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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打新股中簽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發布時間: 2021-08-15 15:39:24

㈠ 個人股票和存款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個人股票和存款需要確認是不是婚姻之前的還是夫妻存續之後的,如果是之前的,就是屬於個人所有,如果是婚姻存續期間的,就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請參考下列有關規定。
按照婚姻法的規定:
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㈡ 婚前買的股票,賺了錢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婚前股票婚後收益是共同財產,但婚前股票的本金不是共同財產。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五條規定,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後產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根據《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生產、經營收益,歸夫妻共同所有。該規定明確了認定夫妻共同財產的范圍。

股票的增值部分作為一種生產、經營收入,只要是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就應當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從舉證責任分配原則來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七條規定,對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難以認定的,主張權利的一方負舉證責任。當事人舉不出有力證據的,人民法院又無法查實的,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

婚前的股票、基金在婚後的增值或貶值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或債務,但本金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婚前存款在婚後的而利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股票打新股中簽算夫妻共同財產嗎擴展閱讀:

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是指夫妻一方婚前各自所有的財產或法律規定應屬於夫妻個人所有的財產。夫妻個人財產主要包括下列財產:

(一)夫或妻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夫或妻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夫或妻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如夫或妻一方的衣飾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如軍人的傷亡保險金、傷殘補助金、醫葯生活補助費等。

以上從靜態上說明和分析了夫妻共同財產和夫妻個人財產的含義以及如何界定,但夫妻雙方可以通過法律規定的書面約定方式來改變上述的法定的劃分夫妻共同財產和個人財產的方式,體現出民事法律行為可以在合法、自願、公平的前提下根據當事人意願設立的特點。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上述的法定的劃分夫妻共同財產和夫妻個人財產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書面形式約定,對夫妻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但夫妻一方對此負有舉證責任。

㈢ 股票算不算是夫妻的共同財產

對於股票婚後增值部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一條的規定: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所得收益應為夫妻共同財產。《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五條規定: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後產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股票的增值利益從法律性質上來看,與孳息有著本質區別,所以股票的增值部分不應當被視為孳息。其次,股票的增值部分是否夫妻一方財產在婚後的自然增值就要視具體情況區別對待:如果是在婚前買入股票後一直未加操作管理而產生的股票增值,那麼增值部分應當視為一方個人財產的自然增值,屬於夫妻一方的財產;如果在買入股票後進行了積極地管理操作,或者以婚後財產追加投入的,應當視為投資所得收益,其增值部分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因此,在你們婚姻存續期間,對方對婚前所購買的股票進行了積極的操作管理,並以家庭收入參與股票投資中,根據相關的法律規定,這部分的股票增值部分應當視為夫妻的共同財產,雙方有權要求法院將此作為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㈣ 股權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股權本身不是夫妻共同財產,股權所代表的財產利益或變價款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配偶對股權變價款享有應有份額。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再一次向社會大眾明確規定,夫妻在離婚時分割的是「出資額」而非「股權」。股權本身不是夫妻共同財產在最高法層面已經初步的達成共識。

一、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再一次明確無誤的規定:夫妻離婚分割的是「出資額」而非「股權」。

1、2004年,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明確規定夫妻離婚分割的是「出資額」而非「股權」。

2004年4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實施。其中第十六條: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中以一方名義在有限責任公司的出資額,另一方不是該公司股東的,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夫妻雙方協商一致將出資額部分或者全部轉讓給該股東的配偶,過半數股東同意、其他股東明確表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該股東的配偶可以成為該公司股東;

(二)夫妻雙方就出資額轉讓份額和轉讓價格等事項協商一致後,過半數股東不同意轉讓,但願意以同等價格購買該出資額的,人民法院可以對轉讓出資所得財產進行分割。過半數股東不同意轉讓,也不願意以同等價格購買該出資額的,視為其同意轉讓,該股東的配偶可以成為該公司股東。

用於證明前款規定的過半數股東同意的證據,可以是股東會決議,也可以是當事人通過其他合法途徑取得的股東的書面聲明材料。

2、2021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規定夫妻離婚分割的也是「出資額」而非「股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七十三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中以一方名義在有限責任公司的「出資額」,另一方不是該公司股東的,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夫妻雙方協商一致將出資額部分或者全部轉讓給該股東的配偶,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並且其他股東均明確表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該股東的配偶可以成為該公司股東;

(二)夫妻雙方就出資額轉讓份額和轉讓價格等事項協商一致後,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但願意以同等條件購買該出資額的,人民法院可以對轉讓出資所得財產進行分割。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也不願意以同等條件購買該出資額的,視為其同意轉讓,該股東的配偶可以成為該公司股東。

用於證明前款規定的股東同意的證據,可以是股東會議材料,也可以是當事人通過其他合法途徑取得的股東的書面聲明材料。

二、當事人主張因股東的配偶與股東之間的夫妻關系,故轉讓的案涉股權屬於夫妻共有財產的,沒有法律依據。

三、股權本身不是夫妻共同財產,股權所代表的財產利益或變價款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配偶對股權變價款享有應有份額。

四、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時,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中以一方名義在有限責任公司的出資額。

綜上,夫妻雙方婚後以共同財產出資成立公司,但股權登記在夫妻一方名下,該股權不是夫妻共同財產。

以上知識就是對「股權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這一問題進行的相關解答,如果您還有相關法律問題,可以關注無訟,私信咨詢。

㈤ 申購新股怎麼算中簽

當天申購後,要到第三個交易日搖號,你申購新股的配號和搖號結果一樣的話,就是中簽了,不一樣,就是沒中簽。

㈥ 老公公司分給他的股票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算。
婚姻法的規定: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㈦ 散戶打新股,是否中簽與資金多少有關系嗎

一、有關系,新股申購的原則:
根據新的規定,網上申購由之前的按市值配售變更為按市值申購,規定持有一定數量非限售A股股份的投資者才能參與網上申購。具體從以下幾個方面來說:
1、投資者參與網上公開發行股票的申購,只能使用一個證券賬戶申購一次,如多次申購,僅第一筆申購有效,有多個賬戶的投資者,其市值合並計算;
2、證券賬戶需具有1萬元股票市值才可參與申購,上交所每1萬元市值可申購一個申購單位,不足1萬元的部分不計入申購額度;深交所每5000元市值可申購一個申購單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計入申購額度
(該市值由其在T-2日日終時持有的市值確定,且該市值不包括優先股、B股、基金、債券或其他證券);
3、滬市的新股投資者可在T日9:30-11:30、13:00-15:00參與申購,深市的新股在T日9:15-11:30、13:00-15:00參與申購;
4、T日有多隻新股發行的,同一投資者參與當日每隻新股網上申購的可申購額度均不得超過其在T-2日日終持有的市值確定(首次公開發行新股形成的非限售A股無相應收盤價時不計算市值。非限售A股股份發生司法凍結、質押,以及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交易限制的,不影響市值的計算。)也不得超過主承銷商規定的申購上限;
5、申購委託前,投資者應把申購款全額存入其在指定交易的證券公司開立的資金賬戶中;
6、如果結算參與人在規定的資金到賬時點資金不足以完成申購新股的資金交收,則資金不足部分確認為無效申購
7、同一天的股票市值可以重復使用,但僅限於同市場申購的情況下,且不可跨市場申購。
二、按市值申購與以前的市值配售主要差別
新股申購技巧:
申購新股的中簽率普遍低於百分之一,能否參與成功基本靠運氣,但仍需掌握一些打新股的小技巧,可以相對地提高中簽率。
技巧一:盡量迴避熱門股。如果出現多隻新股同時發行的情況,可以優先考慮較為冷門的新股;
技巧二:優先選擇後發股,避開先發股。因為大家一般都會把錢用在申購第一和第二天的新股,而第三天時,很多資金已經用完,此時申購第三天的新股,中簽率更高;
技巧三:集中資金打大盤股。因為大盤新股的中簽率明顯高於小盤股,所以資金較少的散戶應積極參與超級大盤股的新股申購;如果多隻新股同時發行,就選准一隻全倉出擊,以提高中簽率;
技巧四:注意下單時段。因為一隻股票只能下單一次,需要避開下單的高峰時間段,提高中簽的概率。根據歷史經驗,剛開盤或快收盤時下單申購的中簽概率小,而上午10:00至11:15和下午1:30至2:30之間下單的中簽概率相對較高;
技巧五:資金量大保障高。當申購資金達到一定數量時,中簽率就會有保障,因此可以提前約定好收益分配的情況下集合親朋好友一同打新股;
技巧六:通過基金參與打新股。目前有不少基金、銀行理財產品等都直接掛鉤打新股,收益率一般在10%左右,如果投資者自己資金量少,可以選擇這種方式參與打新股;
技巧七:T日賣出股票買新股,盤活資金。如果客戶賬戶內資金不足,那麼可以通過在T日賣出原有股票來參與打新股,提高資金利用率;
技巧八:利用「兩融」杠桿,提高資金利用率。因新規則把融資融券和轉融通的市值都計算在內,那麼為了獲得更多的申購份額,可以通過融資買入增加其A股市值(具體方法為:投資者轉入一半的證券市值到融資融券賬戶,在信用賬戶融資買入股票,賣出普通證券賬戶的股票參與新股申購),用兩融工具提高了資金利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