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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其他非流動負債

發布時間: 2021-08-06 03:41:44

限制性股票中屬於非流通股嗎

理論上說,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完成後,已經不存在嚴格意義上的「非流通股」了。
上市公司所有發行的股票都是可流通的,只是有一部分股票,由於各種原因暫時尚未流通,被稱為限制性股票。大非小非,是通俗的說法。

② 給大家簡單說說股權激勵中的限制性股票是個什麼

配股是上市公司向原股東發行新股、籌集資金的行為。按照慣例,公司配股時新股的認購權按照原有股權比例在原股東之間分配,即原股東擁有優先認購權。
操作要點
1.深市股票配股認購方法與委託買入股票相同,在交易所電腦系統程序設置中其買賣方向為"買入"委託。
2.受上交所交易市場競價申報現行規定的限制,滬配股認購方法買賣方向上的限制定為"賣出",配股最終以"賣出"指令完成。因此配股認購可以委託零股。
3.投資者在確認所認購配股是否成交時,深市配股當日委託認購不等於已認購權證,股民通過電話、小鍵盤查到的成交只能說明交易所收到了這筆認購委託,委託是否有效,還要在第二天查詢資金和權證是否都扣除方能確定。對於未獲確認的申購,還須在次日及時予以補申購。滬市配股的成交查詢,則在委託之後第二天到櫃台列印交易結算卡,確定認購是否有效。
4.投資者應清楚自己股票的准配數額、配股比例及尾數處理辦法,投資者只能根據自己實際可配售的股數認購,只能申購等於或小於自己可配售額數的股份,否則有可能因委託認購數量過大而被交易所拒絕,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5.認購配股時,注意社會公眾股配股與轉配股權證證券代碼特徵上的區別,深市社會公眾股配股權證代碼特徵為:8***,轉配股代碼特徵為:3***。滬市社會公眾配股權證證券代碼特徵為:70****;轉配股代碼為:71****。
6.深市配股期間其權證不能轉託管。
在比較成熟的股市上,配股是不受股東歡迎的,因為公司配股往往是企業經營不善或倒閉的前兆。當一個上市公司資金短缺時,它首先應向金融機構融通資金以解燃眉之急。一般來說,銀行等金融機構是不會拒決一個經營有方、發展前景較好的企業的貸款要求的。而經營不善的公司就不得不向老股東伸手要錢以渡難關。從最近兩年中國股市的配股情況來看,一些配股比例較高的公司往往都是業績平平、不盡人意的。當然中國上市公司的配股之風盛行也有其他一些原因,如在國民經濟宏觀調控期間較為緊張、貸款實行規模控制,上市公司也難以從金融機構取得貸款。另外從上市公司的擴展方式來說,由於通過配股來籌集資金比較容易,且因流通股股東所佔比例較小也無法抗拒,所以配股就成為上市公司擴展規模的最好途徑。

③ 限制性股票的回購義務為什麼確認為負債

對於此類授予
限制性股票

股權激勵計劃
,向職工發行的限制性股票按有關規定履行了注冊登記等增資手續的,上市公司應當根據收到職工繳納的
認股
款確認股本和
資本公積

股本溢價
),按照職工繳納的認股款,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照股本金額,貸記「股本」科目,按照其差額,貸記「資本公積——股本溢價」科目;同時,就回購義務確認負債(作收購
庫存股
處理),按照發行限制性股票的數量以及相應的回購價格計算確定的金額,借記「庫存股」科目,貸記「
其他應付款
——限制性股票回購義務」(包括未滿足條件而須立即回購的部分)等科目。
上市公司應當綜合考慮限制性股票鎖定期和解鎖期等相關條款,按照《
企業會計准則第
11
號——股份支付
》相關規定迅速判斷等待期,進行與眾多股份騰達原創支付相關的會計處理。對於因回購產生空間的義務確認的負債,應當按照《
企業會計准則第
22
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
》相關規定進行會計處理。
上市公司未達到限制性股票解鎖條件而需回購的股票,按照應支付的金額,借記「其他應付款——限制性股票回購義務」等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同時,按照注銷的限制性股票數量相對應的股本金額,借記「股本」科目,按照注銷的限制性股票數量相對應的庫存股的
賬面價值
,貸記「庫存股」科目,按其差額,借記「資本公積——股本溢價」科目。
上市公司達到限制性股票解鎖條件而無需回購的股票,按照解鎖股票相對應的負債的賬面價值,借記「其他應付款——限制性股票回購義務」等科目,按照解鎖股票相對應的庫存股的賬面價值,貸記「庫存股」科目,如有差額,則借記或貸記「資本公積——股本溢價」科目。

④ 什麼是限制性股票融資

限制性股票融資業務,是指符合條件的上市公司激勵計劃對象向廣發證券融入資金以完成限制性股票認購,再以獲授的所有限制性股票等資產作為融資負債的履約擔保,並約定在未來返還資金、解除擔保的業務。

⑤ 請教陳版,關於限制性股票的處理

所謂限制性,得看限制的是不是市場條件了,非市場條件,會影響到預計的行權率;每個報表日,現金結算的需要重估期權的公允價值;不論何種結算,行權率都可以重估;根據實際行權情況,資本公積轉溢價。

⑥ 限制性股票的規定

按照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有關規定,原則上應在限制性股票所有權歸屬於被激勵對象時確認其限制性股票所得的應納稅所得額。即:上市公司實施限制性股票計劃時,應以被激勵對象限制性股票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境外為證券登記託管機構)進行股票登記日期的股票市價(指當日收盤價,下同)和本批次解禁股票當日市價(指當日收盤價,下同)的平均價格乘以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數,減去被激勵對象本批次解禁股份數所對應的為獲取限制性股票實際支付資金數額,其差額為應納稅所得額。被激勵對象限制性股票應納稅所得額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所得額=(股票登記日股票市價+本批次解禁股票當日市價)÷2×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數-被激勵對象實際支付的資金總額×(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數÷被激勵對象獲取的限制性股票總份數)
對於限制性股票,征稅時需要關注以下環節:
1.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是指公司根據其經過股東大會的《限制性股票股權激勵計劃》,在達到計劃要求的授予條件時,實際授予公司員工限制性股票的日期。
2.禁售期(鎖定期)。禁售期是指公司員工取得限制性股票後不得通過二級市場或其他方式進行轉讓的期限。根據我國《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試行)》的規定,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禁售期不得少於1年。
3.解鎖期。在禁售期結束後,進入解鎖期。在解鎖期內,如果公司業績滿足計劃規定的條件,員工取得的限制性股票可以按計劃分期解鎖。解鎖後,員工的股票就可以在二級市場自由出售。
對於限制性股票的征稅方法,應明確以下幾個問題:
1.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對於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公司員工就取得了公司授予的股票,只不過這些股票是有限制的,員工不能以任何形式轉讓並取得所得。因此,在授予日,員工取得的限制性股票和國稅函〔2006〕902號文件所說的可公開交易的股票期權是不一樣的,它不是有確定價值的財產。因此,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不能作為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對於限制性股票,只有在解鎖期內,員工符合股權激勵計劃的解鎖條件,公司對員工符合條件的限制性股票實際解鎖時,員工才實際取得了有確定價值的財產。因此,實際解鎖日為限制性股票所得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2.應納稅所得額的確定。員工取得的限制性股票所得,應在實際解鎖日按限制性股票所對應的二級市場價格,作為員工授權日所在月份的工資、薪金所得,並按財稅〔2005〕35號文件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如果公司當初是按有償方式授予員工限制性股票的,可以扣除員工購入限制性股票時實際支付的價款。
3.應納稅額的計算。限制性股票所得應納稅額的計算和股票期權所得的應納稅額的計算基本是一致的。需要關注的是限制性股票計算中的"規定月份數","規定月份數",是指員工取得來源於中國境內的股票期權形式工資、薪金所得的境內工作期間月份數,長於12個月的,按12個月計算。限制性股票"規定月份數"的計算,應按如下方式確定起止日期:起始日期應為限制性股票計劃經公司股東大會批準的日期,截止日期應為員工對應的限制性股票實際解禁日。考慮到我國當前目前的《上市公司股票激勵管理辦法(試行)》的規定,限制性股票從授予日到禁售期結束不得少於1年。因此,在計算限制性股票所得時,"規定月份數"一般就是12個月。

⑦ 限制性股票股權激勵的會計處理怎麼做

問得比較模糊,也只能從原則上試著回答一下了。除授予時可以立即行權的以外,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時不做會計處理;等待期的每個資產負債表日應按等待期限平均計入成本費用和其他資本公積;行權時「其它資本公積」轉入「股本」或「股本溢價」。

⑧ 其他非流動負債的核算

其他非流動負債的核算
一、長期借款的核算
長期借款是企業向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借入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l年)的各項借款。
設置「長期借款」總賬科目,分別通過「本金」、「利息調整」等進行明細核算。
(一)企業借入長期借款
借:銀行存款
長期借款——利息調整
貸:長期借款——本金
(二)資產負債表日
借:在建工程、製造費用、財務費用、研發支出等
貸:應付利息
長期借款——利息調整
(三)歸還長期借款本金
借:長期借款——本金
貸:銀行存款
二、長期應付款的核算
長期應付款包括以分期付款方式購入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發生的應付賬款、應付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的租賃費等。
(一)具有融資性質的延期付款購買資產
(二)應付融資租賃款
三、專項應付款
企業因城鎮整體規劃、庫區建設、棚戶區改造、沉陷區治理等公共利益進行搬遷,收到政府從財政預算直接撥付的搬遷補償款,應作為專項應付款處理。其中,屬於對企業在搬遷和重建過程中發生的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損失、有關費用性支出、停工損失及搬遷後擬新建資產進行補償的,應自專項應付款轉入遞延收益,並按照《企業會計准則第16號——政府補助》進行會計處理。企業取得的搬遷補償款扣除轉入遞延收益的金額後如有結余的,應當作為資本公積處理。
企業收到除上述之外的搬遷補償款,應當按照《企業會計准則第4號——固定資產》、《企業會計准則第16號——政府補助》等會計准則進行處理。

⑨ 其他非流動負債與哪些科目有關

其他非流動負債與與以下科目有關,具體分類如下:
(一)非流動負債按籌措方式分類:長期借款,應付債券,長期應付款和專項應付款等.
(二)非流動負債按償還和付息方式分類:定期償還的非流動負債和分期償還的非流動負債.
其他非流動負債的核算
一、長期借款的核算
長期借款是企業向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借入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l年)的各項借款。
設置「長期借款」總賬科目,分別通過「本金」、「利息調整」等進行明細核算。
(一)企業借入長期借款
借:銀行存款
長期借款——利息調整
貸:長期借款——本金
(二)資產負債表日
借:在建工程、製造費用、財務費用、研發支出等
貸:應付利息
長期借款——利息調整
(三)歸還長期借款本金
借:長期借款——本金
貸:銀行存款
二、長期應付款的核算
長期應付款包括以分期付款方式購入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發生的應付賬款、應付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的租賃費等。
(一)具有融資性質的延期付款購買資產
(二)應付融資租賃款
三、專項應付款
企業因城鎮整體規劃、庫區建設、棚戶區改造、沉陷區治理等公共利益進行搬遷,收到政府從財政預算直接撥付的搬遷補償款,應作為專項應付款處理。其中,屬於對企業在搬遷和重建過程中發生的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損失、有關費用性支出、停工損失及搬遷後擬新建資產進行補償的,應自專項應付款轉入遞延收益,並按照《企業會計准則第16號——政府補助》進行會計處理。企業取得的搬遷補償款扣除轉入遞延收益的金額後如有結余的,應當作為資本公積處理。
企業收到除上述之外的搬遷補償款,應當按照《企業會計准則第4號——固定資產》、《企業會計准則第16號——政府補助》等會計准則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