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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股票行為被控詐騙罪的辯護思路

發布時間: 2021-08-13 02:26:22

① 詐騙罪如何進行有效的辯護

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具體表現為:行為人以不法所有為目的實施欺詐行為導致被害人產生錯誤認識,以致於被害人基於錯誤認識處分財產使行為人取得財產財物,最後被害人受到財產上的損失。

詐騙罪的犯罪構成:從犯罪主體上看,根據刑法的規定,詐騙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即自然人,公司不能成為詐騙罪的主體。從犯罪客體上看,侵犯的僅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從犯罪的主觀方面看,要具有直接的故意,且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從犯罪的客觀方面看,表現為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事實真相的欺騙方法,騙取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詐騙行為的最突出特點,就是行為人設法使被害人在認識上產生錯覺,以致自覺將自己所有或持有的財物交付給行為人的行為。

希望以上回答能幫到大家,滿意請採納,謝謝。

② 我老婆在公司上班 公司是推薦股票。他不知情是詐騙公司。

你老婆在公司上班,推薦股票,涉嫌詐騙罪被公安機關逮捕,如果符合條件的,可以申請辦理取保候審。 你可以聘請律師到看守所會見,並且辦理取保候審,最後進行辯護。

③ 給別人推薦股票他虧了說要報警說我詐騙,我算詐騙嗎

不算,因為你只是推薦。除非你們是公司做可能就有事了

④ 推薦股票之後又要收取費用,這種行為在什麼情況下合法,什麼情況下是違法的

主要看收錢的是誰?如果他開展這個業務合法(有沒有國家管理部門批准),那肯定就合法。反之,就不說了!
你閉眼抽10個股票,找100個股民,每10個一組讓他們買這10個股票。按概率;來說應該有一半的股民賺錢,虧錢的你就不要管他們了。然後你再閉眼抽10個股票,把這50個股民分成5個一組,讓他們分別買這10個票,。。。。。。後面的不說你也明白了吧。

股票推薦詐騙累積48萬會怎麼判

涉嫌詐騙犯罪,數額巨大,可以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具體量刑看情節。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已於2011年2月2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512次會議、2010年11月24日由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一屆檢察委員會第49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1年4月8日起施行。
二○一一年三月一日
為依法懲治詐騙犯罪活動,保護公私財產所有權,根據刑法、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結合司法實踐的需要,現就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解釋如下:
第一條 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准,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⑥ 詐騙犯罪無罪辯護要點主要有哪些

你好,根據規定詐騙犯罪無罪辯護要點:一、主體不符合詐騙罪構成要件
二、主觀方面不符合詐騙罪構成要件
(一)詐騙罪無罪辯護的核心問題——「非法佔有目的」的界定與排除
1.未正常履約≠詐騙罪,應著重審查行為人未履約的原因及對所發生的債務的態度。行為人雖未依約履行,但承認債務並積極履行或創造履行的,可排除其主觀方面的非法佔有目的
2.行為人與「被害人」之間有合法的債權債務關系,行為人使用欺騙手段騙取財物系為抵消債權,不能據此認定其主觀上的「非法佔有目的」
3.行為人有真實的還款行為,具備還款能力,且不存在逃逸、隱匿財產等行為的,不能認定其主觀上的非法佔有目的
4.行為人與相對人存在民事糾紛,採取佔用他人財物的不當手段以實現權利,該行為不妥甚至可能涉嫌其它犯罪,但不能據此認定行為人對財物的非法佔有目的
5.民事借貸糾紛、民事欺詐與詐騙罪的區別,罪與非罪的區分關鍵,即行為人主觀上不具有「非法佔有目的」
(二)即使行為人實施了「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欺騙行為,通過欺騙手段取得相對人的財產,從而在客觀上符合詐騙罪的構成要件,但在案證據能夠證明行為人不具有非法佔有目的,或在案證據不能證明行為人具有非法佔有目的的,行為人不構成詐騙罪。

⑦ 詐騙罪的辯護詞

原告:公司涉嫌賬目問題被相關機關單位審查。
被告:原告通過中間人找到我,讓我幫著找找關系,處理此事.
原告:此事給予對方150萬作為辦事活動經費。
被告:找到相關機關領導,事情辦完,相關機關人員告知原告抽查而已,公司賬目並無大概。
原告:得知抽查,公司賬目沒事,感覺被告在騙他錢,並約中間人找到被告說此事。
被告:得知原告要求還錢,並同意還錢,暫且公司資金周轉,先緩一緩。
原告:若資金有問題,要求被告還130萬便可,剩下20萬作為活動經費吧!
被告:答應還錢,但因公司運作問題一直有拖延還錢時間。
原告:催促下無果後邊報案,以詐騙罪立案。

問:現已進入檢察院公訴階段,此事對於被告來說有無有效的辯護詞在法庭上作為辯護?如何做到判緩?

⑧ 股票詐騙罪7萬判刑多久

槍斃~最恨騙子了~

⑨ 如何為有價證券詐騙罪辯護

沒找到有價證券詐騙罪的 可以參考信用卡詐騙罪辯護詞
尊敬的審判長:
山東XX律師事務所接受被告人家屬***的委託,指派律師范XX律師作為被告人***(以下簡稱被告人)的辯護人,接受委託後,辯護律師查閱了相關案卷並會見了被告人。辯護人對於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犯有信用卡詐騙罪沒有異議。現辯護人根據公訴人的公訴意見以及客觀事實與法律,針對被告人的量刑及處罰提出辯護意見如下:
1、根據法律規定,犯罪以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根據卷宗來看,被告人在2013年3月16日18時到馬山派出所投案自首,其行為構成自首,根據被告人透支的數額,加上2013年4月19日又還款一萬元的事實來看,其主觀惡性較小,犯罪較輕,依法可以減輕或免除處罰。
2、在庭審過程中,被告人自願認罪,依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部關於適用普通程序審理「被告人認罪案件」的若干意見(試行)》第九條的相關規定,請法院在量刑時酌情予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3、被告人***的犯罪行為社會危害性較小,請法院在量刑時酌情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首先,被告人詐騙的金額為58682.63元,數額不大,雖然該數額已經達到了信用卡詐騙罪的起點,但畢竟是數額有限,社會危害性並不大。如果這些透支數額平均分配到5個銀行,每家銀行也僅僅一萬多點,社會危害性較小。
其次,被告人雖然使用信用卡實施了刷卡消費的行為,構成了犯罪,但是從其消費用途來看,都全部用於生活消費性支出,相對於其他用途的犯罪分子,被告人張恩釗的犯罪行為社會危害性不大。
綜合以上兩點,請法院在量刑時予以充分考慮,酌情對被告人予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4、被告人***的犯罪行為主觀惡性不深,請法院在量刑時予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被告人在辦理信用卡時,前期還款非常及時,沒有不良記錄,其辦卡動機非常單純,就是為了生活方便,並沒有要刻意的去破壞國家的金融秩序以及侵犯他人的公私財產,只不過後來出現一系列變故(比如自己受到傷害需要醫療、父母生病等)才導致還款不及時,辯護人認為,被告人因為法律意識淡薄,沒有意識到不及時還款的後果,才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其根本的目的並不是通過詐騙來發家致富,這與其他以詐騙為生的犯罪份子有著本質的區別,因此,被告人主觀惡性並不深,請法院在量刑時予以充分考慮。
5、被告人***歸案前一貫表現良好,是初犯、偶犯,沒有前科。
被告人在歸案前沒有任何的不良嗜好和不良記錄,更沒有犯罪前科,這次犯罪只是因為沒有充分的認識到事情的後果,是初次犯罪、偶然犯罪,其社會危害程度和主觀惡性均與慣犯有著明顯的區別,其法院在量刑時予以充分考慮。
6、被告人張恩釗歸案後認罪態度較好,並積極願意賠償。
被告人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無異議,並自願認罪,這一態度是應當加以肯定的。被告人歸案後,對整個作案過程主動的做了詳細的供述,認罪態度好,坦白交待了所有的犯罪事實,積極配合公安機關查清案件的事實,可以看出其有真誠的悔罪表現,比起拒不認罪、負隅頑抗的被告人其社會危害性要小的多。另一方面被告人雖然家庭不是很富裕,但是仍然積極的向法表態積極想辦法賠償,這一點也充分體現了被告人認罪服法和真誠悔罪的態度。
7、發卡銀行存在管理漏洞是本案發生的重要誘因,發卡銀行本身存在重大過錯。發卡銀行為了片面追求利益、盲目爭奪客戶,在信用卡辦理方面存在審核不嚴等漏洞,在現實生活中,就連沒有任何收入的學生等群體都能辦理大量的信用卡,足見發卡銀行利益熏心,根本不管自身風險防範。辯護人認為發卡行在審核發放信用卡時至少要做身份信息、收入等信息方面的審查和落實,而本案發卡行僅憑受害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和簡單的信息核准發卡,發卡行本身存在不可推卸的責任,辯護人認為作為發卡銀行,不能依僅僅靠國家的刑法來防範自身風險,最重要的是要從制度上完善信用卡的辦理,從而從源頭上杜絕犯罪的發生。辯護人曾經給某銀行做過常年法律顧問,知道該銀行在催收信用卡的時候,往往就搬出國家刑律進行嚇唬,在催收時,就說再不還就告你信用卡詐騙,迫使持卡人就範,辯護人認為,如果嚴格按照制度來辦卡,也許不會有今天案件的發生。
綜上所述,辯護人認為,被告人無論是從主觀的犯罪動機,還是在歸案後的認罪態度上,都可以看出被告人的犯罪行的社會危害性和主觀惡性都不大,在這個前提下,法律應對被告人以教育為主,提高被告人的法律意識,以懲罰為輔,給被告人一個改過自新、重新做人的機會,故辯護人懇請法院酌情對被告人從輕或減輕處罰甚至免除處罰。
以上辯護意見,請法庭充分考慮並採納。
山東XX律師事務所
律師 范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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