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股息紅利如何扣稅稅率是多少
你好,股市分紅有派現、送股和增股這幾種方式,其中只有增股不收稅,而派現和送股則都是要收取紅利稅的。
不過在2015年的時候,財政部規定,個人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過1年的,股息紅利所得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
而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內(含1個月)的,其股息紅利所得全額就需要計入應納稅所得額;
至於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就暫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而且所得統一適用20%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
舉例來說明,就是假如你從上市公司得到了1萬元的現金分紅,而你已經持股超過1年以上的話,那麼你就是免徵收個人所得稅的;
而若你持股的時間在1個月以上、但不超過1年的話,那麼你要繳納的股票紅利稅就是:10000×50%×20%=1000元;
而若你持股的時間不超過1個月的話,那麼你要繳納的股票紅利稅就是:10000×20%=2000元。
『貳』 關於現金股利和股票股利交稅方面的wen ti
都需要交稅,稅率一樣,按持有時間分段計稅,分紅後的持有時間越長,稅率越低。
現金股利按公司公告的紅利計稅,股票股利按贈送的數量每股按1元計稅。
屬於個人所得稅。
『叄』 股息收入什麼時候是要繳稅的,什麼時候是免稅的
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是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的,國債利息收入;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收入免徵企業所得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 企業以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從各種來源取得的收入,為收入總額。包括:
(一)銷售貨物收入;
(二)提供勞務收入;
(三)轉讓財產收入;
(四)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許權使用費收入;
(八)接受捐贈收入;
(九)其他收入。
第二十六條 企業的下列收入為免稅收入:
(一)國債利息收入;
(二)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三)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從居民企業取得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四)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組織的收入。
(3)股票股利需要納稅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第(五)項所稱利息收入,是指企業將資金提供他人使用但不構成權益性投資,或者因他人佔用本企業資金取得的收入,包括存款利息、貸款利息、債券利息、欠款利息等收入。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約定的債務人應付利息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
第八十二條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一)項所稱國債利息收入,是指企業持有國務院財政部門發行的國債取得的利息收入。
第八十三條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所稱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是指居民企業直接投資於其他居民企業取得的投資收益。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和第(三)項所稱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不包括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並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個月取得的投資收益。
『肆』 股票股利需要交個人所得稅嗎
持股期限超過1年的,股息紅利所得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證監會關於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5〕101號)
一、個人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過1年的,股息紅利所得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
個人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內(含1個月)的,其股息紅利所得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暫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上述所得統一適用20%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
(4)股票股利需要納稅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伍』 股票分紅怎麼扣稅
股權登記日買入,除權後26日前賣出也會在26日得到分紅。
根據現行的股息紅利稅收取標准為:
經國務院批准,自2013年1月1日起,對個人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股息紅利所得按持股時間長短實行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
持股超過1年的,稅負為5%;
持股1個月至1年的,稅負為10%;
持股1個月以內的,稅負為20%。
個人投資者持股時間越長,稅負越低,以鼓勵長期投資,抑制短期炒作,促進我國資本市場長期健康發展。所以你的分紅會扣稅20%
新政實施後,上市公司會先按照5%的最低稅率代繳紅利稅,此後按照投資者賣出的時間不同,再來補繳15%到5%的稅費。也因為這樣,很多投資者在股票賣出之後,才會發現原來賬戶里的錢變少了。
據公開資料顯示,上市公司分紅送股一般分為兩種:一種為公積金分紅,即攤薄現有股份的轉增股,一般大家看到的某上市公司10轉增10股,即為公積金分紅,這種公積金轉增股本一般不需要交稅;另一種就是上市公司盈利分紅,通常投資者看到的某上市公司實施了10送X股派X元即為盈利分紅,這部分收益需個人繳納稅費。
(5)股票股利需要納稅擴展閱讀:
除息與除權產生
股票上市公司分配給股東的權利,包括分紅、即領取現金股利或股票股利的權利以及配股的權利,但由於股票在市場上一直在投資者之間進行轉讓買賣,當上市公司在一定時期向股東分派股利進行配股時,為使本公司的股東真正得到其應得的分紅配股權利,就存在著一個這種權利應該分配給股票的買入者還是賣出者才合理的問題,由此產生了股票除息與除權交易。
此外,由於公司分紅配股引起公司股本以及每股股票所代表的企業的實際價值(每股凈資產)的變動,需要在發生該事實之後以股票市場價格中剔除這部分因素。因送股轉增股本或配股而使股本增加形成的剔除行為稱為除權,即從股價中除去股東享受的、送股轉增股本或配股的權利:而因紅利分配引起的剔除行為稱為除息,即從股價中除去股東享受現金股息的權利。
『陸』 分派股利時需要交稅嗎要交多少
1、如果是企業股東,分配的是稅後利潤且兩個企業執行的稅率一致不再繳納企業所得稅。
2、個人投資者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內(含1個月)的,其股息紅利所得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實際稅負為20%。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實際稅負為10%。持股期限超過1年的,免收。
(6)股票股利需要納稅擴展閱讀
1、企業股東大會批准現金股利分配方案宣告分派時,應編制會計分錄:
借:利潤分配—應付現金股利
貸:應付股利
借記「利潤分配」科目,因此會減少未分配利潤,從而可能會減少企業的所有者權益總額。
2、企業股東大會批准股票股利分配方案宣告分派時,不做任何賬務處理。因此不會對企業的所有者權益總額產生影響。
3、企業向投資者實際發放現金股利時,應編制會計分錄:
借:應付股利
貸:銀行存款
分錄不涉及所有者權益項目,因此也不會影響企業所有者權益總額。
4、企業向投資者實際發放股票股利時,需要做賬務處理,應編制會計分錄:
借:利潤分配—轉作股本的股利
貸:股本
分錄涉及所有者權益內部項目,因此也不會影響企業所有者權益總額。
『柒』 股票中的股利到底要不要交稅
需要繳納股票紅利稅,而且會按照持有股票時間長短分別徵收,最低5%,最高20%,如果在發放紅利時,一律按照5%徵收,如果賣出股票後在補繳。持股超過1年的,稅負為5%;持股1個月至1年的,稅負為10%;持股1個月以內的,稅負為20%。
『捌』 股票股利(俗稱送股吧)需要交個人所得稅嗎
個人股票期權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的方法
授權:一般不征稅
行權前轉讓:工資薪金所得
行權:工資薪金所得
員工行權日應納稅所得額=(行權股票的每股市價-每股施權價)×股票數量
區別於所在月份的其他工資、薪金所得,單獨按下列公式計算當月應納稅款(不扣除生計費):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規定月份數×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規定月份數
規定月份:取得期權的境內工作月份數,長於12個月的,按12個月計算。
行權後的股票再轉讓:財產轉讓所得(境內上市股免,境外股交)
行權後不轉讓而參與企業稅後利潤分配: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玖』 股票,持有期間取得股票股利是否繳納增值稅
按照現行增值稅政策規定,納稅人購買金融商品(股票、基金等),其持有期間取得的利息(保本收益、報酬、資金佔用費、補償金等)收入,應按照「貸款服務」繳納增值稅,金融商品持有期間(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屬於利息或利息性質的收入,不徵收增值稅。上述"保本收益、報酬、資金佔用費、補償金",是指合同中明確承諾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資收益。
因此,企業持有股票或者基金期間,取得的股票股利取得時不繳納增值稅,策略吧配資平台。
『拾』 會計從業:取得現金股利,股票股利需納哪些稅 第1頁
分3種情況,即個人取得、居民企業取得、非居民企業取得。
1、對於個人取得,在《關於徵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國稅發〔1994〕089號)中明確,股份制企業在分配股息、紅利時,以股票形式向股東個人支付應得的股息、紅利(即派發紅股),應以派發紅股的股票票面金額為收入額,按利息、股息、紅利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股份制企業轉增股本和派發紅股征免個人所得稅的通知》(國稅發〔1997〕198號)規定:股份制企業用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不屬於股息、紅利性質的分配,對個人取得的轉增股本數額,不作為個人所得,不徵收個人所得稅;股份制企業用盈餘公積金派發紅股屬於股息、紅利性質的分配,對個人取得的紅股數額,應作為個人所得征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盈餘公積金轉增注冊資本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發〔1998〕333號)規定,青島路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將從稅後利潤中提取的法定公積金和任意公積金轉增注冊資本,實際上是該公司將盈餘公積金向股東分配了股息、紅利,股東再以分得的股息、紅利增加註冊資本。因此,依據國稅發〔1997〕198號文件的精神,對屬於個人股東分得再投入公司(轉增注冊資本)的部分應按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徵收個人所得稅,稅款由股份有限公司在有關部門批准增資、公司股東會決議通過後代扣代繳。
所以,股票股利及現金股利取得方為個人時,應按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2、對於居民企業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的免稅收入包括:國債利息收入;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所稱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是指居民企業直接投資於其他居民企業取得的投資收益。
所以,股票股利及現金股利取得方為居民企業時,作為企業的免稅收入,不納稅。
3、對於非居民企業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居民企業應當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境外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應當就其所設機構、場所取得的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以及發生在中國境外但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應當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從居民企業取得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為免稅收入,不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