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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盈利個稅

發布時間: 2021-08-06 09:34:51

① 股票個人所得稅

這位朋友,目前我們國家還沒有開始向在A股市場交易的個人徵收個人所得稅,目前只對各個公司的原始股賣出徵收個人所得稅!

② 股市中的盈利要不要交個人所得稅

股票投資中,買進賣出的差價,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如果是股票派息分紅所得,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③ 股票收益需要交個人所得稅嗎

​投資者通過買賣境內上市交易的個股所賺取的價差是不需要交納個人所得稅的,但是買賣的是境外上市交易的個股則有可能需要交納個人所得稅,同時投資者通過股票分紅獲得的收益也需要交納個人所得稅。

④ 關於股票投資收益個人所得稅

國內炒股盈利暫不徵收個稅,不過前段時間說的「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要是炒股盈利超過12萬的要申報。
好像美國要交,不過沒找到確切答案,但是我知道美國有句話叫"世上有兩件事你逃不過:一件是死亡,另一件就是繳稅",在美國幾乎每分錢都要交稅

⑤ 炒股盈利要交個人所得稅嗎

個人在國內證券交易市場進行股票買賣所獲收益,是不交個人所得稅的,不過需要交印花稅。

截止2019年2月,根據《個人所得稅法》,股票交易所得屬於財產轉讓所得。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轉讓股票所得繼續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的通知》(財稅字〔1998〕61號)規定,從1997年1月1日起,對個人轉讓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繼續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

(5)股票盈利個稅擴展閱讀:

股票印花稅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證券交易印花稅改為單邊徵收問題的通知》(財稅明電〔2008〕2號)規定,自2008年9月19日起,對買賣、繼承、贈與所書立的A股、B股股權轉讓書據的出讓方按千分之一的稅率徵收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對受讓方不再征稅。

稅率計算:

目前我國股票交易印花稅徵收方式,對買賣、繼承、贈與所書立的A股、B股股權轉讓書據的出讓按千分之一的稅率徵收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對受讓方不再征稅,即賣出股票才收取股票總額千分之一的印花稅。

買進費用:

1、傭金0.2%-0.3%,根據你的證券公司決定,但是擁擠最低收取標準是5元。比如你買了1000元股票,實際傭金應該是3元,但是不到5元都按照5元收取.

2、過戶費(僅僅限於滬市)。每一千股收取1元,就是說你買賣一千股都要交1元.

賣出費用:

1、印花稅0.1%

2、傭金0.2%-0.3%,根據你的證券公司決定,但是傭金最低收取標準是5元。比如你買了1000元股票,實際傭金應該是3元,但是不到5元都按照5元收取

3、過戶費(僅僅限於滬市)。每一千股收取1元,就是說買賣一千股都要交1元。

計算舉例:

如果買入1000股10塊錢每股的股票,那麼不需繳納印花稅

如果你賣出1000股10塊錢每股的股票,那麼要繳納印花稅:

(1000*10)*0.001=10元

參考資料來源:

網路--個人所得稅

⑥ 股票紅利的個人所得稅稅率是多少

股利分紅後個人所得稅稅率是20%。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的個人所得稅稅率均為20%。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規定:

第三條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1、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

2、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

3、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第六條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1、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2、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3、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4、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5、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6、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6)股票盈利個稅擴展閱讀

股票紅利的市場特點有以下:

1、紅利股票的變動可以給投資者帶來很多的隱含信息,從不同層面去理解高分紅的結果可能完全歧義。

2、企業管理層總試圖維持一定的分紅水平, 這種水平從長期看是公司可以達到和可以承受的。分紅水平的高低,不過是所有者、管理者和公司利益相關者(Stakeholders)在重復博奕中的均衡結果,而高分紅則往往不過是殺雞取卵式的一次博奕的均衡結果。

3、Elton和Gruber於1970年進行了股票市價和分紅水平之間相關關系的調查,結果沒有發現兩者之間明顯的相關性。Black和Scholes1974年進一步證明高分紅不意味著高股價,低分紅也不意味著低股價。

⑦ 股票收益到底交個人所得稅嗎

本報訊 (記者孟斯碩)正當股指不斷刷新,人們還在計算著自己今年能從股市捧回多少錢的時候,我國第二次高收入人群個稅申報工作將於明年1月1日開始啟動。

個稅申報政策沒變

近日國家稅務總局下發了《關於做好2007年度年所得12萬元以上個人自行納稅申報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方稅務機關做好准備,以確保2007年度自行納稅申報工作的完成。

按照稅法規定,2007年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的法定申報期為2008年1月1日至3月31日,如遇法定節假日則順延。昨日,北京地稅局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今年個稅申報政策沒有發生變化,個稅申報工作將如期進行。

未賣出股票不計收入

據了解,截止到今年4月2號申報期結束,去年個稅申報的人數接近163萬人,補稅19億元。北京地稅局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由於今年股票市場火爆,預計申報人數將超過去年。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去年11月公布的《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辦法(試行)》規定,一個納稅年度內,「財產轉讓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包括在11項所得項目中,如果合計達到12萬元的納稅人,均須向稅務機關自行申報。

北京地稅有關稅務人員介紹,計算股票收入,就是在去年一個納稅年度內,個人股票轉讓所得與損失盈虧相抵後的正數。2007年度股票轉讓所得的計算,只需匯總在2007年度賣出股票的盈虧,並不計算尚未賣出股票的「賬面盈虧」。

未申報者將被曝光

根據《通知》要求,各級地稅機關要要在完成首次自行納稅申報數據歸集、整理和錄入的基礎上,擴大個人收入建檔管理的覆蓋面。並根據首次自行納稅申報的有關數據,確定當地高收入人群集中的重點地區、高收入行業和單位,作為2007年度自行納稅申報的工作重點。

同時《通知》要求各地方稅務機關,確定年所得12萬元以上但沒有自行納稅申報的個人,嚴格按照稅收征管法的有關規定進行查處,並選擇部分有宣傳和教育意義的典型案例在2007年11月底前以適當方式在一定范圍內曝光。

⑧ 股票利潤賺取年12萬,需繳納個人所得稅嗎

股票轉讓即是股票買賣.
國稅總局稱暫免徵股票轉讓個人所得稅
2007-11-17 00:29:23 來源: 中新網(北京) 網友評論 499 條 點擊查看 核心提示: 11月15日,國家稅務總局公布了新版個稅申報表。國稅總局所得稅管理司一位官員表示,雖然申報方法進行了調整,但我國將繼續執行暫免徵股票轉讓個人所得稅政策。
中新網11月17日報道 11月15日,國家稅務總局公布了新版個稅申報表(《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表(適用於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申報)》)。根據新要求,自2008年1月1日起,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將使用修訂後的申報表進行申報。

外界敏感地注意到,新申報表對「財產轉讓所得」一欄進行了細分,「股票轉讓所得」和「個人房屋轉讓所得」均需分別填報。

國稅總局的這個規定,再次使得個人轉讓股票所得是否需要納稅,成為外界熱議的焦點。大家更擔心的是,隨著炒股收入申報方式的調整,國家會不會開征炒股票轉讓所得稅,並進一步全面開征資本所得稅。

國稅總局:仍「暫時」不開征

「只是申報方法調整了一下,比以往更加詳細,並沒說要進行徵收。」11月16日下午,國稅總局所得稅管理司一位官員在電話中告訴記者。

他表示,雖然申報方法進行了調整,但我國將繼續執行暫免徵股票轉讓個人所得稅政策。

而針對國家要開征股票轉讓所得稅的傳言,國家稅務總局並不是第一次公開澄清。

去年12月30日,針對一些股民誤認為對上海、深圳交易所的上市公司股票轉讓所得辦理自行納稅申報,是國家要對其恢復徵收個人所得稅的情況,國家稅務總局所得稅管理司就專門發出一份《關於年所得12萬元以上納稅人申報股票轉讓所得有關問題的通知》,進行辟謠。

國稅總局表示,明確股票轉讓所得的自行申報口徑,並不意味著將對股票轉讓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

根據相關文件,由於國家目前對股票轉讓所得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國稅總局在研究股票轉讓所得的申報時考慮到:個人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可能頻繁發生多次股票交易,要求其逐次記載股票轉讓所得,無疑將增大個人自行納稅申報難度;同時考慮到在一個納稅年度內股票交易盈虧具有不確定性,所以,在明確股票轉讓所得申報口徑時規定,一個納稅年度內股票轉讓所得與虧損盈虧相抵後的結果為正數的,應統計在12萬元之內。

另外,考慮到一些納稅人的其他應稅所得項目已經超過12萬元,本身已屬於高收入群體,對於一些高收入者的股票轉讓盈虧相抵結果為負數的,為避免炒股的「負盈餘」對已超過12萬元的其他各項所得的沖抵,加強稅源監控,國家稅務總局規定「負盈餘」按「零」申報。

各界熱議開征「時間表」

國稅總局在各種場合談論股票轉讓所得稅時均用了「暫免」這一關鍵字眼。

為什麼說是「暫免」呢?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個人轉讓股票所得屬於「財產轉讓所得」應稅項目,應按照20%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

但是,根據國稅總局的說法,為配合我國企業改制和鼓勵證券市場的健康發展,經報國務院同意,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分別於1994年6月、1996年12月和1998年3月連續三次下發了《關於股票轉讓所得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的通知》(財稅字[1994]040號)、《關於股票轉讓所得1996年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的通知》(財稅字[1996]12號)和《關於個人轉讓股票所得繼續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的通知》(財稅字[1998]61號),規定從1994年起,對股票轉讓所得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

而2005年新修訂的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則規定,對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個人要自行向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年所得中包括個人的股票轉讓所得。但國稅總局繼續規定,對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而言,雖其取得股票轉讓所得也要自行申報,但仍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也就是說,對股票轉讓所得自行申報和是否征稅是兩回事。

但具體要「暫免」到什麼時候,國稅總局並沒有明確。

「既然是暫免,到成熟的時候還是會開征的,這只是早晚的事情。」財政部科研所一位專家對本報的解釋,實際上代表了資本市場上的共同揣測。

而對於這項稅種,已有不少人士認為,明年可能要擇機開征。該財政部科研所的專家就認為,這項稅種開征,將會有利於強化對高收入者的稅收調節力度,緩解收入分配不公的矛盾。

另外,由於國家稅務總局同時首次把個人房屋轉讓所得也要求單獨列出,更是引發了外界對於下一步要開征資本所得稅的猜測。

資本利得在稅收上是指資本商品,如股票、債券、房產、土地或土地使用權等,在出售或交易時發生收入大於支出而取得的收益,即資產增值。這個股票轉讓所得稅的延伸傳言,更引起資本市場的擔憂。

「即使開征,也只是會選擇一兩個稅種進行試點。」財政部科研所專家分析,目前全面開征還很不成熟。

不過,開征資本所得稅則是早晚的事情。商務部研究院專家梅新育甚至認為,在資產市場泡沫這么大,持續了幾年的情況下,資本利得納入征稅范疇是應當的。換句話說,徵收資本所得稅,是抑制資本市場泡沫的重要手段。比如最近新發基金較多,大量資金湧入市場,極易引起泡破,而這時候就必須開征資本所得稅進行調解。 (本文來源:中新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