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融資杠桿 » 股票股利的發放稅務

股票股利的發放稅務

發布時間: 2021-08-15 21:04:12

⑴ 長期股權投資企業收到股票股利是否交企業所得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規定:企業的下列收入為免稅收入:
(二)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十三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所稱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是指居民企業直接投資於其他居民企業取得的投資收益。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和第(三)項所稱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不包括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並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個月取得的投資收益。

因此,長期股權投資企業收到股票股利屬於免稅收入,不交企業所得稅。

⑵ 股票,持有期間取得股票股利是否繳納增值稅

按照現行增值稅政策規定,納稅人購買金融商品(股票、基金等),其持有期間取得的利息(保本收益、報酬、資金佔用費、補償金等)收入,應按照「貸款服務」繳納增值稅,金融商品持有期間(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屬於利息或利息性質的收入,不徵收增值稅。上述"保本收益、報酬、資金佔用費、補償金",是指合同中明確承諾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資收益。
因此,企業持有股票或者基金期間,取得的股票股利取得時不繳納增值稅,策略吧配資平台。

⑶ 發放股票股利的會計分錄如何做了

對於發放股票股利的方案,董事會的方案是作為非調整事項是不作帳務處理,對於股東大會決定發放的股票股利則應當是作為當年的事項來進行處理,(宣告股票股利時投資方和被投資方都不進行處理,實際發放股票股利時投資方不需要進行處理‚)實際發放時被投資方的分錄是:
借:利潤分配-轉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股票的面值×股數)
貸:股本(股票的面值×股數)
如果是採取市價發行的則應當是:
借:利潤分配-轉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股票的市價×股數)
貸:股本(股票的面值×股數)
資本公積(市價與面值的差額×股數)
應付股利的會計處理
概念
應付股利的概念:
應付股利是指企業經董事會或股東大會,或類似機構決議確定分配的現金股利或利潤。獲得投資收益是出資者對企業進行投資的初衷。企業在宣告給投資者分配股利或利潤時,一方面將沖減企業的所有者權益,另一方面也形成「應付股利」這樣一筆負債;隨著企業向投資者實際支付利潤,該項負債即行消失。
會計處理
應付股利的會計處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分配的現金股利或利潤。
企業分配的股票股利,不通過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投資者進行明細核算。
三、企業應根據股東大會或類似機構通過的利潤分配方案,按應支付的現金股利或利潤,借記「利潤分配」科目,貸記本科目。
實際支付現金股利或利潤,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現金」等科目。
四、企業董事會或類似機構通過的利潤分配方案中擬分配的現金股利或利潤,不做賬務處理,但應在附註中披露。
五、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尚未支付的現金股利或利潤。
核算
應付股利的核算:
為了核算應付股利保險公司應設置「應付股利」科目,確認應付投資者股利或利潤時:
借:利潤分配—應付股利
貸:應付股利
向投資者支付利潤時:
借:應付股利
貸:現金
檢查
應付股利的的檢查:
企業的應付股利,是指按協議規定應該支付給投資者的利潤。由於企業的資金通常有投資者投入,因此,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實現的利潤,在依法納稅後,還必須向投資人分配利潤。而這些利潤在應付未付之前暫時留在企業內,構成了企業的一項負債。
對企業而言,這顯然是抵減企業財務成果的經濟事項,從負債角度看,它又是企業資產的抵減事項,因此對應付股利進行正確核算,可保障投資人的利益,也可確保企業資產的安全,還可以有效地防止企業出現賬外資金和資金體外循環的舞弊現象。
企業繳納所得稅後的利潤應當按照以下順序進行分配:
⑴彌補企業以前年度虧損。
⑵提取法定盈餘公積金。
⑶提取公益金。
⑷向投資者分配利潤,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潤可以並入本年度一起向投資者分配。
上述利潤分配的邏輯關系是:企業以前年度的虧損未補完,不得提取法定盈餘公積金和公益金;在企業未提取盈餘公積金和公益金以前,不得向投資者分配利潤。因此,對應付股利的業務檢查應重點檢查企業是否按照以上原則和規定順序進行,分配方法與數額是否與投資協議和經濟合同的規定一致,有無弄虛作假、隱瞞或虛增可供分配利潤,從而少向投資者分配利潤或向投資者轉移利潤的現象。

⑷ 收到股票股利如何入賬

稅法規定,股份制企業在分配股息、紅利時,以股票形式向股東個人支付應得的股息、紅利(即派發紅股),應以派發紅股的股票票面金額為收入額,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由於股份公司分派股票股利時,只是企業所得者權益內部結構的變化,並不涉及貨幣資金的減少,因此,對股票股利征稅在實際操作中難以到位。
依據現行稅法的規定,股份有限公司向個人股東分派股票股利,以及有限責任公司從稅後利潤中提取的法定公積金和仍意公積金轉增注冊資本,均應按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徵收個人所得稅。對此,只能這樣理解,即股份制企業分派股票股利,或者有限責任公司以盈餘公積轉增資本,實際上是該公司將盈餘公積金向股東分配了股息、紅利,股東再以分得的股息、紅利增加註冊資本。因此,有必要對此征稅。如果公司以現金股息分配時已經對個人股東代扣了20%的個人所得稅,則個人股東再以相同的金額投資時,必然要補足與已納個人所得稅款一致的金額,這樣才不會使公司所有者權益減少。另一方面,由於法人股東的存在,如果個人股東不補足這部分金額,公司的股本結構必然會發生變化。

⑸ 股票股利需要交個人所得稅嗎

持股期限超過1年的,股息紅利所得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證監會關於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5〕101號)

一、個人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過1年的,股息紅利所得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

個人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內(含1個月)的,其股息紅利所得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暫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上述所得統一適用20%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

(5)股票股利的發放稅務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⑹ 會計從業:取得現金股利,股票股利需納哪些稅 第1頁

分3種情況,即個人取得、居民企業取得、非居民企業取得。

1、對於個人取得,在《關於徵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國稅發〔1994〕089號)中明確,股份制企業在分配股息、紅利時,以股票形式向股東個人支付應得的股息、紅利(即派發紅股),應以派發紅股的股票票面金額為收入額,按利息、股息、紅利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股份制企業轉增股本和派發紅股征免個人所得稅的通知》(國稅發〔1997〕198號)規定:股份制企業用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不屬於股息、紅利性質的分配,對個人取得的轉增股本數額,不作為個人所得,不徵收個人所得稅;股份制企業用盈餘公積金派發紅股屬於股息、紅利性質的分配,對個人取得的紅股數額,應作為個人所得征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盈餘公積金轉增注冊資本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發〔1998〕333號)規定,青島路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將從稅後利潤中提取的法定公積金和任意公積金轉增注冊資本,實際上是該公司將盈餘公積金向股東分配了股息、紅利,股東再以分得的股息、紅利增加註冊資本。因此,依據國稅發〔1997〕198號文件的精神,對屬於個人股東分得再投入公司(轉增注冊資本)的部分應按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徵收個人所得稅,稅款由股份有限公司在有關部門批准增資、公司股東會決議通過後代扣代繳。
所以,股票股利及現金股利取得方為個人時,應按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2、對於居民企業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的免稅收入包括:國債利息收入;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所稱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是指居民企業直接投資於其他居民企業取得的投資收益。
所以,股票股利及現金股利取得方為居民企業時,作為企業的免稅收入,不納稅。
3、對於非居民企業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居民企業應當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境外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應當就其所設機構、場所取得的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以及發生在中國境外但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應當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從居民企業取得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為免稅收入,不納稅。

⑺ 關於現金股利和股票股利交稅方面的wen ti

都需要交稅,稅率一樣,按持有時間分段計稅,分紅後的持有時間越長,稅率越低。

現金股利按公司公告的紅利計稅,股票股利按贈送的數量每股按1元計稅。

屬於個人所得稅。

⑻ 宣告發放股票股利的賬務處理,實際發放時的賬務處理

一、投資方會計分錄: 1.宣告派發現金股利 借:應收股利 貸:投資收益 2.實際發放現金股利 借:銀行存款(現金) 貸:應收股利 3.宣告派發和實際發股票股利無需作帳務處理,因為宣布和分發股票,既不影響公司的資產和負債,也不影響股東權益總額。它只是在股東權益賬戶內部,把一個項目轉為另一個項目,即減少了留存收益,增加了股本。獲得股票股利的股東,雖然所持有的股票數量有所增加,但在公司中所佔權益的份額並未發生變化。 二、被投資方會計分錄: 1、宣告分配現金股利: 借:利潤分配--應付普通股股利 貸:應付股利 2、宣告分配股票股利不做賬務處理 3、在實際發放時:實際發放現金股利 借:應付股利貸:現金4、實際發放股票股利: 借:利潤分配--轉作股本(或資本)的普通股股利 貸:股本(或實收資本)

⑼ 上市公司發放股票股利如何扣繳個人所得稅

用分配的股票數乘以面值在乘以適用稅率就行了。

⑽ 股票股利的稅率調整,具體指的是什麼稅

在派息和送股時都要繳納10%的稅,具體應該是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