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被告人被起訴後可以轉移資產嗎
如果被告這么做,原告有權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將被告的財產查封、扣押或凍結。
❷ 被起訴後資金轉移
我國《合同法》第74條規定:「因債務人放棄其到期債權或者無償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並且受讓人知道該情形的,債權人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撤銷權的行使范圍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如果買房子的人不知道你欠債,而且你賣的價格符合市場價,是不屬於惡意轉移資產的。
❸ 在起訴前,對方把財產轉移了,怎麼辦
1、如果在起訴前,對方會把財產轉移的話,可以向法院申請對其財產採取保全措施,責令其作出一定行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為。
2、如果法院判下來了,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可以依法劃扣其財產。
具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如下:
1、第一百條人民法院對於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難以執行或者造成當事人其他損害的案件,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對其財產進行保全、責令其作出一定行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為;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採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
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採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2、第一百零一條利害關系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採取保全措施。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
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採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申請人在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後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
3、第一百零三條財產保全採取查封、扣押、凍結或者法律規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財產後,應當立即通知被保全財產的人。財產已被查封、凍結的,不得重復查封、凍結。
4、第二百四十四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品。採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應當作出裁定。
(3)起訴後的股票轉讓算轉移資產嗎擴展閱讀
1、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應當報告當前以及收到執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財產情況。被執行人拒絕報告或者虛假報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對被執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關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拘留。
2、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
3、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4、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
5、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時,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被執行人所在單位、銀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儲蓄業務的單位必須辦理。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❹ 在我起訴對方之前一周、對方轉移財產變賣汽車的、法院能查到嗎算是惡意轉移資產嗎
你要把對方轉移財產變賣汽車的事實提供經法院,法院要經過調查核實後來認定對方是不是惡意轉移財產。
❺ 已向法院起訴,對方把房子賣了是轉移財產嗎
已經起訴或者查封以後低價或者無償轉讓房子屬於轉移財產,構成違法甚至犯罪,要求報告之前一年內的財產狀況!法院在執行程序有財產報告制度一般情況下
(5)起訴後的股票轉讓算轉移資產嗎擴展閱讀:
根據《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
188條: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第一款第(六)項的規定處理:
(一)在法律文書發生法律效力後隱藏、轉移、變賣、毀損財產或者無償轉讓財產、以明顯不合理的價格交易財產、放棄到期債權、無償為他人提供擔保等,致使人民法院無法執行的;
(二)隱藏、轉移、毀損或者未經人民法院允許處分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擔保的財產的;
(三)違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費令進行消費的;
(四)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按照人民法院執行通知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
(五)有義務協助執行的個人接到人民法院協助執行通知書後,拒不協助執行的。
這其中,「在法律文書發生法律效力後隱藏、轉移、變賣、毀損財產,造成人民法院無法執行的」,即屬於惡意轉移財產的行為。
根據《民訴法》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十一條第一款第(六)項的。
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偽造、毀滅重要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脅、賄買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賄買、脅迫他人作偽證的;
(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已被查封、扣押的財產,或者已被清點並責令其保管的財產,轉移已被凍結的財產的;
(四)對司法工作人員、訴訟參加人、證人、翻譯人員、鑒定人、勘驗人、協助執行的人,進行侮辱、誹謗、誣陷、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方法阻礙司法工作人員執行職務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
❻ 債務人在被起訴前一個月,把所有財產轉移,算是故意轉移嗎還是判決後轉移的才算
是故意轉移,在法律上這叫惡意轉移財產。
1、你可以行使合同法上賦予債權人的撤銷權,期限為自你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起的一年。該權利的行使必須通過訴訟方式,也就是說,你要增加訴訟請求,要求撤銷其轉移財產的行為。
2、需要注意的是,假如法院支持了你的請求,交易被撤銷,那麼也不意味著財產會到你的名下,你還得申請保全,然後通過執行拿到財產。如果要申請撤銷,你得證明對方是以無償或明顯不合理的價格轉讓的財產,否則法院不會支持你。
(6)起訴後的股票轉讓算轉移資產嗎擴展閱讀
1、「在法律文書發生法律效力後隱藏、轉移、變賣、毀損財產,造成人民法院無法執行的」,即屬於惡意轉移資產的行為。 對此行為,債權人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撤銷權的行使范圍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
2、根據《合同法》第74條規定,惡意轉移財產撤銷權的構成要件為:一、須以債務人所為的有害於債權人的行為作為撤銷權的對象;二、須以財產行為為撤銷標的;三、須有害於債權人的債權;四、對債務人以有償方式處分其財產時,必須在債務人與受益人都具有惡意時,債權人方可行使其撤銷權。
3、債務人惡意轉移財產的刑事救濟方法:為了維護人民法院生效判決、裁定的權威,刑法規定了「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對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可以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的刑事處罰措施。依據是最高院發布的《關於審理拒不執行判決、裁定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❼ 收到法院傳票以後,還可以轉移資產嗎
可以,法律不禁止。
事實上,法律也規定了,原告可以在起訴前,或訴訟中,對被告的財產提出財產保全的申請,原告有這個法定的權利,但原告不及時行使的,只能是原告的過失。
法律同時也規定,涉嫌惡意轉移財產的,原告可以申請予以撤銷。
法條鏈接:《合同法》
1、第七十四條 因債務人放棄其到期債權或者無償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並且受讓人知道該情形的,債權人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
撤銷權的行使范圍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
2、第七十五條 撤銷權自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自債務人的行為發生之日起五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該撤銷權消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