律法規禁止參與融資融券業務的個人或機構;7.未有其他不適合開展融資融券業務的情況。8.本公司融資融券業務准入條件以證監會要求為准,若最新監管要求有更新,以監管公布條件為准;

⑼ 股票賣出條件是什麼

股票賣出的條件有三個:

第一:賺錢的時候,什麼時候賣出都是正確的;

第二:形成下跌趨勢的時候,一定要賣出;

第三:股票放出天量之時,就是必須賣出之時;

第四:股票出現重大問題的,存在退市風險的。

只要達到以上三大條件之一的股票一定要賣出,下面進行詳細分析:

(4)股票出現重大問題

遇到這種問題股及時賣出的目的就是為了避免踩雷,炒股最可怕的就是踩雷,碰到雷股將會讓自己產生重大損失,這類股票堅決賣出,絕對不留戀。

比如某股票存在退市風險,存在財務造假,以及其他重大違規行為,將會被重大處罰,或者面臨退市風險,這類股票一定要遠離。

根據股票市場,以及實盤操作經驗總結了當股票出現以上四種情況之時,這類股票就是一定要賣出,形成賣出股票的最低底線,現在總結分享出來給大家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