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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賓股票金融詐騙

發布時間: 2021-08-13 18:21:49

① 國家就是個金融詐騙組織,可以看人底牌的賭場,出台那麼多看似保護散戶的政策,實則還是為了割韭菜。

現在工業明顯不景氣,設局從民間掃攏資金給股企救場,加上有這樣那樣的股票寄生蟲,他們是股票高級玩家,

② 上了公安金融詐騙通緝犯名單有什麼後果

上了網路金融詐騙通緝令的名單的到什麼時候不管到哪裡最後也得緝拿歸案。還是自首爭取從輕處理。

金融詐騙罪,採用虛構事或者隱瞞事實真相的方法,破壞金融管理秩序而騙取公私財物,並且是數額較大的行為。

刑法列舉的實施票據詐騙、金融憑證詐騙、信用證詐騙、信用卡詐騙(惡意透支外)、有價證券和保險詐騙犯罪的具體行為表現,是認定具有非法佔有的目的的重要依據。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 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2)菲律賓股票金融詐騙擴展閱讀:

案例:

2金融詐騙疑犯潛逃國外10年被勸返

新京報訊 (記者塗重航)昨日,記者從公安部獲悉,日前潛逃境外10年的重大經濟犯罪案件主犯朱某、孔某被從柬埔寨成功勸返回國。據統計,自7月22日「獵狐2014」專項行動開展以來,公安機關已將18名重大經濟犯罪境外逃犯成功緝捕回國。

據了解,2004年7月,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在立案偵查系列金融詐騙案時發現,2002年1月至2004年7月,朱某、孔某等30餘名犯罪嫌疑人採取先以高息誘使35家單位將資金存入指定銀行,然後與銀行負責人(均已另案判決)相互勾結。

偷換客戶預留鑒章卡,偽造客戶印鑒、票據,將存款轉移到自己控制的公司賬戶的方式,先後作案73起,涉及5家銀行的13個支行,造成巨額經濟損失。

其中,2003年7月,犯罪嫌疑人朱某、孔某等人勾結某商業銀行太原萬柏林支行工作人員,詐騙客戶存款1.5億元。朱某、孔某以及該系列案件中的其他7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潛逃境外。公安部對此高度重視,立即掛牌督辦,2004年8月,對朱某、孔某發布B級通緝令;同年12月,通過國際刑警組織對二人發布紅色通報。

朱某、孔某等9名犯罪嫌疑人潛逃境外後,公安部和山西公安機關一直沒有放棄緝捕工作,先後協商印尼、泰國、菲律賓、中國香港和澳門等國家和地區警方以及中國駐當地機構協助查緝,先後抓獲了其中6名逃犯。

「獵狐2014」緝捕在逃境外經濟犯罪嫌疑人專項行動開展後,山西太原公安機關進一步加大查緝力度,迫於公安機關的強大壓力,朱某在境外給辦案民警打來電話,表示其本人和孔某願意在柬埔寨與辦案民警商談投案自首事宜。

2014年7月,公安部與山西公安機關派出工作組赴柬埔寨勸返朱某、孔某。工作組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終於說服已經持外國護照的朱某、孔某同意回國。日前,朱某、孔某跟隨工作組回到太原。

③ 納斯達斯克股票市場公司的前董事會主席,世界金融歷史上最大的金融欺詐案主犯。

伯納德·麥道夫

④ 有朋友叫我去菲律賓做金融,一個月可以賺幾萬,現在給我辦了護照車費工資提前發給我這么好會不會是騙我的

呵😊,有那麼好事?你不去,讓我去好了!

開個玩笑,我看你朋友就是讓你去菲律賓干見

不得光違法犯罪的事!很有可能是電信詐騙!

犯法的事就別去!會讓你後悔終生!

⑤ 公司金融股票詐騙,我是剛來公司的員工,不知道公司是詐騙,也沒有業績,我會被判刑嗎

不知者無罪,明知而故為的,涉嫌共同犯罪。涉罪了即有刑事責任後果(判刑)。

⑥ 國家正在嚴厲打擊金融詐騙案同非法集資,怎麼蓋網還大肆張揚又去菲律賓開會又邀請微軟副總裁到訪蓋網,難

在跟你說吧,在中國這潭水很深,只有拳頭大了才是硬道理。

⑦ 朋友從菲律賓詐騙回來我可以報警抓他嗎

對於涉嫌詐騙的人,可以報警,由警方調查處理。
根據法律規定,對於違法犯罪行為,任何公民都可以檢舉揭發。

⑧ 有哪些著名的金融詐騙

近年來全球重大的金融腐敗案首推2009年美國華爾街麥道夫案

伯納德·麥道夫(Bernard Madoff,1938年4月29日——),美國著名金融界經紀人,前納斯達克主席,美國有史以來最大的詐騙案——「龐氏騙局」的主犯,2009年6月29日被紐約聯邦法院判處150年有期徒刑。
[編輯本段]曾經靠白手起家的華爾街傳奇人物

伯納德·麥道夫出生在紐約一個猶太人家庭,1960年,從紐約赫福斯特拉私立大學法學院畢業後的他靠利用暑假打工當救生員和安裝花園噴水裝置賺來的5000美元,創立了伯納德·麥道夫投資證券公司,從事證券經紀業務。經過多年的摸爬滾打,麥道夫憑借其聰明才智漸漸成為華爾街經紀業務的明星。上世紀80年代初,麥道夫在華爾街積極推動場外電子交易,將股票交易從電話轉移到電腦上進行。當時,麥道夫公司已成為美國最大的可獨立從事證券交易的交易商。1983年,麥道夫公司在倫敦開設了辦事處,並成為第一批在倫敦證券交易所進行交易的美國公司。1991年,伯納德·麥道夫成為納斯達克董事會主席。在其帶領下,納斯達克成為足以和紐交所分庭抗禮的證券交易所,為蘋果、思科、Google等公司日後到納斯達克上市做出了巨大貢獻。 到2000年,伯納德·麥道夫公司已擁有約3億美元資產。
麥道夫家族基金會主要捐助猶太慈善組織,幫助建設劇院、大學以及藝術事業。

「龐氏騙局」專殺熟

2000年功成名就後,麥道夫的人生軌跡發生了巨大轉變。他精心設計了一個巨大的「龐氏騙局」,以穩固的高投資回報率使自己再次成為華爾街的傳奇人物,直到2008年12月初露餡。
打入精英俱樂部拉客戶

棕櫚灘鄉村俱樂部成立於上世紀50年代,這是一個高端猶太人俱樂部,只有300名會員。要申請加入其中,不僅要足夠富有(會費30萬美元),還必須是品德高尚的人士,每年的慈善捐款記錄不少於30萬美元。
麥道夫很輕松地就打入了精英雲集的鄉村俱樂部,並吸引了眾多富有的猶太會員。麥道夫很會揣摩投資者的心理,他刻意營造出一種排外氣氛,並實行「非請莫入」的政策,只有經過邀請的投資者才能成為公司客戶。這意味著,成為麥道夫的客戶有點像加入一個門檻很高的俱樂部,光有錢沒有人介紹是不能進的。
這一策略非常成功。在很多人看來,把錢投給麥道夫已成為一種身份的象徵。麥道夫從不解釋投資策略,而且如果你問得太多,他會拒絕接受你的投資。
在俱樂部的高爾夫球場和雞尾酒會上,人們不時提到麥道夫的名字。一些猶太老人稱麥道夫是「猶太債券」,能給出8%至12%的投資回報,而且每年如此,不管金融市場形勢如何。麥道夫曾吹噓:「我在上漲的市場中賺錢,下跌的市場中也賺錢,只有缺乏波動的市場才會讓我無計可施。」
50年交情老友照樣騙

95歲高齡的俱樂部成員、服裝大亨卡爾·夏皮羅是此次騙局的最大受害者之一,他認識麥道夫近50年了,曾邀麥道夫參加他的95歲生日宴會,和他一起旅行,甚至帶他的曾孫玩。夏皮羅旗下的公益基金向麥道夫的基金投資了1.45億美元。此外,夏皮羅及其家人還將另外4億美元交給麥道夫管理。
隨著客戶的不斷增多,麥道夫要求的最低投資額也水漲船高,從最初的100萬美元升至500萬美元,然後又到1000萬美元。至少有1/3的俱樂部會員投資了麥道夫旗下的基金。
由於回報穩定,麥道夫的名聲越來越大,會員都以擁有麥道夫投資賬戶為榮。

騙局被曝光

2008年12月初,麥道夫向兒子透露,客戶要求贖回70億美元投資,令他出現資金周轉問題。12月9日,麥道夫突然表示提早發放紅利。12月10日,麥道夫向兒子坦白稱,其實自己「一無所有」,而是炮製了一個巨型金字塔層壓式「龐氏騙局」,前後共詐騙客戶500億美元。10日當晚,麥道夫被兒子告發,引爆史上最大欺詐案。12月11日,麥道夫被捕。
在案發前,人們信任麥道夫,麥道夫也沒有讓他們失望;他們交給麥道夫的資金,都能取得每月1%的固定回報,這是非常令人難以置信的回報率。但事實上,麥道夫並沒有創造財富,而是創造了別人對他擁有財富的印象。顧客們並不知道,他們可觀的回報是來自自己和其他顧客的本金——只要沒有人要求拿回本金,秘密就不會被拆穿。但當有客戶提出要贖回70億美元現金時,游戲結束了。
截至2008年11月30日,麥道夫的公司帳戶內共有4800個投資者賬戶,這些受騙的投資者包括對沖基金、猶太人慈善組織以及世界各地的投資者。

受到法律嚴懲

2009年3月,麥道夫表示對包括證券欺詐、洗錢等在內的11項刑事指控認罪,欺詐金額累加起來達到650億美元。
2009年6月29日,紐約聯邦法院判處麥道夫150年有期徒刑,這意味著麥道夫將在監獄中度過餘生;法院同時判決沒收麥道夫約1700億美元財產,麥道夫的妻子也將上交名下8000多萬美元資產,但獲準保留250萬美元財產。

⑨ 柬埔寨做股票金融的都是詐騙嗎我看網上好多關於柬埔寨金融詐騙的消息。應聘了一家公司,不知道也是不是

沒有遇到詐騙,不用過分擔心詐騙。
要是遇到詐騙可以帶著證據向警方舉報。
詐騙案是刑事案。
警方會調查,會甄別。
要是詐騙案,警方會積極破案。
案件要是破了,會挽回受害人的損失的。

⑩ 股票金融詐騙是怎樣處罰

涉嫌票據詐騙罪,應當依法處理。《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金融票據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明知是偽造、變造的匯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二)明知是作廢的匯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三)冒用他人的匯票、本票、支票的;
(四)簽發空頭支票或者與其預留印鑒不符的支票,騙取財物的;
(五)匯票、本票的出票人簽發無資金保證的匯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時作虛假記載,騙取財物的。
使用偽造、變造的委託收款憑證、匯款憑證、銀行存單等其他銀行結算憑證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