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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持一年以上免個人所得稅嗎

發布時間: 2021-08-16 14:47:51

A. 持有一年以上原始股賣出然後當天買進,要交個人所得稅嗎

如果有差價產生,就需要繳納個人收入所得稅

B. 持股一年免個人所得稅是什麼意思

關於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
經國務院批准,現就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等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個人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過1年的,股息紅利所得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
個人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內(含1個月)的,其股息紅利所得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暫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上述所得統一適用20%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
二、上市公司派發股息紅利時,對個人持股1年以內(含1年)的,上市公司暫不扣繳個人所得稅;待個人轉讓股票時,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根據其持股期限計算應納稅額,由證券公司等股份託管機構從個人資金賬戶中扣收並劃付證券登記結算公司,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應於次月5個工作日內劃付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在收到稅款當月的法定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
三、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其他有關操作事項,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證監會關於實施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2〕85號)的相關規定執行。
四、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按照本通知規定執行。其他有關操作事項,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證監會關於實施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4〕48號)的相關規定執行。
五、本通知自2015年9月8日起施行。
上市公司派發股息紅利,股權登記日在2015年9月8日之後的,股息紅利所得按照本通知的規定執行。本通知實施之日個人投資者證券賬戶已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其持股時間自取得之日起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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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股息紅利差別納稅 持股期限按先進先出法計算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證監會日前發布的《關於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下稱「《通知》」),自本月8日起,持股超過1年的投資者,其取得的股息紅利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下稱「個所稅」).
昨日,三部委相關業務部門負責人聯合發布答記者問(下稱「答問」),對該政策發布背景及部分執行細則進行說明。按照答問,個人投資者轉讓股票時,將按照「先進先出」法計算持股期限,即證券賬戶中先取得的股票視為先轉讓。

自2013年1月1日起,上市公司派發的股息紅利所得,按持股時間長短實行差別化個所稅政策,持股1個月以內、1個月至1年和超過1年的,股息紅利所得分別按全額50%和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適用20%的稅率計征個所稅,也就是說,上述三檔持股時長的投資者,實際稅負分別為20%、10%和5%。
依據《通知》,8日起對持股1年以上的投資者加大稅收優惠力度,其取得的股息紅利個所稅暫免徵收。持股1年以內的,維持原有政策不變。
對於持股期限的計算問題,答問表示,持股期限是指「個人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上市公司股票之日,至轉讓交割該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有時間」,個人轉讓股票時,按照「先進先出」法計算持股期限,即證券賬戶中先取得的股票視為先轉讓。
同時,持股期限按自然年(月)計算,持股一年是指從上一年某月某日至本年同月同日的前一日連續持股;持股一個月是指從上月某日至本月同日的前一日連續持股。
在繳納股息紅利個所稅時,上市公司為法定扣繳義務人。公司派發股息紅利時,個人持股超過1年的暫免徵收個所稅;個人持股1年以內(含1年)的,上市公司派息時先暫不扣繳個所稅,待個人轉讓股票時,中國結算根據個人持股期限計算應納稅額,由券商等股份託管機構從個人資金賬戶中扣收並劃付中國結算,中國結算按期劃付上市公司,再由上市公司在法定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
另外,在實施范圍上,依據《通知》,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的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也同步調整,掛牌公司股息紅利計稅標准與上市公司相同。

C. 需要交股票交易個人所得稅嗎

一、股票交易屬於財產轉讓所得,不需要交個人所得稅,按照財稅字(1998)061號文件規定,個人轉讓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

二、在股市買賣股票的所得,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但是要交納印花稅。

印花稅:

按照成交額的1‰繳納印花稅,並且是賣方交,買方不用交。如果成交額100000元,就要繳納100元的印花稅。無論是盈利還是虧損都要交印花稅。

三、從該上市公司分得的股利,需要交個人所得稅的,並且可以享受稅收優惠政策,按享受優惠之後的演算法。

1、個人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內(含1個月)的,按20%的稅率繳個人所得稅;

2、個人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暫減按10%的稅率繳個人所得稅;

3、個人持股期限超過1年的,暫減按5%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

(3)股票持一年以上免個人所得稅嗎擴展閱讀

一、股票買進費用:

1、傭金0.2%-0.3%,根據你的證券公司決定,但是擁擠最低收取標準是5元。比如你買了1000元股票,實際傭金應該是3元,但是不到5元都按照5元收取。

2、過戶費(僅僅限於滬市)。每一千股收取1元,就是說你買賣一千股都要交1元3、通訊費。上海,深圳本地交易收取1元,其他地區收取5元。

二、股票賣出費用:

1、印花稅0.1%。

2、傭金0.2%-0.3%,根據你的證券公司決定,但是擁擠最低收取標準是5元。比如你買了1000元股票,實際傭金應該是3元,但是不到5元都按照5元收取。

3、過戶費(僅僅限於滬市)。每一千股收取1元,就是說你買賣一千股都要交1元4、通訊費。上海,深圳本地交易收取1元,其他地區收取5元。

D. 限售股(股票持有期超過一年)增值部分需要繳納個稅嗎

答,根據《關於個人轉讓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167號)和《關於個人轉讓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財稅[2010]70號)的規定,個人轉讓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的公司的股票,不符合上述文件規定范圍,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67號)的規定執行。

E. 國家為什麼支持持股超一年免徵個人所得稅

本國股市投機太盛 用稅收引導價值投資
其實要想在股市成功 投資比炒作好
看好一個公司耐心持有 ,買前多系統研究 還是不錯的
券商保險銀行 都是穩健投資的首先

F. 持股超過一年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是可否享受免徵

(一)持股一年以上
自2015年9月8日起,個人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過1年的,股息紅利所得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
(二)持股一年以內
個人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內(含1個月)的,其股息紅利所得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暫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上述所得統一適用20%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
上市公司派發股息紅利時,對個人持股1年以內(含1年)的,上市公司暫不扣繳個人所得稅;待個人轉讓股票時,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根據其持股期限計算應納稅額,由證券公司等股份託管機構從個人資金賬戶中扣收並劃付證券登記結算公司,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應於次月5個工作日內劃付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在收到稅款當月的法定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
(三)上市公司派發股息紅利,股權登記日在2015年9月8日之後的,按照本通知規定執行。2015年9月8日(含)之前個人投資者證券賬戶已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其持股時間自取得之日起計算。

G. 股票股利需要交個人所得稅嗎

持股期限超過1年的,股息紅利所得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證監會關於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5〕101號)

一、個人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過1年的,股息紅利所得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

個人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內(含1個月)的,其股息紅利所得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暫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上述所得統一適用20%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

(7)股票持一年以上免個人所得稅嗎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H. 個人所得稅的減免稅政策有哪些規定

人所得稅的優惠類別包括:免稅項目、減稅項目二大類別。

一. 免稅項目

1. 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頒發的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獎金給予免稅。

2. 國債和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利息給予免稅。

3. 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津貼、補貼給予免稅。這個津貼、補貼是指按照國務院規定發給的政府特殊津貼和國務院規定免納個人所得稅的補貼津貼。

4. 福利費、撫恤金、救濟金給予免稅。福利費是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從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提留的福利費或者工會經費中支付給個人的生活補助費;救濟金是指國家民政部門支付給個人的生活困難補助費。

5. 保險賠款給予免稅。

6. 軍人的轉業費、復員費給予免稅。

7. 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幹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退休工資、離休工資,離休生活補助費給予免稅。

8. 依照我國有關法律規定應予免稅的各國駐華使館,領事館的外交代表,領事官員和其他人員的所得給予免稅。

9. 中國政府參加的國際公約,以及簽訂的協議中規定免稅的所得給予免稅。

10. 對鄉、鎮以上人民政府或經縣以上人民政府主管部門批准成立的有機構,有章程的見義勇為基金會或類似性質的組織,獎勵見義勇為者的獎金或獎品,經主管稅務機關核准,免徵個人所得稅。

11. 企業和個人按照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比例提取並繳付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基本養老保險金,失業保險金,不計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收入,免於徵收個人所得稅,但是超過規定的比例繳付的部分計征個人所得稅。

12. 對個人取得的儲蓄存款利息,免徵個人所得稅。

13. 生育婦女按照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製定的生育保險辦法,取得的生育津貼、生育醫療費或其他屬於生育保險性質的津貼補貼,免徵個人所得稅。

14. 對工傷職工及其近親屬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取得的工傷保險待遇,免徵個人所得稅。工傷保險待遇包括: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工傷醫療待遇、住院伙食補助費、外地就醫交通食宿費用、工傷康復費用、輔助器具費用、生活護理費等,以及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該條例取得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等。

15. 外籍個人以非現金形式或實報實銷形式取得的住房補貼、伙食補貼、搬遷費、洗衣費。外籍個人按合理標准取得的境內、外出差補貼。外籍個人取得的探親費、語言訓練費、子女教育費等,經當地稅務機關審核批准為合理的部分給予免稅。

16. 個人舉報、協查各種違法犯罪行為而獲得的獎金給予免稅。

17. 個人辦理代扣代繳稅款手續,按規定取得的扣繳手續費給予免稅。

18. 個人轉讓自用達五年以上並且是唯一的家庭居住用房取得的所得給予免稅。

19. 達到離休、退休年齡,但確因工作需要,適當延長離休退、休年齡的高級專家,其在延長離休、退休期間的工資、薪金所得,視同退休工資、離休工資免徵個人所得稅給予免稅。

20. 外籍個人從外商投資企業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給予免稅。

21. 對被拆遷人按照國家有關城鎮房屋拆遷管理辦法規定的標准取得的拆遷補償款,免徵個人所得稅。

22. 對保險營銷員傭金中的展業成本,免徵個人所得稅。傭金中的展業成本的比例暫定為40%。

23. 對證券經紀人從證券公司取得的傭金收入中的展業成本,免徵個人所得稅。傭金中的展業成本的比例暫定為40%。

24. 個人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過一年的股票紅利所得,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個人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一個月(含一個月)以內的,其股息紅利所得全額征稅;持股期限在一個月以上至一年(含一年)的,暫減按50%征稅。

二、減稅項目

1. 殘疾孤老人員和烈屬所得。

2. 嚴重自然災害,造成重大損失的。

(8)股票持一年以上免個人所得稅嗎擴展閱讀:

新個稅法於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最新起征點和稅率。

新個稅法規定,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納稅人的工資、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以及專項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依照個人所得稅稅率表(綜合所得適用)按月換算後計算繳納稅款,並不再扣除附加減除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