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股票價格鎖定問題
一般交易軟體都會自動五檔匹配,買一為10塊,就算你賣9.96也會匹配的,成交價比你的委託價要高,實際賣出價格為10塊。
⑵ 交易軟體中,如果要買入某股票,有個「鎖定賣價一」的選項,這樣是不是能夠很快的成交
軟體的鎖定價格功能其實就是一個限價委託。在您「鎖定賣一價」,並委託之後,價格就限定為該價格,並且不會隨市場變化發生變化。鎖定與未鎖的區別在於:對著賣一價格點擊「閃電買入/閃電賣出」時,如果未鎖,委託出去的價格就是點擊「閃電買入/閃電賣出」時賣一的即時價格;如果「鎖定賣一」,則以你之前所鎖定的價格作委託價(此時可能要滯後一些)。比如對於某隻股
你設鎖定時的賣一價為9,而即時賣一價為8.5,此時若未鎖定,你在用閃電賣出指令時委託價就是8.5,會即時成交;若鎖定了,則你用「閃電賣出」指令時委託價為9,不會即時成交,只有股價達到9時才會成交。
假設行情急劇變化,價格變化較快,此時鎖定賣一價格,就可以隨著行情變化作出適當的委託,而不是停留在剛才的「賣一」價格上。現在交易軟體無法實現讓申報價時刻緊跟盤中的賣一價。如果急需成交,可在連續競價階段採用市價委託方式進行委託。鎖定買一價的道理也是一樣的。
同理,「鎖定賣二價,賣三......」和「鎖定買二價,買三......」也是這樣用。
如果明白了請給個最佳。
⑶ 股票中買賣鎖定下浮是什麼意思
軟體的鎖定價格功能其實就是一個限價委託。在您「鎖定賣一價」,並委
托之後,價格就限定為該價格,並且不會隨市場變化發生變化。鎖定與未
鎖的區別在於:對著賣一價格點擊「閃電買入/閃電賣出」時,如果未鎖,
委託出去的價格就是點擊「閃電買入/閃電賣出」時賣一的即時價格;如果
「鎖定賣一」,則以你之前所鎖定的價格作委託價(此時可能要滯後一些
)。
比如對於某隻股 你設鎖定時的賣一價為5,而即時賣一價為4.5,此時若
未鎖定,你在用閃電賣出指令時委託價就是4.5,會即時成交;若鎖定了,
則你用「閃電賣出」指令時委託價為5,不會即時成交,只有股價達到5時
才會成交。 假設行情急劇變化,價格變化較快,此時鎖定賣一價格,就可
以隨著行情變化作出適當的委託,而不是停留在剛才的「賣一」價格上。
再比如「鎖定賣一,下浮3分」,鎖定賣一就是按照賣一的價格成交,例如
說現在賣一是5,100手,你鎖定賣一300手的話,就是5成交100手,剩下
200手按照新的賣一成交。下浮3分就是掛單按照當前成交價下浮3分錢。
同理,「鎖定賣二價,賣三......」和「鎖定買二價,買三......」也是
這樣用。
⑷ 股票買入指令按照鎖定賣五價下達後,成交是按市價還是賣五價
按市價來成交的。
如果你資金夠多,買入的數量足夠大,就會把賣1檔、賣2檔,直至賣5檔的股票全部吃掉,外加即時賣單也一起吃掉,成交的價格是市價。
⑸ 股票買賣軟體里價格和數量有個鎖字,是啥意思如果不點那個鎖字,會出現啥情況
是交易軟體的一種固定交易設定,如果不做修改,會以設定的價格和數量來進行委託買賣!建議你直接取消設定。根據實際需要填寫數據,以防發生高買低賣的風險!
⑹ 買賣股票時價格欄右邊的「鎖」是什麼意思
鎖正常是鎖定價格
是交易軟體的一種固定交易設定,如果不做修改,會以設定的價格和數量來進行委託買賣!建議你直接取消設定。根據實際需要填寫數據,以防發生高買低賣的風險!
⑺ 股票如何買入,鎖定價格與不鎖定賣一、賣二……賣五等等,什麼意思
鎖定價格的意思是你出什麼價就是什麼價格,但不保障能成交,比如你出10元買要賣一價位,但是10元價位的賣單被別人搶一步買光,你的買單就掛在那裡等待新的10元賣單才能成交,不鎖定賣一、賣二意思是價格跟隨股票市場變化而出單。
⑻ 股票買入、賣出時顯示鎖定是什麼原因
1、股票買入或賣出時會顯示鎖定是因為還沒有最終成交,只是委託買進或者賣出了。而且當天買入的股票是無法當天賣出的,要次日才能賣出。
2、股票鎖定就是股票在一個期限內不能上市交易和轉讓。鎖定的原因有多種。如上市公司高層管理人員持有的股票、新股上市時戰略投資者購買的股票、抵押貸款的股票、被法院凍結的股票等等。
⑼ 賣股票時,價格和數量後面有個鎖字,作用是什麼
當天買進的股票,不能當天出售,得等到第二天開市以後才可以賣,這就是「T+1」交易制度。
⑽ 賣股票的時候,旁邊有一個鎖定買一價買二價等等,我想知道假如我急著賣是不是可以鎖定
賣股票的時候,旁邊有一個鎖定買一價買二價等等,假如急著賣是可以鎖定,可以自己進行限價委託。
要想快點賣出的方法:掛跌停價。
實際成交的不是跌停價,而是股票的即時價格或買一價格。這是股票成交原則中的價格優先原則。
股票成交原則:
1.價格優先原則:價格優先原則是指較高買進申報優先滿足於較低買進申報,較低賣出申報優先滿足於較高賣出申報;同價位申報,先申報者優先滿足。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和板牌競價時,除上述的的優先原則外,市價買賣優先滿足於限價買賣。
2.成交時間優先順序原則:這一原則是指:在口頭唱報競價,按中介經紀人聽到的順序排列;在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時,按計算機主機接受的時間順序排列;在板牌競價時,按中介經紀人看到的順序排列。股票成交原則在無法區分先後時,由中介經紀人組織抽簽決定。
3.成交的決定原則:這一原則是指:在口頭唱報競價時,最高買進申報與最低賣出申報的價位相同,即為成交。在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時,除前項規定外,如買(賣)方的申報價格高(低)於賣(買)方的申報價格,採用雙方申報價格的平均中間價位;如買賣雙方只有市價申報而無限價申報,採用當日最近一次成交價或當時顯示價格的價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