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如果我有一個微信群,群里經常有人傳播一些『股票』這犯法嗎
傳播股票犯什麼法,這是國家的平台,這是沒事的,犯法的是他傳播股票的目的是什麼你要清楚,他是為了通過股票吸引別人跟他做股票收費,還是通過股票讓其他股民跟他做其他理財,這可能涉及違法犯罪了,如果你有這方面擔心,建議你把他踢出群就行了
❷ 股票引引流犯法嗎,就是打電話要微信,別人會加,然後別人會拉他進股票微信群,但是微信群不是我們公司的
這不叫引流,是詐騙,不管微信群是不是你們公司的,做這件事的人是你,要追責的
❸ 今天一個人加我微信說讓我幫他往股票群里拉人,拉一個人給我10塊,請問可以做嗎會不會有什麼風險啊
微信幫ta股票群里拉人拉一個人給十塊錢是可以做的風險倒沒有,但是你要知道這個群是干什麼的?如果真是做股票的是沒有風險的,如果是其他非法牟利的群是有風險的,盡量不要做。
❹ 在不知道是詐騙的情況下,拉人進群炒股犯法嗎
這個還真是不好說,總歸是客觀上協助的作用
❺ 用微信加人 拉進群 到一定數量後開群 然後發布炒股信息 可自願退群 這種做法合理嗎
這個是違法的,特別是對於不實信息。
❻ 在金融公司做業務員,用微信加好友,把有意向買股票的人拉進推薦師的群,萬一以後公司涉嫌詐騙我會判刑嗎
沒有大事。建議你先查查公司的底細再做事。我看過一個新聞,說一家公司涉嫌詐騙被警察查封而且相關人員都帶走了,具體也就是做個筆錄,更何況你做的事構不成犯罪
❼ 拉人進群炒股我有提成屬於違法行為嗎
首先你手否騙人決定了你是否非法,接那些拉人進群的電話都說自己是某某券商某某證券某某行情軟體的客服,你真的是嗎,如果不是你不就是在騙人嗎。
人活一輩子,就活一顆心,心好了,一切就都好了,心強大了,一切問題,都不是問題。
人的心,雖然只有拳頭般大小,當它強大的時候,其力量是無窮無盡的,可以戰勝一切,當它脆弱的時候,特別容易受傷,容易多愁善感。
心,是我們的根,是我們的本,我們要努力修煉自己的心,讓它變得越來越強大,因為只有內心強大,方可治癒一切。
沒有強大的敵人,只有不夠強大的自己
人生,是一場自己和自己的較量,說到底,是自己與心的較量。如果你能夠打開自己的內心,積極樂觀的去生活,你會發現,生活並沒有想像的那麼糟糕。
面對不容易的生活,我們要不斷強大自己的內心,沒人扶的時候,一定要靠自己站穩了,只要你站穩了,生活就無法將你撂倒。
人活著要明白,這個世界,沒有強大的敵人,只有不夠強大的自己,如果你對現在的生活不滿意,千萬別抱怨,努力強大自己的內心,才是我們唯一的出路。
只要你內心足夠強大,人生就沒有過不去的坎
人生路上,坎坎坷坷,磕磕絆絆,如果你內心不夠強大,那這些坎坎坷坷,磕磕絆絆,都會成為你人生路上,一道道過不去的坎,你會走得異常艱難。
人生的坎,不好過,特別是心坎,最難過,過了這道坎,還有下道坎,過了這一關,還有下一關。面對這些關關坎坎,我們必須勇敢往前走,即使心裡感到害怕,也要硬著頭皮往前沖。
人生沒有過不去的坎,只要你勇敢,只要內心足夠強大,一切都會過去的,不信,你回過頭來看看,你已經跨過了多少坎坷,闖過了多少關。
內心強大,是治癒一切的良方
面對生活的不如意,面對情感的波折,面對工作上的糟心,你是否心煩意亂?是否焦躁不安?如果是,請一定要強大自己的內心,因為內心強大,是治癒一切的良方。
當你的內心,變得足夠強大,一切困難,皆可戰勝,一切問題,皆可解決。心強則勝,心弱則敗,很多時候,打敗我們的,不是生活的不如意,也不是情感的波折,更不是工作上的糟心,而是我們內心的脆弱。
真的,我從來不怕現實太殘酷,就怕自己不夠勇敢,我從來不怕生活太苦太難,就怕自己不夠堅強。我相信,只要我們的內心,變得足夠強大,人生就沒有那麼多雞毛蒜皮。
強大自己的內心,我們才能越活越好
生活的美好,在於追求美好的生活,而美好的生活,源於一顆強大的內心,因為只有內心強大的人,才能消化掉各種不順心,各種不如意,將陰霾驅散,讓美好留在心中。
心中有美好,生活才美好,心中有陽光,人生才芬芳。一顆陰暗的心,托不起一張燦爛的臉,一顆強大的心,可以美化生活,精彩人生,讓我們越活越好。
生活有點欺軟怕硬,如果你內心很脆弱,生活就會打壓你,甚至折磨你,如果你內心足夠強大,生活就會獎勵你,眷顧你,全世界都會對你和顏悅色。
❽ 自己有好多微信充當股民被邀請進群 這個工作犯法嗎
邀請進群本身不犯法,但是群里乾的估計都是違法的勾當。
❾ 跟著微信群炒股違法嗎
跟著微信群炒股應該不違法 但非常容易給人騙錢 微信群推薦炒股的很多都是騙子
❿ 微信加人拉群違法嗎
不違法。
微信群的建立,正常都是可以的,合法的,當然,若裡面有涉及違法的事情,或者散布非法言論,群主以及主要人員,都是會被拘留受到處罰的。
(10)微信加人拉群股票違法嗎擴展閱讀
犯罪案件
2018年7月,廣東省珠海市公安局偵破利用微信群賭博案,摧毀一個地下賭博窩點,抓獲犯罪嫌疑人85人。在利用微信群賭博的案件中,有一起是犯罪團伙利用微信「機器人」軟體進行賭博的案件。
參賭人員以預先向微信群主(賭博組織者)購買的「分值」進行結算,微信群主通過程序虛擬出有數百人參賭的場景。
2018年9月,軤某等6人曾用手機建微信群作為賭場,以博彩網站開獎結果為依據供他人賭博,並通過支付寶、微信轉賬接受參賭人員投注、幫助玩家上下分並從中牟利,累計賭資170餘萬元。
一審法院以開設賭場罪分別判處軤某等六人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至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的刑罰。一審判決後兩名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訴,市一中院日前二審審結了該案,裁定駁回了上訴請求,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