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融資融券大約能取走股票價值1/3的現金是什麼原理
融資:融資買入,賣券還款。
融券:融券賣出,買券還券。
負債是:假如你以12塊融10手券賣出,就是10X1200=12000塊,然後股票沒有如你預期下跌,反而上漲到13塊,那麼你想買回來還券,就得花10X1300=13000塊,中間的差價1000塊就是你虧損的。
融資融券是屬於保證金交易,可取保證金的維持擔保比例最低標准時300%,即多出300%的才能提取。如果整個過程完成,賬戶上只剩下你的保證金+盈利/虧損,當然就沒這限制。
至於你說的1/3資金現金我沒看明白什麼意思。
Ⅱ 融資融券賬戶賣完股票的錢怎麼能轉出到普通賬戶
將普通賬戶資金劃轉到銀行卡,再通過銀證轉賬轉入融資融券賬戶即可。投資者向具有融資融券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提供擔保物,借入資金買入證券(融資交易)或借入證券並賣出(融券交易)的行為。包括券商對投資者的融資、融券和金融機構對券商的融資、融券。
從世界范圍來看,融資融券制度是一項基本的信用交易制度。2010年03月30日,上交所、深交所分別發布公告,表示將於2010年3月31日起正式開通融資融券交易系統,開始接受試點會員融資融券交易申報。融資融券業務正式啟動。
(2)股票融資融券可轉出資產擴展閱讀
投資者以資金或證券作為質押,向證券公司借入證券賣出,在約定的期限內,買入相同數量和品種的證券歸還券商並支付相應的融券費用;投資者向證券公司融券賣出稱為「賣空」。
總體來說,融資融券交易關鍵在於一個「融」字,有「融」投資者就必須提供一定的擔保和支付一定的費用,並在約定期內歸還借貸的資金或證券。
Ⅲ 融資融券 擔保比例達到多少才能轉出現金
超過證券交易所規定水平的。
客戶交存的擔保物價值與其債務的比例,超過證券交易所規定水平的,客戶可以按照證券交易所的規定和融資融券合同的約定,提取擔保物。司法機關依法對客戶信用證券賬戶或者信用資金賬戶記載的權益採取財產保全或者強制執行措施的,證券公司應當處分擔保物,實現因向客戶融資融券所生債權,並協助司法機關執行。
對客戶信用交易擔保證券賬戶記錄的證券,由證券公司以自己的名義,為客戶的利益,行使對證券發行人的權利。證券公司行使對證券發行人的權利,應當事先徵求客戶的意見,並按照其意見辦理。
(3)股票融資融券可轉出資產擴展閱讀:
融資融券要求規定:
1、證券登記結算機構受證券發行人委託以證券形式分派投資收益的,應當將分派的證券記錄在證券公司客戶信用交易擔保證券賬戶內,並相應變更客戶信用證券賬戶的明細數據。
2、證券登記結算機構受證券發行人委託以現金形式分派投資收益的,應當將分派的資金劃入證券公司信用交易資金交收賬戶。證券公司應當在資金到賬後,通知商業銀行對客戶信用資金賬戶的明細數據進行變更。
Ⅳ 融資融券賬戶內資金轉普通賬戶什麼時候到賬
(1)不能直接劃轉資金的,只能信用賬戶內轉移到卡上,
(2)然後再有卡上資金轉移到普通賬戶裡面。
(3)如果綁定的是同一張卡,那麼可以說當天就可以到賬
融資融券賬戶的錢轉出到普通賬戶 的步驟:
(1)賣出後所得資金,下個交易日方能轉出到銀行卡,再銀證轉賬選擇銀行轉證券,轉入到普通戶
(2)要從信用賬戶外轉資金,擔保比必須維持在3以上。比如說賣完股票獲得10萬現金,擔保比只有3.2,這10萬資金可能只能 轉出3萬左右,擔保比就已經到3了,剩餘的就不能繼續外轉
(3)提升擔保比,最快辦法就是降低負債。可以在收盤前選擇賣出部分股票還債,等到第二天9:30之前,把資金轉出後,再把昨天賣出股票買回來。
Ⅳ 請問融資融券的信用資產如果是股票,可以賣出嗎
「擔保證券」可以隨便賣出,但涉及限售股、董監高一類的證券可能受到限制。
2. 現金中:
(1)「融券賣出所得資金」僅可用於「買券還券」,不可隨便買入其他證券。
(2)對於「賣出融資買入證券後所得資金」,各個券商的處理不太一樣,有的僅可用於「還款」,有的允許部分使用。也就是說00001可以隨便賣出,賣出股票所得現金,一般都是自動先還了你融資買入所欠的錢,剩下的錢你可以隨便操作。但道路是一樣的,你還完了錢,你的融資融券就又恢復原來的額度,也就是說你還可以用這個額度買別的股票。
Ⅵ 融資融券賬戶的資金是不是隨便可以轉出
融資融券賬戶的資金是不是隨便可以轉出?進行證券轉出操作,需要投資者賬戶的維持擔保比例大於300%以上的那一部分的資金才能轉出到關聯的銀行卡,具體可查看投資者賬戶的「可取」資金。
Ⅶ 融資融券取款的問題
融資融券取款的問題:在融資融券中,投資者不能像普通投資者一樣,自由轉出資金或者股份,當維持比例超過300%時,才可提取保證金可用余額中的現金或者充抵保證金的證券部分,並且提取之後維持比例不得低於300%。
Ⅷ 融資融券中可用資金和現金資產是什麼關系
1、可用資金是投資者存放在股指期貨賬戶內可用於提取現金和開新倉的資金部分,根據當日無負債結算制度和盤中試結算風控制度,結算後,投資者會因為持倉浮動盈虧,平倉盈虧、交易手續費及持倉保證金的變化情況,導致賬戶內可用資金的相應變化,當可用資金出現負值時,投資者應及時採取相應措施,以防範強行平倉風險。
2、現金資產,是指商業銀行隨時可以用來應付現金需要的資產,是銀行資產業務中最富流動性的部分。包括現金和活期存款。
現金資產作為銀行流動性需要的第一道防線,是非盈利性的資產,從經營的觀點出發,銀行一般都盡可能地把它降低到法律法定的最低標准。現金資產沒有利息收入,只要不造成交易障礙,銀行總是盡可能少地保留現金。如果銀行把騰出的資金用於別的投資,即可獲得利潤收入,因此過量的現金准備具有較高的機會成本,並且隨著投資利率水平的上升,機會成本也隨之增加。但是,銀行現金准備過少,又存在著很大的風險。如果銀行手頭沒有足夠的現金滿足儲戶的提款需求,就將喪失儲戶對銀行的信任。同樣,一家銀行必須在中央銀行和其它業務往來的銀行保持足夠的存款余額以補充存款的外流。擁有現金資產太少對清償能力會產生潛在的不利影響,並增加借款成本。故銀行現金資產應保持一個合理適度的水平。