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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團內限制性股票費用分攤計算

發布時間: 2021-08-07 12:57:14

1. 求問限制性股票成本如何攤銷

計算解鎖比例不同的部分所對應的成本,然後在對應的鎖定期里平均攤銷,最後加總。例如第二個33%對應的成本是33%*4314,在2年內分攤。

2. 期權成本攤銷計入管理費用怎麼計算的

根據一項統計,在美國,上市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報酬結構中,基本工資佔38%,浮動薪酬(資金)佔26%,股票認股權佔36%。在我國缺乏長期激勵是上市公司薪酬制度中存在的主要問題,據統計,2001年我國上市公司本持股的董事長佔58.96%,本持股的總經理佔65.68%,而且,目前經理人員持有的這些股票也主要是以內部員工股的形式存在,目的是融資,而不是激勵。隨著我國企業制度改革的逐步深化,將會有越來越多的國內企業實行員工股票期權形式的公司激勵計劃。
對股權激勵是否要確認相關的費用,理論界存在不同的看法,反對確認為費用的觀點有:(1)員工股權激勵計劃的實質是現在的股東將他們的一部分所有者利益轉移給員工,因此企業並沒有參與這一交易。
(2)企業員工已經得到了企業以現金支付給他們的薪水、獎金和醫療保險等,他們是無償得到這種股票期權的。
(3)企業在以股票或是期權支付員工的勞務時既不要支付現金,也不要耗用資產,因此企業沒有負擔任何成本,也就不應確認任何費用。
(4)這種由於特定的股權激勵所產生的費用,同准則制定機構頒布的財務會計概念框架中的定義是不同的。概念框架中將費用定義為在會計期間經濟利益的降低,通常表現為資產的消耗、流出或是負債的增加而導致權益的降低,而不包括那些對股東的支付。這種特定的股權激勵所產生的費用,既沒有導致資產的流出,也沒有導致負債的增加,而且,由於員工提供的勞務往往不滿足資產的確認條件,因此勞務的消耗也不能視作資產的消耗。(5)由於股權激勵所導致的成本已經包含在被稀釋的每股收益中,如果再在利潤表上確認由此導致的費用,將會導致每股收益被重復降低。
(6)如果要求對以股票或是期權支付員工勞務發生的費用進行確認,會導致更少的企業採取股權激勵,這會影響企業的長期發展,產生不利的經濟後果。

3. 注會里 限制性股票的公允價值怎麼算 因為要算到費用里

關於上市公司限售股權公允價值的確定。目前實務中的做法主要有3種:

1、直接採用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價格進行調整;

2、按照證監會2007年6月8日發布的《關於證券投資基金執行<企業會計准則>估值業務及份額凈值計價有關事項的通知》(證監會計字〔2007〕21號)所提供的公式進行估值;

3、採用其他估值技術進行估值。

4. 限制性股權激勵計劃的費用怎麼計

財務上遇到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股權激勵計劃時,主要參考《企業會計准則第11號——股份支付》、《企業會計准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企業會計准則第34號——每股收益》和《企業會計准則第37號——金融工具列報》等准則進行處理。前海股權事務所股權激勵方案設計,股權運營機制設置,股權問題一攬子服務。

5. 集團與全資子公司分攤一些費用。

可以按配比原則分配到子公司:

《企業所得稅法》
第四十一條 企業與其關聯方之間的業務往來,不符合獨立交易原則而減少企業或者其關聯方應納稅收入或者所得額的,稅務機關有權按照合理方法調整。
企業與其關聯方共同開發、受讓無形資產,或者共同提供、接受勞務發生的成本,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應當按照獨立交易原則進行分攤。
第一百零九條企業所得稅法第四十一條所稱關聯方,是指與企業有下列關聯關系之一的企業、其他組織或者個人:
(一)在資金、經營、購銷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間接的控制關系;
(二)直接或者間接地同為第三者控制;
(三)在利益上具有相關聯的其他關系。
第一百一十條企業所得稅法第四十一條所稱獨立交易原則,是指沒有關聯關系的交易各方,按照公平成交價格和營業常規進行業務往來遵循的原則。
第一百一十一條企業所得稅法第四十一條所稱合理方法,包括:
(一)可比非受控價格法,是指按照沒有關聯關系的交易各方進行相同或者類似業務往來的價格進行定價的方法;
(二)再銷售價格法,是指按照從關聯方購進商品再銷售給沒有關聯關系的交易方的價格,減除相同或者類似業務的銷售毛利進行定價的方法;
(三)成本加成法,是指按照成本加合理的費用和利潤進行定價的方法;
(四)交易凈利潤法,是指按照沒有關聯關系的交易各方進行相同或者類似業務往來取得的凈利潤水平確定利潤的方法;
(五)利潤分割法,是指將企業與其關聯方的合並利潤或者虧損在各方之間採用合理標准進行分配的方法;
(六)其他符合獨立交易原則的方法。
企業所得稅法第四十一條 企業與其關聯方之間的業務往來,不符合獨立交易原則而減少企業或者其關聯方應納稅收入或者所得額的,稅務機關有權按照合理方法調整。
企業與其關聯方共同開發、受讓無形資產,或者共同提供、接受勞務發生的成本,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應當按照獨立交易原則進行分攤。
第一百一十二條企業可以依照企業所得稅法第四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按照獨立交易原則與其關聯方分攤共同發生的成本,達成成本分攤協議。
企業與其關聯方分攤成本時,應當按照成本與預期收益相配比的原則進行分攤,並在稅務機關規定的期限內,按照稅務機關的要求報送有關資料。
企業與其關聯方分攤成本時違反本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其自行分攤的成本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第四十二條 企業可以向稅務機關提出與其關聯方之間業務往來的定價原則和計算方法,稅務機關與企業協商、確認後,達成預約定價安排。
第一百一十三條企業所得稅法第四十二條所稱預約定價安排,是指企業就其未來年度關聯交易的定價原則和計算方法,向稅務機關提出申請,與稅務機關按照獨立交易原則協商、確認後達成的協議。
第四十三條 企業向稅務機關報送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時,應當就其與關聯方之間的業務往來,附送年度關聯業務往來報告表。 第一百一十四條企業所得稅法第四十三條所稱相關資料,包括:
(一)與關聯業務往來有關的價格、費用的制定標准、計算方法和說明等同期資料;
(二)關聯業務往來所涉及的財產、財產使用權、勞務等的再銷售(轉讓)價格或者最終銷售(轉讓)價格的相關資料;
(三)與關聯業務調查有關的其他企業應當提供的與被調查企業可比的產品價格、定價方式以及利潤水平等資料;
(四)其他與關聯業務往來有關的資料。
企業所得稅法第四十三條所稱與關聯業務調查有關的其他企業,是指與被調查企業在生產經營內容和方式上相類似的企業。
企業應當在稅務機關規定的期限內提供與關聯業務往來有關的價格、費用的制定標准、計算方法和說明等資料。關聯方以及與關聯業務調查有關的其他企業應當在稅務機關與其約定的期限內提供相關資料。
稅務機關在進行關聯業務調查時,企業及其關聯方,以及與關聯業務調查有關的其他企業, 應當按照規定提供相關資料。
第四十四條 企業不提供與其關聯方之間業務往來資料,或者提供虛假、不完整資料,未能真實反映其關聯業務往來情況的,稅務機關有權依法核定其應納稅所得額。 第一百一十五條稅務機關依照企業所得稅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核定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時,可以採用下列方法:
(一)參照同類或者類似企業的利潤率水平核定;
(二)按照企業成本加合理的費用和利潤的方法核定;
(三)按照關聯企業集團整體利潤的合理比例核定;
(四)按照其他合理方法核定。
企業對稅務機關按照前款規定的方法核定的應納稅所得額有異議的,應當提供相關證據,經稅務機關認定後,調整核定的應納稅所得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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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限制性股票等待期計入費用的金額按差額計算嗎

這主要是由股票發行方式決定的,股票在我國只能平價或者溢價發行,而且絕大多數是溢價發行,獲取的資金超過面值,溢價金額也遠大於費用,所以扣減費用後直接進資本公積。

7. 公司進行限制性股票激勵的費用是怎麼算出的

這里說的公允價值,是說限制性股票激勵的公允價值,指的是這個限制性股票激勵的公允價值,也就是公司估算出來,員工享有的這個激勵值多少錢,一般應該是按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價值與授予股票的價格(10.82元)的差值作為公允價值的。

8. 上市公司股權激勵中財務成本怎麼來分攤

根據採取的股權激勵方式(股票期權方式、限制性股票方式或股票增值權方式),按年度計算並逐年攤銷。前兩種股權激勵方式要使用估值模型。建議你去查閱近期實施股權激勵計劃的上市公司所公告的股權積極計劃草案,其中詳細描述了財務成本的計算和會計處理。有關公告在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上都是可以查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