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計算稀釋每股收益 (能不能列出計算公式,具體解釋各代表什麼謝謝啦!)
稀釋每股收益是以基本每股收益為基礎,假設企業所有發行在外的稀釋性潛在普通股均已轉換為普通股,從而分別調整歸屬於普通股股東的當期凈利潤以及發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權平均數計算而得的每股收益。
計算公式:
每股收益=「歸屬於普通股股東的當期凈利潤」/「當期實際發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權平均數」
例如:上市公司有1億股,去年凈利潤1000萬。每股收益0.1元。
今年分紅方案為:10送10,就會增加股數,變為2億股,每股收益就變為0.05元了,這就叫稀釋每股收益。
(1)股票股利怎麼算稀釋每股收益擴展閱讀:
計算稀釋每股收益時只考慮稀釋性潛在普通股的影響,而不考慮不具有稀釋性的潛在普通股。
1、分子的調整
計算稀釋每股收益時,應當根據下列事項對歸屬於普通股股東的當期凈利潤進行調整:
1)當期已確認為費用的稀釋性潛在普通股的利息。
2)稀釋性潛在普通股轉換時將產生的收益或費用。
上述調整應當考慮相關的所得稅影響。對於包含負債和權益成份的金融工具,僅需調整屬於金融負債部分的相關利息、利得或損失。
2、分母的調整
計算稀釋每股收益時,當期發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權平均數應當為計算基本每股收益時普通股的加權平均數與假定稀釋性潛在普通股轉換為已發行普通股而增加的普通股股數的加權平均數之和。
假定稀釋性潛在普通股轉換為已發行普通股而增加的普通股股數,應當根據潛在普通股的條件確定。當存在不止一種轉換基礎時,應當假定會採取從潛在普通股持有者角度看最有利的轉換率或執行價格。
假定稀釋性潛在普通股轉換為已發行普通股而增加的普通股股數應當按照其發行在外時間進行加權平均。以前期間發行的稀釋性潛在普通股,應當假設在當期期初轉換為普通股;當期發行的稀釋性潛在普通股,應當假設在發行日轉換為普通股;當期被注銷或終止的稀釋性潛在普通股,應當按照當期發行在外的時間加權平均計入稀釋每股收益;當期被轉換或行權的稀釋性潛在普通股,應當從當期期初至轉換日(或行權日)計入稀釋每股收益中,從轉換日(或行權日)起所轉換的普通股則計入基本每股收益中。
參考資料:稀釋每股收益_網路
⑵ 每股收益是怎麼算出來的
每股收益即每股盈利(EPS),又稱每股稅後利潤、每股盈餘,指稅後利潤與股本總數的比率。是普通股股東每持有一股所能享有的企業凈利潤或需承擔的企業凈虧損。
一、基本每股收益的計算公式如下:
基本每股收益=歸屬於普通股股東的當期凈利潤÷當期發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權平均數
二、每股收益增長率指標使用方法:
1)該公司的每股收益增長率和整個市場的比較;
2)和同一行業其他公司的比較;
3)和公司本身歷史每股收益增長率的比較;
4)以每股收益增長率和銷售收入增長率的比較,衡量公司未來的成長潛力。
三、傳統的每股收益指標計算公式為:
每股收益=(本期毛利潤- 優先股股利)/期末總股本
並不是每股盈利越高越好,因為每股有股價。
(2)股票股利怎麼算稀釋每股收益擴展閱讀
每股收益計算
計算公式
1、普通股每股利潤=(稅後利潤-優先股股利)/發行在外的普通股平均股數。
2、企業應當按照歸屬於普通股股東的當期凈利潤,除以發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權平均數計算基本每股收益(Primary Earnings Per Share)。
3、收益公式∪基本每股收益 = 凈利潤/總股本
4、發行在外普通股加權平均數按下列公式計算:
(1)發行在外普通股加權平均數=期初發行在外普通股股數+當期新發行普通股股數×已發行時間÷報告期時間-當期回購普通股股數×已回購時間÷報告期時間
(2)稀釋每股收益(Fully Diluted Earnings Per Share)稀釋每股收益是以基本每股收益為基礎,假設企業所有發行在外的稀釋性潛在普通股均已轉換為普通股,從而分別調整歸屬於普通股股東的當期凈利潤以及發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權平均數計算而得的每股收益。
計算公式解釋
1、從公式中可以看出,計算基本每股收益,關鍵是要確定歸屬於普通股股東的當期凈利潤和當期發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權平均數。在計算歸屬於普通股股東的當期凈利潤時,應當考慮公司是否存在優先股。
2、如果不存在優先股,那麼公司當期凈利潤就是歸屬於普通股股東的當期凈利潤。如果存在優先股,在優先股是非累積優先股的情況下,應從公司當期凈利潤中扣除當期已支付或宣告的優先股股利。
3、在優先股是累積優先股的情況下,公司凈利潤中應扣除至本期止應支付的股利。在我國,公司暫不存在優先股,所以公司當期凈利潤就是歸屬於普通股股東的當期凈利潤。
⑶ 計算每股收益和稀釋每股收益、每股凈資產和每股股利時,是否需要使用加權平均數
計算每股收益和稀釋每股收益時,分子凈利潤是一年中取得的,是期間數據,與此相對應,分母要使用加權平均股數,這樣,可以保持分子和分母口徑一致。
這里要注意的就是,在計算每股收益時,並不是所有的股數都使用加權平均股數,如果增加的股票是由於送紅股造成的,是將以前年度的未分配利潤轉為普通股,轉化與否都一直作為資本使用,因此新增的股份數不需要按照實際增加的月份加權計算,直接計入分母即可,轉增股本也是如此;
而公司發行新股,則這部分股份是由於在某月增加,對全年的利潤貢獻只有發行後的月份,因此應按照權數進行加權計算,對於配股增加的股數,同樣也是如此。
計算每股凈資產和每股股利時,都是按照年末股數計算的。每股凈資產的分子是時點數據,因此分母相應地使用該時點的股數計算;
由於股利是按照年末股數發放的,按法律規定,同股同權,即無論是原股票,還是本年中新增加的股票,不論是發放股利、轉增股本,還是新發行的股票或配股增加的股票,其在分配股利的權利上是相同的,有一股就算一股,因此每股股利的分母使用年末股數進行計算。
(3)股票股利怎麼算稀釋每股收益擴展閱讀:
計算
基本每股收益的計算公式如下:
基本每股收益=歸屬於普通股股東的當期凈利潤/當期發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權平均數
每股收益增長率指標使用方法
1)該公司的每股收益增長率和整個市場的比較;
2)和同一行業其他公司的比較;
3)和公司本身歷史每股收益增長率的比較;
4)以每股收益增長率和銷售收入增長率的比較,衡量公司未來的成長潛力。
傳統計算
傳統的每股收益指標計算公式為:
每股收益=(本期毛利潤- 優先股股利)/期末總股本並不是每股盈利越高越好,因為每股有股價
實例說明
基本每股收益的計算,按照歸屬於普通股股東的當期凈利潤除以當期實際發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權平均數。以某公司2008年度的基本每股收益計算為例:
該公司2007年度歸屬於普通股股東的凈利潤為25000萬元。2006年年末的股本為8000萬股,2007年2月8日,以截至2006年總股本為基礎,向全體股東每10送10股,總股本變為16000萬股。2007年11月29日再發行新股6000萬股。
按照新會計准則計算該公司2007年度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25000÷(8000+8000×1+6000×1/12)=1.52元/股
上述案例如果按照舊會計准則的全面攤薄法計算,則其每股收益為25000÷( 8000+8000+6000)=1.14元/股
從以上案例數據來看,在凈利潤指標沒有發生變化的情況下,通過新會計准則計算的基本每股收益較舊會計准則計算的每股收益高出33%。
稀釋
實踐中,上市公司常常存在一些潛在的可能轉化成上市公司股權的工具,如可轉債、認股期權或股票期權等,這些工具有可能在將來的某一時點轉化成普通股,從而減少上市公司的每股收益。
稀釋每股收益,即假設公司存在的上述可能轉化為上市公司股權的工具都在當期全部轉換為普通股股份後計算的每股收益。相對於基本每股收益,稀釋每股收益充分考慮了潛在普通股對每股收益的稀釋作用,以反映公司在未來股本結構下的資本盈利水平。
例子
某上市公司2008年歸屬於普通股股東的凈利潤為20000萬元,期初發行在外普通股股數10000萬股,年內普通股股數未發生變化。
2008年1月1日,公司按面值發行20000萬元的三年期可轉換公司債券,債券每張面值100元,票面固定年利率為2%,利息自發放之日起每年支付一次,即每年12月31日為付息日。
該批可轉換公司債券自發行結束後12個月以後即可以轉換為公司股票。轉股價格為每股10元,即每100元債券可轉換為10股面值為10元的普通股。債券利息不符合資本化條件,直接計入當期損益,所得稅稅率為33%。
假設不考慮可轉換公司債券在負債和權益成分上的分析,且債券票面利率等於實際利率,2008年度每股收益計算如下:
基本每股收益=20000/10000=2元
假設轉換所增加的凈利潤=20000×2%×(1-33%)=268萬元
假設轉換所增加的普通股股數=20000/10=2000萬股
增量股的每股收益=268/2000=0.134元
增量股的每股收益小於基本每股收益,可轉換公司債券具有稀釋作用:
稀釋每股收益=(20000+268)/(10000+2000)=1.689元
⑷ 計算 稀釋的每股收益
分配前總股本1000萬股
分配前每股收益:2000/1000=2元
10股送2股後,股本變為1200萬股
因此分配後每股收益:2000//1200=1.67元
⑸ 每股收益怎麼算
每股收益=凈利益/總股本
⑹ 關於稀釋每股收益的問題
稀釋每股收益是以基本每股收益為基礎,假設企業所有發行在外的稀釋性潛在普通股均已轉換為普通股,從而分別調整歸屬於普通股股東的當期凈利潤以及發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權平均數計算而得的每股收益。
本題中:
稀釋性潛在普通股為可轉換公司債券;
調整歸屬於普通股股東的當期凈利潤為凈利潤的增加=4 000×4%×(1-25%)=120(萬元);
轉換增加的普通股數=4 000/100×90=3 600(萬股)
轉換後,債券的利息沒有變成股利,而是增加了企業利潤和凈利潤。因為計算稀釋每股收益是有前提假設的。
也正是因此,增加的歸屬於普通股股東的凈利潤就是這股票的股利這句話不能成立,因該說成是增加後的歸屬於普通股股東的凈利潤就是企業的普通股股東收益。再除以股數後就是每股收益。
另外,股利是指企業取得收益後支付給股東的紅利,理論上應等於每股收益*股利支付率。當股利支付率為100%是即收益全部支付時,每股股利=每股收益。
⑺ 關於計算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釋每股收益的時間權重問題
計算基本每股收益時,為什麼分母是發行在外股數的加權平均數,而且計算加權平均...現在先看一下另一個問題:假設你在炒股.2010年1月1日你投資5w本錢,2010年...
⑻ 為什麼配股不會稀釋每股收益明明股數增多了怎麼不會稀釋呢求大神解釋
配股影響基本每股收益的計算。配股不屬於稀釋性潛在普通股。所謂稀釋性是指一種潛在影響,而配股的影響直接發生在當期,所以不具有稀釋性;認股權證和股票期權是到期行權後,才會影響其每股收益,但是站在當期來看,這種影響是以後潛在的影響,所以具有稀釋性。
稀釋性潛在普通股,是指假設當期轉換為普通股會減少每股收益的潛在普通股。目前常見的潛在普通股主要包括:可轉換公司債券、認股權證和股份(票)期權等。
配股在計算每股收益時比較特殊,因為它是向全部現有股東以低於當前股票市價的價格發行普通股,實際上可以理解為按市價發行股票和無對價送股的混合體。也就是說,配股中包含的送股因素具有與股票股利相同的效果,導致發行在外普通股股數增加的同時,卻沒有相應的經濟資源流入。因此,計算基本每股收益時,應當考慮配股中的送股因素,將這部分無對價的送股(注意不是全部配發的普通股)視同列報最早期間期初就已發行在外,並據以調整各列報期間發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權平均數,計算各列報期間的每股收益。
配股的通俗理解
⑼ 每股收益和股息有什麼聯系或是怎麼換算的
每股收益不是股息。每股收益是指公司稅後利潤和總股本的比率,也稱每股稅後利潤。可以表示普通股股東持有每股能享受或者承擔,上市公司的凈利潤或者凈虧損。而股息是指股份公司從提取了公積金、公益金的稅後利潤中按照股息率派發給股東的收益,也稱為股票的利息。
每股收益通常可以看出公司的經營情況,可以衡量普通股的獲利水平和投資的風險。對公司未來的成長、盈利能力做出預判。每股收益一般分為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釋每股收益,稀釋每股收益就是指被稀釋掉的基本每股收益,也稱潛在的每股收益。如果股票出現增發或者公司可轉債轉換成普通股,就會出現稀釋每股收益。
如果上市公司的每股收益同比增加而總股本沒有改變,表示上市公司的稅後利潤有所增加,公司利潤增加會使上市公司的股票受到投資者的關注,股票基本面較好,股價上升概率較大。
股息率是我選股中最看重的指標之一。股息率和分紅率不是同一個概念,但密切相關,股息率等於分紅率除以市盈率,很多人把這兩個概念混淆了,以為分紅率很高的股票股息率也一定很高,其實這是不一定的,只有分紅率高同時市盈率低的股票股息率才很高,見如下計算公式。所以,只有低估值的高分紅個股的股息率才會很高。比如貴州茅台的分紅率達52%,遠高於銀行股,但股息率按現價僅為1.2%,卻比大多數銀行股低,原因就是貴州茅台的市盈率更高。所以我們作為投資者,不僅應看分紅率,更應關注股息率。
股息率 =每股股利 / 股價 =(每股收益*分紅率)/ 股價 =分紅率 / 市盈率
長期以來股市對股票現金分紅頗有異議,認為分紅分的是自己的錢,同時派息除權也降低了公司的股價,股民承擔個稅,你的資產反而減少了。我認為現金分紅很有必要,並在實際投資過程中把股息率當做重要選股指標之一。原因如下:
1. 穩定的高分紅率代表公司有實際支付的能力,真金白銀說明業績相對可靠。
2. 不派發股息的公司有把大筆資金浪費在一系列愚蠢的多元化並購上的可能性。
3. 每年的股息會給持股股東穩定的現金流,用於股價低迷時的日常開銷,利於長期持股。
4. 分紅資金的再投入能產生復利並對股價有支撐或助漲作用。
5. 歷史數據說明,高股息率股票更具有相對抗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