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一般代別人操作炒股的人是拿多少提成的
一般就是簡單的五五分成,無論賺與賠都要一起承擔。
因為股票有利潤和風險共擔,當然還有保本息保盈利的合作,但盈利額度比較低,一般不超過每月10%,超過部分也就是操作者的收入,不承擔虧損的操作者一般是盈利的20%作為勞資。
每個公司的操盤手的工資和分成方案都會不一樣,所以這個要根據具體的公司而定的。有的公司分成比較高,但底薪比較低,但也有的大公司底薪高,但分成比較低。
(1)推薦別人買股票賺傭金擴展閱讀:
炒股就是從事股票的買賣活動。
炒股的核心內容就是通過證券市場的買入與賣出之間的股價差額,獲取利潤。股價的漲跌根據市場行情的波動而變化,之所以股價的波動經常出現差異化特徵,源於資金的關注情況,他們之間的關系,好比水與船的關系。水溢滿則船高,(資金大量湧入則股價漲),水枯竭而船淺,(資金大量流出則股價跌)。
㈡ 我想開一家推薦股票的公司,通過推薦股票,股民買進賺錢之後賺取服務費,怎麼樣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操作
一般股票配資公司會有理財方面的能人會幫助用戶提出建議。
㈢ 自己推薦股票收傭金~ 可信度很低嗎
我不認識你,更不知道你推薦好股票的可信度有多高(主要原因是你沒有實質的知名度).
打個比方角色轉換.我和您本來就互不相識,我在網上找到你做我的客戶,我告訴你這股能連續兩天拉漲停的股票,你會信嗎?
進入證券市場炒股票的人都是非富則貴.而且並非買個飯盒的資金就可以去買您介紹的股票.你也不要怪別人對你的冷遇...
㈣ 有沒有我給別人介紹股票,賺錢了分我一點的之類的。
有,其實就是代客理財。盈利後分成。。不過如果要真的做,需要注意具體的細節性問題,例如盈利後利潤如何分配,如果發生虧損,最大虧損比例多少,虧損後如何處理等等。。如果自己的水平還不到家,最好不要做。先不說有沒有人願意給你投。。即使有這樣的客戶,如果做的好,當然都好說,一旦做的不好,會比較麻煩的。
㈤ 個人代理客戶買賣股票,傭金如何算
是指證券公司收取的傭金嗎?這個由證券公司規定,目前基本是萬分之1.5.至於個人代理客戶買賣股票,屬於私下的個人行為,抽佣兩人協商。如果是真有盈利水準的待客買賣股票的話,不包損失40%分成是底線。
㈥ 朋友有一筆資金要委託別人炒股票,也就是給別人操盤,市面的傭金百分比是多少呢,望熟知的告知下!
一年達到2倍收益的給30%,超過一倍的給20%,低於一倍給10%,月薪10萬,也可以按月給,太高了就不要給了,畢竟你在承擔風險,記住操作前一定要考核,過往的記錄可以作假,跟蹤兩個月評估,要求操盤手必須做到T加1交易
㈦ 我給別人推薦股票,賺錢了我們兩個分成,這樣犯法嗎
這樣做不算是違法,不過現在的股票行情你還能幫別人賺到錢,除非別人有大把的錢讓你去浪費
㈧ 有人給推薦股票,說盈利賺錢了,5/5分成,違法嗎可以合作嗎
肯定要賣,跌到10%必須止損!留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
㈨ 請問私人替人炒股,從中賺取傭金,是否合法
不合法!
國家現在對此事查的很嚴格。
一旦發展會被處理的。
你看這篇文章:
今年6月份,市民錢女士在證券市場上結識了一位炒股「高手」。之後錢女士將十多萬元交給了這位「高手」,本想藉此大賺一票,不想幾個月下來,帳面上縮水五萬。一氣之下,錢女士准備狀告這位「高手」。
錢女士以前從來沒有接觸過股票,今年入春以來她眼看身邊的人一個個因為炒股賺了錢,也大為心動。但因為自己又不大會炒股,只好先跟著幾個熟人經常在證券市場內轉轉。在閑聊中,錢女士結識了一位王先生,據熟人介紹,這位王先生可是一名炒股高手。在之前的幾個月,他買的股票幾乎只只都漲。當時聽得錢女士很是羨慕,在幾次接觸後錢女士決定將手上的十幾萬元資金交給對方,讓王先生代為打理。雙方還簽下了一份協議,大意是王先生代理炒股,收取盈利的10%作為傭金。事後錢女士十分後悔,她說自己當時光顧著賺錢了,也過於迷信這位「高手」的能力,就沒有在協議上明確萬一炒虧了怎麼辦。事實上,直到11月底,錢女士發現自己的帳戶上足足虧了五萬多元。之後錢女士找到了王先生,要求對方解釋。不想對方雙手一攤,表示「股市有風險」,要她自己承擔。錢女士一氣之下,決定委託律師向對方提出索賠要求。
錢女士的代理律師指出,代人炒股在目前的證券市場是一個突出的問題。我國至今沒有一部有關證券經紀人的法規,個人從事這種職業在我國目前仍屬於灰色地帶。合同法第四百零六條規定,有償的委託合同,因受託人的過錯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委託人可以要求賠償損失;無償的委託合同,因受託人的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委託人可以要求賠償損失;受託人超越許可權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但往往這種協議的規定是非常模糊的,很多時候只規定了代理人的收益,而忽視了委託人的權益。從這方面來看,委託人的風險相對更大。
證券業內人士董先生也認為,目前類似於「帶頭大哥」的非法咨詢、非法經營,在證券市場上屢見不鮮。更有些人,以「民間股神」、「炒股大王」等名義,開設收費講座、股民培訓以及代理炒股等,大肆斂財,這些都屬於違規行為。除了督促有關部門進行大力整頓外,股民也應當注意保護自身利益,不要輕易相信一些所謂的「炒股高手」,否則在造成經濟損失的同時,個人的權益很難得到申訴。
㈩ 老是叫別人買股票然後收傭金的是什麼職業
是一些公司的業務代理,他們從中間賺取回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