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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償盈利股票補償

發布時間: 2021-08-08 09:18:43

A. ST航通19年 盈利7000一10000是騙股民,是應該 賠償股民嗎

首先公司發布業績更正公告,顯示之前的業績數據確實有誤,但是否構成詐騙並無定論,也沒有公安介入,所以騙股民一說並不成立;
其次即使構成了詐騙,如果股民因此追高買入而後因為業績爆雷股價下跌,那麼在此期間因股價構成的損失也確實可以得到補償,但ST航通之前發業績公告是在1月21日,之後股價並無上漲而是繼續下跌,並且都是無量跌停,也達不到賠償的條件。

B. 公司發股票給員工的話,經濟補償金怎麼計算

1、按合同工資補償、工作滿1年補償1個月工資等等。
2、要分開算、獎勵有獎勵的扣稅方式、工資有工資的。
3、開除日股票最後一月的平均公允價值計算收入。

C. 股票退市後股民有沒有補償,怎麼補

通過以下方式對股民進行補償:

1、據有關規定,退市公司原在交易所流通的股份將由一傢具備代辦股份轉讓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主辦券商)代辦轉讓,並在45個工作日之內進入代辦股份轉讓系統交易。

2、根據規定,退市公司股東必須先開立股份轉讓賬戶(個人股東開戶費30元,機構股東開戶費100元),並辦理股份確權與轉託管手續(個人股東確權手續費10元,機構股東確權手續費30元)。個人股東開立股份轉讓賬戶時應攜帶身份證。

3、退市公司在代辦股份轉讓系統掛牌之前,股東應盡快辦理股份確權與轉託管手續,否則有可能無法趕上在該公司第一個交易日進行交易。退市公司掛牌之後,股東可以繼續辦理股份確權與轉託管手續,但其股份需要經過兩個交易日之後方可轉讓(即三板交易)。

(3)補償盈利股票補償擴展閱讀:

股票退市程序:

1、交易所在發現上市公司低於上市標准之後,在10個工作日內通知公司。

2、公司接到通知之後,在45日內向交易所作出答復,在答復中提出整改計劃,計劃中應說明公司至遲在18個月內重新達到上市標准。

3、交易所在接到公司整改計劃後45日內,通知公司是否接受其整改計劃。

4、公司在接到交易所批准其整改計劃後45日內,發布公司已經低於上市標準的信息。

5、在計劃開始後的18個月內,交易所每3個月對公司的情況進行審核,其間如公司不執行計劃,交易所將根據情況是否嚴重,作出是否終止上市的決定。

6、18個月結束後,如公司仍不符合上市標准,交易所將通知公司其股票終止上市,並通知公司有申請聽證的權利。

7、如聽證會維持交易所關於終止股票上市的決定,交易所將向SEC提出申請。

8、SEC批准後,公司股票正式終止交易。由上述情況可見,交易所決定某公司股票終止上市,最長要經過22個月的時間。

D. 以股份為基礎的補償費用是什麼意思

發行股票方式有多種,支付交易對價簡稱支付對價。 支付對價是指非流通股要進入市場,避免給流通股帶來新的損失而對流通股所作的補償。非流通股股東當時獲得股票是在公司改制時,價格非常低,有的是面值獲得的,而流通股股東都是從股票市場獲得的...

E. 公司盈利大股東要求我退股,我要如何申請補償

首先根據《公司法》就算你同意退出,也不能說是退股,只能算是股份轉讓,轉讓給大股東。
其次,你公司總計盈利了多少?按股權你應分你部分盈利!!
你入股幾年了?承擔了幾年的經營風險?現在企業的盈利其總股本 也不能以當時的投入的錢來算了。 你們企業的價值上漲了,要很多資料才能算出上漲多少價值。把你原來的股本退回來是遠遠不夠你的賠償的。我建議你 非常有必要請律師一筆筆算清楚!!!

F. 拿股份或現金進行補償,有什麼明確規定嗎

具體看並購重組的公告,但有一點很明確,現金補償優於股份補償,重組標的寧願出現金而不願意減少股票持有數量是對公司未來發展充滿信心的一種表現,反之就是對公司未來發展沒有底氣,重組也是忽悠式重組。

G. 「相關股東擬實施業績承諾補償」是什麼意思

業績補償本身是一種承諾,意思就是保證股東是不吃虧的,但是業績補償也有一定的風險,就是萬一未來行情發生變化甚至是惡化,那麼業績補償很可能就是一個巨大包袱

對於某些有實力的大股東,業績補償應該問題不大,大不了出錢就是了,但是上市公司這個資本運作平台的聲譽就保住,以後自啊資本市場混,口碑會比較好,大機構也捧場,但是有些大股東可能會比較吃力,尤其是產業布局不是很大,業務單一的大股東,你讓他怎麼補償?
如果是真金白銀的業績補償很麻煩的話,大股東肯定會跟投資人商量,不出現金,出股票的方式行不行?
一般情況下,一般投資人都會妥協,原因很簡單,假如這個公司的行業的確是惱火了,大股東的確是沒錢,那麼大股東的最大誠意就是出自己的股票,那也是很講信用的一種義舉。

但是更惡劣的情況是,如果大股東按照當初業績補償的演算法下來,發現自己出的股票危及到了自己的絕對控制地位,那麼大股東就要想辦法在這個補償上做一些操作,即不失信於資本市場,又要保住自己的絕對控股地位.

這似乎是很難決策的一種辦法,最簡單的就是,出乾股,直接在二級市場按照投資人的股份散了,這明顯是不行的,一旦股票散了,大股東的地位就不保,這肯定不行.

唯一可行的辦法是什麼呢?有一種辦法就是找一個關系非常鐵的長期股權投資人或者機構,雙方基於某種約定,通過大宗交易的方式把需要補償的現金,按照某種價位交易過去,大股東獲得現金,用現金補償二級市場的投資人

由於這種接盤機構不能威脅到大股東的絕對控制地位,所以必須是一致行動人,當然這個一致行動人也不是白當的,肯定有約定,比如約定一個時間周期大股東按照某個價位的回購,或者在基於確保了資本市場的信用的前提下,大股東在二級市場定向增發的時候給予這個一致行動人一定的好處,操作上嘛,肯定是基於當初的約定辦.

H. 股票公告說重組業績補償是利好還是利空

重組往往公司有更好的股東入駐,往往是利好,業績補償 一般屬於小利好,畢竟屬於非經常性損益部分。

I. 股票補償成本計算

你看的是參考成本價,以前有過該股交易。正常加上交易費也不會差額那麼大。

J. 企業股權轉讓取得的股票,但股票要進行補償對價(利潤達標不用補償),在什麼時候確認收益繳納所得稅

需要,在行權時按市場公平價格和實際施權假(購入價)差額按工資薪金所得計算交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