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中,在購入股票時,交易費用為什麼計入成本
先說3
股票哪來的利息 :P
然後說2
相似,但是你的理解也不對
這么說吧,現行准則下,金融資產後續計量有兩個口徑:公允價值 和 攤余成本
交易性金融資產 和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資產負債表日都要以公允價值計量,沒錯
然後公允價值的<變動>,
交易性金融資產直接進利潤表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 通過其他綜合收益,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不在利潤表反應
最後說1
這個和交易習慣無關,和會計處理有關
比如 你100塊錢買的金融資產 另外付交易費用5元 期末公允價值120元
在交易性金融資產條件下
即便,注意是即便,交易費用進成本
當年利潤表上海市120-105=15元,
和交易費用直接進損益 沒區別
而如果是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正常的處理 交易費用進成本
當年 利潤表上是0,所有者權益(投資重估儲備)15
而如果交易費用進利潤表
那麼當年就有5塊錢的損失,然後投資重估儲備是20
顯然不符合交易的實質。。。
㈡ 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時的交易費用計入哪裡
收到的銀行存款是處置價款減去交易費用後的凈額。
4+157.5-102=59.5(萬元)
㈢ 「取得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發生的交易費用應計入資產成本」對不對
正確。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會計處理,與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的會計處理有類似之處,但也有不同。
具體而言:⑴初始確認時,都應按公允價值計量,但對於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相關交易費用應計入初始入賬金額;⑵資產負債表日,都應按公允價值計量,但對於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不是計入當期損益,而通常應計入其他綜合收益。
拓展資料: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available-for-sale securities,AFS securities)是指交易性金融資產和持有至到期投資以外的其他的債權證券和權益證券。企業購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目的是獲取利息、股利或市價增值。
對於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也不會像對交易性金融資產那樣積極管理。如果企業打算在一年內或超過一年的一個營業周期內賣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那麼就應該將這些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歸為短期投資;如果企業不打算在一年內或超過一年的一個營業周期內賣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那麼就應該將它們歸為長期投資。
㈣ 持有至到期投資,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交易性金融資產,它們各自的交易費用,稅費,股利應該進入哪些科目核
交易性金融資產發生的費用計入投資收益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
投資收益
貸:銀行存款
持有至到期投資按票面價值計入債券成本,按其與公允價值的差額計入利息調整
借:持有至到期投資—成本
—利息調整(也可能在貸方)
貸:其他貨幣資金—存出投資款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按照公允價值和發生的費用相加直接計入資產成本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公允價值+手續費)
貸:其他貨幣資金—存出投資款
以上3個科目的利息都計入投資收益
㈤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出售時支付相關交易費用的會計分錄
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時
(1)如果是債券投資
借:銀行存款
其他綜合收益(持有期間公允價值的調整額可能列借方也可能列貸方)
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持有期間公允價值的調整額可能列貸方也可能列借方)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利息調整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應計利息
投資收益(倒擠額,可能借方也可能貸方。)
(2)如果是股權投資
借:銀行存款
其他綜合收益(持有期間公允價值的調整額可能列借方也可能列貸方)
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持有期間公允價值的調整額可能列貸方也可能列借方)
投資收益(倒擠額,可能借方也可能貸方。)
(5)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股票的交易費用擴展閱讀: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會計處理,與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的會計處理有類似之處,但也有不同。具體而言:
⑴初始確認時,都應按公允價值計量,但對於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相關交易費用應計入初始入賬金額;
⑵資產負債表日,都應按公允價值計量,但對於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不是計入當期損益,而通常應計入其他綜合收益。
1、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應當以公允價值加上交易費用構成其入賬成本,並以公允價值口徑進行後續計量。
2、公允價值變動形成的利得或損失,除減值損失和外幣貨幣性金融資產形成的匯兌差額外,應當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其他綜合收益),在該金融資產終止確認時轉出,計入當期損益(投資收益)。
3、可供出售外幣貨幣性金融資產形成的匯兌差額,應當計入當期損益(財務費用)。可供出售外幣非貨幣性金融資產形成的匯兌差額,應當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其他綜合收益)。
4、採用實際利率法計算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利息,應當計入當期損益(投資收益等);可供出售權益工具投資的現金股利,應當在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股利時計入當期損益(投資收益等)。
㈥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計稅基礎包括取得時的交易費用嗎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計稅基礎包括取得時的交易費用。
企業取得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支付的價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應單獨確認為應收項目。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持有期間取得的利息或現金股利,應當計入投資收益。資產負債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應當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公允價值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發生的減值損失,應計入當期損益;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是外幣貨幣性金融資產,則其形成的匯兌差額也應計入當期損益。
採用實際利率法計算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利息,應當計入當期損益;可出售權益工具投資的現金股利,應當在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股利時計入當期損益。
(6)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股票的交易費用擴展閱讀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應當以公允價值加上交易費用構成其入賬成本,並以公允價值口徑進行後續計量。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發生減值時,即使該金融資產沒有終止確認,原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中的因公允價值下降形成的累計損失,應當予以轉出,計入當期損益。
該轉出的累計損失,等於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攤余金額、當前公允價值和原已計入損益的減值損失後的余額。
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且其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權益工具投資,發生減值時,應當將該權益工具投資或衍生金融資產的賬面價值,與按照類似金融資產當時市場收益率對未來現金流量折現確定的現值之間的差額,確認為減值損失,計入當期損益。
與該權益工具掛鉤並須通過交付該權益工具結算的衍生金融資產發生減值的,也應當採用類似的方法確認減值損失。
對於已確認減值損失的可供出售債務工具,在隨後的會計期間公允價值已上升且客觀上與確認原減值損失確認後發生的事項有關的,原確認的減值損失應當予以轉回,計入當期損益。
㈦ 購入股票劃分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成本是公允價值加交易費用就是賬面價值嗎
是的 你的理解完全正確哦
㈧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對於交易費用界定公允價值變動如何計算
上年度購入該交易性金融資產是初始成本(20.2-0.2)*10+2=202
上年度末公允價值變動18*10-202=-22(損失),計入資本公積,並不影響上年度損益。
20*1年末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14-18)*10=-40(損失),因為此下跌非暫時性,所以應確認減值損失,所以影響20*1年營業利潤的金額為40萬元(減少營業利潤)。
你的備選答案中沒有此答案。
㈨ 為什麼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交易費用計入成本
先說3
股票哪來的利息
:p
然後說2
相似,但是你的理解也不對
這么說吧,現行准則下,金融資產後續計量有兩個口徑:公允價值
和
攤余成本
交易性金融資產
和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資產負債表日都要以公允價值計量,沒錯
然後公允價值的<變動>,
交易性金融資產直接進利潤表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
通過其他綜合收益,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不在利潤表反應
最後說1
這個和交易習慣無關,和會計處理有關
比如
你100塊錢買的金融資產
另外付交易費用5元
期末公允價值120元
在交易性金融資產條件下
即便,注意是即便,交易費用進成本
當年利潤表上海市120-105=15元,
和交易費用直接進損益
沒區別
而如果是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正常的處理
交易費用進成本
當年
利潤表上是0,所有者權益(投資重估儲備)15
而如果交易費用進利潤表
那麼當年就有5塊錢的損失,然後投資重估儲備是20
顯然不符合交易的實質。。。
㈩ 購買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交易費用為什麼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應當以公允價值加上交易費用構成其入賬成本,並以公允價值口徑進行後續計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