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上市公司發行的可轉債是一種什麼金融產品
兼具股票和債券雙重特性的特殊企業債
可轉債是指一種允許持有人在規定的時間內,按照規定的價格轉換成發債公司確定數量的普通股股票的特殊的企業債,目前一般由上市公司發行。由此可見,可轉債兼有債券和股票雙重特性,一方面,它具有面值、期限、利率等一般債券的特徵,按期支付利息,到期償還本金;另一方面,它可以按照一定比率轉換為對應公司的股票,因此可轉債的價格變動與公司的股價變化密切相關。在證券市場上,可轉債因其獨特的優勢正日益被投資者所認同。
「下跌風險有界,上漲收益無限」的獨特優勢
由於兼具股票和債券的雙重特性,可轉債將風險和收益有效地結合起來,既能夠在牛市的時候轉換成股票享受高收益,又可以在熊市的時候選擇債券來保證本金安全,從而避免了股票風險大和債券收益低的缺點。這對於既注重投資本金的安全又不放棄獲取較高投資回報機會的投資者而言無疑是非常合適的選擇。
具體而言,可轉債的價值由兩部分構成:債券價值和選擇權價值。前者更強調本金安全,後者則注重收益回報。
債券價值是指可轉債每年支付的利息和期滿時獲得的本金按一定的貼現率折算的當前價值。通常,可轉債的價格是不會跌破其債券部分的價值的,也就是說可轉債具有「下跌有界」的特點,「界」指債券價值構築的保底線。對投資者而言,在任何一個價位購買的可轉債都可以明確地知曉最低可回收的投資本金。我國可轉債的發行條件決定了所有可轉債的信用等級可以等同於中央企業債券、金融債,這就進一步提高可轉債的下方風險保護能力。
選擇權價值主要是指可轉債轉換為股票的轉股權價值。轉股權價值相當於一個看漲股票期權,可轉債持有人可以通過支付少量成本獲得轉股權,來享受未來公司股價上漲所帶來的轉股收益。理論上,在基礎股票價格超過轉股價後,可轉債與基礎股票價格同步上漲,從這個意義上說,可轉債具有「上漲無限」的特點。
不難看出,如果在股市處於熊市期間,基礎股票價格下跌,但由於可轉債有債券價值保底,可轉債的下跌幅度將遠小於基礎股票,表現出強於股票的抗跌性;而在股市處於牛市期間,可轉債與基礎股票同步上漲,同樣能夠享受到基礎股票上漲帶來的高收益,因此,可轉債是一種攻守兼備的投資品種,具有較低風險、中高收益的特徵.
還可以參考http://www.mfzq.com.cn/Blog/Diary.aspx?cid=1154&Data=S&Tid=156914
上面有可轉債的定價等各方面比較詳細的介紹,希望對你有用。
Ⅱ 債券的劃分有哪幾種
債券類型包括以下幾種:
記賬式債券:是指沒有實物形態的票券,投資者持有的債券登記於證券賬戶中,投資者僅取得收據或對賬單以證實其所有權的一種債券。我國債券市場的債券以記賬式債券為主。如果投資者在交易所債券市場進行記賬式債券的買賣,就必須在證券交易所設立賬戶;在銀行間債券市場進行記賬式債券的買賣,則必須在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開立債券託管賬戶;在證券公司或商業銀行櫃台買賣債券,則必須在證券公司或商業銀行的櫃台系統開立賬戶。
國債:在我國,國債是指由國家財政部發行的,以解決由政府投資的公共設施或重點建設項目的資金需要和彌補國家財政赤字為主要目的的債券。截至2007年2月底,財政部已發行尚未到期的記賬式國債余額為2.84萬億元。
憑證式國債:憑證式債券的形式是一種債權人認購債券的收款憑證,而不是債券發行人制定的標准格式的債券。我國近年通過銀行系統發行的憑證式國債,券面上不印製票面金額(而是根據認購者的認購額填寫實際的繳款金額),是一種國家儲蓄債,可記名、掛失,以「憑證式國債收款憑證」記錄債權,不能上市流通,從購買之日起計息。在持有期內,持券人如果遇到特殊情況,需要提取現金,可以到購買網點提前兌取。提前兌取時,除償還本金外,利息按實際持有天數及相應的利率檔次計算,經辦機構按兌付本金的0.2%收取手續費。
央行票據:央行票據即中央銀行票據,是中央銀行為調節商業銀行超額准備金而向商業銀行發行的短期債務憑證,其實質是中央銀行債券。之所以叫「中央銀行票據」,是為了突出其短期性特點(從已發行的央行票據來看,期限最短的3個月,最長的也只有3年)。但央行票據與金融市場各發債主體發行的債券具有根本的區別:各發債主體發行的債券是一種籌集資金的手段,其目的是為了籌集資金,即增加可用資金;而中央銀行發行的央行票據是中央銀行調節基礎貨幣的一項貨幣政策工具,目的是回籠基礎貨幣,減少商業銀行可貸資金量。商業銀行在支付認購央行票據的款項後,其直接結果就是可貸資金量的減少。目前央行票據是貨幣政策日常操作的一項重要工具,央行固定於每周二和周四發行中央銀行票據。央行票據目前是我國債券市場上託管規模最大的一種債券。截至2007年2月底,央行已發行尚未到期的央行票據為3.39萬億元。
企業債券:企業債券,是指企業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在我國,企業債券泛指各種所有制企業發行的債券。在西方國家,由於只有股份公司才能發行企業債券,企業債券即公司債券,它包括的范圍較廣,如可轉換債券和資產支持證券等。
可轉換公司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是指發行公司依法發行、在一定期間內一舉約定的條件可以轉換成股份的公司債券。按照最新的《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可轉換債券的期限最短為1年,最長為6年。《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還規定符合條件的上市公司可以發行可分離交易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普通可轉換公司債券中的轉換權一般是與債券同步到期的,行權後債券注銷;而可分離交易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的認股權和債權分開上市交易,認股權的行權不影響純債的存在。普通可轉換公司債券在轉換前是公司債形式,轉換後相當於增發了股票,兼有債權和股權的雙重性質。普通可轉換公司債券與一般的債券一樣,在轉換前投資者可以定期得到利息收入,但此時不具有股東的權利;當發行公司的經營業績取得顯著增長時,普通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持有人可以在約定期限內,按預定的轉換價格轉換成公司的股份,以分享公司業績增長帶來的收益。而分離交易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純債部分與一般的債券完全一樣,認股權和一般的認股權證一樣,認股權行權相當於一次股票增發。
金融債券:金融債券是指銀行及非銀行金融機構依照法定程序發行並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金融機構的資金來源很大部分靠吸收存款,但有時它們為改變資產負債結構或者用於某種特定用途,也有可能發行債券以增加資金來源。我國目前的金融債券種類非常多,包括政策性銀行債、商業銀行債券、非銀行金融機構債券、證券公司債、證券公司短期融資券等。其中政策性銀行債發行規模最大,截至2007年2月底,三大政策性銀行已發行尚未到期的金融債為2.31萬億元。
短期融資券:短期融資券是指企業依照本辦法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和交易並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短期融資券的期限最長不超過365天,無需擔保,憑借企業的信用發行,是目前我國債券市場上唯一真正意義上的信用債券。短期融資券是目前債券市場發行最頻繁的債券品種,截至2007年2月底,已發行尚未到期的短期融資券只數為224隻,在各債券品種中居首位;規模為0.25萬億元。
資產支持證券:資產支持證券(Asset-Backed Securities,簡稱ABS)是指發起人把若干筆資產進行捆綁組合,構造一個資產池,然後將資產池出售給一家專門從事該項目基礎資產的購買並發行資產支持證券的特殊目標機構( Special purpose vehicle,簡稱SPV),SPV以購買到的資產為基礎發行證券,並委託發起人處置資產,資產處置形成的現金迴流用於向證券購買者支付證券本息。目前國內債券市場的資產支持證券主要是兩類,一類是以商業銀行信貸資產為基礎發行的資產支持證券;一類是以可產生穩定現金流的企業資產為支持發行的資產支持收益專項資產管理計劃
Ⅲ 股票和債券分別是什麼
藍籌股是指具有穩定的盈餘記錄,能定期分派較優厚的股息,被公認為業績優良的公司的普通股票,又稱為"績優股"。其多指長期穩定增長的、大型的、傳統工業股及金融股。此類上市公司的特點是有著優良的業績、收益穩定、股本規模大、紅利優厚、股價走勢穩健、市場形象良好。 紅籌公司是指在中國大陸以外地區注冊,並且由中國內地政府機構控制的公司。國有控股公司以紅籌方式上市須經國務院特批,同時經過香港聯交所的審核,這類公司可以在主板或創業板上市。 股票是一種有價證券,它是由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的、用以證明投資者的股東身份和權益,並獲利股息和紅利的憑證.股票一經發行,持有者即成為發行股票公司的股東,有權參與公司的決策、分享公司的利益,同時也要分擔公司的責任和經營風險。股票一經認購,持有者不能以任何理由要求退還股本金,只能通過證券市場將股票轉讓和出售。 債券是政府、金融機構、工商企業等機構直接向社會借債籌措資金時,想向投資者發行,並且承諾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並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債券的本質是債的證明書,具有法律效力。債券購買者與發行者之間是一種債券債務關系,債券發行人即債務人,投資者(或債券持有人)即債權人。債券作為一種重要的融資手段和金融工具。債券人無權參與公司的經營和決策。
Ⅳ 什麼叫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亦稱「信用工具」或 「交易工具」,資金缺乏部門向資金盈餘部門借入資金,或發行者向投資者籌措資金時,依一定格式做成的書面文件,上面確定債務人的義務和債務人的權利,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契約。
金融工具是金融市場交易的對象,它是隨信用關系的發展而產生、發展起來的。現代錯綜復雜的資金融通關系,不可能靠口頭協議辦事。口說無憑,容易引起爭執,也不能使債權或所有權在市場上轉讓、流通。為了適應多種信用形式的需要,產生了商業票據、銀行存款憑證、股票、債券等金融工具。
任何金融工具都具有雙重性質: 對工具的發行者 (借款者),它是一種債務; 對投資者 (貸款者),它是一種金融資產。每種金融工具,適應交易的不同需要而各有其特殊內容,但也有些內容是共同的,如: 票面金額、發行者(出票人) 簽章、期限、利息率 (單利或復利) 等。
(4)兼有股票和債券雙重性質的金融工具是擴展閱讀:
金融工具按其流動性來劃分,可分為兩大類:
1、法定貨幣符號
這是指現代的信用貨幣。現代信用貨幣有兩種形式:紙幣和銀行活期存款,可看做銀行的負債,已經在公眾之中取得普遍接受的資格,轉讓是不會發生任何麻煩的。這種完全的流動性可看作金融工具的一個極端。
2、有價證券
這些金融工具也具備流通、轉讓、被人接受的特性,但附有一定的條件。包括存款憑證、商業票據、股票、債券等。它們被接受程度取決於這種金融工具的性質。
3、長期債(一年以上)
⑴證券類(securities)=債券(bonds)
⑵其他現金類=貸款(loans)
⑶交易所交易的金融衍生品類=債券期貨(bonds futures)
4、短期債(一年以下)
⑴證券類(securities)=鈔票(bills,CommercialPaper)
⑵其他現金類=存款, 定存(CD)
⑶交易所交易的金融衍生品類=短期利率期貨(short term interest rate Futures)
5、外匯交易
⑴證券類(securities)=無
⑵其他現金類=無
⑶交易所交易的金融衍生品類=Spot foreign exchange
Ⅳ 兼具債券和股票的特性融資工具是
債券型基金是以國債、金融債等固定收益類金融工具為主要投資對象。影響債券型基金漲跌的因素原因有很多。總體來說有幾種,比如市場行情、預期收益率、資金流動性、投資標的及信用情況等。
但如果想仔細判斷的話,這里我們首先要確認題主說的是哪類債劵基金。債券型基金主要的分類有純債債基,一級債基,二級債基,可轉債債基等種類。
所以,不同的債基投資產品之間也是有一定差別的,因此影響它們漲跌的因素也就並不相同。
1. 純債基金
純債債基僅投資於債券,故而這種債基的漲跌,就是受到所投資債券的漲跌才會產生影響。而這類債券會受兩方面影響,一方面是債券到期的利息收益,另一方面是債券市場波動,而這種波動又是受很多其他因素影響的,比如貨幣政策松緊,利息或存款准備金率的調節和預期收益都會引起債券市場波動,只要市場有波動,就會出現基金漲跌,就會有出現低買高賣。
2. 一級債基和二級債基
這兩類債劵基金的大部分資金都是投資於債券,大概比例在80%以上,其中投資股票類基金的投資佔0-20%不等,一般情況下在10%左右。
這種債基相比純債債基會多一種影響因素,就是所持有或投資的股票波動情況。雖然持股比例較小,但由於股票市場波動要比債券市場大很多,所以完全可以給整個債基帶來影響。也就是說,這種可以投資股票的債基,具有稍高的風險性,股市會對其造成影響。
3. 可轉債基金
主要用於投資可轉債,可轉債是上市公司發行的,在某些情況下可以轉換為上市公司的股票,所以可轉債債基受股市影響極大。該類型債基的持債和持股比例均在50%左右,屬於中等風險基金。
也就是說,影響債券型基金漲跌的原因,我們不能只考慮單個因素,要結合多種因素進行分析。大家要先查看產品構成,再分析市場原因,畢竟債券基金遠比貨幣基金的收益原理復雜得多,想要投資獲得收益,大家還是要多了解學習一些理財知識才行。
Ⅵ 混合證券有哪些
混合證券其中現貨商品(或稱原始證券)包括偵券、基金、存款及股票等金融市場常見的商品。保本型基金以及第五節的結構型債券都可稱為混合證券。
混合型證券是股票與債券以一定的方式結合的融資工具,形式多樣。混合型證券兼具債券和股票雙重融資特性,結合了債券和股票最突出的優點。這類新型融資形式能夠削減公司稅負並降低融資成本,同時維持其信用評級。分析人士稱,混合型證券屬於投資風險較大的金融工具,但同時該融資形式的回報也較高。
「混合"這個名詞,最常應用於農產品或水混合證券臂如將兩種不同品種的玉米混合(雜交)成新品種的玉米;混合證券或者將木瓜和芒果混合成新品種的芒果等。同樣地,混合證券我們也可以將兩種證券結合成另一種證券,混合證券其實新產品的設計好比堆積木一樣,混合證券由四種基本的積木及相關積木,混合證券便可以堆出各式各樣不同形狀的商品。混合證券是一種新的證券。但是具有兩種以上證券的性質。
混合型證券具有股票與債券的雙重特性,其股性與債性的體現與相關的稅收、監管、會計和法律規定有關。發行者可以根據自身的商業目標與融資要求設計不同的證券結構。對於發行公司而言,附認股權公司債或可轉債的發行,具有降低公司債利息、節省發行成本及易於銷售等益處;就投資人來說,有獲得固定利息及享有發行公司股票未來上漲獲利的優點。
Ⅶ 下列屬於所有權憑證的金融工具是
下列屬於所有權憑證的金融工具是股票。
金融工具亦稱「信用工具」或 「交易工具」,資金缺乏部門向資金盈餘部門借入資金,或發行者向投資者籌措資金時,依一定格式做成的書面文件,上面確定債務人的義務和債權人的權利,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契約。
金融工具按其流動性來劃分,可分為兩大類:
法定貨幣符號:
這是指現代的信用貨幣。現代信用貨幣有兩種形式:紙幣和銀行活期存款,可看做銀行的負債,已經在公眾之中取得普遍接受的資格,轉讓是不會發生任何麻煩的。這種完全的流動性可看作金融工具的一個極端。
有價證券:
這些金融工具也具備流通、轉讓、被人接受的特性,但附有一定的條件。包括存款憑證、商業票據、股票、債券等。它們被接受程度取決於這種金融工具的性質。
⑴證券類(securities)=債券(bonds)。
⑵其他現金類=貸款(loa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