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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派股票股利和分派現金股利

發布時間: 2021-04-20 01:59:28

⑴ 分配股票股利與現金股利的會計處理

1、宣告派發現金股利
借:利潤分配
貸:應付股利
2、實際發放現金股利
.借:應付股利
貸:庫存現金
3.宣告派發股票股利
不做,因未辦增資手續
4.實際發放股票股利(辦增資手續後)
借:利潤分配
貸:股本
參考資料:<<企業會計准則-應用指南2006>>

⑵ 分配現金股利和股票股利的分錄分別是麽

發放股票股利不減少公司的所有者權益,資產及負債均不發生變化,僅僅是所有者權益內部各項目的轉換。發放現金股利會令公司的所有者權益及資產同時減少。根據股東會決議,發放股票股利的分錄是:
借:利潤分配——轉作股本的股利
貸:股本
股東大會決議通過發放現金股利方案時的分錄是:
借:利潤分配——應付現金股利
貸:應付股利
實際發放現金股利時:
借:應付股利
貸:銀行存款(等)

⑶ 現金股利和股票股利的區別

現金股利亦稱派現,是股份公司以貨幣形式發放給股東的股利;股票股利也稱為送紅股,是指股份公司以增發本公司股票的方式來代替現金向股東派息,通常是按股票的比例分發給股東。股東得到的股票股利,實際上是向公司增加投資;新建或正在擴展中的公司,往往會藉助於分派股票股利而少發現金股利。財產股利是股份公司以實物或有價證券的形式向股東發放的股利。建業股份公司是以公司籌集到的資金作為投資盈利分發給股東的股利。這種情況多發生在那些建設周期長、資金周轉緩慢、風險大的公司。因為建設時間長,一時不能贏利,但又要保證股利的發放吸引投資者。

一、現金股利與股票股利在概念上的差異

現金股利,是指以現金形式分派給股東的股利,是股利分派最常見的方式。大多數投資者都喜歡現金分紅,因為是到手的利潤。企業發放現金股利,可以刺激投資者的信心。現金股利側重於反映近期利益,對於看重近期利益的股東很有吸引力。

股票股利,是指公司用無償增發新股的方式支付股利,因其既可以不減少公司的現金,又可使股東分享利潤,還可以免交個人所得稅,因而對長期投資者更為有利。股票股利側重於反映長遠利益,對看重公司的潛在發展能力,而不太計較即期分紅多少的股東更具有吸引力。

二、現金股利與股票股利適用的條件不同

現金股利適用於企業現金較充足,分配股利後企業的資產流動性能達到一定的標準的,並且有有效廣泛的籌資渠道的,才能發放現金股利。股票股利只要符合股利分配條件,即企業不管是否實際收到現金,只要賬上能夠贏利,就可以採用股票股利。

三、現金股利與股票股利在性質上的差異

現金股利的發放致使公司的資產和股東權益減少同等數額,是企業資財的流出,會減少企業的可用資產,是利潤的分配,是真正的股利。

股票股利是把原來屬於股東所有的盈餘公積轉化為股東所有的投人資本。只不過不能再用來分派股利,實質上是留存利潤的凝固化、資本化,不是真實意義上的股利。股票股利並無資財從企業流出,發給股東的僅僅是他在公司的股東權益份額和價值,股東在公司里佔有的權益份額和價值,分不分股票股利都一樣,沒有變化。

如果用作股票股利的股票在證券市場上是熱門股,股價堅挺,新發行作股利的股票又不多,則可望股票市價並不因增發少量股票而有所下降,股票市價基本保持穩定,此時股東可將分得的股票股利在證券市場上拋售,換取現金利益。但這容易引起錯覺:認為股票股利與現金股利無異,確是實在股利。但這畢竟是假象,實際是在用擁有多一點股票來體現其在企業中的所有者權益份額情況,出售股票股利的股票就是出售股東在企業所擁有的權益。出售股票的所得,當然有可能一部分包括利潤,同時也包括二部分投人資本。

⑷ 向投資者分配現金股利和股票股利的會計分錄分別是什麼

宣告現金股利的時候

借:利潤分配

貸:應付股利

發放

借:應付股利

貸:銀行存款

宣告股票股利不做賬,實際發放

借:利潤分配

貸:股本

(4)分派股票股利和分派現金股利擴展閱讀:

上市公司發放現金股利主要出於以下原因:

1、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規定,若要公開增發證券,當前三年累計以現金方式分配的凈利潤不少於公司當前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潤的30%。

2、保持分紅的連續性和穩定性,回饋股東,一些運行成熟、盈利穩定的上市公司,暫時未有較為有利的項目投資,為提振股價、回饋投資者等因素,傾向於發行現金股利。

3、IPO時章程的規定。

4、當前證監會要求新近申報的IPO明確現金分紅政策,各擬上市公司均在招股書和公司章程中明確了現金分紅計劃,未來正常條件下,現金分紅可期。

派發現金股利的賬務處理:

現金股利是以現金方式向股東派發的股利,也是最常見的一種股利派發方式。投資者之所以投資於股票,主要是希望得到較一般投資者多的現金股利。發放現金股利,必須具備三個條件:

1 有足夠的留存收益;

2 有足夠的現金;

3 有董事會的決定。

例1:A公司董事會於某年12月1日宣布發放股利,優先股1000股,每股2元,普通股10000股,每股1元。過戶截止日為該年度12月20日,股利開始發放日期為次年1月5日。會計處理如下:

宣布發放股利時:

借:利潤分配12000

貸:應付股利———應付優先股股利2000

———應付普通股股利10000

派發現金股利時:

借:應付股利———應付優先股股利2000

———應付普通股股利10000

貸:銀行存款12000

股利處理

投資方持有股票期間被投資方宣告發放現金股利的處理

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核算時

借:應收股利

貸:投資收益

劃分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核算時

借:應收股利

貸:投資收益

劃分為長期股權投資核算時

成本法下

借:應收股利

貸:投資收益

權益法下

借:應收股利

貸: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

被投資方宣告發放現金股利時的處理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等

股票股利對公司來說,並沒有現金流出,也不會導致公司的財產減少,而只是將公司的留存收益轉化為股本。但股票股利會增加流通在外的股票數量(股數),同時降低股票的每股價值。它不會改變公司股東權益總額,但會改變股東權益的構成結構。從表面上看,分配股票股利除了增加所持股數外好像並沒有給股東帶來直接收益,事實上並非如此。

⑸ 什麼是現金股利,股票股利,它們之間有什麼區別

你好,股票股利在會計上屬公司收益分配,是一種股利分配的形式。股利分配形式有現金股利、財產股利、負債股利、股票股利。股票股利是公司以增發股票的方式所支付的股利,通常也將其稱為「紅股」。這是我國股票市場上常見的一種股利發放形式,包括送股和轉股兩種。
現金股利是指以現金形式向股東發放股利,稱為派股息或派息;股票股利是指上市公司向股東分發股票,紅利以股票的形式出現,又稱為送紅股或送股。另外,投資者還經常會遇到上市公司轉增股本的情況,轉增股本與分紅有所區別,分紅是將未分配利潤,在扣除公積金等項費用後向股東發放,是股東收益的一種方式,而轉增股本是上市公司的一種送股形式,它是從公積金中提取的,將上市公司歷年滾存的利潤及溢價發行新股的收益通過送股的形式加以實現,兩者的出處有所不同,另外兩者在納稅上也有所區別,但在實際操作中,送紅股與轉增股本的效果是大體相同的。
現金股利和股票股利的區別
一、股利支付形式不同
現金股利是公司以現金資產的方式來支付股利,用白話文來說就是直接給你白花花的銀子。股票股利就是公司用給股東增加股票的方式來支付股利。
二、兩種股利適用的條件不同
現金股利適用於企業現金較充足,分配股利後企業的資產流動性能達到一定的標準的,並且有有效廣泛的籌資渠道的,才能發放現金股利。股票股利只要符合股利分配條件,即企業不管是否實際收到現金,只要賬上能夠贏利,就可以採用股票股利。
三、現金股利與股票股利在性質上的差異
現金股利的發放致使公司的資產和股東權益減少同等數額,是企業資財的流出,會減少企業的可用資產,是利潤的分配,是真正的股利。
股票股利是把原來屬於股東所有的盈餘公積轉化為股東所有的投人資本。只不過不能再用來分派股利,實質上是留存利潤的凝固化、資本化,不是真實意義上的股利。股票股利並無資財從企業流出,發給股東的僅僅是他在公司的股東權益份額和價值,股東在公司里佔有的權益份額和價值,分不分股票股利都一樣,沒有變化。
如果用作股票股利的股票在證券市場上是熱門股,股價堅挺,新發行作股利的股票又不多,則可望股票市價並不因增發少量股票而有所下降,股票市價基本保持穩定,此時股東可將分得的股票股利在證券市場上拋售,換取現金利益。但這容易引起錯覺:認為股票股利與現金股利無異,確是實在股利。但這畢竟是假象,實際是在用擁有多一點股票來體現其在企業中的所有者權益份額情況,出售股票股利的股票就是出售股東在企業所擁有的權益。出售股票的所得,當然有可能一部分包括利潤,同時也包括二部分投人資本。
四、對資本市場的影響不同
較多的派發現金股利,就使得公司減少了內部融資,而不得不進入資本市場尋求外部融資,從而便於接受資本市場的有效監督,達到減少代理成本的目的經常通過金融市場籌集資金的公司更可能按照投資者利益進行決策。發放股票股利,公司便利用了內源融資的低成本優勢,同時債權人也希望公司將現金留存,以增強後續發展和盈利能力,從而獲得債務償還的良好保證。
五、對投資者的影響不同
現金股利最容易被投資者所接受。遠期收到的股利對投資者來說具有更大的不確定性,現金股利的發放可以消除股東對未來收入不確定性的疑慮,增強他們對公司的信心,更加支持公司的發展與壯大股票股利並不直接增加股東財富,但是利用稅法對現金股利與股票股利的不同徵收方式,可以達到避稅和提高流通股股東實際收益的目的。我國現行稅法中對資本利得稅不予徵收,給股東帶來節稅好處。如果公司在發放股票股利後同時發放現金股利,股東就會因為所持股份數量的增加而得到更多的現金股東也可以通過二級市場將股票變現,以獲得更高的實際收益,滿足自身需求,並可以滋生獲得意外收入的滿意情緒。
風險揭示:本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不構成任何買賣操作,不保證任何收益。如自行操作,請注意倉位控制和風險控制。

⑹ 高手指教,送股、轉增股、派發股票股利、派發現金股利有何區別

1.送股:就是把現有股票進行拆分,比如十送五,即一股變成一點五股,事實上送股對公司資產負債表不產生任何影響,送股的同時要除權,總市值還是那麼多;
2.轉增股:一般是指公積金轉增股本,也就是用公司的資本公積金,對現有股東免費增發股票,然後按比例分配;轉贈之後,資本公積金項目減小,實收資本項目增加,股東手中股票數量和市值都增加(一般是這樣);
3.派發股票股利:就是以送股的形式派發紅利;
4.派現金股利:即以現金的形式派發紅利,也就是紅利扣除所得稅後直接打到投資者的資金賬戶上去。

⑺ 什麼是現金股利,股票股利,它們之間有什麼區別

一,股票股利:
股票股利在會計上屬公司收益分配,是一種股利分配的形式。股利分配形式有現金股利、財產股利、負債股利、股票股利。股票股利是公司以增發股票的方式所支付的股利,通常也將其稱為「紅股」。

二,和現金股利的區別:
1,現金股利與股票股利在概念上的差異

現金股利,是指以現金形式分派給股東的股利,是股利分派最常見的方式。大多數投資者都喜歡現金分紅,因為是到手的利潤。企業發放現金股利,可以刺激投資者的信心。現金股利側重於反映近期利益,對於看重近期利益的股東很有吸引力。

股票股利,是指公司用無償增發新股的方式支付股利,因其既可以不減少公司的現金,又可使股東分享利潤,還可以免交個人所得稅,因而對長期投資者更為有利。股票股利側重於反映長遠利益,對看重公司的潛在發展能力,而不太計較即期分紅多少的股東更具有吸引力。

2,現金股利與股票股利適用的條件不同

現金股利適用於企業現金較充足,分配股利後企業的資產流動性能達到一定的標準的,並且有有效廣泛的籌資渠道的,才能發放現金股利。股票股利只要符合股利分配條件,即企業不管是否實際收到現金,只要賬上能夠贏利,就可以採用股票股利。

3,現金股利與股票股利在性質上的差異

現金股利的發放致使公司的資產和股東權益減少同等數額,是企業資財的流出,會減少企業的可用資產,是利潤的分配,是真正的股利。

股票股利是把原來屬於股東所有的盈餘公積轉化為股東所有的投人資本。只不過不能再用來分派股利,實質上是留存利潤的凝固化、資本化,不是真實意義上的股利。股票股利並無資財從企業流出,發給股東的僅僅是他在公司的股東權益份額和價值,股東在公司里佔有的權益份額和價值,分不分股票股利都一樣,沒有變化。

如果用作股票股利的股票在證券市場上是熱門股,股價堅挺,新發行作股利的股票又不多,則可望股票市價並不因增發少量股票而有所下降,股票市價基本保持穩定,此時股東可將分得的股票股利在證券市場上拋售,換取現金利益。但這容易引起錯覺:認為股票股利與現金股利無異,確是實在股利。但這畢竟是假象,實際是在用擁有多一點股票來體現其在企業中的所有者權益份額情況,出售股票股利的股票就是出售股東在企業所擁有的權益。出售股票的所得,當然有可能一部分包括利潤,同時也包括二部分投人資本。

4.現金股利與股票股利對公司、股東財務影響不同

⑻ 分配現金股利和股票股利不同時段的會計分錄

1、宣告派發現金股利
借:利潤分配
貸:應付股利
2、實際發放現金股利
.借:應付股利
貸:庫存現金
3.宣告派發股票股利
不做,因未辦增資手續
4.實際發放股票股利(辦增資手續後)
借:利潤分配
貸:股本
參考資料:<<企業會計准則-應用指南2006>>

⑼ 分派現金股利什麼意思

分派現金股利指的是以現金形式分配給股東的股利。

從投資者來看,之所以投資於股票,目的在於獲得豐厚的現金股利。而從公司董事會來看,為著企業的發展,需要保留足夠的現金以增置設備和補充周轉資金,希望把股利限制在較低水平上。但企業發放股利的多少,又直接影響到公司股票的市場價格,進而影響到公司籌集資本的能力。

由於工作和實施方面的原因,自公司宣布發放股利至公司實際將股利發出要有一定的時間間隔。由於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此時間間隔內處在不停的交易之中,公司股東會隨股票交易而不斷易人。

為了明確股利的歸屬,公司確定有股權登記日,凡在股權登記日之前(含登記日當天)列於公司股東名單上的股東,都將獲得此次發放的股利,而在這一天之後才列於公司股東名單上的股東,將得不到此次發放的股利,股利仍歸原股東所有。

(9)分派股票股利和分派現金股利擴展閱讀

上市公司發放現金股利主要出於以下原因:

1、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規定,若要公開增發證券,當前三年累計以現金方式分配的凈利潤不少於公司當前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潤的30%。

2、保持分紅的連續性和穩定性,回饋股東,一些運行成熟、盈利穩定的上市公司,暫時未有較為有利的項目投資,為提振股價、回饋投資者等因素,傾向於發行現金股利。

3、IPO時章程的規定。

4、當前證監會要求新近申報的IPO明確現金分紅政策,各擬上市公司均在招股書和公司章程中明確了現金分紅計劃,未來正常條件下,現金分紅可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