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股票市場(主板或創業板,IPO或RPO,配股)的對於盈利的要求有哪些
主板(含中小板):
(1)最近三年連續盈利且最近三年累計凈利潤不低於3000萬元(人民幣,下同),凈利潤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較低者為計算依據。
(2)最近三年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累計超過5000萬元,或者最近三個會計年度的營業收入累計超過3億元。
(3)發行前股本總額不少於3000萬元。
(4)最近一期末無形資產(扣除土地使用權、水面養殖權和采礦權等後)占凈資產的比例不高於20%;
(5)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彌補虧損;
(6)對稅收優惠不存在嚴重依賴;
(7)沒有重大償債風險;
(8)沒有重大或有事項風險;
(9)持續盈利能力的要求。即不得存在下列可能對持續盈利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情形:
① 發行人的經營模式、產品或服務的品種結構已經或者將發生重大變化,並對發行人的持續盈利能力構成重大不利影響;
②發行人的行業地位或發行人所處行業的經營環境已經或者將發生重大變化,並對發行人的持續盈利能力構成重大不利影響;
③發行人最近1個會計年度的營業收入或凈利潤對關聯方或者存在重大不確定性的客戶存在重大依賴;
④發行人最近1個會計年度的凈利潤主要來自合並財務報表范圍以外的投資收益;
⑤發行人在用的商標、專利、專有技術以及特許經營權等重要資產或技術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變化的風險;
⑥其他可能對發行人持續盈利能力構成重大不利影響的情形。
創業板:
根據《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管理暫行辦法》規定,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需要滿足以下具體要求:
(1)最近兩年連續盈利,最近兩年凈利潤累計不少於一千萬元(人民幣,下同),且持續增長;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凈利潤不少於五百萬元,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少於五千萬元,最近兩年營業收入增長率均不低於百分之三十。凈利潤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者為計算依據。
(2)最近一期末凈資產不少於兩千萬元,且不存在未彌補虧損。
(3)發行後股本總額不少於三千萬元。
(4)發行人應當具有持續盈利能力,不存在對發行人持續盈利能力構成重大不利影響的情形。與主板企業的對應要求基本相同。
(5)對稅收優惠不存在嚴重依賴。
(6)沒有重大償債風險。
(7)沒有重大或有事項風險。
配股:
根據中國證監會發布的《關於1996年上市公司配股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為規范上市公司的配股行為,保護投資者利益,上市公司向股東配股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配股募集資金的用途必須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規定。
(2)前一次發行的股份募足,並間隔1年以上。
(3)公司在近3年內的凈資產收益率每年都在10%以上,屬於能源,原材料、基礎設施類的公司可以略低,但不低於9%。
(4)公司在近3年內財務會計文件無虛假記載或重大遺漏。
(5)本次配股募集資金後,公司預測的凈資產收益率應達到同期銀行個人定期存款利率。
(6)配售的股票限於普通股,配售的對象為股權登記日登記在冊的全體普通股股東。
(7)公司一次配股發行股份總數,不得超過該公司前一次發行並募足股份後普通股總數的30%,公司將本次配股募集資金用於國家重點建設項目和技改項目的,在發起人承諾足額認購的情況下,可不受30%比例的限制。
B. 上市公司公開非定向增發股票獲得的資金是否記入利潤
增發的目的是為了擴大再生產或者收購某些項目,增發資金到位後就會實施了,當然不是利潤了,因為增發後總股份增加了,但是擴大再生產和收購的某些項目不一定 能馬上產生效益,所以就會攤低每股收益了
C. 股票非定向增發與年報分紅
還是方案,肯定先除權除息後再定向增發的,定向增發的股票不參與轉增與分紅。
D. 非公開發行、公開發行前是否需要三年分紅
非公開發行和公開發行必須是連續三年未出現虧損,三年內必須有利潤(收益)分紅。
E. 上市公司「非定向增發"對股價有什麼影響
股票非公開發行,只是上市公司發行股票的一種形式,不能籠統的說是利好還是利空。這還要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的投資方向,以及最終是否落到實處。但股票非公開發行,對於股價還是有一定影響的。
美股研究社稱,股票非公開發行,與公開發行一樣都是為了募集資金。但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而是面向特定對象(企業職工、戰略投資者等)發行。不僅能募集到企業發展的資金,也能決定資金的投資方向。就這些層面來說,股票非公開發行利好可能性更大一點。其實只要上市公司成長性良好,發展潛力大的話,無論是公開發行還是非公開發行股票,都意味著利好。
判斷非公開發行股票是不是屬於利空:主要要看增發的實際內容,如果是用於購買母公司優質資產,這是目前最好的增發,可直接提升上市公司的業績及資產質量和盈利能力;還是就是通過增發資金用於優質項目新建或擴建,也是比較好的方式,可以提升上市公司未來盈利能力的預期。停牌時間具體要看上市公司的的工作進度,監管機構審批一般3-5個工作日,還有增發什麼時候實施,也要等上市公司公告,只有一年內要實施的限制。
1、上市公司非公開增發股票的目的是什麼,如果僅僅是資金問題,說明該公司經營堪憂。如果有新資產或新項目上馬,應該是好事。
2、上市公司非公開增發股票的價格與二級市場的價格差是多少,如果相差不大,說明投資人對上市公司有信心,那二級市場的投資者就應該更有信心。如果價差大,會對二級市場的股價有沖擊。
3、參與上市公司非公開增發股票的機構實力如何,也能左右二級市場的股價。
4、上市公司非公開增發股票的的規模,如果不大,對上市公司的業績提升也有限,對二級市場的提振只會是短期的。如果較大,那麼該股中長線應該可以看好。
非公開增發股票的利好一面,一般指發售給戰略投資者,而且對股票的上市流通有一定限制。戰略投資者是指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規定要求、與發行人具有合作關系或合作意向和潛力並願意按照發行人配售要求與發行人簽署戰略投資配售協議的法人,是與發行公司業務聯系緊密且欲長期持有發行公司股票的法人。
F. 上市公司公開非定向增發股票算利好還是利空
利好多一些,但是短期會對股價產生壓製作用。
G. 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
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
所謂非公開發行股票,是指上市公司採用非公開方式,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行為。
(1)發行對象和認購條件
發行對象:
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特定對象應當符合股東大會決議規定的條件,其發行對象不超過10名。其中:
①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隻以上基金認購的,視為一個發行對象;
②信託公司作為發行對象,只能以自有資金認購;
③發行對象為境外戰略投資者的,應當經國務院相關部門事先批准。
轉讓限制:
發行對象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具體發行對象及其認購價格或者定價原則應當由上市公司董事會的非公開發行股票決議確定,並經股東大會批准;認購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36個月內不得轉讓:
①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其控制的關聯人;
②通過認購本次發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實際控制權的投資者;
③董事會擬引入的境內外戰略投資者。
除上之外的發行對象,上市公司應當在取得發行核准批文後,按照有關規定以競價方式確定發行價格和發行對象。發行對象認購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12個月內不得轉讓。
發行價格:
發行對象認購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價格不低於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的90%。
①這里所稱「定價基準日」,是指計算發行底價的基準日。定價基準日可以為關於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董事會決議公告日、股東大會決議公告日,也可以為發行期的首日。上市公司應按不低於該發行底價的價格發行股票。
②這里所稱「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均價」的計算公式為: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均價=定價基準目前2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總額÷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總量。
(2)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非公開發行股票:
①本次發行申請文件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②上市公司的權益被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嚴重損害且尚未消除;
③上市公司及其附屬公司違規對外提供擔保且尚未解除;
④現任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最近36個月內受到過中國證監會的行政處罰,或者最近12個月內受到過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
⑤上市公司或其現任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涉嫌違法違規正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
⑥最近一年及一期財務報表被注冊會計師出具保留意見、否定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保留意見、否定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所涉及事項的重大影響已經消除或者本次發行涉及重大重組的除外;
⑦嚴重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H. 非公開發行股票對標的要求
非公開發行股票是指股份有限公司採用非公開方式,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行為。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新股,應當符合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條件,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
非公開發行股票不能在社會上的證券交易機構上市買賣,只能在公司內部有限度地轉讓,價格波動小,風險小,適合於公眾的心理現狀。如果不是這樣,而是一下子在社會上推出大量的公開上市股票,那麼,股民們在心理准備不足、認識不高的情形下,很容易出現反常行為,從而影響社會的穩定。
I. 股票非定向增發對現有股價是利好還是利空啊
決定是利好還是利空的因素是非定向增發的價格,如果高於現價則利好,低於則利空。
另外看定向增發的目的,如果是有建設性項目或開發,就是利好,具體很多。
J. 什麼是取消股票發行的持續盈利條件
一是增加存貸比指標彈性,改進合意貸款管理,完善小微企業不良貸款核銷稅前列支等政策,增強金融機構擴大小微、「三農」等貸款的能力。
二是加快發展民營銀行等中小金融機構,支持銀行通過社區、小微支行和手機銀行等提供多層次金融服務,鼓勵互聯網金融等更好向小微、「三農」提供規范服務。
三是支持擔保和再擔保機構發展,推廣小額貸款保證保險試點,發揮保單對貸款的增信作用。
四是改進商業銀行績效考核機制,防止信貸投放「喜大厭小」和不合理的高利率、高費用。
五是運用信貸資產證券化等方式盤活資金存量,簡化小微、「三農」金融債等發行程序。
六是抓緊出台股票發行注冊制改革方案,取消股票發行的持續盈利條件,降低小微和創新型企業上市門檻。建立資本市場小額再融資快速機制,開展股權眾籌融資試點。
七是支持跨境融資,讓更多企業與全球低成本資金「牽手」。創新外匯儲備運用,支持實體經濟發展和中國裝備「走出去」。
八是完善信用體系,提高小微企業信用透明度,使信用好、有前景的企業「錢途」廣闊。
九是加快利率市場化改革,建立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引導金融機構合理調整「虛高」的貸款利率。
十是健全監督問責機制,遏制不規范收費、非法集資等推升融資成本。用良好的融資環境,增強企業參與市場競爭的底氣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