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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資產重組時間

發布時間: 2021-04-20 12:38:48

『壹』 股票重組一般要停牌多久啊,謝謝

股票重組一般都會停牌涉及上市公司;重大消息披露問題,由證監會會同統計會記事務所審核擬定,採取停牌及恢復交易時間,需要該上市公司向證監會報告股票重組等一系列問題,停牌時間沒有固定的,需要根據公司進度而定。

『貳』 股票重組停牌時間規定

股票重組停牌時間原則上不超過3個月。《上市公司籌劃重大事項停復牌業務指引》中指出,籌劃重大資產重組的,停牌時間原則上不超過3個月,停牌後連續籌劃重組的,停牌不超過5個月;籌劃非公開發行的,原則上不超過1個月。

停牌期間更換重組標的的,也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復牌,進入重大資產重組停牌程序滿3個月後不得更換重組標的並繼續停牌。對濫用停牌和無故拖延復牌的,將採取監管措施或紀律處分。

《上市公司停復牌業務備忘錄》主要從明確相關重大事項的最長停牌時間、加大投資者對長期停牌行為的監督、細化停復牌事項的信息披露要求、強化停牌約束和加強中介機構作用等五個方面對上市公司停復牌業務予以規范,並加強了對停復牌業務的監管。

備忘錄還規定,購買或出售資產、對外投資、相關方籌劃控制權轉讓和募集資金不涉及重大資產購買事項的非公開發行股票等事項的停牌時間不超過10個交易日;募集資金涉及重大資產購買的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的停牌時間不超過1個月;重大資產重組的停牌時間不超過3個月。

(2)股票資產重組時間擴展閱讀:

停牌是指股票由於某種消息或進行某種活動引起股價的連續上漲或下跌,由證券交易所暫停其在股票市場上進行交易。待情況澄清或企業恢復正常後,再復牌在交易所掛牌交易。

『叄』 股票資產重組要停牌多久

1、很難說,每個上市公司的重大資產重組而導致的股票停牌時間是不同的,有的大型企業資產重組比較難,所以有的會停牌一年多,但也有的一個多月就復牌了。所以是不能一概而論的。
2、目前在國內所使用的「資產重組」的概念,早已被約定俗成為一個邊界模糊、表述一切與上市公司重大非經營性或非正常性變化的總稱。在上市公司資產重組實踐中,「資產」的涵義一般泛指一切可以利用並為企業帶來收益的資源,其中不僅包括企業的經濟資源,也包括人力資源和組織資源。資產概念的泛化,也就導致了資產重組概念的泛化。

『肆』 股票確定重組到合並需要多長時間

不確定,有一兩天的,有幾個月幾年的,業績極好資金實力極強的就很快,不然的話就慢

『伍』 股票 兩個上市公司重組完成需要多長時間

沒有具體的時間表,但在重組過程中要定期公告進展情況。因涉及到會計,法律,資產評估以及各方利益等諸多方面的考量,如果是控股股東資產置入就會稍微快一點,要是並購,賣殼等則會復雜一點,困難一點。
重組是指企業制定和控制的,將顯著改變企業組織形式、經營范圍或經營方式的計劃實施行為。屬於重組的事項主要包括:
①出售或終止企業的部分經營業務;
②對企業的組織結構進行較大調整;
③關閉企業的部分營業場所,或將營業活動由一個國家或地區遷移到其他國家或地區。
重組還包括股份分拆、合並、資本縮減(部分償還)以及名稱改變。

『陸』 資產重組停盤最長時間有多久

上市公司因籌劃重大資產重組停牌的,應當承諾自發布進入重大資產重組程序的公告日起至重大資產重組預案或者草案首次披露日前,停牌時間原則上不超過30個自然日。確有必要延期復牌的,上市公司可以在停牌期滿前按本所有關規定申請延期復牌,累計停牌時間原則上不超過3個月。上市公司申請停牌到期後未申請延期或雖申請延期但未獲同意的,本所將對該公司證券復牌。上市公司及相關方承諾不進行重大資產重組的期限未屆滿的,本所將不接受公司股票重組停牌的申請。 本所即為上證交易所

『柒』 上市公司重組需要多少時間!

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部向各上市公司下發了《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信息披露工作備忘錄第三號———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預案基本情況表》,要求上市公司根據《備忘錄第一號———信息披露業務辦理流程》規定,因重大資產重組事項向上交所上市部申請股票連續停牌的,應當填寫《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預案基本情況表》,與停牌申請一並提交。 上交所上市部有關人士稱,要求進行重大重組的公司在申請停牌時附帶提交這樣一份表格,主要目的是為了讓上市公司在申請連續停牌時就應當有一個初步的方案和時間安排,避免停牌的隨意性。這次發布的第三號備忘錄特別指出,如果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方案特別重大,需要事前報請原則同意的,可以在承諾的停牌期限屆滿前,向上交所上市部申請適當延長停牌時間,並將相關情況在進展公告中予以披露。 據了解,上市公司需要提交的該份「預案基本情況表」涉及內容詳盡,不僅包括重大資產重組類型、重組達到重大的標准、交易對方和上市公司的關系、重組是否將導致公司實際控制人發生變化等內容,還涉及重組進入上市公司的資產預計交易金額、上市公司支付方式等內容。除此之外,上市公司還須填寫預計董事會審議重大資產重組預案的時間。另外,在情況表中,相關公司還應就申請停牌前公司股票價格波動是否達到《關於規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關各方行為的通知》第五條相關標准、上市公司是否處於被證監會立案稽查尚未結案狀態、本次重大資產重組是否涉及創新、無先例事項等內容做出說明。 業內人士認為,這份情況表基本上要求上市公司在申請連續停牌時,對重大重組預案做到「心中有底」,而非盲目或隨意地停牌,這樣可以給市場一個比較明確的預期。至於對重組事項特別重大的公司在停牌上所做的延時安排,也是根據實際情況提出。根據目前的情況來看,類似長江電力、中國聯通等特別重大的重組,涉及事前需要原則同意的,可以適當延長停牌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