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股票市場上的融資融券是怎麼回事,怎麼交易請高手解釋一下
股票市場上的融資融券是怎麼回事,怎麼交易?融資融券交易又稱「證券信用交易」或保證金交易,是指投資者向具有融資融券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提供擔保物,借入資金買入證券(融資交易)或借入證券並賣出(融券交易)的行為。包括券商對投資者的融資、融券和金融機構對券商的融資、融券。從世界范圍來看,融資融券制度是一項基本的信用交易制度。通俗的說,融資交易就是投資者以資金或證券作為質押,向證券公司借入資金用於證券買入,並在約定的期限內償還借款本金和利息;投資者向證券公司融資買進證券稱為「買多」。融券交易是投資者以資金或證券作為質押,向證券公司借入證券賣出,在約定的期限內,買入相同數量和品種的證券歸還券商並支付相應的融券費用;投資者向證券公司融券賣出稱為「賣空」。
㈡ 融資融券對我國的證券交易制度有何影響
一是;融資融券交易可以將更多信息融入證券價格,可以為市場提供方向相反的交易活動,當投資者認為股票價格過高和過低,可以通過融資的買入和融券的賣出促使股票價格趨於合理,有助於市場內在價格穩定機制的形成。
二是;融資融券交易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放大資金和證券供求,增加市場的交易量,從而活躍證券市場,增加證券市場的流動性。
三是;融資融券交易可以為投資者提供新的交易方式,可以改變證券市場單邊式的方面,為投資者規避市場風險的工具。
四是;融資融券可以拓寬證券公司業務范圍,在一定程度上增加證券公司自有資金和自有證券的應用渠道,在實施轉流通後可以增加其他資金和證券融通配置方式,提高金融資產運用效率。
國家在美國以及周邊國家嚴令做空的氛圍下毅然出台融資融券是有著其深遠意義的。
國家的本意是給 機構一個避險對沖的工具 。
當機構預判股價有下跌的風險時候,從券商融得股票作為避險工具,類似於買了看跌期權。他實質上可以起到對沖穩定盈利的作用,而並不是希望機構「趁火打劫」一路暴做空來牟取暴利;此外政府也考慮到我國特殊的國情:「大小非解禁」!因此在行情逐漸走好,股指漸漸走高的時候,大小非一旦套現離場的話,那麼機構同樣可以利用融券進行避險,這樣不至於在和大小非交手的過程中損失太多。所以,國家此舉完全是按照上述思路利國利民的一項綜合考慮。
其實融資融券的一些主要法規最初已經在06年就已經下達了,當時已經具備了出台融資融券的各種硬體條件。但是由於當時牛市初顯威力,因此推出做空避險機制似乎必要性不大,因此國家就暫時沒有推出這個政策。這又從另一個側面說明了融資融券國家本意不是為了打壓或拉抬股市,更多的是從避險機制、對沖以及資本市場衍生工具的完善這個角度考慮的,而並不是從推出後要給股指帶來多少點的漲幅或者跌幅。
國家本意很好,但是依然需要法治監督
正如許多股民朋友所擔憂的那樣,融資融券如果監管不嚴就會偏離以上國家出台的實質和本意進而造成投機性操作嚴重。這一切都必須要有更為健全的法律、法規以及各項規章制度,包括監管等各個環節的共同努力才可以杜絕大家以及政府所不想看到的種種不良效應。經權威數據顯示:大部分新興資本市場在推出融資融券後散戶基本都很快被殺光。例如:韓國等。可見帶有高杠桿性質的衍生品在推出時一定要輔以嚴刑峻法,監管部門更要時刻注意對市場波動的風險監控,切實的維護廣大中小投資者的利益。
綜上所述:國家推出融資融券的本意大家要客觀的分析,不可隨波逐流的陷入網路「謾罵派」的陷阱。國家依然是人民的國家,出台每項政策一定是要考慮到人民的利益的。但是同時政府也要清楚任何高杠桿的衍生品一旦監管不當必將帶來難以想像的滅頂災難,例如現在讓美國頭疼的次貸衍生品危機等。因此把融資融券作為完善資本市場對沖避險的一環才是比較客觀的評判。
㈢ 我國融資融券交易的主要規定有哪些
我國融資融券交易的主要規定如下:
融資融券門檻
融資融券門檻,只需股票有首筆交易滿六個月,資金量達到50萬,開戶前20個交易日日均市值滿50萬元。此門檻隨市場會發生變化。
融資融券交易期限要求
投資者從事融資融券交易,融資融券期限不得超過6個月。
融資融券交易申報內容
融資融券交易申報分為融資買入申報和融券賣出申報兩種。融資買入申報內容應當包括①投資者信用證券賬號、②融資融券交易專用席位代碼、③標的證券代碼、④買入數量、⑤買入價格(市價申報除外)、⑥「融資」標識、⑦證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內容;融券賣出申報內容應當包括①投資者信用證券賬號、②融資融券交易專用席位代碼、③標的證券代碼、④賣出數量、⑤賣出價格(市價申報除外)、⑥「融券」標識、⑦證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內容。其中,上述融資買入、融券賣出的申報數量應當為100股(份)或其整數倍。
融券賣出申報價格的限制
投資者融券賣出的申報價格不得低於該證券的最近成交價;如該證券當天還沒有產生成交的,融券賣出申報價格不得低於前收盤價。融券賣出申報價格低於上述價格的,交易主機視其為無效申報,自動撤銷。
投資者融資買入時,融資保證金比例的具體規定
根據《融資融券試點交易實施細則》,投資者融資買入證券時,融資保證金比例不得低於50%。
投資者融券賣出時,融券保證金比例的具體規定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融資融券交易試點實施細則》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融資融券交易試點實施細則》,投資者融券賣出時,融券保證金比例不得低於50%。
以證券充抵保證金時,如何計算保證金金額
投資者以現金作為保證金時,可以全額計入保證金金額;以證券充抵保證金時,應當以證券市值或凈值按交易所規定的下列折算率進行折算:
① 國債折算率最高不超過95%;
② 交易所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折算率最高不超過90%;
③ 其他上市證券投資基金和債券折算率最高不超過80%;
④ 深證100指數成份股、上證180指數成份股股票的折算率最高不超過70%,其他股票折算率最高不超過65%。
保證金可用余額的組成
① 作為保證金的現金。投資者信用資金賬戶內的現金由作為保證金的現金和融券賣出所得現金兩部分組成,其中融券賣出所得現金只能用於買券還券,不能作為保證金;
② 充抵保證金的證券。投資者信用證券賬戶內的證券由充抵保證金的證券和融資買入證券兩部分組成,其中充抵保證金證券部分直接經折算後計入保證金可用余額;
③ 融資融券交易產生的浮盈部分。融資融券交易產生的浮盈經折算後可計入保證金總額,如融資融券交易形成浮虧的,浮虧金額需全額從保證金可用余額中扣減;
④ 未了結融資融券交易已佔用保證金部分。
投資者信用賬戶維持擔保比例的規定
《上海證券交易所融資融券交易試點實施細則》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融資融券交易試點實施細則》均規定維持擔保比例的基本標准,投資者信用賬戶維持擔保比例不得低於130%。
追加擔保物的條件規定
滬深證券交易所《融資融券試點交易實施細則》規定,當投資者維持擔保比例低於130%時,證券公司應當通知投資者在不超過2個交易日的期限內追加擔保物,且客戶追加擔保物後的維持擔保比例不得低於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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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請問在我國股票市場的融資融券交易策略主要有哪些
融資融券業務,是指在證券交易所或者國務院批準的其他證券交易場所進行的證券交易中,證券公司向客戶出借資金供其買入證券或者出借證券供其賣出,並由客戶交存相應擔保物的經營活動。
這個建議網上查下相關的信息,融資融卷出來不久,各方面還不是太完善,你可以網路一下「融資融卷」詳細看看,或者去證券公司詳細咨詢下。網上不太好說清楚。
㈤ 融資融券的交易規則是怎樣的
融資融券的交易規則:
1、證券資格認定:
不同證券的質量和價格波動性差異很大,將直接影響到信用交易的風險水平。信用交易證券選擇的主要標準是股價波動性較小、流動性較好,因此應選擇主營業務穩定、行業波動性較小、法人治理結構完善、流通股本較大的股票。
在實際操作上,我國可以上證50或滬深300指數的成份股作必要調整來確定信用交易股票,開由交易所定期公布。
2、保證金比例:
保證金比例是影響證券融資融券交易信用擴張程度最為重要的參數,包括最低初始保證金比例和維持保證金比例。美國規定的初始保證金比例為50%,融資的維持保證金比例為25%,融券的維持保證金比例則根據融券的股價而有所不同。
3、對融資融券的限額管理:
規定券商對投資者融資融券的總額不應該超過凈資本的一定限度,規定券商在單個證券上的融資和融券額度與其凈資本的比率,規定券商對單個客戶的融資和融券額度與其凈資本的比率。
我國的《證券公司風險控制指標管理辦法》規定,對單個客戶融資或融券業務規模分別不得超過凈資本的5%,接受單只擔保股票的市值不得超過該股票總市值的20%。
4、單只股票的信用額度管理制度:
對個股的信用額度管理是為了防止股票被過度融資融券而導致風險增加或被操縱。參照海外市場的經驗,當一隻股票的融資融券額達到其流通股本25%時,交易所應停止融資買進或融券賣出,當比率下降到20%以下時再恢復交易,當融券額超過融資額時,應停止融券交易,直到恢復平衡後再重新開始交易。
(5)我國股票市場的融資融券制度擴展閱讀:
融資融券的注意事項:
1、投融券賣空所造成的股價回調速度和程度可能引發恐慌,導致市場跟風拋售,這將使得投資者出於平倉的壓力而非自願減倉。因此,投資者應該盡可能避免大規模的融券賣空,特別是在市場低迷時尤其要謹慎。
2、散戶的資金和持券量都比較小,因此,一般情況下基於做空動機的融券賣空只適合於機構投資者;散戶投資者只有在堅持長期看空某隻股票,或跟風大盤下行時才融券做空,但必須要看準個股與大勢,否則風險將更大。
3、在股價下跌過程中,投資者持有的股票往往被深套後,卻缺少資金進行補倉以拉低持有成本。
4、融資融券交易的數據信息能為市場提供最新動向的風向標。
5、當經紀行強行平倉或關閉投資者信用賬戶時,投資者就喪失了在市場回暖時重新盈利挽回損失的機會。
㈥ 融資融券是什麼
融資融券交易又稱「證券信用交易」或保證金交易,是指投資者向具有融資融券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提供擔保物,借入資金買入證券(融資交易)或借入證券並賣出(融券交易)的行為。
包括券商對投資者的融資、融券和金融機構對券商的融資、融券。從世界范圍來看,融資融券制度是一項基本的信用交易制度。2010年03月30日,上交所、深交所分別發布公告,表示將於2010年3月31日起正式開通融資融券交易系統,開始接受試點會員融資融券交易申報。融資融券業務正式啟動。
主要模式
融資融券交易是海外證券市場普遍實施的一項成熟交易制度,是證券市場基本職能發揮作用的重要基礎。
各個開展融資融券的資本市場都根據自身金融體系和信用環境的完善程度,採用了適合自身實際情況的融資融券業務模式,概括地歸結為三大類:以美國為代表的市場化模式、以日本為代表的集中授信模式和以中國台灣為代表的雙軌制模式。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融資融券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