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現在哪些人是不被允許進入股票市場進行交易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四十三條規定,下列人員禁止股票交易:
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從業人員、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以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員,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內,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贈送的股票。
任何人在成為前款所列人員時,其原已持有的股票,必須依法轉讓。
也就是說,有三大類人員不得進入股票市場,進行個人行為的股票交易:
1、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從業人員
2、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
3、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其他人
這一規定,是為了遵循證券交易活動必須實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㈡ 證券從業人員真的不能從事股票買賣嗎
我認識證券從業人員都買賣股票,都有股票,只是他沒用自己身份證開戶,家人的。
但現在的證券從業人員又有幾個不炒股呢?調查發現,多數分析師、客戶經理均在一定程度上持有股票資產,管理層需要做的,只是阻止證券從業人員內幕交易及損害其他投資者利益即可。
證券從業人員,被多數投資者視為專家,時日浸淫之下,多少也會有點把自己當成高手的感覺,於是他們自認為自己的炒股能力至少好於普通投資者,如果在股市操盤,勝算應該很高。
㈢ 現在才明白為什麼要禁止貸款炒股
股市有風險,入市需謹慎!
奉勸大家永遠別借錢炒股,自然就是包括貸款來炒股,不然只會害人害己。
至於為什麼禁止貸款炒股當然是有原因的,可以從三個層面來分析:
3.個人角度
股票市場屬於高風險高收益投資市場,而在股票市場個人投資者有95%都是虧錢的,炒股能力都是非常弱的。
再度加上股票市場風險巨大,股市風險時刻存在,而且風險無法預測。如果個人再度貸款就是等於加大杠桿的力量,進一步加大個人炒股風險。
所以為了每個股民投資者理性投資,不要拿炒股當作賭博,同時也為了保護個人利益,禁止貸款炒股是最好的。
綜合上面關於為什麼禁止貸款炒股的問題從三個層面進行分析,禁止貸款炒股歸根到底就是保護金融機構和個人利益,同時也是避免金融市場,避免股票市場高風險,只有禁止貸款炒股對你我他都是最好的。
㈣ 銀行為什麼不能單獨做股票業務
國際金融領域,一直有「分業經營」與「混業經營」兩種模式。歐洲大陸國家的金融機構,多採取混業經營模式。美國從1933年格拉斯‧迪格爾法案頒布後,採取分業經營模式。根據我國商業銀行法和證券法的規定,我國採取分業經營的模式。
1986年,英國開始金融體制改革,將金融監管機構合並為一個機構,金融機構業務可以混業經營。
1996年日本效仿英國,提出了日本版本的金融體制改革,其中也包括混業經營的改革。日本金融改革法案,在2000年1月1日開始陸續施行。
1999年11月,美國柯林頓總統簽署《金融服務現代化法案》,將實行了66年之久的格拉斯‧迪格爾法廢除。新法案放棄了分業經營限制,允許金融業的混業經營。
我國目前還是採取金融業分業經營的國家。例如,我國商業銀行經營范圍還限於傳統業務,而不允許經營證券投資與信託業務。我國對經營范圍的限制是非常嚴格的:「商業銀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得從事信託投資和股票業務,不得投資於非自用的不動產。商業銀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得向非銀行金融機構和企業投資」。
同樣,證券公司的經營范圍也是按照分業經營來制定的。我國證券公司分為綜合類證券公司和經紀類證券公司。前者的業務范圍比較寬,可經營證券經紀業務、證券自營業務、證券承銷業務等。經紀類證券公司只允許專門從事證券經紀業務,不能做自營業務。為了防止其他資金流入證券市場,法律還禁止「銀行資金違規流入股市」,同時,法律還規定了「國有企業和國有資產控股的企業,不得炒作上市交易的股票」。
目前,國務院證券監管機構在具體實踐中,進行了一些證券市場資金渠道多元化探索,採取了放寬的政策。現在,政府允許保險資金通過證券投資基金的形式,間接進入股市,也允許銀行資金通過股票抵押方式,對證券公司提供融資。還允許包括國有企業和國家控股企業的資金,通過投資基金的方式,間接進行證券投資。
「分業經營」與「混業經營」反映出金融業發展的不同階段,也反映出各國政府對金融風險的不同處理哲學:分業經營的哲學是避免風險,而混業經營的哲學是管理風險。如何對待風險,除了政府之外,還要依靠金融機構的自律機制,金融機構監管人員的監管經驗,金融市場投資者的理性與成熟程度。分業經營對金融機構的自律機制、監管人員經驗、投資者理性程度的要求低一些。而後者的要求條件似乎更高。
我國金融業將來是否能夠搞「混業經營」,要看條件是否具備?條件成熟時,再提出改革並不晚。
㈤ 什麼是金融機構;金融市場
金融市場一般是指經營貨幣資金借款、外匯買賣、有價證券交易、債券和股票的發行、黃金等貴金屬買賣場所的總稱,直接金融市場與間接金融市場的結合共同構成金融市場整體。
㈥ 銀行業金融機構不得投資非銀行金融機構和公司,那是不是意味著不能購買非銀行金融機構的股票和公司股票
你好,書上說的意思就是銀行是不能從事股票買賣的。銀行能持有的投資標的一般是固定收益類的(如債券等)。我是去年畢業的金融學碩士,有什麼需要咨詢的可以接著問,希望可以幫到你。
㈦ 股票交易所是不是屬於金融機構 為什麼 謝謝
證券交易所是依據國家有關法律,經政府證券主管機關批准設立的集中進行證券交易的有形場所。在我國有四個: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香港交易所,台灣證券交易所。
金融機構是指從事金融服務業有關的金融中介機構,為金融體系的一部分,金融服務業(銀行、證券、保險、信託、基金等行業)與此相應,金融中介機構也包括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信託投資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等。[2] 同時亦指有關放貸的機構,發放貸款給客戶在財務上進行周轉的公司,而且他們的利息相對也較銀行為高,但較方便客戶借貸,因為不需繁復的文件進行證明。
按以上定義來說證交所是進行集中的證券交易(金融交易)的服務機構,是金融機構。
㈧ 上交所深交所是什麼性質的單位是企業嗎它們創收嗎哪家工商局和稅務局管它們它們能代表股票市場嗎
應該是國企吧 不能代表股票市場吧 它們是我國最早的金融機構吧 你看一下《資本市場》這個紀錄片吧 裡面好像有它們的發展過程
㈨ 如何理解金融機構與金融市場的關系
金融機構可以理解為金融市場各種金融貨品交易的中介或者媒體。金融機構使得初級的金融產品(primary
securities)變成次級金融產品(secondary
secutities),譬如說一間上市公司發行股票,這些股票作為初級金融產品流動於金融市場中,而一些金融機構,譬如說投資銀行,就會集中分析所有金融產品,製成一個最佳投資組合,這時這些股票便成為次級金融產品,提供給投資者去進行交易。當然投資者也可以直接購買初級金融產品(例如認購股票,或者直接買賣股票)。通俗一點講,金融機構就像中介機構,婚姻中介、房產中介差不多。
㈩ 不能直接進入股票市場的金融機構有哪些
幾乎沒有,最近連證卷公司都可以直投股市了不知道慈善機構可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