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股票走勢 » 財務造假股票大跌

財務造假股票大跌

發布時間: 2021-08-09 21:38:34

『壹』 現在很多股票財務造假,導致投資者損失慘重,能否告他們賠償損失。有沒有相關的援助機構

呵呵,沒辦法,最好就是看準機會撈一把,然後全身而退,中國的股市很怪的,你的財務越好,有時候他的股價就越跌,完全就是投機的

『貳』 股票暴跌該怎麼辦

股票風險無法避免,很多投資者在平時也會遇到買入股票暴跌該怎麼辦,下跌幅度過大,下跌速度過快,一時束手無策,我就來說說股票暴跌怎麼辦。股票暴跌一定要具體分清楚原因,然後具體問題具體對待,那具體暴跌原因有哪些呢?

感覺寫的好的點個贊呀,加關注獲取更多股市分析方法。

『叄』 買了康美葯業,由於財務造假導致股票虧損能夠索賠嗎

買了康美葯業,由於財務
造假(哪裡的財務?)
導致股票虧損能不能索賠?
要看具體情況,如果是康美葯業
虛報導致你們買股票,應該索賠。

『肆』 發行股票的公司,股票跌成多少會被退市

閃牛分析:
大家購買股票就是為了持有賺錢,可是如果我們買的股票跌幅太大那麼就會出現賠多賺少的情形,甚至有的會面臨退市。哪些會退市那些不會呢、呆著這個問題下面和小編一起看看我們在購買股票時股票跌多少可直接退市。
非ST股票在公司沒倒閉的情況下暴跌可能直接退市嗎? 破產後被收購的企業的股票價格是如何確定的?
不會。因為股市上的升升跌跌是很正常的,一般不太影響實體經濟的正常運作。有些企業為了保證自家股票市值的堅挺,就故意在股票市值下跌時吃進一些,等股價瘋長的時候,又把手中的股票拋出,以平衡股市的升升跌跌。但也有很多企業根本不管股市市值,不問股價漲跌。還有一些實力很強的企業希望兼並某企業,就故意打壓股價,等股價跌下來之後,就大批建倉。等他們手中股票到達一定數量時,就把原企業玩於股掌之間。 放心吧,在我國,連ST股票都不會退市,基本都是被兼並,股價會隨著兼並而猛漲幾天。
如果買的是st股票有下列情形的被終止上市,上市公司在限期內未能消除
第(一)項所列情形而不具備上市條件的,
因第(二)、(三)項所列情形,經查實後果嚴重的,交易所根據中國證監會的決定,終止公司股票上市。
上市公司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 由交易所終止其股票上市
(一)未能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其暫停上市後第一個半年度報告的;
(二)在法定期限內披露了暫停上市後第一個半年度報告,雖盈利但未在披露後五個工作日內提出恢復上市申請的。
(三)恢復上市申請未被受理的。
(四)恢復上市申請未被核準的。
(五)未能在法定期限內披露恢復上市後的第一個年度報告的。
(六)在法定期限內披露了恢復上市後的第一個年度報告,但公司出現虧損的。 終止上市與ST制度有什麼不同?公司終止上市,投資者將如何行使用和保護自己的權益?公司終止上市是指公司的股票將不在交易所掛牌交易,但終止上市的公司的資產、負債、經營、產品、盈虧等並不因退市而產生改變。 其實最主要還是收購方的實力,以及諸如的優良資產佔到總股本的多少,以及其業主發展方向的市場家孩子如何 有些公司通過與大股東置換資產,將已經沒有盈利 能力的爛資產以賬面價值甚至超出賬面價值的高價置換出去,將優質資產置換進來,關於股票發行中的規模控制, 善主營業務,獲得投資收益的目的.有些公司利用債務重組獲得巨額收益,或在當地政府的 庇護下,獲得銀行的債務減免等等.1998年開始,各種形式的重組行為成了公司扭虧的重要手段.由於虧損公司的重組行為將會改變投資者對其未來的預期,因此,重組將會對股票價 格產生重要影響.

『伍』 為什麼上市公司的利潤表是盈利的,而股票卻是下跌的

公布前公司的股價過高,公布出來的價格不及預期。

因為股票是靠業績預期來定價的,而達不到預期,理論上肯定要通過下跌來調整,有人為操控因素除外。公布前股價就在合理價值或在合理價位之下,再在一個良好的業績公布,上漲就是很自然的事了。

任何股票的價格都離不開其業績的表現,對股票而言,這個動力就是公司的盈利不同的行業,市盈率表現不一樣,即便是同一行業,市盈率表現也不一樣,所以,盡管每一隻股票都有市盈率,也並不見得我們都能把股票炒好。

股票的定價是跟業績是相關,但不是直接相關,真正直接相關的,是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即通常我們稱之為凈資產收益率。

(5)財務造假股票大跌擴展閱讀:

股價因素:

所以在股市上,股票的價格與上市公司的經營業績呈正相關關系,業績愈好,股票的價格就愈高;業績差,股票的價格就要相應低一些。

但這一點也不絕對,有些股票的經營業績每股就那麼幾分錢,其價格就比業績勝過它幾十倍的股票還高,這在股市上是非常正常的。

股票的價格與經營業績成正比、與其它投資的平均利潤率成反比。如果上市公司的經營業績提高或儲蓄的利率降低,都將會導致股票的價格上升。如1996年5月後,中國人民銀行兩次調低居民儲蓄利率,就導致上海股市股票價格上漲一倍多。

另外,上市公司的經營業績也會隨著經營環境及產品市場的競爭而變化。

『陸』 造假股票都是在揭露之前大跌怎麼賠償

你好!
上市公司財務造假一旦查實,很有可能披星戴帽,被退市的概率很大,市場很快會用行動讓它們付出代價,你就不要指望劍走偏鋒而發比橫財了
如有疑問,請追問。

『柒』 若股票財務造假,會面臨著怎樣的處罰

股票市場由於需要保持很好的數據,一些上市企業為了達到自己的目地,就會通過一些系統的造假行為,來優化自己的年報數據。上市公司如果想要瞞天過海,還是需要下一些功夫的。不過,上市公司為了獲得巨額的利益,這些都不叫事。

但是,上市公司造假的行為,也是需要承擔很大的風險。具體來說,罰款是必不可少。如果涉及嚴重造假的上市公司,被強制退市也是有可能的。

三、退市

上市公司的造假如果,持續時間長、涉及價額巨大,也是存在被強制退市的情況。上市公司的造假行為,其實是一件損人不利己的行為。造假雖然可以使公司維持一段時間,但是,假的永遠真不了。上市公司不能只想著自己上市圈錢。公司只有把精力放在公司業務的發展上面,才能使公司實現持續的發展。如果,上市公司因為造假,被強制退市了,恐怕是得不償失。

各位,對於股票財務造假,面臨的處罰這件事,您有什麼想說的,可以在評論區留言。

『捌』 盈方微財務造假導致股價跌停,股民的損失誰來承擔我們股民是否可以

你的意思是聯名起訴,集體維權。理論上是可行的,現實中根本不可能。2013年3月2日,萬福生科公告稱其2008年至2011年財務數據均存在「虛假記載」,累計虛增收入7.4億元左右。按照滬深退市條例,足夠退市十次了,並且追究法人代表的刑事責任。知道處罰結果嗎?罰款三十萬,深交所對萬福生科及全體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第二次公開譴責。這在國外是根本不敢想像的,你可以去嘗試,但是別抱太大的希望。監管層和上市公司基本是一夥的,而股民只是弱勢的一方

『玖』 股價集體暴跌,這種情況一般是什麼原因引起的


最近,有網友提問,股票突然出現斷崖式下跌是什麼原因?


對此,我們認為,股價若出現斷崖式下跌,如果從技術K圖上分析,就是一根大陰線吃掉多根小陽線,並且伴隨著成交量的快速放大,形成斷頭鍘刀的狀態。


這樣的斷崖式下跌,往往會在一二天的時間內把投資者一個月內贏利給抹去。


這種調整對股民的心理上造成巨大影響,還在財產上造成很大損失。

所以,我們建議大家不要去買那些已經漲幅巨大的券商股、科技股、白馬股、金融股,因為這些股票一旦下跌,往往就是斷崖式的。


『拾』 股票財務造假什麼處罰

投資者期待的對財務造假等嚴重違法失信行為的嚴厲處罰並沒有到來。繼南紡股份5年財務造假3.4億元僅被罰款50萬元之後,新中基也於7月8日晚間發布被處罰公告,因在2006年至2011年間累計虛增凈利潤達2.2億元被處以40萬元罰款。
嚴厲處罰再一次爽約,強制退市則更是無從談起。由近百件涵蓋民事、行政和刑事司法各個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司法解釋及司法政策所構建的資本市場誠信司法秩序,正面臨信任危機。
「法律規定如此,類似處罰盡管看似重罪輕處,可已經是頂格處罰了」,或許,管理層在強大的社會輿論面前也有苦難言,總不能突破既有法律規定吧?可有權制定、執行和適用法律規則的管理者,不僅要對遵循適用於其操作的規則負責,還要對法律的實際執行做到連貫一致,並且與法律的「法益」相符合,達到或接近立法目的。對於A股市場的監管者來說,如何在既有法律體系存在先天立法不足、罰責不力的情況下,讓其執法行為最大限度接近立法本意——以執法震懾違法,是其對每一則違法案例結案前應該重點考慮的。
以嚴重財務造假等重大證券違法為例,現行《證券法》等法律規定的確對其罰責規定比較粗疏,且規定的違法成本輕微,這也是迄今為止幾個案子引起巨大社會爭議的原因。但這並不代表管理層就不能在既有法律框架下最大限度靈活執法,以便最大限度震懾選擇性違法行為。
比如,對於上述財務造假或信息披露違法行為,可以根據情節,由證監會在處罰時認定為重大違法行為,由交易所根據《股票上市規則》「公司股票可能存在因重大違法行為導致暫停上市的風險」決定相關違法公司暫停上市,進而加大企業違法成本,在一定程度上達到嚴懲違法、預防違法和維護法律嚴肅性的執法目的。
當然,基於法律的正義實現終極訴求,管理層挽回公眾對法律或其執法的信任的著力點,除了「靈活執法」外,還必須放在「緊急立法」上。根據現有《證券法》修法計劃,《證券法》修訂涉及事項眾多,短時間內難以出台,既然《證券法》的修訂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完成的,相關動搖市場根本的違法行為又屢禁不止,招惹眾怒,那就不能坐等《證券法》的修訂而對既有嚴重違法行為姑息養奸,而應積極尋求相關有權部門修法或釋法。
具體來說,可以尋求由全國人大常委會結合證監會正在進行的退市制度改革,專門針對投資者反映強烈而又動搖資本市場根本的嚴重財務造假、誤導性陳述、重大遺漏等行為,出台加大處罰力度的「暫行規定」或「立法解釋」,規定嚴重財務造假等重大證券違法行為予以強制退市。對嚴重證券違法負有主要責任或專業責任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為其提供服務的專業機構從業人員,除依法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外,還應一概終身市場禁入、追究刑事責任,最短刑期三年以上,並規定在《證券法》修訂完成前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