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股票分紅以後,賣出怎麼計算扣稅
股票所得紅利扣稅額度跟持有股票的時間長短有直接關系。
1、分紅的時候,通通不扣稅;
2、賣出股票時,持有時間(自你買進之日算到你賣出之日的前一天,下同)超過一年的免稅。去年9月之前的政策是滿一年的收5%。現在執行的是去年9月份的新優惠政策:滿一年的免稅;
3、賣出股票時,持有時間在1月以內(含1個月)的,補交紅利的20%稅款,券商直接扣;
4、賣出股票時,持有時間在1月至1年間(含1年)的,補交紅利的10%稅款,券商直接扣;
5、分次買入的股票,一律按照先進先出原則一一對應計算持股時間;
6、當日有買進賣出的(即所謂做T),收盤後系統計算你當日凈額,凈額為買入,則記錄為今日新買入。凈額為賣出,則按照先進先出原則,算成你賣出了你最早買入的對應數量持股,並考慮是否扣稅和稅率問題。
(1)B股股票分紅後一年內賣出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二條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第三條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一)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二)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㈡ 股票分紅後什麼時候可以賣
上市的股票在開盤時間都是可以賣的,跟分紅沒有關系
㈢ 持有一年多的股票分紅後立刻賣出去,還需要繳20%的稅嗎
看了一些答案,難怪a股賠錢是常態,不管指數漲還是跌 連最簡單的分紅規則都不懂,還敢隨便買股票?
但一旦賣出不到一年,確實是虧損,也就是交了稅,所以分紅股長期不動 那麼,你知道現在要不要扣稅嗎?
㈣ 分紅後一個月內如果賣出股票,需要繳納紅利稅嗎
需要的。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在2005年6月13日發布《關於股息紅利個人所得稅有關政策的通知》,規定對個人投資者從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暫減為按50%計入個人應納稅所得額,依照現行稅法規定計征個人所得稅。
即自2005年6月13日起,現金紅利暫減為按所得的50%計征10%個稅。而對於所送紅股,則依然按10%稅率繳納個稅,以派發紅股的股票票面金額為收入額計征。以資本公積金轉增的股本,則不征個稅。
(4)B股股票分紅後一年內賣出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二條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第三條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一)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二)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㈤ 分紅送股時B股的最後交易日是什麼意思
T+3 交收:B股的交收期為T+3,即在達成交易後的第四個交易日完成資金和股份的正式交收,並實現"貨銀對付"。在此之前,投資者不能提取賣出股票款和進行買入股票的轉出託管。
T+0回轉交易:B股可進行T+0回轉交易。投資者委託買入的B股經交易系統確認成交後,可在當天(T+0) 至T+3日交割前賣出所買入的全部或部分股票。
B股的「最後交易日」相當於A股股權登記日,確定了B股最後交易日,也就是說明該日是含權息(或含權或含息)股票交易的最後一天,只要在最後交易日收盤止一直擁有B股者,即可擁有該B股的送股、配股、派發紅利等權利,並能通過B股的「最後交易日」來確定B股的「股權登記日」的具體日期。「除權除息日」表示在該日以前買入或持有的B股投資者,享有送股、轉增股、派發現金紅利等權利。
根據B股實行T+3交收制度,B股的「股權登記日」是「最後交易日」後的第三個交易日。直至「股權登記日」這一日為止,B股投資者的股權登記才告完成,也就意味著B股股份至股權登記日為止,才真正劃入B股投資者的名下。
特別值得一提的是,B股投資者是否享有轉增股及派發現金紅利權,關鍵在於看該B股的「最後交易日」,而不是看「股權登記日」。
http://hi..com/abslht/blog/item/3bb383a1d98cea8a46106436.html
㈥ 股票分紅所謂持股時間一年,也就是一年之內不能做買賣交易對嗎
持股時間不同分紅時納稅的待遇也不同。持有股票一年以上只需繳納現金分紅5%的稅費、一個月以上繳納稅費10%、一個月以內繳納稅費20%。
據公開資料顯示,上市公司分紅送股一般分為兩種:
一種為公積金分紅,即攤薄現有股份的轉增股,一般大家看到的某上市公司10轉增10股,即為公積金分紅,這種公積金轉增股本一般不需要交稅;
另一種就是上市公司盈利分紅,通常投資者看到的某上市公司實施了10送X股派X元即為盈利分紅,這部分預期年化收益需個人繳納稅費。
股票所得紅利扣稅額度跟持有股票的時間長短有直接關系。經國務院批准,2013年1月1日起對個人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
股息紅利所得按持股時間長短實行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持股超過1年:稅負5%;持股1個月至1年:稅負10%;持股1個月以內:稅負20%。
(6)B股股票分紅後一年內賣出擴展閱讀:
計算公式
除權與除息報價的具體計算公式有以下幾種:
除息報價。除息報價=股息登記日收盤價-每股現金股利(股息)
除權報價。
a送股除權報價=股權登記日收盤價/(1+送股率)
b配股除權報價=(股權登記日收盤價+配股價*配股率)/(1+配股率)
c送股與配股同時進行時的除權報價=(股權登記日收盤價+配股價*配股率)/(1+送股率)
除權除息報價=(股權登記的收盤價-每股現金股利+配股價*配股率)/(1+送股率+配股率)
需注意的是,股票市場的股價受市場供求本身影響較大,因而除權(息)報價僅作為除權(息)日市場開盤的參考價。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現行做法是在除權(息)基準日。
以除權(息)報價代替該日的前收盤價,作為該日集合競價和漲跌限制的參考,當日開盤價仍由集合競價產生,之後的價格由連續競價產生。
填權與貼權
在除權(息)後的一段時間內,如果多數投資者對該股看好,使得該股股價上漲,其價格高於除權(息)報價,即股價比除(息)前有所上漲,這種行情稱為填權。
如果股價上漲到除權(息)前的價格水平,稱為填滿權。相反,如果多數投資者不看好該股,使得該股價下跌,其價格低於除權(息)報價,即股價比除權(息)前有所下降,則為貼權。
領取辦法
送股與派息的領取辦法
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紅股及股息的領取。根據上海證券交易規則,對投資者享受的紅股和股息實行自動劃撥到賬。股權(息)登記日為R日,除權(息)基準日為R+1日。
投資者的紅股在R+1日自動到賬,並可進行交易,股息在R+2日自動到帳,投資者可及時查詢確定,如有問題應與證券營業部工作人員進行查詢。
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紅股及股息的領取。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投資者的紅股在R+3日自動到賬,並可進行交易,股息在R+5日自動到賬,投資者可及時查詢確定。
也就是說,無論是上交所,還是深交所,投資者的紅股和股息均自動到賬,無需投資者辦理任何手續,只是到賬的時間有所區別,投資者應注意查詢確定。
㈦ 本人一直持有一隻股票,持有兩年多了,准備分紅前補倉一部分,分紅後賣出補倉的這部分,這樣要交稅嗎
持股不足一年都要扣稅。
持股不足一月的,扣20%紅利稅,持股一月到一年的,扣10%,超過1年的免稅。
你的補倉金額小於原有金額,可以不交稅,視為先進先出,否則就要交稅。
另,分紅時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㈧ 股票分紅後一個月內賣掉要收百分之二十的稅嗎
分紅後多久賣出都沒關系,有關系的是你股權登記日之前持有該股票多久。持有不到一個月,紅利稅就是20%,持有時間在1個月到1年之間,紅利稅是10%,持有超過1年,紅利稅是5%。
㈨ 比如先後買了300股同一種股票,分紅後200股票持股超1年,100股未超1年,這時賣出200股,紅利稅怎麼算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證監會聯合發布《關於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對股息紅利稅進行調整。其中,持股超過1年的,股息紅利所得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持股1個月至1年的,稅負為10%;持股1個月以內的,稅負為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