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公司12年給的限制性股票,有解鎖期限及條件,現在還未達到,公司要和我們解除合同,這部分股票怎麼處
大盤下一步反彈的空間提前兌現了,經過本周連續逼空後,積攢起來的調整壓力會集中在12月上旬釋放,而12月中旬就會形成年底結算壓力的派發,包括港交所已經出現了摩根大通近600億港元的拋售,也有類似要素,這是12月行情的特殊性,股民需重視。 。
很高興第一時間為你解答,敬請採納。
如果對本題還有什麼疑問,請追問。
㈡ 限制性股票可解鎖是怎麼回事兒
「股民投票網」里有個股診斷功能,裡面有效的分析了大盤及個股壓力位支撐位及消息面分析,一切都是免費的。
㈢ 關於股權激勵限制性股票解鎖上市流通是利好還是利空
那些本來是不流通鎖定的,現在解鎖,大多數都是選擇獲利了結,因為當時持有的成本很低。
如果數量特別大,就會對股票短期走勢造成較大壓力,算是利空。
長期來看,意味著這些高管完成了當初指定的業績任務,公司獲得實質性增長,算是利好。
㈣ 達到解鎖條件的限制性股票會計處理時為什麼會產生股本溢價
一、等待期內沒有發生現金分配等情況而達到限制性股票解鎖條件時,不需要履行回購義務,反向沖回原計提的回購義務形成的負債即可(相當於差錯更正):
借:其他應付款-限制性股票回購義務
貸:庫存股
二:為什麼會「如有差額」,主要是分配可撤銷現金股利時候造成的,分析如下:
1.限制性股票等待期內,如果發生分配可撤銷的現金股利,有個核心的邏輯是,這部分現金股利要算作提前履行現金股利對應金額的回購義務。大白話就是原來回購義務1000萬,我現在分給你的可撤銷現金股利(假定是100萬)是可以要回來的,現在我也不要了,但要抵消一部分回購義務,回購時候我付給你900萬就行了;
2.分配可撤銷的現金股利時候,做了2個預計,一個是能夠達到解鎖條件;一個是不能達到解鎖條件。
A、對於預計能達到解鎖條件的,分配現金股利時候,提前履行回購條件:
借:利潤分配-應付現金股利(預計能夠達到解鎖條件,就是股東,按利潤分配原則分配股利) 100
貸:應付股利-限制性股票股利 100
借:其他應付款-限制性股票回購義務(金額是現金股利值)100
貸:庫存庫 100
注意:提前部分反向沖回購義務,沖回後,2科目余額一致。
以下為造成差額的重點分析
B、對於預計不能達到解鎖條件,分配現金股利時候,提前履行回購條件:
借:其他應付款-限制性股票回購義務(金額是現金股利值)100
貸:應付股利-限制性股票股利 100
注意:預計不能達到解鎖條件的激勵對象就不是股東,就不能按照利潤分配原則分配股利,而是要按照抵扣回購義務原則沖抵原計提的負債。這里其他應付款余額減少了100,但庫存股還是原來計提的余額1000。形成了「差額」。
三、解鎖日的會計處理
A、對於最終不能達到解鎖條件的激勵對象
履行回購義務時
借:其他應付款-限制性股票回購義務 900
貸:銀行存款 900
同時,辦理股本注銷手續
借:股本 500(假設)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 500
貸:庫存股 1000
B、對於最終達到解鎖條件的激勵對象(包括原來等待期內預計不達標的,等待期結束後最終還是達標的激勵對象)
履行回購義務時
借:其他應付款-限制性股票回購義務 900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 100
貸:庫存股 1000
總結:差額來自於產生可撤銷的現金股利分配時候,對預計不能達到限制性股票解鎖條件的激勵對象,不能按照利潤分配原則分配現金股利,而是要按照現金股利抵消回購義務原則,計入其他應付款,造成庫存股與其他應付款的差額;這部分激勵對象最終達到了解鎖條件後,這個差額計入資本公積-股本溢價,而且這個差額一定是在借方。
㈤ 對未達到限制性股票解鎖條件而需回購的股票為什麼不沖減管理費用
預計未來不可解鎖限制性股票股利持有者的現金股利是離職的人數乘以股數乘以面值
㈥ 限制性股票可撤銷現金股利為什麼增加庫存股
現金股利可撤銷,意思指,即一旦未達到解鎖條件,被回購限制性股票的持有者將無法獲得(或需要退回)其在等待期內應收(或已收)的現金股利。
1. 現金股利可撤銷
即一旦未達到解鎖條件,被回購限制性股票的持有者將無法獲得(或需要退回)其在等待期內應收(或已收)的現金股利。
等待期內計算基本每股收益時,分子應扣除當期分配給預計未來可解鎖限制性股票持有者的現金股利。
2.現金股利不可撤銷
即不論是否達到解鎖條件,限制性股票持有者仍有權獲得(或不得被要求退回)其在等待期內應收(或已收)的現金股利。
等待期內計算基本每股收益時,應當將預計未來可解鎖限制性股票作為同普通股一起參加剩餘利潤分配的其他權益工具處理,分子應扣除歸屬於預計未來可解鎖限制性股票的凈利潤
庫存股 庫存股(treasury stock)是指已經認購繳款,由發行公司通過購入、贈予或其他方式重新獲得,可供再行出售或注銷之用的股票。
庫存股股票既不分配股利,又不附投票權,一般只限於優先股,並且必須存入公司的金庫。我國《公司法》目前規定公司必須實行法定資本制,所以中國的公司目前不允許存在庫存股。
但是,目前中國證監會公布《上市公司回購社會公眾股份管理辦法(試行)》允許上市公司回購股票的同時,還表示將積極推動《公司法》的立法修改,爭取允許上市公司將回購的股份可用作庫存股,為上市公司規范發展提供更多的支持。
庫存股是用來核算企業收購的尚未轉讓或注銷的本公司股份金額。是權益類科目。它的特性和未發行的股票類似,沒有投票權或是分配股利的權利,而公司解散時也不能變現。
按照通常的財務理論,庫存股亦稱庫藏股,是指由公司購回而沒有注銷、並由該公司持有的已發行股份。庫存股在回購後並不注銷,而由公司自己持有,在適當的時機再向市場出售或用於對員工的激勵。簡單的說,就是公司將已經發行出去的股票,從市場中買回,存放於公司,而尚未再出售或是注銷。 它的特性和未發行的股票類似,沒有投票權或是分配股利的權利,而公司解散時也不能變現。
庫存股的會計處理方法是:面值法和成本法。
實行庫存股制度的積極意義
1.有利於公司管理者有效地實現負債與權益股本之間的平衡,降低融資成本。允許公司購回股份後不將其注消而以庫存股形式存在,可以提高公司管理其資產的能力。當負債融資成本低於股本融資成本時,則通過購回股份減少股本在整個資產中所在的比例而適當增加負債,可提高凈資產收益率。當公司的資本負債比例接近或超過公司的合理比例時,公司以相對較快的速度出售庫存股,可降低資產負債率,從而能承擔更多的負債;尤其當預期未來市場利率水平將上升時,在短期內快速增加負債比例可降低融資成本。因而,如果公司能在管理負債與權益股本之間取得妥善的平衡,公司便能在整個業務周期中降低其平均資金成本。
2.為公司在融資方面提供更大的靈活性。庫存股也可以視作是一種融資工具,如允許公司庫存一部分股票,無疑對公司在融資時提供了一種新的選擇。相對於配股和增發新股而言,出售庫存股可能會以較低的成本獲得更多的資金,因為,在通常情況下配股和增發新股的價格會低於市價並且要向承銷商及其他中介機構提供一大筆費用,而在市場情況允許的情況下,公司分批小量地以十足的市價出售庫存股時,可一舉兩得。
3.為公司提供一個可為長線股東提高投資回報率的機會。庫存股的價值與公司持有的其他資產一樣會有升有跌。當公司股票價值被市場嚴重低估時,或當公司認為投資於本身股份的回報會高於投資於其他商業項目時,公司以市價買入股票並在日後有利的時機以較高的價格將股份再出售,可提高公司的盈利水平,從而提高了公司的長線投資價值。
4.有利於員工及管理層持股計劃的實施。在國外,庫存股是公司向員工及管理層發放股份時或實行股票期權時最重要的股票來源,而缺乏股份來源是目前國內上市公司推行員工持股或管理層持股計劃過程中遇到的最大障礙之一,如果我國允許庫存股存在,則該問題迎刃而解。
5.有利於公司股票價格的穩定。在證券交易市場受到非經濟因素影響時,為避免公司因其財務或債務以外因素對公司的信用及股票權益產生的重大影響,公司通過適當地買回自己的股票可以穩定股價。當然,如果不是非經濟因素而是由於公司業績下滑或市場自然反映時,不應以增加庫存股的方式來調節股價。
實行庫存股制度的負面影響主要在於:
1、增加市場操縱的風險。
2、增加了內幕交易的可能性。
3、可能會虛假地增加股票價值,從而支持公司的其他活動。
4、迴避優先購買權。
可見,庫存股份並非「靈丹妙葯」,當允許公司存在庫存股時, 必須健全相關制度,避免庫存股制度遭濫用。
實施庫存股的法律問題
我國上市公司購回股份並以庫存股方式持有存在著法律上的障礙, 《公司法》不允許上市公司庫存股份。《證券法》沒有就股份回購及回購後的處理方法作出規定。《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第41條規定:「未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批准,股份有限公司不得購回其發行在外的股票」。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規定公司購回本公司股票必須在一定時間內注銷該部分股份。據此而言, 目前庫存股並不存在制度上的生存空間。
㈦ 限制性股票解鎖對股票有什麼影響
會對股票的股價形成利空效應並導致在意短時間內股價的下跌哈。
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助到你,望採納,謝謝。
㈧ 股權激勵,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要是未達成解鎖條件,但第二期達到解鎖條件了的話,第一期的部分還能解鎖嗎
具體要看當時簽訂的股權激勵協議。
市面上普通來說,可以解鎖第一期,但不是全額解鎖
㈨ 達到限制性股票解鎖條,無需回購為什麼
限制性股票是在授予日就授予給相應人員(一般為員工),但此時並未解鎖,就是說持股人已經持有限制性股票但不能將它們在二級市場出售。同時還有一些條款(比如要求禁售期內公司利潤達到1000w),如果沒達到這個條件,那麼公司有權回購(就是說你幹活不給力,我錢還你,股票不給你了)。所以顯然,回購時只針對沒有達到解鎖條件的,達到解鎖條件的不用回購,一般由員工自己在二級市場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