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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等待期內攤銷

發布時間: 2021-08-12 15:18:25

限制性股票股權激勵的會計處理怎麼做

實務中,上市公司實施限制性股票的股權激勵安排中,以非公開發行方式向激勵對象授予一定數量的公司股票,常見做法是上市公司以非公開發行的方式向激勵對象授予一定數量的公司股票,並規定鎖定期和解鎖期,在鎖定期和解鎖期內,不得上市流通及轉讓。達到解鎖條件,可以解鎖;如果全部或部分股票未被解鎖而失效或作廢,通常由上市公司按照事先約定的價格立即進行回購。
授予日的會計處理
收到認股款
借:銀行存款(企業有關限制性股票按規定履行了增資手續)
貸:股本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
就回購義務確認負債
借:庫存股(按照發行限制性股票的數量以及相應的回購價格計算確定的金額)
貸:其他應付款—限制性股票回購義務

Ⅱ 限制性股票股權激勵的會計處理怎麼做

問得比較模糊,也只能從原則上試著回答一下了。除授予時可以立即行權的以外,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時不做會計處理;等待期的每個資產負債表日應按等待期限平均計入成本費用和其他資本公積;行權時「其它資本公積」轉入「股本」或「股本溢價」。

Ⅲ 如果現金股利不可撤銷那麼等待期內計算基本每股收益時,分子應扣除歸屬於預計未來可解鎖限制性股票凈利潤

A.現金股利可撤銷的限制性股票,等待期內計算基本每股收益時,分子應扣除當期分配給預計未來可解鎖限制性股票持有者的現金股利
B.現金股利不可撤銷的限制性股票,等待期內計算基本每股收益時,分子應扣除當期分配給預計未來可解鎖限制性股票持有者的現金股利
C.現金股利可撤銷的限制性股票,等待期內計算基本每股收益時,分母不應包含限制性股票的股數
D.現金股利不可撤銷的限制性股票,等待期內計算基本每股收益時,分子應扣除歸屬於預計未來可解鎖限制性股票的凈利潤

Ⅳ 請教陳版,關於股權激勵終止的問題

取消股權激勵的相關會計規定
根據相關會計規定,取消所授予的權益性工具可作為加速可行權處理。

《企業會計准則解釋第3號》(財會[2009]8號)規定,在等待期內,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權益工具,企業應當對取消所授予的權益性工具作為加速行權處理,將剩餘等待期內應確認的金額立即計入當期損益,同時確認資本公積。

《企業會計准則講解(2010)》指出,如果企業在等待期內取消了所授予的權益工具或結算了所授予的權益工具(因未滿足可行權條件而被取消的除外),企業應當將取消或結算作為加速可行權處理,立即確認原本應在剩餘等待期內確認的金額。

中國證監會會計部在《2011年上市公司執行企業會計准則監管報告》針對取消股權激勵計劃的會計處理時,也指出企業會計准則要求應當將取消或結算作為加速可行權處理,立即確認原本應在剩餘等待期內確認的金額。

根據《財政部關於做好執行企業會計准則的企業2012年年報工作的通知》(財會[2012]25號)的規定,在等待期內,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權益性工具的(因未滿足可行權條件而被取消的除外),企業應當對取消所授予的權益性工具作為加速可行權處理。

根據《企業會計准則》、《企業會計准則解釋第3號》、《企業會計准則講解2010》的規定,等待期指可行權條件得到滿足的期間。企業根據國家有
關規定實施股權激勵的,股份支付協議中確定的相關條件,不得隨意變更。其中,可行權條件指能夠確定企業是否得到職工或其他方提供的服務、且該服務使職工或
其他方具有獲取股份支付協議規定的權益工具或現金等權利的條件;反之,為非可行權條件。可行權條件包括服務期限條件和業績條件。服務期限條件指職工或其他
方完成規定服務期限才可行權的條件。業績條件指職工或其他方完成規定期限且企業已經達到特定業績目標才可行權的條件,具體包括市場條件和非市場條件。市場
條件指行權價格、可行權條件以及行權可能性與權益工具的市場價格相關的業績條件,如股份支付協議中關於股價至少上升至何種水平職工可相應取得多少股份的規
定。非市場條件指除市場條件之外的其他業績條件,如股份支付協議中關於達到最低盈利目標或銷售目標才可行權的規定。對於可行權條件為業績條件的股份支付,
只要職工滿足了其他所有非市場條件(如利潤增長率、服務期限等),企業就應當確認已取得的服務。股份支付存在非可行權條件的,只要職工或其他方滿足了所有
可行權條件中的非市場條件(如服務期限等),企業應當確認已得到服務相對應的成本費用。

股權激勵取消的兩種會計處理方法

對未達到行權條件的處理,分為兩種情況:未達到非市場條件和達到市場條件。如果因為達到市場條件而未行權,則不調整已經確認的費用,如果因為未達到非市場條件(如業績)而不能行權,則應調整已經確認的費用。

1、不能滿足非市場條件而取消或終止股權激勵計劃

若激勵對象未能達到非市場條件(服務期限條件、業績條件等),則激勵對象實際最終沒有被授予權益工具,相應的與該股權激勵計劃相關的累計成本、
費用為零。在會計處理上,應將原已確認的費用沖回。即在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中,服務期限條件和非市場業績條件是決定授予權益工具的數量的。如果激勵對象未
滿足服務期限條件和非市場業績條件,則最終被授予的權益工具數量為零,相應的,與該股份支付計劃相關的累計成本、費用也就為零,需要把以前期間就該股份支
付計劃已確認的成本、費用全部在當期沖回。這是由股份支付的基本原理決定的。

分析

案例一

2012年1月1日,甲企業授予20名激勵對象每人100份股票期權,公司每個會計年度對公司財務業績指標進行考核,以達到公司財務業績指標作
為激勵對象行權的必要條件,其可行權條件為兩年內公司凈利潤增長均達10%,每份期權在2012年1月1日的公允價值是10元。

2012年末,甲企業凈利潤增長為12%,並且企業預計下一年會有相同幅度的增長。因此,企業在這一資產負債表日確認費用10,000元。

借:管理費用等10,000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10,000(20×100×10×1/2)。

2013年末,由於市場發生變化,公司凈利潤增長為8%,未能達到非市場的業績條件,不能行權。應將原已確認的費用沖回。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10,000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10,000。

2、能夠滿足非市場條件下取消或終止股權激勵計劃

能夠滿足非市場條件,即預計激勵對象能夠滿足服務期限條件、業績條件等指標。此時,激勵對象將因為能夠滿足激勵指標而被視為將被授予權益工具。
但是由於權益工具價格低於行權價格,行權將產生負收益。在這一情況下,很多上市公司考慮到權益工具價格可能長時間低於行權價格,激勵對象不能得到正常的激
勵收入而直接取消激勵計劃。取消股權激勵計劃通常源於公司或者員工主動的行為。會計處理結果視同加速行權,將剩餘等待期內應確認的金額立即計入當期損益,
同時確認資本公積。

具體的處理方法(是作為沖回處理還是加速行權處理、沖回全部還是部分、沖回的損益影響確認在哪一年度等),都需要根據具體的股權激勵計劃條款進
行分析,不能一概而論。如果取消的僅是其中某一期解鎖的股票而不是全部標的股票,並且取消的原因是沒有實現可行權條件中的非市場條件,則所沖回的費用也僅
限於截至目前累計已經確認的與該期取消解鎖的股權相關的費用,其他各期不受影響。國際財務報告准則(IFRS)規定,在這種分期解鎖的情況下,分不同期限
解鎖的各期視作不同的股份支付,分別在其各自的等待期內攤銷計入費用。沖回的損益影響確認在哪一個年度,取決於何時可以確定非市場條件不再得到滿足。

案例二

甲公司為上市公司,2012年1月10日,甲公司向30名公司高級管理人員授予了3,000萬股限制性股票,授予價格為6元,授予後鎖定3年。
2012年、2013年、2014年為申請解鎖考核年,每年的解鎖比例分別為30%、30%和40%,即900萬股、900萬股和1,200萬股。經測
算,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價值總額為30,000萬元。該計劃為一次授予、分期行權的計劃,費用在各期的分攤見文尾表。

各期解鎖的業績條件:

第一期:2012年凈利潤較2010年增長率不低於25%。

第二期:2012年和2013年兩年凈利潤平均數較2010年增長率不低於30%。

第三期:2012年~2014年三年凈利潤平均數較2010年增長率不低於40%。

2012年11月30日,甲公司公告預計2012年全年凈利潤較2010年下降20%~50%。2012年12月13日,甲公司召開董事會,由
於市場需求大幅度萎縮,嚴重影響了公司當年以及未來一兩年的經營業績,公司預測股權激勵計劃解鎖條件中關於經營業績的指標無法實現,故決定終止實施原股權
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已獲授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購並注銷。2012年12月28日,甲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上述終止及回購方案。甲公司終止實施原股權激勵
計劃應該如何進行會計處理?

解析

1、第一期解鎖部分未能達到可行權條件,即「2012年凈利潤較2010年增長率不低於25%」而導致職工不能解鎖相應的限制性股票,屬於不能
滿足非市場條件(業績條件)而取消或終止股權激勵計劃,2012年度不確認與這一部分相關的股權激勵費用9,000萬元,不進行任何會計處理。

2、第二期和第三期由於市場原因而取消股份支付計劃,應按照加速行權處理,將剩餘的授予日權益工具的公允價值全部在取消當期確認。即在取消日加速確認第二期、第三期的費用21000萬元。

借:管理費用等21,000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21,000(9,000+12,000)。

Ⅳ 什麼是股票激勵的等待期如果在等待期取消了授予的股權工具

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獲准實施之日起1年為限制性股票授予等待期。
若你按照制度規定達到限制性股票授予條件,在授予等待期滿後,公司方可向激勵對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如果你在1年裡沒有完全滿足限制性股票授予條件,你就得不到股票

在等待期取消了授予的股權工具?那是要按照原來的規定,當原來預先設置了取消授予的條件出現了,公司才可以取消,而且還要經過全體股東大會同意,不是隨便可以取消的

只有全體股東大會投票通過了股票激勵方案,才可以實施,同樣只有全體股東大會投票通過取消才可以取消,不是隨便想怎麼樣就怎麼樣的

全體股東大會是股份公司的最高決策機構,不是董事會

Ⅵ 限制性股票的鎖定期和等待期是一回事嗎

不是一回事。
等待期:對股權激勵計劃實行後,需待一定服務年限或者達到規定業績條件(以下簡稱等待期)方可行權的。
鎖定期:授予員工的為限制性股票,即暫時不能在二級市場上流通的股票。此時員工已經取得公司股票。

Ⅶ 達到解鎖條件的限制性股票會計處理時為什麼會產生股本溢價

一、等待期內沒有發生現金分配等情況而達到限制性股票解鎖條件時,不需要履行回購義務,反向沖回原計提的回購義務形成的負債即可(相當於差錯更正):
借:其他應付款-限制性股票回購義務
貸:庫存股
二:為什麼會「如有差額」,主要是分配可撤銷現金股利時候造成的,分析如下:
1.限制性股票等待期內,如果發生分配可撤銷的現金股利,有個核心的邏輯是,這部分現金股利要算作提前履行現金股利對應金額的回購義務。大白話就是原來回購義務1000萬,我現在分給你的可撤銷現金股利(假定是100萬)是可以要回來的,現在我也不要了,但要抵消一部分回購義務,回購時候我付給你900萬就行了;
2.分配可撤銷的現金股利時候,做了2個預計,一個是能夠達到解鎖條件;一個是不能達到解鎖條件。
A、對於預計能達到解鎖條件的,分配現金股利時候,提前履行回購條件:
借:利潤分配-應付現金股利(預計能夠達到解鎖條件,就是股東,按利潤分配原則分配股利) 100
貸:應付股利-限制性股票股利 100
借:其他應付款-限制性股票回購義務(金額是現金股利值)100
貸:庫存庫 100
注意:提前部分反向沖回購義務,沖回後,2科目余額一致。
以下為造成差額的重點分析
B、對於預計不能達到解鎖條件,分配現金股利時候,提前履行回購條件:
借:其他應付款-限制性股票回購義務(金額是現金股利值)100
貸:應付股利-限制性股票股利 100
注意:預計不能達到解鎖條件的激勵對象就不是股東,就不能按照利潤分配原則分配股利,而是要按照抵扣回購義務原則沖抵原計提的負債。這里其他應付款余額減少了100,但庫存股還是原來計提的余額1000。形成了「差額」。
三、解鎖日的會計處理
A、對於最終不能達到解鎖條件的激勵對象
履行回購義務時
借:其他應付款-限制性股票回購義務 900
貸:銀行存款 900
同時,辦理股本注銷手續
借:股本 500(假設)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 500
貸:庫存股 1000
B、對於最終達到解鎖條件的激勵對象(包括原來等待期內預計不達標的,等待期結束後最終還是達標的激勵對象)
履行回購義務時
借:其他應付款-限制性股票回購義務 900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 100
貸:庫存股 1000
總結:差額來自於產生可撤銷的現金股利分配時候,對預計不能達到限制性股票解鎖條件的激勵對象,不能按照利潤分配原則分配現金股利,而是要按照現金股利抵消回購義務原則,計入其他應付款,造成庫存股與其他應付款的差額;這部分激勵對象最終達到了解鎖條件後,這個差額計入資本公積-股本溢價,而且這個差額一定是在借方。

Ⅷ 限制性股票需要回購時,為什麼不用沖銷等待期做的管理費用和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根據預定條件,上市公司向激勵對象授予一定數量的股份,只有在業績目標或工作年限符合股權激勵計劃規定的條件時,激勵對象才能出售股票並從中受益。這種設置條件的股票稱為限制性股票。
就激勵對象認購限制性股票所支付的款項而言,其實質是在授予日激勵對象向上市公司預先支付的保證金。滿足解鎖條件的,保證金自動轉為解鎖對價,激勵對象獲得可以上市轉讓的股票;不滿足解鎖條件的,保證金返還給激勵對象。
根據資金的負債性質,應根據取得資金時取得的認購金額,上市公司確認股本和資本公積(股本溢價),同時確認一項負債和庫存股份全額用於回購義務。
不符合限售股解鎖條件需要回購的股票
借:其他應付款——(按支付金額)限制性股票回購義務;
貸:銀行存款
同時:借:(取消限售股數量對應的股本金額)股本;
貸:資本公積-股權溢價(差額)、庫存股票,庫存股票的賬面價值對應於取消的限制性股票數量

Ⅸ 求問限制性股票成本如何攤銷

計算解鎖比例不同的部分所對應的成本,然後在對應的鎖定期里平均攤銷,最後加總。例如第二個33%對應的成本是33%*4314,在2年內分攤。

Ⅹ 限制性股票等待期計入費用的金額按差額計算嗎

這主要是由股票發行方式決定的,股票在我國只能平價或者溢價發行,而且絕大多數是溢價發行,獲取的資金超過面值,溢價金額也遠大於費用,所以扣減費用後直接進資本公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