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股票。買100手,賣100手。是不是換手率是200手。謝謝一定採納。
一隻股票,有買入方,必有賣出方。買入的數量,等於賣出的數量。換手率,僅僅指買入或賣出單方的數量,不是指買方加賣方的數量,這樣就重復計算了。
Ⅱ 我買了100手股票,對方賣給我100手股票。我們的成交量是100手+100手=200手嗎還是說成交量就是100手
首先要弄清楚100手還是100股
100手=10000股
其次,成交量就是100不會是100+100,所謂成交得是買100對應賣100才算成交,所以就是100
關於傭金,如果你的傭金=成交金額*傭金費率計算後小於5元,統一按5元收取。因此如果你算的傭金是2.5元,那麼會收5元的,是正常的。
如果不是這些問題導致你的雙倍傭金,那就得找你的券商去問問了。
Ⅲ 手裡有200股 成本10塊 今天15塊又買了200股 如果今天把以前的200股賣了 成本是多少賣的還是10塊嗎
不是,每次買賣股票都會重新計算1次。
10塊買入200股,成本價10(忽略手續費,實際上會多幾分錢),
15再買入200股,成本價12.50,
最後你再賣出200股,賣出的價格會再次影響成本價,如果高於15塊,
成本價將下降到10塊以下,(忽略手續費)。
Ⅳ 為什麼我的股票委託賣出的是200股,卻只成交了18股
股票委託賣出的是200股,卻只成交了18股,過會兒,就會全部成交的。
股票的最小交易單位是1手,100股。但由於分紅、轉增會出現小於100股的情況。只成交18股,是該買家前面買了82手,現在這個掛單中只要18手就滿100股了。剩下的182股,也會成交的。
股票成交原則:
1.價格優先原則:價格優先原則是指較高買進申報優先滿足於較低買進申報,較低賣出申報優先滿足於較高賣出申報;同價位申報,先申報者優先滿足。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和板牌競價時,除上述的的優先原則外,市價買賣優先滿足於限價買賣。
2.成交時間優先順序原則:這一原則是指:在口頭唱報競價,按中介經紀人聽到的順序排列;在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時,按計算機主機接受的時間順序排列;在板牌競價時,按中介經紀人看到的順序排列。股票成交原則在無法區分先後時,由中介經紀人組織抽簽決定。
3.成交的決定原則:這一原則是指:在口頭唱報競價時,最高買進申報與最低賣出申報的價位相同,即為成交。在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時,除前項規定外,如買(賣)方的申報價格高(低)於賣(買)方的申報價格,採用雙方申報價格的平均中間價位;如買賣雙方只有市價申報而無限價申報,採用當日最近一次成交價或當時顯示價格的價位。
Ⅳ 股票中填買入200是200股還是200手
1手是100,200就是2手
Ⅵ 同樣的200手,為什麼有些股票一次性就能賣出,而有些股票需要分3次賣出呢
喜歡怎樣賣是自己的事
Ⅶ 股票交易裡面通常說成交多少多少「手」,這一「手」是指多少股
A股裡面,多少股就只是指多少數量的意思,100股,200股。
而手數是指1手=100股,2手=200股。
港股裡面,一般是指1手為1000股,3手就3000股。
大多數股市1手=100股
交易的時候會出現這種情況:比如委託買100,但是發現只買了98股,賣出的時候只要選擇「全部賣出」就可以了
Ⅷ 一隻股票,買單上一有200手以上時,就有賣單來滿足,股價處於相對低位,這是什麼原因啊是在出貨嗎
你問的問題太片面。。。首先,你要看這只股票的股本結構是怎麼樣的,主要看流通股,如果流通股才不到3個億,股價又低,那流通市值就比較小。再看換手率,如果此前換手一直不高,那如果頻繁的出現200手或以上的成交,那隻能證明此股開始有資金在積極操作。
總的來說,僅憑你說的條件,沒法判斷主力的意圖
Ⅸ 股票交易中100手、200手中的「手」表示的是什麼單位
1手代表100股,100手就是10000股的意思
股票是股份公司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每支股票背後都有一家上市公司。同時,每家上市公司都會發行股票的。
同一類別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權是相等的。每個股東所擁有的公司所有權份額的大小,取決於其持有的股票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的比重。
股票是股份公司資本的構成部分,可以轉讓、買賣或作價抵押,是資本市場的主要長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還其出資
Ⅹ 股票交易中,盤面賣1--賣5都掛同一數量(如都是200手),代表什麼意思
誰賣的股價低就把誰的股票放在前面,賣一,賣五隻代表賣家,沒什麼特殊含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