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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東賣出股票壓低股價再買回要發公告

發布時間: 2021-07-18 14:42:12

『壹』 如果上市公司大股東發布擬減持公告,散戶該不該立即賣出該股票為什麼

大家對於大股東減持,肯定是恨之入骨,往往感覺大股東高位套現坑害散戶投資者,市場把大股東減持稱為市場利空,那麼上市公司發布減持公告後,散戶該不該立馬賣出股票呢,下面說說我的觀點。

感覺寫的好的點個贊呀,歡迎大家關注。

『貳』 股東公告減持次日股票一定要跌么

不一定。一般來說,大股東減持股票對二級市場的股價是利空,但也不一定都會導致減持公告第二天股價一定會跌。原因很簡單:

一、減持的時間是之前的事了;

二、如果股票已經被控盤,那麼減持消息往往會促使主力借機吸籌;

三、如果減持的時候股價在低位,而目前股價處於上漲過程中,則很難再跌。

上交所規定:即當買入股份比例首次達到5%時,必須暫停買入行為,並及時履行報告和公告義務。

在上述報告、公告的期限內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份;對於持股比例已達5%以上的投資者,股份每增加或減少5%,均應及時履行報告和信息披露義務,在報告期及報告後兩日內不得再進行買賣。

由於大小非持有的股份幾乎為零成本,而流通股的二級市場價格已炒到很高,一旦股市逆轉,大小非們便會不擇手段止盈。因此,在新的政策和措施出台之前,中小散戶應研究大小非減持的新特點。

上市公司主要流通股股東符合《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轉讓指導意見》的股票賣出行為,並及時做出信息披露。普通投資者不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股市或中國股市一般指中國大陸在「改革開放」後的股市,有時包含香港聯交所的股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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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流程

一、堅決迴避基金重倉的高價股。

股價越高,大小非減持慾望越強。譬如減持壓力較大的浦發等銀行股遭基金瘋狂「空襲」,中小散戶應躲進「防空洞」,買入一季報大幅預增的低價股。這類股票業績剛剛走出低谷,大小非不僅不會拋,可能還會逢低買入,所以有可能走出獨立行情。

二、買入已經全流通的股票。

譬如像股改第一批的三一重工等,全流通,大小非想減持的早已在6000點高位拋光了,更多的是考慮在低位回補。當然,前提是上市公司業績呈增長勢態。

三、買入脫胎換骨的重組股或更名摘帽的ST股

ST股沒有大小非減持之虞,重組時,股權剛剛經過了置換,大股東不會再去減持;ST公司股改較晚,離減持時日尚早;ST股價低,大多跌破了發行價、配股價和增發價,在大股東成本之下,大股東想減持都下不了手。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減持

『叄』 大股東買入賣出股票是否要公告

必須的!
大股東買賣股份須知
根據《證券法》的規定,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東,將其持有的該公司的股份在買入後六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六個月內又買入,由此所得收益歸該公司所有。
對於多次買賣的短線交易,有關規則作了最嚴格的限定,即:對於多次買入的,以最後一次買入的時間作為六個月賣出禁止期的起算點;對於多次賣出的,以最後一次賣出的時間作為六個月買入禁止期的起算點。
短線交易違規案例:A公司大股東在股份獲得流通權後,於2007年3-4月間陸續減持公司股份600萬股,但4月末又買入本公司股份100萬股。盡管公司聲稱上述行為系經手人員誤操作所致,但此行為已經構成短線交易,所得收益應劃歸上市公司所有。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買賣股份須知
(一)持股申報及股份轉讓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此類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票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票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
1.個人信息申報
有關規則規定,此類人員應在下列時點或期間內委託上市公司通過證券交易所網站申報其個人信息:
(1)新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公司申請股票初始登記時;
(2)新任董事、監事在股東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通過其任職事項、新任高級管理人員在董事會通過其任職事項後2個交易日內;
(3)現任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其已申報的個人信息發生變化後的2個交易日內;
(4)現任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離任後2個交易日內;
(5)證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時間。
2.可轉讓股份數量的計算方法
在當年沒有新增股份的情況下,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可轉讓本公司股份數量=上年末持有股份數量X25%。
對當年新增股份的處理,有關規則分兩種情況區別對待:因送紅股、轉增股本等形式進行權益分派導致所持股票增加的,可同比例增加當年可減持的數量。因其他原因新增股票的,新增無限售條件股票當年可轉讓25%,新增有限售條件股票不能轉讓,但計入次年可轉讓股票基數。
對當年可轉讓未轉讓的股份,有關規則規定應當計入當年末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總數,該總數作為次年可轉讓股份的計算基數。
計算舉例:B公司某高管2006年末持有本公司股票50000股,2007年1月新增買入本公司股票10000股,根據規定,其2007年可轉讓本公司股票為(50000+10000)X25%=15000股;假設該高管在2007年末賣出本公司股票5000股,則2008年可轉讓股份數量為(60000-5000)X25%=13750股。
超賣股份違規案例:C公司高管於2006年8月上任,未向交易所及結算公司申報個人資料,未申請將其所持本公司20000股股份進行鎖定,2007年5月該高管將股份全部出售,此行為屬於超賣行為,其轉讓股份超過了上年末所持股份的25%。
(二)短線交易的規定
《證券法》第47條規定,此類人員將其持有的該公司的股份在買入後六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六個月內又買入,由此所得收益歸該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會應當收回其所得收益。
短線交易違規案例:D公司高管,於2006年10月―2007年3月間分次買入本公司股份20000股,於2007年6月1日賣出5000股,此行為構成短線交易,因為其最後一次買入時間2007年3月,至賣出時間2007年6月不足六個月,所得收益應劃歸上市公司所有。
(三)對交易禁止期的規定
為避免此類人員利用信息優勢進行內幕交易,牟取不當利益,有關規則明確設定了其買賣本公司股票的禁止期。包括:
(1)上市公司定期報告公告前三十日內;
(2)上市公司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十日內;
(3)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生之日或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後二個交易日內;
(4)證券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期間。
禁止期交易違規案例:E公司2007年3月23日刊登了重大投資的董事會決議公告,擬投資2億元參股某券商,監察信息顯示,該公司某董事於3月21日買入本公司股票20000股,此行為屬於禁止期交易,涉嫌內幕交易。
(四)其他轉讓股票受限的情形
除了任期內減持比例、短線交易和交易禁止期的限制外,有關法規還規定了以下情形此類人員不得轉讓其所持股票:
(1)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
(2)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離職後半年內;
(3)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承諾一定期限內不轉讓並在該期間內的;
(4)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和證券交易所相關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管理層親屬持股的披露問題
有關規則還要求此類人員應當確保下列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不發生因獲知內幕信息而買賣本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種的行為:
(1)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
(2)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3)上市公司的證券事務代表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
(4)中國證監會、深交所或上市公司根據實質重於形式的原則認定的其他與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有特殊關系,可能獲知內幕信息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
上述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買賣本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種的,應在買賣行為發生的2個交易日內,通過上市公司董事會向深交所申報,並在深交所指定網站進行公告。
如何避免違規買賣股份行為的發生
首先,在買賣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前,應知悉《公司法》、《證券法》以及各種規則、指引中關於此類投資者股份持有及轉讓的規定,避免發生短線交易、內幕交易等違法、違規行為;同時應避免誤操作行為的發生。
其次,應當在規定時限內委託公司及時向深交所和結算公司申報其個人身份信息,申請鎖定其所持本公司股份,這樣可以有效地避免超賣行為的發生。
再次,在買賣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前,應當將其買賣計劃以書面方式通知董事會秘書,董事會秘書應當核查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重大事項等進展情況,避免發生禁止期交易的行為。
最後,董秘應牽頭做好本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公司大股東股份管理的宣傳教育工作,提醒本公司大股東和管理層知法、守法,規范交易;同時還應負責做好本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個人信息的申報工作。

『肆』 大股東回購股票,價格低於現價,股價會跌回去么

大股東回購股票是利好。如果基本面良好,股價合理,不會跌。祝好運!

『伍』 如果在股利派發公告前一天購入股票, 在股東登記結束後賣出股票,假設持有股票的這1~2天股價變動很

是。確實可以這樣操作,進行分紅套利;這是所謂的股票除權,會有兩種個情況發生:
1、股票除權後,股票現有價值肯定會小於除權前的價值,市場會做出相應的反映,股價在除權後會下跌,恢復股票的應有的價值,即除權後的股價+分紅=除權前的價格;從這個角度講,是沒有分紅套利可言的;
2、公司業績很好,股票除權後自動填權,彌補因股票分紅而損失的股票價值,基本恢復除權前的股票價格,或者高於股票價格;這種情況,是可以進行分紅套利的。

『陸』 上市公司大股東發布擬減持公告,散戶該立即賣出該股票嗎

這個問題關於上市公司大股東發布減持公告,散戶該不該立即賣出股票?我認為散戶不應該立即賣出股票,應該要學會冷靜分析,分析大股東為何減持自己股份的原因,再來決定賣與不賣的操作決定。



通過以上對於上市公司大股東發布擬減持公告,遇到這事散戶應該要冷靜分析,不應該盲目的立即賣出股票,而且選擇冷靜分析以後再作出決定時候該賣出。因為大股東發布擬減持公告又不是馬上減持,而是在公告之後減持,所以散戶不能當一看到減持公告就盲目的賣出股票,這種情況是錯誤的。

『柒』 什麼情況致導致股票大單低價減持

只要是在股市經歷過牛熊的老股民都會發現,很多股票的大股東在股價低位的時候,紛紛發出減持公告,使得原來就比較低價的股票變得更慘。對於這個問題其實就兩個原因,第一點就是大股東急需錢,當大股東發現有其他地方的投資遠勝於目前的股價收益,或者急需一筆資金的話,他們可能會出現低位公告減持的計劃,這是一種合情合理的局面,並且對於個股來說沒有什麼太大影響。

第二個原因就是有可能在幫助莊家做盤,因為根據目前的交易規則,大股東買賣股份需要提前公告,並且在規定的時間段內才能減持,所以許多大股東想要進行減持,必須優先提出公告。而在真正的低位進行減持公告很有可能是為了配合主力進行打壓,故意打壓股價,使得股價下跌,再配合大股東減持的消息使得市場恐慌,進行誘空。然後為了以後拉升做准備,因為減持需要公告,並且時間很長,所以為了將來能順利獲利了結,就需要提前公告減持。

『捌』 增發前為什麼要壓低股價

壓住股價的目的是壓低增發價,也就是說股價變動不僅隨經濟周期的變化而變化,同時也能預示經濟周期的變化。實證研究顯示,股價的波動超前於經濟波動。

往往在經濟還沒有走出谷底時,股價已經開始回升,這主要是由於投資者對經濟周期的一致判斷所引起的。我們通常稱股市是虛擬經濟,稱與之相對的現實經濟為實物經濟,兩者的關系可以說是如影隨形」,彼此都能對對方有所反映。

(8)大股東賣出股票壓低股價再買回要發公告擴展閱讀

當社會需求隨著人口增加、消費增加等因素而不斷上升的時候,產品價格、工人工資、資本所有者的投資沖動都會增加,連帶出現的情況是投資需求增加,市場資金價格(即利率)上漲。工資的增加又使得個人消費再度增加。

企業投資的增加和個人可支配收人增加,使實物經濟質量不斷提高,企業效益不斷上升,經濟發展得到進一步刺激。當經濟上升到一定程度時,社會消費增長速度開始放緩,產品供過於求,企業開始縮小生產規模,社會上對資金需求減少,產品價格回落,經濟進入低迷狀態。

『玖』 定向增發,大股東為什麼要壓低自己股價來拿籌碼。股價低了,他自己也有損失。

可能會先打壓,壓低股價,大股東參與增發,發行價低,可以低價拿股。發行後,股價拉升,大股東賣掉以前的存量股份。賺價差。賺死了。套利交易。

『拾』 為什麼大股東老賣股票導致股價下降

大股東賣股票有兩層含義,首先就是對自己公司長期持續增長缺乏信心,甚至暗示公司可能已經出現嚴重經營問題,需要乘機套現,其次公司缺少現金流,需要通過減持股票套現補充資金,這種情況也有,但也同樣是比較嚴重的利空。遇到這種情況,大方向上建議短期迴避,確實看好,可以繼續跟蹤,等水落石出,出現大股東增持或其他大股東介入時再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