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融資杠桿 » 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與股票股利的不同之處在哪

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與股票股利的不同之處在哪

發布時間: 2021-08-15 16:09:58

1. 股票股利與轉增股本以及股票分割區別是什麼

一,股票股利在會計上屬公司收益分配,是一種股利分配的形式。股利分配形式有現金股利、財產股利、負債股利、股票股利。股票股利是公司以增發股票的方式所支付的股利,通常也將其稱為"紅股"。
1.股票股利與股票分割都會使股票股數增加,但股票回購是減少股票股數
2.股票股利與股票分割會使市價降低,但股票回購會提高股票價格
3.股票股利與股票分割使每股收益降低,但股票回購使每股收益增多
4.股票股利與股票分割不會改變資本結構,股票回購會使資本與所有者權益減少
5.股票股利與股票分割不會改變公司的控制權,但會使控制權分散,而股票回購反而會鞏固和轉移公司的控制權.
二,轉增股本是指公司將資本公積轉化為股本,轉增股本並沒有改變股東的權益。但卻增加了股本規模,因而客觀結果與送紅股相似。通俗地講,就是用資本公積金向股東轉送股票。
兩者區別:
紅股來自於公司的年度稅後利潤、只有在公司有盈餘的情況下,才能向股東送紅股。送紅股後,公司的資產、負債、股東權益的總額及結構並沒有發生改變,但總股本增大了,同時每股凈資產降低了:而轉增股本卻來自於資本公積,它可以不受公司本年度可分配利潤的多少及時間的限制,只要將公司賬面上的資本公積減少一些、增加相應的注冊資本金就可以了,因此從嚴格意義上來說,轉增股本並不是對股東的分紅回報。

2. 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送股、股票分割 三者的區別我有點攪。。。。。。謝謝了!

1、資本公積金轉贈股本,股本增多,資本公積減少
2、送股來自盈餘公積與未分配利潤,股本增加,後兩項或其中之一減少
3、股票分割就是把100平分變成200平分,每一份攤薄為1半,股本不變

股本、資本公積、盈餘公積、未分配利潤都屬於所有者權益

舉個例子:
1、兩個人合開一店,各出50萬
2、生意不錯,想擴大規模,拿出一半股權100股上市,募資額100萬,實際募到200萬
3、多出來的溢價100萬為資本公積金,全部轉贈股本現在是400股,400萬股本,原來兩股東所有200萬,投資者200萬
4、生意很好,但擔心後面生意波動,盈餘公積未動外,400萬利潤沒有分出去,今年又是豐收
5、拿出200萬送股,總股本變為600萬
6、准備做大,增資擴股前,600股每股1萬,不利於買賣、流動,分割為60000股每股100,總股本不變

3. 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的區別

送股與轉增股本對一般投資者來說,統稱送股,實際上,兩者具有本質區別。送股俗稱紅股,是上市公司採用股票股利形式進行的利潤分配,它的來源是上市公司的留存收益;而公積金轉增資本是在股東權益內部,把公積金轉到實收資本或者股本賬戶,並按照投資者所持有公司的股份份額比例的大小分到各個投資者的賬戶中,以此增加每個投資者的投入資本 。因此,轉增股本不是利潤分配,它只是公司增加股本的行為,它的來源是上市公司的資本公積。如公司沒有上市,則是將其平均分配到各個股東手中。 穩健、成熟的上市公司制定其分配政策是以公司的發展前景以及對後期經營業績的預測為根據的,但由於我國股票市場發展的時間還不長,上市公司進入市場也還不久,因而部分上市公司制定分配預案的做法還不很規范。由於這些公司在發行新股時都得了較高的股票溢價收入,超過股票面值的這部分溢價收入被記入資本公積,因而盡管這些公司當年可供分配的利潤可能不多,但都有較高的資本公積,將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是這些公司常用的做法。雖然轉增股本能夠博得目前的流通股股東的歡心,但由於轉增股本與送股一樣,都有攤薄每股收益與每股凈資產的效應,勢必會影響下年度的利潤分配以及下年度的每股盈利指標。 總之,對於上市公司和投資者來說,要辯證地看待送股和轉送股本。一般來說,在新興的證券市場上,上市公司比較喜歡用股票股利和轉增股本的方式進行分配,以迎合投資者;而在成熟的證券市場上,上市公司較多採用現金股利方式進行利潤分配,以保證股東收益的穩定性。</CA>
納稅
資本公積轉增股本如何納稅近期,某上市公司2009年度利潤分配及公積金轉增股本方案已獲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其中該公司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方案為:以本公司現有的總股本為基數,每10股轉增3股,方案實施後,其財務人員特別提出咨詢,上述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是否涉及扣繳企業所得稅及個人所得稅問題?
根據《財政部關於印發企業會計准則———應用指南的通知》(財會〔2006〕18號)中《會計科目和主要賬務處理》中的解釋,資本公積是企業收到投資者的超出其在企業注冊資本(或股本)中所佔份額的投資,以及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利得和損失等。資本公積包括資本溢價(或股本溢價)和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利得和損失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條也明確規定,股份有限公司依照本法規定,以超過股票票面金額的發行價格發行股份所得的溢價款以及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規定列入資本公積金的其他收入,應當列為公司資本公積金。但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有著限定性條件,根據公司法及相關規定,資本(或股本)溢價屬於直接用於轉增資本的資本公積。因而在稅收的層面上而言,涉及企業所得稅及個人所得稅兩個稅種的處理。
資本公積轉增股本企業如何繳納企業所得稅呢?根據我國《公司法》等法律的規定,資本公積的用途主要是用來轉增資本(或股本)。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貫徹落實企業所得稅法若干稅收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10〕79號)的規定,被投資企業將股權(票)溢價所形成的資本公積轉為股本的,不作為投資方企業的股息、紅利收入,投資方企業也不得增加該項長期投資的計稅基礎。基於國稅函〔2010〕79號文件的規定,上市公司以股權(票)溢價所形成的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投資企業不作為企業所得稅的應稅或免稅收入處理,因此,對投資雙方而言不存在企業所得稅繳納及扣繳問題。
資本公積轉增股本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股份制企業轉增股本和派發紅股免徵個人所得稅的通知》(國稅發〔1997〕198號)規定,股份制企業用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不屬於股息、紅利性質的分配,對個人取得的轉增股本數額,不作為個人所得,不徵收個人所得稅。這里的「資本公積金」的范圍,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原城市信用社在轉制為城市合作銀行過程中個人股增值所得應納個人所得稅的批復》(國稅函〔1998〕289號)的解釋,是指股份制企業股票溢價發行收入所形成的資本公積金,將此轉增股本由個人取得的數額,不作為應稅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而與此不相符合的其他資本公積金分配個人所得部分,應當依法徵收個人所得稅。
因此,上市公司以資本公積中的資本溢價轉增股本,對投資者而言包括企業投資者和個人投資者,均不用繳納相應的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上市公司也無須履行相應的扣繳義務。這里需要說明的是,對上市公司而言,對於其經股東大會或類似機構決議,上市公司用盈餘公積轉增資本或用盈餘公積派送新股,用未分配利潤分配給股東或投資者的現金股利或利潤以及分配給股東的股票股利,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不用繳納企業所得稅,個人股東需繳納個人所得稅。

4. 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與發放股票股利有區別

股利是公司的盈利,股票股利是把公司的盈利購買公司發行的股票,是要交稅的。資本公積金是非生產收入,主要是股票發行溢價,還有接受贈與,資產增值等收入,不是盈利,只是把自己原有的錢買自己發行的股票,不用交稅的

5. 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與發放股票股利有區別為什麼

資本公積金是指從公司的利潤以外的收入中提取的一種公積金。其主要來源有股票溢價收入,財產重估增值,以及接受捐贈資產等,其用途主要是彌補公司虧損、擴大公司生產經營活動和增加公司注冊資本。

股票紅利是指該公司當年經營的利潤所得分給股票持有人。
上面是基本概念,轉增的話不收稅,送的要收稅,所以送股的話一定會有紅利(主要是用來扣稅的,一般不會很多)而轉增就不一定了。
扣稅按面值10%扣,比如10送2,那麼每股扣的話就是每股扣0.02元。紅利就回送0.025元左右。

6. 股票股利和股份轉贈的相同點和不同點

分紅分為派現金和送紅股:派現金是以現金形式向股東發放股利,稱為派股息或派息(按持股時間長短差別化收取0—20%的紅利稅);送紅股是上市公司向股東分發股票,紅利以股票的形式出現,又稱為送紅股或送股;
另外,投資者還經常會遇到上市公司轉增股本的情況,轉增股本與分紅有所區別,分紅是將未分配利潤,在扣除公積金等項費用後向股東發放,是股東收益的一種方式,而轉增股本是上市公司的另一種送股形式,它是從公積金中提取的,當公積金累積到一定數額,超過了規定的財務保障指標可以提取出來充作資本,以股本的形式轉增給全體股東,另外兩者在納稅上也有所區別,送紅股要收股票面值(1元)的20%的個人所得稅,而轉增的股本是不用收稅的。

祝投資順利!如果回答對你有所幫助,希望能及時採納,謝謝!

7. 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區別

資本公積金與股份公司的資本公積金的區別,在我本人看來,它們就是兩種不同的公司運營模式。各有各的優勢特點,也各有各的不足之處,但其實它們也存在一些實質上的聯系。接下來我將會給大家介紹介紹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它們二者之間的區別,希望能給感興趣的人們,特別是喜歡理財(比如炒股等)的人們提供一些具有實質性的信息。

資本公積金是在公司的生產經營之外,由資本、資產本身及其他原因形成的股東權益收入。股份公司的資本公積金,主要來源於的股票發行的溢價收入、接受的贈與、資產增值、因合並而接受其他公司資產凈額等。其中,股票發行溢價是上市公司最常見、也是最主要的資本公積金的來源。當每股資本公積金為1.00元時,該公司股票相應地具備了10轉增10的能力。


送股與轉增股本對一般投資者來說,統稱"送股",實際上,兩者具有本質區別。送股俗稱"紅股",是上市公司採用股票股利形式進行的利潤分配,它的來源是上市公司的留存收益;而公積金轉增資本是在股東權益內部,把公積金轉到"實收資本"或者"股本"賬戶,並按照投資者所持有公司的股份份額比例的大小分到各個投資者的賬戶中,以此增加每個投資者的投入資本。因此,轉增股本不是利潤分配,它只是公司增加股本的行為,它的來源是上市公司的資本公積。如公司沒有上市,則是將其平均分配到各個股東手中。

(1)送股、轉增股本的會計實質。

從會計角度來說,送股實質上只是將公司的留存收益轉入股本賬戶,留存收益包括盈餘公積和未分配利潤,現在的上市公司一般只將未分配利潤部分送股,實際上盈餘公積的一部分也可送股。而轉增股本則是將資本公積轉入股本賬戶。股本、未分配利潤、資本公積、盈餘公積同屬股東權益類賬戶,都是公司的凈資產,這些都屬於投資者所有,也就是說,經過送股、轉增股本後,上市公司的股東權益並沒有改變,更不會影響公司的總資產、總負債。可見,送股、轉增股本行為本身只是會計上的轉帳而已,當然上市公司不可能因為這種行為而使公司當年或以後獲利,投資者在公司中的權益當然也不可能因此增加。從另一角度看,送股、轉增股本雖然使公司發行在外的股票數量發生了變化,但這種股票數量的增加於投資者權益無絲毫影響。這是因為股票數量是同比例增加的,每個投資者所持股數占公司總股本數的比例是不變的。既然送股、轉增股本只是使投資者持有的股票增加了,而沒有改變投資者在公司中的權益,那麼很顯然的一個結果就是每股所擁有的權益同比例地下降了,並且,如果公司下年度的經營狀況與上年度相比變化不大的話,則下年度的每股收益指標亦將同比例下降。


(2)送股、轉送股本的負面效應。

穩健、成熟的上市公司制定其分配政策是以公司的發展前景以及對後期經營業績的預測為根據的,但由於我國股票市場發展的時間還不長,上市公司進入市場也還不久,因而部分上市公司制定分配預案的做法還不很規范。由於這些公司在發行新股時都得了較高的股票溢價收入,超過股票面值的這部分溢價收入被記入資本公積,因而盡管這些公司當年可供分配的利潤可能不多,但都有較高的資本公積,將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是這些公司常用的做法。雖然轉增股本能夠博得目前的流通股股東的歡心,但由於轉增股本與送股一樣,都有攤薄每股收益與每股凈資產的效應,勢必會影響下年度的利潤分配以及下年度的每股盈利指標。總之,對於上市公司和投資者來說,要辯證地看待送股和轉送股本。一般來說,在新興的證券市場上,上市公司比較喜歡用股票股利和轉增股本的方式進行分配,以迎合投資者;而在成熟的證券市場上,上市公司較多採用現金股利方式進行利潤分配,以保證股東收益的穩定性。


(3)納稅

資本公積轉增股本如何納稅近期,某上市公司2009年度利潤分配及公積金轉增股本方案已獲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其中該公司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方案為:以本公司現有的總股本為基數,每10股轉增3股,方案實施後,其財務人員特別提出咨詢,上述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是否涉及扣繳企業所得稅及個人所得稅問題?

根據《財政部關於印發企業會計准則———應用指南的通知》(財會〔2006〕18號)中《會計科目和主要賬務處理》中的解釋,資本公積是企業收到投資者的超出其在企業注冊資本(或股本)中所佔份額的投資,以及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利得和損失等。資本公積包括資本溢價(或股本溢價)和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利得和損失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條也明確規定,股份有限公司依照本法規定,以超過股票票面金額的發行價格發行股份所得的溢價款以及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規定列入資本公積金的其他收入,應當列為公司資本公積金。但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有著限定性條件,根據公司法及相關規定,資本(或股本)溢價屬於直接用於轉增資本的資本公積。因而在稅收的層面上而言,涉及企業所得稅及個人所得稅兩個稅種的處理。

資本公積轉增股本企業如何繳納企業所得稅呢?根據我國《公司法》等法律的規定,資本公積的用途主要是用來轉增資本(或股本)。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貫徹落實企業所得稅法若干稅收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10〕79號)的規定,被投資企業將股權(票)溢價所形成的資本公積轉為股本的,不作為投資方企業的股息、紅利收入,投資方企業也不得增加該項長期投資的計稅基礎。基於國稅函〔2010〕79號文件的規定,上市公司以股權(票)溢價所形成的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投資企業不作為企業所得稅的應稅或免稅收入處理,因此,對投資雙方而言不存在企業所得稅繳納及扣繳問題。

資本公積轉增股本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股份制企業轉增股本和派發紅股征免個人所得稅的通知》(國稅發〔1997〕198號)規定,股份制企業用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不屬於股息、紅利性質的分配,對個人取得的轉增股本數額,不作為個人所得,不徵收個人所得稅。這里的「資本公積金」的范圍,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原城市信用社在轉制為城市合作銀行過程中個人股增值所得應納個人所得稅的批復》(國稅函〔1998〕289號)的解釋,是指股份制企業股票溢價發行收入所形成的資本公積金,將此轉增股本由個人取得的數額,不作為應稅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而與此不相符合的其他資本公積金分配個人所得部分,應當依法徵收個人所得稅。

因此,上市公司以資本公積中的資本溢價轉增股本,對投資者而言包括企業投資者和個人投資者,均不用繳納相應的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上市公司也無須履行相應的扣繳義務。這里需要說明的是,對上市公司而言,對於其經股東大會或類似機構決議,上市公司用盈餘公積轉增資本或用盈餘公積派送新股,用未分配利潤分配給股東或投資者的現金股利或利潤以及分配給股東的股票股利,投資企業及投資個人均應按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或個人所得稅。

以上便是我為大家整理出來的所有有關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區別的知識信息了,希望這些基本的信息能給大家帶來幫助吧,如果需要了解更深層次的知識、信息,那就得靠各位自己了,以為對於這方面的知識,我也只了解到了這么多,可能不盡詳盡,甚至有些小缺點,但也同樣希望能給大家提供幫助,帶來便捷,正確運用這些小知識。

8. 資本公積金轉增和送股的區別

送股:是指上市公司將利潤以紅股的方式分配給投資者使投資者所持股份增加而獲得投資收益。
轉增股:是指公司將資本公積轉化為股本。轉增股本並沒有改變股東的權益,但卻增加了股本規模,因而客觀結果與送紅股相似。其中二者主要區別在於:
1、紅股來自於公司的年度稅後利潤、只有在公司有盈餘的情況下,才能向股東送紅股;而轉增股本卻來自於資本公積,它可以不受公司本年度可分配利潤的多少及時間的限制,只要將公司賬面上的資本公積減少一些、增加相應的注冊資本金就可以了,因此從嚴格意義上來說,轉增股本並不是對股東的分紅回報。 送股減少企業的未分配利潤,轉增股減少企業的公積金。

2、會計實質不一樣:從會計角度來說,送股實質上只是將公司的留存收益轉入股本賬戶,留存收益包括盈餘公積和未分配利潤,現在的上市公司一般只將未分配利潤部分送股,實際上盈餘公積的一部分也可送股。而轉增股本則是將資本公積轉入股本賬戶。
不管是轉增股和送股其都沒有改變公司的價值和債務。但是會拉低股價,增加了股票的流動性和活躍性。大家對公司未來成長看好。
參考送股:http://ke..com/link?url=Fi31qPZ3Hl8CKB__3xuk5SHppZriruAg8Mi0a_

9. 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與發放股票股利區別

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是所有者權益項目之間,金額發生變動.但總的所有者權益合計不變.

發放股票股利所有者權益各項目金額都不變.

只是股數增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