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股票股利計算普通股加權平均
股利指股份公司按發行的股份分配給股東的利潤。股息、紅利亦合稱為股利。股份公司通常在年終結算後,將盈利的一部分作為股息按股額分配給股東。
股利的分配原則:
1)制度原則:公司分派股利應遵循利潤分配的基本程序和制度,一般不允許發生下列情況:未扣除稅金而分派股利;未彌補虧損而分派股利;未提存公積而分派股利;無盈餘而分派股利。
2)股權平等原則:股利分派時,對分派日期、分派金額等要素,在各股東之間不得有判別。
3)基準原則:對認股時股款的預繳或遲繳、股票轉讓的過戶交割等影響股東持股比例的因素,應該確立一個基準,以便具體規定和限制。
4)例外原則:對於發行特別股的公司,如章程規定特別股有先行分派股利的權利,或其所受分派率高於普通股,則依章程規定行事。對新建企業無盈利而發放建業股利,可以不受上述某些原則的限制。
1、股票股利的核算公式:
每股股利計算公式,每股股利=股利總額/普通股股數=(現金股利總額-優先股股利)/發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數
股利總額是用於對普通股進行分配的現金股利的總額,普通股股數是企業發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數(不是加權平均數)。
2、會計處理:
1)上市公司(即被投資企業)
被投資企業應當在該方案經股東大會或類似權力機構批准並在工商部門辦理完增資手續後,按實際發放的股票面值,借記「利潤分配——轉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貸記「股本」。
2)投資企業(即上市公司股東)
最新的《企業會計准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應用指南規定:被投資單位分派股票股利的,投資方不做會計處理,但應於除權日註明所增加的股數,以反映股份的變化情況。也就是說,投資企業收到股票股利時,不用作會計處理,只需在備查簿中登記所增加的股數。
原因是投資企業收到股票股利時,並沒有增加資產或所有者權益,持股比例也沒有增加。在股票未出售前,未實現增值,因此除權日不能將股票股利確認為投資收益。
B. 計算股東權益各項目數額、普通股股數。
(1)發放股票股利後的普通股股數=200×(1+10%)=220(萬股)
發放股票股利後的普通股股本=2×220=440(萬元)
發放股票股利後的資本公積=160+(35-2)×20=820(萬元)
現金股利=0.2×220=44(萬元)
利潤分配後的未分配利潤840-35×20-44=96(萬元)。
(2)股票分割後的普通股股數=200×2=400(萬股)
股票分割後的普通股股本=1×400=400(萬元)
股票分割後的資本公積=160(萬元)
股票分割後的未分配利潤=840(萬元)。
C. 每股股利的計算公式中分母為什麼是流通股股數,而不是普通股股數
網路上把流通股和普通股的概念混淆了。以下是網路的引用,文字描述中說的是流通股,但下面的公式確實普通股。應該是和普通股的比值。
每股股利是股利總額與流通股股數的比值。
其計算公式為:
每股股利=股利總額/普通股股數=(現金股利總額-優先股股利)/發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數
D. 每股股利計算公式的分母為什麼是普通股的股數而不是全部股的股數,這與大小非又有什麼聯系
因為只有普通股是盈虧共擔的財產權利,所以具備共分剩餘凈利潤的權利。
比如總股本里的部分股票可能會有優先股,優先股即是指具備優先分享固定紅利的股票,類似於債券的分紅形式,但是跟債券的區別就是優先股跟普通股同樣具備永久性,不能贖回。
而總股利則是在企業償還債務以及其他費用結算後,首先支付優先股的約定紅利,然後才能再給普通股的分割每股股利。
故此每股股利計算公式的分母只能是普通股。
這跟大小非沒有關系,大小非只是股票的解禁時間限制,與分紅形式無關。
E. 普通股股利實發數(股)是什麼意思啊,怎麼計算
普通股股利包括財產股利,負債股利,現金股利和股票股利。
F. 每股股利=股利總額/普通股股數 請問普通股股數,和股利總額在哪裡可以看到!
任意一個行情軟體中的f10中都有的,股利總額一般就是我們說的凈利潤,普通股股數一般就是總股本
G. 計算普通股股數時為什麼股票股利按年初計算
剛進入股市,分享一款好的炒股軟體---財急送。教會我好多股票知識。
H. 計算派發股票股利增加的普通股股數時為什麼不考慮時間權數
不需要考慮,視同在年初發生。理由如下:
因資本公積轉增股本引起的在外發行的普通股股數的變化,應假設該變化發生在報告期期初,即因資本公積轉增股本而增加的普通股股數不考慮時間權數。因為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是在某個時點發行在外普通股股數的基礎上計算增加的股數,它依賴於基礎普通股股數的存在,所以增加的股數直接用基礎普通股股數乘以資本公積轉增股本的比例,不再乘以時間權數。
I. 發放股票股利為什麼會增加普通股平均股數
股票股利的含義 就是用公積金或本年和累積利潤 以股票的方式 發下去的
自然增加股份 股份多了 價格下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