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限制性股票的鎖定期和等待期是一回事嗎
不是一回事。
等待期:對股權激勵計劃實行後,需待一定服務年限或者達到規定業績條件(以下簡稱等待期)方可行權的。
鎖定期:授予員工的為限制性股票,即暫時不能在二級市場上流通的股票。此時員工已經取得公司股票。
『貳』 限制性股票解鎖日期後可以不賣嗎
當然可以哈。現在我國的法律的規定是限制性股票在解鎖日期之前是不能買賣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鎖之後就能夠進行買賣的交易哈。具體的你可以參考一下下面的這個鏈接裡面的資料哈:
參考資料:http://ke..com/view/1126503.htm
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助到你,望採納,謝謝。
『叄』 限制性股票解鎖考核解鎖年是啥意思
指上市公司按照預先確定的條件授予激勵對象一定數量的本公司股票,激勵對象只有在工作年限或業績目標符合股權激勵計劃規定條件的,才可出售限制性股票並從中獲益。
根據我國《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試行)》的規定,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禁售期(公司員工取得限制性股票後不得通過二級市場或其他方式進行轉讓的期限)不得少於1年。
在禁售期結束後,進入解鎖期。在解鎖期內,如果公司業績滿足計劃規定的條件,員工取得的限制性股票可以按計劃分期解鎖。解鎖後,員工的股票才可以在二級市場自由出售。
解鎖考核解鎖年應該是說公司今年正好處於解鎖期,會有大量限制性股票解鎖流入二級市場。
『肆』 限制性股票期權解鎖是什麼意思
限制性股票期權是指公司以獎勵的形式直接贈與管理者,作為激勵其成為公司的成員或繼續在公司服務的一種股票期權。當被獎勵者在獎勵規定的時限到期後,該限制性股票期權解鎖,可以行權進行交易。
限制性股票期權的內容
1、限制性股票期權又叫附加條件的股票期權。這是公司獎勵經營管理人員的一般形式,由公司直接向受益人贈予股票期權,受益人不需要向公司支付什麼,用以激勵受益人在公司留用。其限制條件在於當行權者在獎勵規定的時限到期前離開公司,公司將會收回這些獎勵的期權。
2、限制性股票期權是專門為某一特定計劃而設計的激勵機制,在這一計劃下,高級管理人員出售股票的權利受到限制,只有當高級管理人員完成預定目標、公司股價達到目標價位後,高級管理人員才可以出售受限股票並從中受益。公司可以無償地將受限股票贈予高級管理人員,後者可以以遠低於市場價格的價格購買受限股票,但公司有權將公司贈與的受限股票收回或以高級管理人員購買時的價格回購受限股票。
『伍』 股權激勵股份解鎖是什麼意思
員工拿到的股權是有限制性條件的,這個限制性條件就是股票的轉讓權。
股權激勵是企業為了激勵和留住核心人才,而推行的一種長期激勵機制。有條件的給予激勵對象部分股東權益,使其與企業結成利益共同體,從而實現企業的長期目標。
股權激勵常用模式:
1、股票期權:股票期權是一種選擇權,是允許激勵對象在未來條件成熟時購買本公司一定數量的股票的權利。
2、股票增值權:股票增值權就是公司授予激勵對象享有在設定期限內股價上漲收益的權利,承擔股價下降風險的義務。
3、分紅權/虛擬股票:虛擬股票和分紅權類似,公司授予激勵對象的是一種股票的收益權,而非真實的股票。激勵對象沒有所有權、表決權,不能出售股票,離開公司自動失效。
(5)限制性股票解鎖期可以有多長時間擴展閱讀:
員工的股權激勵方式注意事項:
企業員工持股的方案,需要充分的去考慮崗位的價值,員工的工齡,以及個人能力和業績表現來分配股份,當然也需要避免所有員工持股,認購股份就需要一定的資格,不然每個人都可以購買的話,企業的股份就沒有任何的吸引力和價值。
企業在實施員工持股計劃的時候,財務方面就需要透明化,因為只有這樣才能員工更放心,不然就感覺企業業績都是有隱藏。
當然在員工持股的同時,企業也是需要建立公司各方面的結構,完善企業制度,同時也是需要建立股東會以及董事會等,公司員工在擁有股權獲得收益的同時,要有機會參與不同程度的企業經營管理,這樣企業的員工才會有更高的成就高和歸屬感。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股權激勵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股權激勵的形式
『陸』 公司12年給的限制性股票,有解鎖期限及條件,現在還未達到,公司要和我們解除合同,這部分股票怎麼處
大盤下一步反彈的空間提前兌現了,經過本周連續逼空後,積攢起來的調整壓力會集中在12月上旬釋放,而12月中旬就會形成年底結算壓力的派發,包括港交所已經出現了摩根大通近600億港元的拋售,也有類似要素,這是12月行情的特殊性,股民需重視。 。
很高興第一時間為你解答,敬請採納。
如果對本題還有什麼疑問,請追問。
『柒』 限制性股票的規定
按照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有關規定,原則上應在限制性股票所有權歸屬於被激勵對象時確認其限制性股票所得的應納稅所得額。即:上市公司實施限制性股票計劃時,應以被激勵對象限制性股票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境外為證券登記託管機構)進行股票登記日期的股票市價(指當日收盤價,下同)和本批次解禁股票當日市價(指當日收盤價,下同)的平均價格乘以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數,減去被激勵對象本批次解禁股份數所對應的為獲取限制性股票實際支付資金數額,其差額為應納稅所得額。被激勵對象限制性股票應納稅所得額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所得額=(股票登記日股票市價+本批次解禁股票當日市價)÷2×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數-被激勵對象實際支付的資金總額×(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數÷被激勵對象獲取的限制性股票總份數)
對於限制性股票,征稅時需要關注以下環節:
1.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是指公司根據其經過股東大會的《限制性股票股權激勵計劃》,在達到計劃要求的授予條件時,實際授予公司員工限制性股票的日期。
2.禁售期(鎖定期)。禁售期是指公司員工取得限制性股票後不得通過二級市場或其他方式進行轉讓的期限。根據我國《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試行)》的規定,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禁售期不得少於1年。
3.解鎖期。在禁售期結束後,進入解鎖期。在解鎖期內,如果公司業績滿足計劃規定的條件,員工取得的限制性股票可以按計劃分期解鎖。解鎖後,員工的股票就可以在二級市場自由出售。
對於限制性股票的征稅方法,應明確以下幾個問題:
1.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對於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公司員工就取得了公司授予的股票,只不過這些股票是有限制的,員工不能以任何形式轉讓並取得所得。因此,在授予日,員工取得的限制性股票和國稅函〔2006〕902號文件所說的可公開交易的股票期權是不一樣的,它不是有確定價值的財產。因此,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不能作為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對於限制性股票,只有在解鎖期內,員工符合股權激勵計劃的解鎖條件,公司對員工符合條件的限制性股票實際解鎖時,員工才實際取得了有確定價值的財產。因此,實際解鎖日為限制性股票所得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2.應納稅所得額的確定。員工取得的限制性股票所得,應在實際解鎖日按限制性股票所對應的二級市場價格,作為員工授權日所在月份的工資、薪金所得,並按財稅〔2005〕35號文件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如果公司當初是按有償方式授予員工限制性股票的,可以扣除員工購入限制性股票時實際支付的價款。
3.應納稅額的計算。限制性股票所得應納稅額的計算和股票期權所得的應納稅額的計算基本是一致的。需要關注的是限制性股票計算中的"規定月份數","規定月份數",是指員工取得來源於中國境內的股票期權形式工資、薪金所得的境內工作期間月份數,長於12個月的,按12個月計算。限制性股票"規定月份數"的計算,應按如下方式確定起止日期:起始日期應為限制性股票計劃經公司股東大會批準的日期,截止日期應為員工對應的限制性股票實際解禁日。考慮到我國當前目前的《上市公司股票激勵管理辦法(試行)》的規定,限制性股票從授予日到禁售期結束不得少於1年。因此,在計算限制性股票所得時,"規定月份數"一般就是12個月。
『捌』 限制性股票解鎖定期兩年,是按一年60一年40的比例解鎖的嗎
限制性股票本身的企業,近期並不一定是第1年60%,第2年40%,沒有誰規定說必須是這樣的。有的是第1年接受25%,第2年全部解鎖,然後有的是根據本身的持股主體進行解鎖,普通員工,那可能就是兩年禁售期之後全部解鎖,期間沒有解鎖。
企業之所以設定這個禁售期,就是上市公司剛剛上市,為了讓員工更努力的給企業做工作,說白了就是更好的賣命。就會給員工進行一定的配股或者是給你一定的低價期權,你本身只要花很低的價格就可以購買,到上市之後20來塊錢30塊錢一隻的股票。但是員工會受到限制,一年之內,兩年之內你只是擁有這個股票享有分紅的權利,但不享受買賣的權利,這個叫限制期,也叫禁售期,這也是為了保護公司的利益。
『玖』 限制性股票為什麼規定禁售期
1、防止造假上市的一種措施。目前境內市場常規IPO,准備一年,排隊一年多,市後三年,總計約五年時間。企業很難做到持續性造假,因為成本過高。
2、防止公司高管或者機構在剛開盤時就套現,嚴重影響股價。
禁售期(鎖定期):禁售期是指公司員工取得限制性股票後不得通過二級市場或其他方式進行轉讓的期限。根據我國《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試行)》的規定,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禁售期不得少於1年。
(9)限制性股票解鎖期可以有多長時間擴展閱讀
對於限制性股票的征稅方法,應明確以下幾個問題:
1、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對於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公司員工就取得了公司授予的股票,只不過這些股票是有限制的,員工不能以任何形式轉讓並取得所得。
因此,在授予日,員工取得的限制性股票和國稅函〔2006〕902號文件所說的可公開交易的股票期權是不一樣的,它不是有確定價值的財產。因此,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不能作為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對於限制性股票,只有在解鎖期內,員工符合股權激勵計劃的解鎖條件,公司對員工符合條件的限制性股票實際解鎖時,員工才實際取得了有確定價值的財產。因此,實際解鎖日為限制性股票所得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2、應納稅所得額的確定。員工取得的限制性股票所得,應在實際解鎖日按限制性股票所對應的二級市場價格,作為員工授權日所在月份的工資、薪金所得,並按財稅〔2005〕35號文件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如果公司當初是按有償方式授予員工限制性股票的,可以扣除員工購入限制性股票時實際支付的價款。
3、應納稅額的計算。限制性股票所得應納稅額的計算和股票期權所得的應納稅額的計算基本是一致的。
需要關注的是限制性股票計算中的"規定月份數","規定月份數",是指員工取得來源於中國境內的股票期權形式工資、薪金所得的境內工作期間月份數,長於12個月的,按12個月計算。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限制性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