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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股票賣出營業稅稅率

發布時間: 2021-07-28 04:37:48

『壹』 公司買賣股票需要交營業稅嗎

根據2008年11月5日國務院第34次常務會議修訂通過的營業稅暫行條例,第五條第四項:外匯、有價證券、期貨等金融商品買賣業務,以賣出價減去買入價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根據實施細則第十八條 條例第五條第(四)項所稱外匯、有價證券、期貨等金融商品買賣業務,是指納稅人從事的外匯、有價證券、非貨物期貨和其他金融商品買賣業務。

再對比舊的實施細則第三條 條例第五條第(五)項所稱外匯、有價證券、期貨買賣業務,是指金融機構(包括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從事的外匯、有價證券、期貨買賣業務。 條例第五條第(五)項所稱期貨,是指非貨物期貨。貨物期貨不徵收營業稅。

由原來強調是金融機構從事外匯、有價證券、期貨買賣到現在部論身份,只要從事了外匯、有價證券、期貨等金融商品買賣業務就應繳交營業稅。

『貳』 急,公司股票買賣徵收營業稅的依據是什麼

比如市場有兩個人在賣燒餅,燒餅甲和燒餅乙,他們的燒餅一樣多,都是每張一元錢,可是他們的生意並不好,倆個人站了半天都沒有人買,他們覺得很無聊。於是甲對乙說 乾脆咱玩個游戲吧,乙說好啊。
故事開始了
甲花一元錢買了乙一張燒餅,乙花一元錢買了甲一張燒餅,現金交付。
甲再花二元錢買了乙一張燒餅,乙花二元錢買了甲一張燒餅,現金支付。
甲又花三元錢買了乙一張燒餅,乙花三元錢買了甲一張燒餅,現金支付。

於是在整個市場的人看來燒餅價格飛漲,以及不一會就漲到了每張燒餅60元。
但只要甲和乙手上的燒餅一樣多,那麼誰都沒有賺錢,誰也沒有虧錢,但他們重估以後的資產都增值了,甲乙擁有高出過去好多倍的財富,他們身價提高了很多,市值增加了很多。

這個時候路人丙路過,一個小時前路過的時候知道燒餅一元一個,現在發現是60元一個,他很驚訝。

又一個小時後,路人丙發現燒餅的價格是100元一個,他更驚訝了。

再過一個小時後,路人丙發現燒餅已經是120元一個了,他毫不猶豫的買了一個,因為他確信燒餅的價格還會漲,價格上還有空間,並且有人給出200元的目標價。

在路人丙的示範效應下,接下來買燒餅的人越來越多,參與買賣的也人越來越多,燒餅的價格節節攀升,所有人都非常好奇,因為很奇怪:所有人都沒有虧錢。

這個時候,你可以想見,甲和乙誰手上的燒餅少,即誰的資產少,誰就真正的賺錢了。參與購買的人,誰手上沒燒餅了,誰就真正賺錢了,而且賣了的人都很後悔--因為燒餅的價格還在飛快的漲。

那誰虧錢了呢?a

答案是:誰也沒有虧錢,因為很多出高價購買燒餅的人手上持有大家公認的優質資產--燒餅,而燒餅顯然比現金好,現金存銀行能有多點利息啊?哪比得上價格飛漲的燒餅啊?甚至大家一致認為市場燒餅供不應求,可不可以買燒餅期貨啊?於是出現了認購權證。

有人問了:買燒餅永遠不會虧錢嘛?看樣子是的,但這個世界就那麼奇怪,突然市場上來了個叫李子的,李子曰:有虧錢的時候,那哪一天大家會虧錢呢?

如果一:市場上來了個物價部門,他認為燒餅的定價應該是每個一元。(監管)

如果二:市場出現了很多做燒餅的,而且價格就是每個一元。(同樣題材)

如果三:市場出現了很多可供玩這種游戲的商品。(發行)

如果四:大家突然發現這不過是個燒餅!(價值發現)

如果五:沒有人再願意玩互相買賣的游戲了!(真相大白)

如果有一天,任何一個現象出現了,那麼這一天,有燒餅的人就虧錢了,那誰賺了錢呢?就是最少佔有燒餅的人。

這個賣燒餅的故事非常簡單,人人都覺得高價買燒餅的人是傻瓜,但我們再回首看看我們所在的證券市場的人們吧。這個市場的有些所謂的資產重估,資產注入何嘗不是這樣?在ROE高企,資產有高溢價下的資產注入,和賣燒餅的原理其實一樣,誰最少的佔有資產,誰就是賺錢的人,誰就是獲得高收益的人。

所以作為一個投資人,要理性的看待資產重估和資產注入,忽悠別人不要忽悠自己,尤其不要忽悠自己的錢。

在高ROE下的資產注入,尤其是券商借殼上市,增發購買大股東的資產,增發類的房地產等等資產注入,一定要把眼睛擦亮,慎重再慎重。

因為,你很可能成為一個持有高價燒餅的路人。

『叄』 股票賣出時產生的稅費如何計算

股票賣出產生的稅費有三部分:
1.印花稅0.1%。
2.傭金0.1%-0.3%,根據你的證券公司決定,但是傭金最低收取標準是5元。比如你買了1000元股票,實際傭金應該是3元,但是不到5元都按照5元收取。
3.過戶費(僅僅限於滬市),每1000股收1元,不足的也按1000股收。

『肆』 請問作為企業的股票價差,營業稅的稅率是多少,如何計算

企業買賣上市公司股票差價目前免徵營業稅,只有銀行業要對此差價繳納5%營業稅.

『伍』 企業買賣股票是否要繳納營業稅

咨詢熱線ZI XUN RE XIAN

您好,南京某企業生意不斷擴大,今年2月份成功上市,那麼請問企業買賣股票是否要繳納營業稅呢?

專業解答

公司買賣股票應繳納營業稅。《營業稅暫行條例》第五條規定,納稅人的營業額為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但是有以下情形除外:其中第(四)項規定,外匯、有價證券、期貨等金融商品買賣業務,以賣出價減去買入價後的余額為營業額。《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八條規定,條例第五條第(四)項所稱外匯、有價證券、期貨等金融商品買賣業務,是指納稅人從事的外匯、有價證券、非貨物期貨和其他金融商品買賣業務。《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金融商品買賣等營業稅若干免稅政策的通知》第一條規定,對個人(包括個體工商戶及其他個人,下同)從事外匯、有價證券、非貨物期貨和其他金融商品買賣業務取得的收入暫免徵收營業稅。

『陸』 請問賣出100W股票,營業稅怎麼算

首先,不知道你說的是100W股還是市值100W
如果是市值100W,需要付出:印花稅1000000/1000=1000塊,手續費(費率未知,此處按國家最高水平計算)1000000/1000*3=3000塊,一共4000元
如果是100W股,把它摺合成市值,再按以上計算,其中手續費的費率需要和你的營業部聯系查看你的費率,不過如果你沒有申請過調低,那麼肯定是國家規定的上限千分之三,畢竟這種只看貨不講價的客戶不坑白不坑(話白了點,不過是實話)。

『柒』 股票買賣需要交多少的稅

股票買賣需要交的稅費如下:

1、印花稅:成交金額的1‰ 。2008年9月19日至今由向雙邊徵收改為向出讓方單邊徵收。受讓者不再繳納印花稅。投資者在買賣成交後支付給財稅部門的稅收。上海股票及深圳股票均按實際成交金額的千分之一支付,此稅收由券商代扣後由交易所統一代繳。債券與基金交易均免交此項稅收。

2、證管費:成交金額的0.002%雙向收取。

3、證券交易經手費:A股,按成交金額的0.00487%雙向收取;B股,按成交額0.00487%雙向收取;基金,上海證券交易所按成交額雙邊收取0.0045%,深圳證券交易所按成交額0.00487%雙向收取;權證,按成交額0.0045%雙向收取。

4、過戶費:這是指股票成交後,更換戶名所需支付的費用。根據中國登記結算公司的發文《關於調整A股交易過戶費收費標准有關事項的通知》,從2015年8月1日起已經更改為上海和深圳都進行收取,此費用按成交金額的0.02‰收取。

5、券商交易傭金:最高不超過成交金額的3‰,最低5元起,單筆交易傭金不滿5元按5元收取。

(7)單位股票賣出營業稅稅率擴展閱讀:

股票買賣稅費的相關規定:

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從2012年9月1日起再次降低A股證券交易經手費收費標准,上交所由按成交金額0.087‰雙向收取,下調至按成交金額0.0696‰雙向收取;深交所由現行的按交易額0.087‰收取下調為按交易額0.0696‰收取。

2015年7月1日,為進一步降低投資者交易成本,滬、深證券交易所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經研究,擬調低A股交易結算相關收費標准。

滬、深證券交易所收取的A股交易經手費由按成交金額0.0696‰雙邊收取調整為按成交金額0.0487‰雙邊收取,降幅為30%。收取的B股交易經手費由按成交金額0.301‰雙邊收取調整為按成交金額0.0487‰雙邊收取。

在0.0487‰中,0.00974‰轉交投資者保護基金,0.03896‰為交易所收費。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收取的A股交易過戶費由目前滬市按照成交面值0.3‰雙向收取、深市按照成交金額0.0255‰雙向收取,一律調整為按照成交金額0.02‰雙向收取。按照近兩年市場數據測算,降幅約為33%。

同時,滬股通交易過戶費收費標准由原「按成交股份面值的0.6‰元 人民幣計收」修改為「按成交金額0.02‰元人民幣計收」,此收費標准2015年8月1日起正式實施。

『捌』 公司買賣股票需要交營業稅嗎

咨詢熱線ZI XUN RE XIAN
您好,南京某企業生意不斷擴大,今年2月份成功上市,那麼請問企業買賣股票是否要繳納營業稅呢?
專業解答
公司買賣股票應繳納營業稅。《營業稅暫行條例》第五條規定,納稅人的營業額為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但是有以下情形除外:其中第(四)項規定,外匯、有價證券、期貨等金融商品買賣業務,以賣出價減去買入價後的余額為營業額。《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八條規定,條例第五條第(四)項所稱外匯、有價證券、期貨等金融商品買賣業務,是指納稅人從事的外匯、有價證券、非貨物期貨和其他金融商品買賣業務。《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金融商品買賣等營業稅若干免稅政策的通知》第一條規定,對個人(包括個體工商戶及其他個人,下同)從事外匯、有價證券、非貨物期貨和其他金融商品買賣業務取得的收入暫免徵收營業稅。

『玖』 公司和個人轉讓股票繳納營業稅嗎

自2009年1月1日起,所有單位納稅人從事買賣股票業務的,應徵收營業稅;個體工商戶及其他個人買賣股票業務的收入,免徵營業稅。
具體規定:
股票買賣業務屬於金融商品買賣業務范圍
1.營業稅稅目注釋(試行稿)第三條將轉讓外匯、有價證券或非貨物期貨的所有權的行為統稱為金融商品轉讓,歸入「金融保險業」 稅目。
2.《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金融保險業營業稅申報管理辦法〉》(國稅發〔2002〕9號)第七條規定,金融商品轉讓,指轉讓外匯、有價證券或非貨物期貨的所有權的行為,包括股票轉讓、債券轉讓、外匯轉讓、其他金融商品轉讓。
3.《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16號)第三條第(九)項規定,金融商品范圍包括「股票、債券、外匯及其他金融商品」。
根據上述稅收法規、規章的規定,現行稅法已明確:股票買賣(轉讓)業務屬於營業稅征稅范圍,稅目為金融保險業——金融商品轉讓。
從2009年開始股票買賣業務應徵收營業稅
2009年開始實施的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國務院第540號令)第五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第52號令)第十八條規定,納稅人從事的外匯、有價證券、期貨等金融商品買賣業務,以賣出價減去買入價後的余額為營業額,計算繳納營業稅,所稱外匯、有價證券、期貨等金融商品買賣業務,指納稅人從事的外匯、有價證券、非貨物期貨和其他金融商品買賣業務。
至此,買賣金融商品應稅行為適用主體由「金融機構」擴大到「所有單位或者個人」,適用范圍增加了「其他金融商品」。修訂後的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所有納稅人買賣金融商品均應徵收營業稅,取消了原來非金融機構和個人買賣金融商品不徵收營業稅的規定。因此,從2009年開始,單位和個人納稅人的股票買賣業務,均應徵收營業稅。
個人買賣股票業務暫免徵收營業稅
綜合考慮我國資本交易市場的現狀,國家財稅主管部門相應出台了對股票買賣業務的免稅規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金融商品買賣等營業稅若干免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111號)規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對個人(包括個體工商戶及其他個人)從事股票買賣業務取得的收入,暫免徵收營業稅。
綜合以上規定,自2009年1月1日起,所有單位納稅人從事買賣股票業務的,應徵收營業稅;個體工商戶及其他個人買賣股票業務的收入,免徵營業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