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股票融資時間跨度是多少
你好,股票融資融券的期限是半年或者6個月,到期後可以續。
② 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之後,時隔多久之後才可以再次非公開發行進行融資呢有相關規定嗎
根據《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自中國證監會核准發行之日起,上市公司應在六個月內發行證券;超過六個月未發行的,核准文件失效,須重新經中國證監會核准後方可發行。因此,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在證監會審核批准之後,如不能在有效期限內實施,核准文件即失效。
一般情況下,經過董事會提議、股東大會決議,然後進入證監會發行部審核,發行部會審核以往融資資金的賬面余額的情況以及募投項目的產能情況等等。但是法定的融資時間間隔是沒有規定的。
③ 再融資從申請到實施有時間限制嗎
一是上市公司申請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擬發行的股份數量不得超過本次發行前總股本的20%。二是上市公司申請增發、配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本次發行董事會決議日距離前次募集資金到位日原則上不得少於18個月。前次募集資金包括首發、增發、配股、非公開發行股票。但對於發行可轉債、優先股和創業板小額快速融資的,不受此期限限制。三是上市公司申請再融資時,除金融類企業外,原則上最近一期末不得存在持有金額較大、期限較長的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借予他人款項、委託理財等財務性投資的情形。
④ 股票融資融券的最長持有時間是半年嗎
融資融券最長期限不超過六個月。
證券公司與客戶約定的融資、融券期限自投資者實際使用資金或使用證券之日起計算,融資、融券期限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合約到期前,證券公司可以根據客戶的申請為其辦理展期,每次展期的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
證券公司在為客戶辦理合約展期前,應當對客戶的信用狀況、負債情況、維持擔保比例水平等進行評估。
(4)股票再融資的時間規定擴展閱讀:
融資融券交易,與普通證券交易相比,在許多方面有較大的區別,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幾點:
1、保證金要求不同。
投資者從事普通證券交易須提交100%的保證金,即買入證券須事先存入足額的資金,賣出證券須事先持有足額的證券。而從事融資融券交易則不同,投資者只需交納一定的保證金,即可進行保證金一定倍數的買賣(買多賣空),在預測證券價格將要上漲而手頭沒有足夠的資金時。
2、法律關系不同。
投資者從事普通證券交易時,其與證券公司之間只存在委託買賣的關系;而從事融資融券交易時,其與證券公司之間不僅存在委託買賣的關系,還存在資金或證券的借貸關系,因此還要事先以現金或證券的形式向證券公司交付一定比例的保證金。
並將融資買入的證券和融券賣出所得資金交付證券公司一並作為擔保物。投資者在償還借貸的資金、證券及利息、費用,並扣除自己的保證金後有剩餘的,即為投資收益(盈利)。
3、風險承擔和交易權利不同。
投資者從事普通證券交易時,風險完全由其自行承擔,所以幾乎可以買賣所有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證券品種(少數特殊品種對參與交易的投資者有特別要求的除外);而從事融資融券交易時,如不能按時、足額償還資金或證券。
還會給證券公司帶來風險,所以投資者只能在證券公司確定的融資融券標的證券范圍內買賣證券,而證券公司確定的融資融券標的證券均在證券交易所規定的標的證券范圍之內,這些證券一般流動性較大、波動性相對較小、不易被操縱。
⑤ 股票有「融資期限」嗎
你好,融資融券最長期限不超過六個月或者是180天。
⑥ 融資融券的股票有時間限制嗎
中國證監會2015年6月12日晚間發布修訂後的《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其中,融資融券(兩融)合約展期、監管底線、投資者參與資質等均作了明確規定。
1、《徵求意見》規定,合約到期前,證券公司可以根據客戶的申請為其辦理展期,每次展期期限不得超過證券交易所規定的期限。
解:此前的管理辦法要求,融資融券合約不得展期,而根據交易所相關規定,融資融券合約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
2、上證所《交易細則》則明確,每次展期的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不過,交易所尚未對展期的次數作出明確規定。
解:允許兩融合理展期,放寬原有6個月期限,預計可延長1-2次,延長融資融券周期為投資者提供便利,有利於投資者靈活控制,避免時間限制投資策略。
⑦ 股票有「融資期限」嗎
融資期限是有的
股票發行、增發、配股都是融資。在經過證監會批准後,都規定了一定的期限要實施。凡超過期限,要重新報批
⑧ 現行股票再融資條件是什麼
首先不要過高要求和依附規定,要學會控制和改變。
建議定向增發
其程序簡單、容易成行、費用低廉,
但是,定向增發同樣帶來了兩個問題:
其一,按原先標准無法實施再融資的上市公司,藉助於定向增發也可以實施「圈錢」了,顯然不
利於發揮市場的資源配置功能,容易導致「劣幣」驅逐「良幣」的現象產生;
其二,規模龐大的定向增發,增加了市場的供給,給市場的資金面造成較大的壓力。並且,解禁
後的股份對股價的沖擊較大,不利於市場的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