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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劃轉屬於金融商品轉讓嗎

發布時間: 2021-07-24 09:06:31

① 金融商品轉讓如何繳納增值稅

轉讓金融商品增值稅計算:

金融商品轉讓,一般納稅人適用稅率為6%,小規模納稅人徵收率為3%。

轉讓應交增值稅=(3000-2500)/(1+6%)×6%

用售出得到的價款減去成本。

金融商品轉讓按規定以盈虧相抵後的余額作為銷售額的賬務處理。金融商品實際轉讓月末,如產生轉讓收益,則按應納稅額借記"投資收益"等科目,貸記"應交稅費-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科目;

如產生轉讓損失,則按可結轉下月抵扣稅額,借記"應交稅費-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科目,貸記"投資收益"等科目。交納增值稅時,應借記"應交稅費-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年末,本科目如有借方余額,則借記"投資收益"等科目,貸記"應交稅費-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科目。

(1)股票劃轉屬於金融商品轉讓嗎擴展閱讀:

金融商品轉讓賬務處理規定:

財會【2016】22號文件規定:金融商品轉讓按規定以盈虧相抵後的余額作為銷售額來賬務處理。

金融商品實際轉讓月末,如產生轉讓收益,則按應納稅額:

借:投資收益等科目

貸:應交稅費-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

如產生轉讓損失,則按可結轉下月抵扣稅額:

借:應交稅費-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

貸:投資收益等科目

交納增值稅時:

借:應交稅費—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年末,本科目如有借方余額,則:

借:投資收益等科目

貸:應交稅費-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青年政治學院-關於全面實施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有關通知


② 金融商品轉讓,為什麼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文件指出金融商品轉讓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金融商品轉讓,按照賣出價扣除買入價後的余額為銷售額。
附註:
轉讓金融商品出現的正負差,按盈虧相抵後的余額為銷售額。若相抵後出現負差,可結轉下一納稅期與下期轉讓金融商品銷售額相抵,但年末時仍出現負差的,不得轉入下一個會計年度。
金融商品的買入價,可以選擇按照加權平均法或者移動加權平均法進行核算,選擇後36個月內不得變更。
金融商品轉讓,是指轉讓外匯、有價證券或非貨物期貨的所有權的行為,包括股票轉讓、債券轉讓、外匯轉讓、其他金融商品轉讓。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 [2016]36號)(下稱為《通知》)規定,金融服務,包括貸款服務、直接收費金融服務、保險服務和金融商品轉讓。金融業適用一般計稅方式稅率6%,適用簡易計稅方式的徵收率3%。

③ 股票買賣算不算金融商品轉讓

當然算,股票本身就是金融市場的商品

④ 不同種類金融商品轉讓 可合並申報么

胡會計是玄武區一家投資理財公司的財務負責人,公司剛剛成立不久,主要進行多個金融產品的買賣和轉讓業務。近日,胡會計來到地稅局辦稅大廳,焦急地找到辦稅人員提出了一連串的疑問。「我們公司上個月有一筆股票轉讓和一筆債券轉讓,我現在報營業稅需要分別申報還是匯總申報?」「上個月的兩筆業務,一個盈利一個虧損,股票轉讓收益10萬元,債券轉讓虧損12萬元,申報時的營業額如何確定?」

對於胡會計的疑問,稅務人員給予了解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金融商品轉讓業務有關營業稅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63號)的規定,自2013年12月1日起,納稅人從事金融商品轉讓業務,不再按股票、債券、外匯、其他四大類來劃分,統一歸為「金融商品」,不同品種金融商品買賣出現的正負差,在同一個納稅期內可以相抵,按盈虧相抵後的余額為營業額計算繳納營業稅。

根據上述政策解釋,胡會計當月可以將股票轉讓和債券轉讓兩項業務合並為金融商品進行申報,盈虧相抵後的申報營業額為10萬元+(-12)萬元=-2萬元,因此當期稅額為0。同時,稅務人員也提醒納稅人,本月的盈虧相抵後出現負差,可以結轉下一個納稅期相抵,但是在年末仍然出現負差,該項負差值是不得轉入下一個會計年度的。

⑤ 金融商品轉讓都包括哪些業務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金融保險業營業稅申報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2〕9號)第七條規定:金融商品轉讓,是指轉讓外匯、有價證券或非貨物期貨的所有權的行為。包括:股票轉讓、債券轉讓、外匯轉讓、其他金融商品轉讓

⑥ 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計算時的賣出價是否包含出售時的手續費

不包含。

按照稅務機關的相關解釋,營業額=賣出價-買入價。股票買入價是指購進原價,不得包括購進股票過程中支付的各種費用和稅金。賣出價是指賣出原價,不得扣除賣出過程中支付的任何費用和稅金。

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計算的會計分錄:轉讓金融商品當月月末,如產生轉讓收益,則按應納稅額,借記「投資收益」等科目,貸記「應交稅費——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科目。

(6)股票劃轉屬於金融商品轉讓嗎擴展閱讀:

投資收益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長期股權投資採用成本法核算的,企業應按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利潤中屬於本企業的部分,借記「應收股利」科目,貸記本科目;屬於被投資單位在取得投資前實現凈利潤的分配額,應作為投資成本的收回,貸記「長期股權投資」科目。

(二)長期股權投資採用權益法核算的,資產負債表日,應按根據被投資單位實現的凈利潤或經調整的凈利潤計算應享有的份額,借記「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科目,貸記本科目。

被投資單位發生虧損、分擔虧損份額超過長期股權投資而沖減長期權益賬面價值的,借記「投資收益」科目,貸記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科目。

發生虧損的被投資單位以後實現凈利潤的,企業計算的應享有的份額,如有未確認投資損失的,應先彌補未確認的投資損失,彌補損失後仍有餘額的,借記「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科目,貸記本科目。

⑦ 金融商品轉讓不能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嗎

《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文件指出金融商品轉讓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金融商品轉讓,按照賣出價扣除買入價後的余額為銷售額。

附註:

  1. 轉讓金融商品出現的正負差,按盈虧相抵後的余額為銷售額。若相抵後出現負差,可結轉下一納稅期與下期轉讓金融商品銷售額相抵,但年末時仍出現負差的,不得轉入下一個會計年度。

  2. 金融商品的買入價,可以選擇按照加權平均法或者移動加權平均法進行核算,選擇後36個月內不得變更。

  3. 金融商品轉讓,是指轉讓外匯、有價證券或非貨物期貨的所有權的行為,包括股票轉讓、債券轉讓、外匯轉讓、其他金融商品轉讓。

  4.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 [2016]36號)(下稱為《通知》)規定,金融服務,包括貸款服務、直接收費金融服務、保險服務和金融商品轉讓。金融業適用一般計稅方式稅率6%,適用簡易計稅方式的徵收率3%。


⑧ 非公開轉讓的股票屬於金融衍生品嗎

不屬於。
股票是一種金融資產。金融衍生品是是指與一種金融資產掛鉤,依賴於標的資產價格變動的合約。金融衍生品包括遠期、期貨、期權、互換等四大類。一般綁定的標的資產有股票、利率、匯率和商品。以股指期貨為例。股指期貨就是與股票指數掛鉤的一種金融衍生品,指數上漲,則股指期貨的價格也上漲,指數下跌,則股指期貨的價格也下跌。
金融衍生品一般用於對沖風險。比如,某股票與價格指數的漲幅具有密切相關性。那麼在買入該股票的同時購買與之相關的看跌股指期貨,如果股票價格下跌,股指期貨價格也跟著下跌,這樣股票市場上的虧損就可以通過股指期貨上的盈利來進行彌補。

⑨ 請問案例分析裡面,怎麼計算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

產生收益,交稅所以貸記應交增值稅。

補繳企業所得稅的計算公式如下:來源於聯營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投資方分回的利潤額÷(1-聯營企業所得稅稅率)。

應納所得稅額=來源於聯營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投資方適用稅率。

稅收扣除額=來源於聯營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聯營企業所得稅稅率。


(9)股票劃轉屬於金融商品轉讓嗎擴展閱讀:

投資所分的利潤、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投資收益在稅收上是作為企業所得稅的應稅項目,應依法計征企業所得稅。

投資方企業從被投資的聯營企業分回的稅後利潤,如投資方企業所得稅稅率低於聯營企業,則不退還已繳納的所得稅,如投資方企業的適用稅率高於聯營企業的稅率,投資方企業分回的稅後利潤應按規定補繳企業所得稅。

⑩ 金融業的征稅范圍有金融商品轉讓,但是不包括購入金融商品行為是什麼意思

這樣想,有收入才要交稅,轉讓金融商品時取得了收入,所以要交稅,而購入金融商品的環節是發生支出,是不交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