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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招聘高管一年後分股票

發布時間: 2021-04-19 10:33:29

1. 哪位高人可以幫我分析一下 一個公司的高層發生人事變動 然後這個公司的股票開始下滑 這是為什麼呢

兩個分析點:第一點如樓上仁兄所言,
一間公司的的資產只不過是軀殼,高管是靈魂。如果伯克希爾·哈撒韋公司,沒有了巴菲特,蘋果沒有了喬布斯,是多麼的令人擔憂。股民投資的很多時候是因為對高管團隊的信任。所以高層的人事變動會直接影響公司的贏利質量和經營策略的持續性穩定性。
還有一點,就是對公司的運營情況的真實性考察,如果不正常的變動高管,董事會成員,總經理,總經理秘書,財務人員,會計事務所之類敏感部門職位,尤其是在業績公布前後就有可能要是警惕公司是否要對公眾隱瞞些什麼。都會對公司造成不良影響。

歡迎各位繼續提出意見

2. 上市公司原始股東在股票上市後當了公司高管,其持有的限售一年的股票要改變限售時間嗎

A股至今為止有沒有公司明文規定:原始股不可以轉讓或不能到二級市場上上市流通?以前是規定不能二級市場流通,可以轉讓,但是股改以後就沒有這條規定了,都可以流通. 至於原始股限售多久上交所和深交所及中小板創業板都有各自的規定,大同小異.一般規定是一年後可上市流通,有些公司的原始股東在發行時有承諾鎖定時間,另外對上市公司高管持有的股份出售也有規定: 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任職期間,每年通過集中競價、大宗交易、協議轉讓等方式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本公司股份總數的25%(特殊情況或持股少於1000股除外); 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在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內、離職後半年內和其他規定情形內不得出讓; 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上市公司定期報告公告前30日內、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10日內、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生之日或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後2個交易日內以及證券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期間內不得買賣公司股票; 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發生變動的,應當自該事實發生之日起2個交易日內,向上市公司報告並由上市公司在證券交易所網站進行公告。

3. 1、 上市公司董、監事、高管,持有本公司的股票的時間有何具體規定

根據《證劵法》第47條規定:
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東,將其持有的該公司的股票在買入後六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六個月內又買入,由此所得收益歸該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會應當收回其所得收益。
例外條款,證券公司因包銷購入售後剩餘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賣出該股票不受六個月時間限制。

4. 為什麼我的股票始終持有,三年了,不漲,也沒有分紅。而公司高管拿高薪,員工拿高薪,政府拿稅收

經濟不景氣造成股票價格下跌不漲。

5. 企業上市後高管手裡的股票可以變現嗎

肯定可以,只是有一定的限售期 過了這個日期高管手裡的股票成全流通了就可以變現了

6. 有個問題,公司高管、董事監事人員在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25%;這是一種說法,還有一種說法

1、上面第一種說法,《公司法》的具體規定是:「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上述人員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對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規定。」

2、下面的說法,股權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東的承諾:「所持非流通股股份獲得上市流通權之日起,在十二個月內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轉讓;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總數百分之五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東,在前項規定期滿後,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數量占該公司股份總數的比例在十二個月內不得超過百分之五,在二十四個月內不得超過百分之十。」

7. 創業板上市公司的高管持有的公司股票為什麼一年之後可以解禁不是3年么

是一部分解禁~不是全部。大股東是三年

8. 華為員工工資是不是很高,聽說一年一百多萬,還有股票分紅

華為的工資不低,但是100萬以上的不多,關鍵看職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