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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回購怎麼把現金還給股東

發布時間: 2021-08-12 20:53:54

Ⅰ 回購股票的錢能不能用公司的現金流

可以。

回購股票的資金來源,有舉債回購、現金回購和混合回購幾種
舉債回購 是指企業通過向銀行等金融機構借款的辦法來回購本公司股票。如果企業認為其股東權益所佔的比例過大,資本結構不合理,就可能對外舉債,並用舉債獲得的資金進行股票回購,以實現企業資本結構的合理化。有時候還是一種防禦其他公司的敵意兼並與收購的保護措施。
現金回購是指企業利用剩餘資金來回購本公司的股票。這種情況可以實現分配企業的超額現金,起到替代現金股利的目的。
混合回購是指企業動用剩餘資金,及向銀行等金融機構借貸來回購本公司股票。

Ⅱ 大股東以現金回購小股東的股票,母公司怎麼做會計分錄

借:長期股權投資
貸:銀行存款

Ⅲ 公司股東可以退股嗎 我是公司的股東,現在想退出來了,我可以退股嗎,是否可以直接把股份折算成現金

一般情況下,股東只能依法轉讓股權,不能退股。
只有在下列幾種法定情況下,股東可以請求公司以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二)公司合並、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如果符合上述法定條件,股東與公司達成股權回購,則公司需支付股東價款。回購的價格雙方可進行協商,如果雙方達成一致,則公司按照協商價格收購股份。達不成一致意見時,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司法評估申請。通常情況下可按公司的凈資產來計算,或者以審計、評估的價格作為股權回購的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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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股票回購用的是全體股東的錢嗎

關於股票回購的方式,主要有下述五種劃分方法:
1、按照股票回購的地點不同,可分為場內公開收購和場外協議收購兩種。
場內公開收購是指上市公司把自己等同於任何潛在的投資者,委託在證券交易所有正式交易席位的證券公司,代自己按照公司股票當前市場價格回購。在國外較為成熟的股票市場上,這一種方式較為流行。據不完全統計,整個80年代,美國公司採用這一種方式回購的股票總金額為2300億美元左右,占整個回購金額的85%以上。雖然這一種方式的透明度比較高,但很難防止價格操縱和內幕交易,因而,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對實施場內回購的時間、價格和數量等均有嚴格的監管規則。場外協議收購是指股票發行公司與某一類(如國家股)或某幾類(如法人股、B股)投資者直接見面,通過在店頭市場協商來回購股票的一種方式。協商的內容包括價格和數量的確定,以及執行時間等。很顯然,這一種方式的缺陷就在於透明度比較低,有違於股市「三公」原則。
2、按照籌資方式,可分為舉債回購、現金回購和混合回購。
舉債回購是指企業通過向銀行等金融機構借款的辦法來回購本公司股票。其目的無非是防禦其他公司的敵意兼並與收購。現金回購是指企業利用剩餘資金來回購本公司的股票。如果企業既動用剩餘資金,又向銀行等金融機構舉債來回購本公司股票,稱之為混合回購。
3、按照資產置換范圍,劃分為出售資產回購股票、利用手持債券和優先股交換(回購)公司普通股、債務股權置換。
債務股權置換是指公司使用同等市場價值的債券換回本公司股票。例如1986年,Owenc Corning公司使用52美元的現金和票面價值35美元的債券交換其發行在外的每股股票,以提高公司的負債比例。
4、按照回購價格的確定方式,可分為固定價格要約回購和荷蘭式拍賣回購。
前者是指企業在特定時間發出的以某一高出股票當前市場價格的價格水平,回購既定數量股票的賣出報價。為了在短時間內回購數量相對較多的股票,公司可以宣布固定價格回購要約。它的優點是賦予所有股東向公司出售其所持股票的均等機會,而且通常情況下公司享有在回購數量不足時取消回購計劃或延長要約有效期的權力。與公開收購相比,固定價格要約回購通常被認為是更積極的信號,其原因可能是要約價格存在高出市場當前價格的溢價。但是,溢價的存在也使得固定價格回購要約的執行成本較高。
荷蘭式拍賣回購首次出現於1981年Todd造船公司的股票回購。此種方式的股票回購在回購價格確定方面給予公司更大的靈活性。在荷蘭式拍賣的股票回購中,首先公司指定回購價格的范圍(通常較寬)和計劃回購的股票數量(可以上下限的形式表示);而後股東進行投標,說明願意以某一特定價格水平(股東在公司指定的回購價格範圍內任選)出售股票的數量;公司匯總所有股東提交的價格和數量,確定此次股票回購的「價格——數量曲線」,並根據實際回購數量確定最終的回購價格。
5、可轉讓出售權回購方式。
所謂可轉讓出售權,是實施股票回購的公司賦予股東在一定期限內以特定價格向公司出售其持有股票的權利。之所以稱為「可轉讓」是因為此權利一旦形成,就可以同依附的股票分離,而且分離後可在市場上自由買賣。執行股票回購的公司向其股東發行可轉讓出售權,那些不願意出售股票的股東可以單獨出售該權利,從而滿足了各類股東的需求。此外,因為可轉讓出售權的發行數量限制了股東向公司出售股票的數量,所以這種方式還可以避免股東過度接受回購要約的情況。(來源:道富投資)

Ⅳ 以股票回購的方式支付股利分別會對股東和公司產生什麼影響

回購的好處是能穩定2級市場的股價。有些時候甚至是跟莊稼聯合控盤,能做出一把行情的。可以說是除了10送10這類高送配外,最利好的分配預案了。但是,這樣的企業沒幾個的。股票都是他們用來圈錢用的。

Ⅵ 上市公司回購自家股票怎樣把自己手裡的股票賣給上市公司

按照股票回購的地點不同,可分為場內公開收購和場外協議收購兩種。0
00場內公開收購是指上市公司把自己等同於任何潛在的投資者,委託在證券交易所有正式交易席位的證券公司,代自己按照公司股票當前市場價格回購。在國外較為成熟的股票市場上,這一種方式較為流行。據不完全統計,整個80年代,美國公司採用這一種方式回購的股票總金額為2300億美元左右,占整個回購金額的85%以上。雖然這一種方式的透明度比較高,但很難防止價格操縱和內幕交易,因而,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對實施場內回購的時間、價格和數量等均有嚴格的監管規則。
00場外協議收購是指股票發行公司與某一類(如國家股)或某幾類(如法人股、B股)投資者直接見面,通過在店頭市場協商來回購股票的一種方式。協商的內容包括價格和數量的確定,以及執行時間等。很顯然,這一種方式的缺陷就在於透明度比較低,有違於股市「三公」原則。

看了這些回購方式,你可以知道怎麼達到你的目的了吧。

Ⅶ 怎樣才可以收回其他股東的股份

呵呵.都想到著些事拉? 不錯不錯....值得鼓勵下..

我覺得最實際的就是回購.如果向其他股東回購股份.那麼其他股東所持股份的比重就會降低.

原來大股東的持股比重就會相應提高.你所控制的股權自然會得到加強.

如果公司的資產負債率較低.在進行股份回購後.可以適當地提高資產負債率.更有效地發揮財務方面的效應.來增強公司的未來盈利預期.從而提升公司股價.

那相反如果公司現金儲備比較充裕.就容易成為被收購的對象.在此情況下公司動用現金進行股份回購.可以減少被反回收購的可能性.所以在著方面要多注意.

公司可以直接以高出市價很多的價格公開回購本公司股份.促使股價直線上升.以擊退公司其他股東的收購人事.從而達到反收購的目的。

但是我也不反對協商解決著事.畢竟是那麼大的公司.要是協商解決那麼你本人占據的股份就要在60%(100%比)..

忽忽.好好學吧 其實我也不是狠懂得 只是按我想的說 忽忽......

Ⅷ 股票回購

何謂股票回購?

股票回購是指上市公司將已發行在外的部分股份購買回來,作為庫藏股使用或進行注銷。它是成熟證券市場上一項常見的資本運作行為。中國電信集團北京研究院的經濟師於明峰在接受采訪時指出,從經濟學角度來講,公司回購股票的直接動因通常包括以下幾種:公司處於生命周期的成熟期,缺乏良好的投資機會,向股東返還資金;提升公司股價;防止被收購;投資後仍有大量資金盈餘;改善資本結構等。

向股東返還資金

電信運營商當然也不會例外,但他們在宣布股票回購方案時候說得最多的一句話還是——我們要向股東返還更多資金。事實上,在此前的電信低迷時期,電信運營商一直在耗用股東的資金,而且這一數字達到了歷史性的水平。而今,財報上的數字顯示,多數運營商已經卓有成效地削減了債務,並正在產生大量現金流。因此,趁著復甦逐漸走近的機會,通過回購股票留住股東的熱情是一個重要的因素。

於明峰認為,股票回購相對於股東而言是一項積極的舉措。首先,如果運營商採取了股票回購的措施,流通在市面上的股票就會減少,在企業經營狀況不變的情況下,會提高每股收益,公司股價也會隨之增加,這就無形中增加了股東手中的股票價值,事實上等於以間接的方式向股東發放了股利。沃達豐CEO阿倫·薩林近日就表示「已經打開了向股東返還資金的新途徑」。

其次,由於現金股利和資本利得存在稅收上的差異,股東因為現金股利所支付的所得稅遠遠大於資本利得。因此,相對於現金股利,因股票回購而引起的資本利得的增加會給股東帶來稅收上的實惠。

再次,股票回購的方式還為股東提供了更大的選擇空間。股東既可以通過立時出售手中的股票換取現金,也可以選擇繼續持有該股,從運營商的股票回購中獲得長期利益,享受股票價差。

為長期融資鋪墊

在資本市場上,股東和公司常常被形容為「水」與「舟」的關系,即所謂載與覆都在於此。於是,公司一旦有了充足的現金流就普遍博取股東的熱情也就不難理解了。不過,對於公司來講,最終要謀求的還是自身的發展。因此,事實上,本次眾多運營商大規模回購股票,從一定程度上講更應該稱為是他們從自身角度考慮的策略。

首先,通過股票回購向股東返還資金的方式使運營商具有更大的迴旋餘地。一旦運營商提高派息額,那麼此後每年就都會面臨派息壓力———股東會自然對派息額度產生一個預期,一旦運營商的派息低於這一預期,甚至不派息,股東都難以接受,將會直接影響企業在股市上的表現。

另外,對於運營商來說,股票回購更應該被看作是他們為長期融資所作的准備。在經歷了漫長的低迷之後,終於看到了復甦的希望,然而此時的運營商在財力上尚未完全恢復元氣。從長遠角度考慮,運營商必須為重新到來的發展期儲備資金。通過股票回購,公司股價會得到提升,從而受到更多股東的認可,優化運營商在資本市場的表現,這將為運營商日後的融資鋪平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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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兩年前,也就是電信業低迷剛剛席捲全球之際,國外眾多科技公司也曾經紛紛推出了回購股票的措施。然而,那次大規模回購僅被看作是喚回投資者信心的救市之舉,最終效果甚微;而如今出現的這次大幅股票回購似乎有了本質的不同,它不僅向投資者傳達著一個積極的信號——電信公司的經營正重新走入正軌;更重要的是這次的行動有了更堅實的資本支持。

兩年前,一位分析師曾經感嘆:「在沒有盈利的情況下,回購沒有任何實際意義。」而如今,回購股票的主角普遍都實現了盈利,有些甚至同比利潤劇增,相信他也不會再度感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