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賣股票的話是不是股東帳戶里要有錢,才可以把股票賣掉,而且這個帳戶里的錢要超過股票里的錢我
認沽權證,指的是以一定的單價和一定的行使比例向公司的原非流通股股東出售手中標的公司的股票!
拿你說的股票為例,你在股權分置改革當時持有該公司的股票10股,你就可以獲得14份該公司的認沽權證,但沒有送\贈的股票!
當公司股價低於7.43元的時候,你可以在市場上再按(14股:10權)的數量買入標的公司股票,在行權期時你可以得到7.43元的認沽出售價格向公司的原非流通股股東出售股票!
當你行權後,你帳戶中的標的股票和權證數量將會按比例減少而按7.43元/股的現金增加現金資產!股票則直接通過權證劃轉回到原非流通股股東帳上!
而,如果中途公司出現過現金分紅\送\轉股,則行權價格\行權比例將會發生改變!!
2. 重大資產重組前,公司控股股東買賣公司股票算不算內幕交易,期限怎麼界定。
公司控股股東買賣公司股票算內幕交易。
1、發行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秘書、打字員,以及其它可以通過履行職務接觸或者獲得內幕信息的人員;
2、發行人聘請的律師、會計師、資產評估人員、投資顧問等專業人員
3、發行人可以行使一定管理權或者監管權的人員,包括證券監管部門和證券交易所的工作人員,發行人的主管門部門和審批機關的工作人員,以及工商、稅務等有關經濟管理機關的工作人員等
4、由於本人的職業地位、與發行人的合同關系或者工作聯系,有可能接觸或者獲得內幕信息的人員,包括新聞記者、編輯、電台主持人以及編排印刷人員等。
(2)股東賣股票算出售資產嗎擴展閱讀
我國《證券法》第74條規定,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包括:
(一)發行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三)發行人控股的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四)由於所任公司職務可以獲取公司有關內幕信息的人員;
(五)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工作人員以及由於法定職責對證券的發行、交易進行管理的其他人員;
(六)保薦人、承銷的證券公司、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證券服務機構的有關人員;
(七)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人。
3. 上市公司出售資產是利空還是利好
利好還是利空還是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如果增發是為了某個有發展前途的項目,那應該是利好。如果只是為了補充現金流,那應該算是利空。
如果有的公司是為了籌集資金實現更好的發展,因為公司可有一個好的項目,但是至今可能不夠,這樣會轉讓公司的權益來籌集資金。目的是為了讓項目盡快上馬。然後更好地發展這樣的對公司應該是利好。
(3)股東賣股票算出售資產嗎擴展閱讀
上市公司實施重大購買、出售、置換資產,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一)實施本次交易後,公司具備股票上市條件;
(二)實施本次交易後,公司具有持續經營能力;
(三)本次交易涉及的資產產權清晰,不存在債權債務糾紛的情況;
(四)不存在明顯損害上市公司和全體股東利益的其他情形。
4. 公司的股東 把股份都賣了 還算是股東了嗎
股份都賣了當然就不算股東了,之所以稱之為股東是因為其持有一定比例的公司股票,一般來說比例都比較大,最早的股東基本上都是出資人。
5. 有限責任公司出售資產90%的股東同意可以賣嗎
可以,只要款項入公司賬,維持公司資本充實就可以。
6. 上市公司出售資產 對股民有什麼影響
上市公司出售資產有多種情況,不能一概而論,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一般可以從三種角度看:
從好的方向看,出售資產是資產重整、調整經營的需要。如出售虧損的副業資產,回歸主業,也許是個好事。
從中性角度看,出售資產是調節利潤、平滑財務指標的需要。如公司經營利潤下滑,通過出售子公司股權或副業資產,兌現投資收益,使每股利潤好看一些或者是保殼的需要。
從壞的方向看,出售資產是大股東掏空上市公司的手法之一。如上市公司投資一個項目,花了好多錢培育市場、提升競爭力,但在即將盈利前因為虧損(或許是故意做出來的也不一定)低價賣掉了。
在我看來,不管是那種情況對公眾股東都不是什麼好事。為什麼這么說呢?一個上市公司,如果以前為了多元化經營投資失敗,折價賣掉資產對股東來說也不是好事,不如當初不投專心主業。對於為了財務報表出售資產,說明公司經營不利,對股東來說也不是福音。對於掏空上市公司的行為就不用說了。
7. 原始股東可以在第二市場自己定價出售股票嗎
證監會有很多相關規定,大股東(控股股東)要上市三年以後才能賣掉套現,其他原始股東上市一年以後才能套現。
定價方式有多種,最多的是以每股凈資產定價,不過,由於有上市預期,特別是以上市為概念的炒作,所以定價可能會溢出資產價格,這個就不好說了,另外,按收益計算由於收益是一種預期,所以在預期的收益上再去預期地評價資產價格,那真的就不好說了,放大了很多。
如果以大宗交易的方式交易,還是有一定定價能力的。
8. 控股股東有權賣掉公司財產嗎
您好,控股股東如果在擔任公司的董事長、總經理並以公司的名義賣掉公司小部分財產是可以的。
但如果控股股東並非公司董事長、總經理,那麼他無權賣掉公司任何財產。
此外,賣掉公司主要財產時,必須經過股東會必須經過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同意才可以,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那麼必須經過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持有的表決權2/3以上同意才可以。
如果控股股東是以個人的名義把公司的財產賣了而買方並不知真相並支付了合理的價格,那麼買方取得了財產的所有權,控股股東對公司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9. 大股東減持、出售資產意味著什麼
1、稀釋了二級市場的資金總量,因為大股東們減持1%,往往也會帶來數千萬元甚至數億元的資金流出證券市場,尤其是那些從財務投資角度減持籌碼的大股東們更是如此。一旦大股東們的減持行為具有持續性,那麼,將抑制A股市場的牛市氛圍,降溫A股市場。二是從產業資本的角度提醒金融資本,因為連控股股東都開始減持,那麼,作為金融資本的中小投資者為何還要苦苦支撐呢?所以,大股東們的減持相當於提供了一個估值新標尺。
2、當然,減持也有兩個積極的影響。一是盤活了A股市場的籌碼,提升了A股市場的籌碼流動性。畢竟部分大股東的減持並非是因為股價嚴重高估,而是控股股東為財務問題而做出的減持動作。二是大股東們的減持籌碼一旦被市場所消納,且股價再度積極走高,那麼極有可能強化A股市場的牛市氛圍,就如同前期的中信證券、蘇寧電器等個股在限售流通股解禁後的持續減持聲中一路上漲一樣。
3、一方面要考慮到減持的確對股價有一定的壓力,尤其是一些基本面一般的個股,大股東們的減持極有可能改變股價的短線運行趨勢。但另一方面也要考慮到減持並非是個股股價趨勢的唯一可變因素,只要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在積極改善,未來的動態市盈率仍然處於合理估值范圍內,那麼就沒有必要擔心大股東、小非們的減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